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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青春


李寻欢决定戒酒了。

        戒了几天他觉得光戒酒可能没什么用,又请了个大夫,开了几十包补药来调养身体。早中晚按时用过饭之后,他都会喝一碗又苦又粘的药汁,从不离身的酒袋里换成了凉白开泡枸杞,有时还会泡点黄芪。

        内功修行更是不敢落下,每天晚上,李寻欢至少要抽出两个时辰来调息内力,以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

        他这么做当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全天下人的性命,决定好好活着,尽可能地多活几年。

        诸葛雷刺向李寻欢后心的那一剑把奈奈吓着了,那场惊心动魄的银雨,也同样把李寻欢吓得不轻。

        尤其是奈奈对此的解释:

        “要不是他们,大叔怎么会受伤?”

        “我已经很收敛了,只使用了一半的查克拉。”

        “大叔不许我用,我就不用吧,但是下一次再有这种情况,我还是非用不可!”

        “就算你赶我走也一样!”

        李寻欢还能说什么呢?他只能在保重身体之余,好好地教导她,把她脑子里疯狂的念头通通赶出去。

        他盘算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在关外最繁华的大镇安家,并且换掉原先订好的闹中取静的幽僻之所,而是精心挑选了镇上最热闹,人最多的一栋房子。

        那是个临街的商铺,不管你什么时候打开窗户,都会看到两三个人路过,他们还邻着四户人家,每一家都至少有五口人。

        李寻欢虽然不知道“雏鸟情节”这个词,但也分析出奈奈从前的生活一定太过单调,想必每天不是杀人就是训练,见到的不是亲人就是死人,偏偏她原来的家庭对她很好,又在一夕之间全都失去,到了这里,自己是第一个关心照顾她的人,她才如此依恋于自己,又如此地漠视人命。

        她人生最开始的十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想要打破原来的思想习惯,就得先改变她的生活方式。

        第一便是与更多的人接触,接受更多的善意,她必须明白,这个世界绝不仅仅只有一个“大叔”。

        她应该还有“大婶”,有“爷爷奶奶”,有“姐姐弟弟”,或许还应该有“喜欢的男孩子”。

        这里就很好,要什么有什么。

        在搬过来的第一天,李寻欢让铁传甲提着礼物,带着奈奈去挨个拜访左邻右舍,奈奈皱着眉,似乎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去了。

        只要不露出那双红眼睛,在别人看来,奈奈就是那种又可爱又可怜的小孩子,她皮肤雪白,小脸尖尖的,长得细弱伶仃,眼睛上系一条四指宽的白绫,走在街上,简直让人恨不得给她点钱,再把她抱进怀里揉一揉。

        按着李寻欢的说辞,奈奈父母前阵子亡故了,她伤心欲绝,哭瞎了眼睛,这世上也只有他一个亲人了,而他家里也没个女人,独身带着个女孩子总不成体统,若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还需请四邻多多提点。

        凭着这张脸和丰厚的礼物,不出三天,街坊们都很热情地接纳了他们,也都喜欢上了奈奈这个乖乖巧巧的,身世可怜的女娃娃,时不时还有热心大婶过来送点女孩子家小玩意,比如绣了花的手绢,亦或是花花绿绿的细布织成的头花。

        李寻欢毕竟是个男人,编辫子已经是他手艺活的极限了,铁传甲比他还糙,奈奈自从搬到这儿,经常被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逮住,二话不说就拉进屋里,什么双丫髻双螺髻,凡是适合小姑娘的发型,通通招呼上,再点缀上两朵绢花,婷婷袅袅,哪像个被男人养出来的?

        街上人多,跟奈奈同龄的孩子更多,李寻欢有意纵着,只说不许打架,不许摘掉遮眼的布巾,其余一概不管。

        小孩子的游戏无非是那么几样,画井字、弹玻璃球、跳房子、沙包……奈奈起初还不太适应,比如扔沙包的时候,习惯性地用了扔苦无的手法,生生砸穿了一家酒馆的墙,惊呆了一众小伙伴。

        店伙计凶神恶煞,提着棍子追出来就要揍人,孩子们早吓得魂飞魄散,奈奈站出来挡在小伙伴前面,淡淡地说一句:“是我砸的,你想怎么样?”

        幸好铁传甲刚好路过,替她扛了这个锅,不然那可怜的店家不但要损失一面墙,可能还得赔一笔丧葬费。

        就这样过了三年,奈奈看起来终于像个正常的孩子了,她交了七八个好朋友,也有了关系亲厚的邻家婶子,隔壁的铁匠夫妇成亲多年还没有孩子,一直把奈奈看做他们自己的孩子。

        早长莺飞,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艳阳天。

        奈奈起了个大早,在她自己的梳妆镜前忙活着,李寻欢问起,她抿抿唇,说朋友约了她出去玩。临走前,她不但穿了绣花最多,最艳丽的裙子,还着重梳了头发,戴上了平时不舍得戴的步摇,就连缚眼的布条,也换上了红色的丝绢。

        李寻欢看得惊奇,故意道:“这是要去哪里玩?莫不是镇上又要拜黄大仙了?”

        刚巧,从门外探进来一颗同样花枝招展的小脑袋,对奈奈招招手,以为李寻欢没瞧见,食指放在嘴唇上,又挤挤眼睛。

        奈奈朝她打了个手势,小脑袋就缩了回去。她朝李寻欢矜了矜鼻子,笑道:“不告诉你,我要晚点回来,今晚不用等我吃饭啦!”

        说完,提着裙子,三两步就跑不见了。

        李寻欢深深叹了口气,假模假样道:“这丫头,从前甩都甩不脱,如今竟也有秘密瞒着我了。”

        到了晚饭时候,奈奈果然没有回来,李寻欢高兴得买了整整两坛酒庆祝。

        一碗酒落肚,李寻欢忽然站了起来。

        铁传甲道:“少爷是担心小姐吗?”

        李寻欢摇摇头,笑道:“许是我想多了。”

        今日来找奈奈的丫头他熟得很,俩人在一块玩了三年,奈奈甚至还在她家睡过觉,从没见她俩打扮得这么隆重过。

        小丫头甚至还擦了点胭脂,点了唇,莫不是相中了哪个臭小子?

        ……

        “小兰,慢一点呀,我簪子都要跑掉了。”奈奈一手护着发型,一手被牵着跑。

        那个叫小兰的丫头也刚过十四,头发系得紧,捞起长裙子,跑得没有一丝顾虑:“快点快点,米姐说,他就在那一小会,去晚了他就走了。”

        两个人穿过了两条最热闹的集市,到了镇子的边缘。

        这里是山中的猎户做皮子交易的地方,人不多,不是胡子拉碴的壮汉,就是送货做生意的外乡人。

        “奈奈,小兰,这儿!”

        一堵墙后面,站着几个同样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最大的也不超过十六岁,各个羞涩的,矜持地朝一个地方看过去。

        见奈奈来了,年纪最大的那个一把就将她的缚眼丝绢扯下来:“怎么还戴着这个,咱们都知道你是红眼睛啦,还躲躲藏藏的……哎呀,你的眼睛里有花儿诶,多漂亮,你叔叔真是老古板,这么漂亮的眼睛还让你藏起来。”

        “他过来了,快看!”

        几个女孩子扒着墙,齐刷刷地看过去,奈奈也寻声看过去,这一看,心跳不禁快了两拍,一抹红云染了脸颊,心道:小兰果真所言不虚。

        皮货摊前站着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个子很高,身材挺拔,好似积雪下的古松,光是这样的身姿,在镇子里就很少见,若再加上他的脸,怕是整个关外都没有的。

        那是奈奈生平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两道剑眉下,是一双孤星般的双眸,【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起来更瘦削】(原著)

        比他的脸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气质,无论他的身边有多少人,只要他出现,人们的目光就一定会停留在他的身上,他就像一匹孤狼慢慢行走在寂寞的荒野。

        “没骗你吧,他每个月十五都会过来,用狐狸或者豹子皮换点钱,我盯他好久了。”

        “啊,他又要走了……”

        “奈奈,去!”

        奈奈眨着茫然的眼睛:“干嘛?”

        “哎呀。”小兰急得跳脚,道:“你胆子大,你去问问他叫什么名字,家里哪里,订……订亲了没有……”

        说到后面,小兰的脸全红了,声音也越来越小,另一个胆子稍大的姐妹接话道:“要是没有定亲,就把他拉过来给我们姐妹认识认识。”

        “好!”奈奈抓了抓裙子,把缚眼的丝绢重新系好,狠狠吸了口气:“姐妹们,我去了,你们,你们在这里,不许走啊!”

        “当然,我们肯定不会走的。”

        “快去快去,我们在这里等你。”

        怀着一众期待的目光,奈奈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等一等!”

        少年好似没听见,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走着,奈奈很快追到他前面去,少年停住了脚。

        奈奈咽了口唾沫:“你好。”

        少年没说话,只是看着她,试图透过红彤彤的丝绢看着她的眼睛。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呀?”奈奈接着道:“我叫奈奈,就住在这个镇子上,你家在哪里呀?”

        少年道:“阿飞。”

        “噢,你订亲了没有?”

        阿飞道:“没有。”

        奈奈高兴道:“太好了!我有好多姐妹想认识你……”

        她兴高采烈地朝墙那边指,然后震惊地发现,那些口口声声说不会走的姐妹们个个捂着脸害羞地跑掉了。

        她忽然也想跑了。

        阿飞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你身手不错。”他道:“跑过来的时候,我只听得见你的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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