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2【片场意外】
销魂之际,炸雷响起。
两缕幽魂,飘摇天际。
飘飘渺渺,悠悠荡荡中,司梅尘觉得肚子很饿。
饿得全身无力,冒虚汗。
他强自挣扎了会儿,一阵眩晕涌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一个东方古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
大西北,宁省首府银城市。
其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一间当地名气最大的绿萝音乐酒吧已经打烊了。
一对年轻的老板夫妇在前厅一边收拾着残局,一边谈论着司梅尘。
“你说,梅尘这个病有没有什么危险?”
“没啥大不了的。上次大夫就说了,只要没有什么其他并发症,就没事儿。”
“能不能彻底治好把病根去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孩子。”
“治不好,也没必要治。”
“大夫说,他就是长期不吃早餐造成的。只是低血糖。平时只要按时吃饭,身上再带点零食或糖果、巧克力士力架之类的,稍有饿感就吃一点,就跟没事儿人一样,什么都不影响。”
此时的司梅尘正躺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眼睛睁得老大,不能免俗地望着屋顶。
奇迹,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
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梳理了一下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原主的一切,司梅尘就非常熟练地接受了现在的自己。
一切从十七岁重新开始,亿万家财都买不到的好事。
虽然这个时空已并非前世,但只要大差不差,还是能够很快适应的。
只一会儿功夫,他就扑棱一下起来了。
他迅速脱下自己整洁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从包里掏出已经揉的皱巴巴灰不灰黑不黑看不清颜色的衣服褂子穿上,又把换下来的衬衫和裤子在沙发上小心地叠好,再用报纸包上后放到了那只挎包里。
左肩斜背上挎包,右肩斜背上用帐篷布缝制而成的琴套的吉他。
他就推门走了出去,来到了前厅。
“程姐、候哥,谢谢你们又给我浪费了那么多蜂蜜水。”
“你这孩子,都吓死个人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程琳看着笑嘻嘻又活蹦乱跳的司梅尘既高兴又有些哭笑不得。
“给你准备了点心,吃一点再走。”
侯德健嘴里一边说着一边就放下手上的活计走向了吧台。
“给我灌了那么多蜂蜜水,肚子现在还鼓胀鼓胀的,哪还吃得下啊!”
已经走进吧台的侯德健听司梅尘这么说,想想也是……
“那你揣点士力架吧,毕竟还有那么远的路。”
“好。”
司梅尘接过一把士力架后,“天太晚了怕老爸老妈担心,我就不帮你们收拾了。”
“赶紧走赶紧走,眼不见心不烦……路上小心!”
程琳一脸嫌弃,末了还是忍不住又叮嘱了一句。
司梅尘一边闷头笑着一边就推门走了出去。
“他居然也挺会说话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不过我更喜欢他刚才的这个样子。”
“他这个年龄几乎一天一个样。以后或许,还会有更加让你吃惊的也说不准。”
“当初的你,后来的你,已经够让我吃惊的了。”
侯德健低头,嘿嘿嘿。
……
司梅尘来到后院,解开一匹驽马的缰绳出了院子后,就飞身上马一路疾驰。
他的家在距离银城市中心三十多公里外的远郊,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古老村落。
驽马轻车熟路。不用司梅尘吆喝加鞭,就自行地穿街过巷,不一会就来到了郊外。
沿着一条满是卵石沙砾几乎没有什么明显道路痕迹的模模糊糊的小路,开始狂奔。
七月的戈壁滩大沙漠,白天热的要死,夜晚简直要冷死个人。
想着父母点灯熬油翘首以盼的样子,司梅尘顾不得牙齿被冻得上下打颤,弯腰前倾保持着与马背的平行,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抓按着上衣把衣服裹紧……
夜晚的冷风虽然不至于刺骨,还是让他浑身都冻得起了层鸡皮疙瘩。
清冷的月光下,杳无人迹的广袤戈壁滩,就像那道要人命的闪电劈下的瞬间一样,让他觉得仿佛置身于阴森清冷的地狱一般。
杨咪裹着的那件洁白的轻纱下面,竟然空空如也,连一件内衣都没有穿。
她竟然还把那个蒙在脸上的布条向上退了一下。
她那双紧紧盯着自己的魅惑大眼睛,竟然是满满热切的渴望。
不知她是否也能够幸存下来。
或者她是否也会像自己一样,也会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混乱世界。
……
驽马疾驰了将近一个小时,一座模模糊糊的土圩子轮廓,才终于出现在了司梅尘的视野里。
镇北堡,明代弘治年间的边塞兵营。
除了已经衰败得面目全非的城门外,四周的围墙和城堡内的所有建筑,几乎全部都是黄土垒就的。朦朦胧胧的夜色笼罩下,就是一片断壁残垣的破败,哪里还有一点点兵营或村落的影子。
数百年的风雨侵蚀下,如果没有古堡角落里的那盏灯光,这座所谓的兵营古堡其实就是一片荒芜而苍凉的废墟罢了。
那盏灯光,就是司梅尘急切地要赶回来的念想。
这座古堡废墟里有三十多户人家,是隶属于一个农场的一个生产大队。
足有六七平方千米的古城堡,除了这三十几户人家和几家店铺外,四处都是依托着断壁残垣和栅栏围起来的羊圈。
羊圈的数量是住户的几倍。城堡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散落着无处不在的羊粪蛋。
进了象征性的城门,司梅尘就下了马。
已是凌晨时分,他唯恐马蹄声声,惊醒已经劳累了一整天的村民。
古堡村落,和银城完全是天地之隔的两个世界。
把马直接拴在了马厩,又添了一些草料后,司梅尘才回身准备进屋。
然而还没到门前,屋门却吱扭一声打开了。
看到听见声响就迎出门来的老妈,司梅尘有一种两世为人后,亲人再次重逢的感觉。
老妈的身后又闪出来一个人。
看到这个人,潘金莲三个字就要惊讶地脱口而出的刹那,又被他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今天咋回来这么晚?心静(王诗懿的小名,原名王心静)已经等你大半夜了。”
老妈略带责备又有些心疼地问道。
“今天客人多,而且散的晚。”
“心静啥时候回来的?”
王诗懿虽然出生在弯弯,她的祖籍却是在宁省。她外婆家和司梅尘家就相隔了三个院落。三四岁的时候,王诗懿就被父母送到了外婆家。一直到十一二岁上才又被接回到了弯弯。
从三四岁时的光屁股娃娃开始,两个人几乎昼夜不分地一起玩到了十一二岁。
即使不能完全算作青梅竹马,至少也属于半颗青梅了。
两个人身上哪里有痣,喜欢吃啥,有哪些恶习,彼此都一清二楚。
“心静中午到家,傍晚就过来看你了。要是见不到你一眼,这丫头恐怕连觉都睡不成……”
老妈王晶珍见王诗懿没有立即应答,就接过了司梅尘的话头替她回答了
王诗懿的眼睛眨也不眨地一直定在司梅尘的身上,甚至连老妈半真半假的调侃都像没有听到一样。
直到三人先后进了堂屋落了座,她才终于正常了些。
“如果在街上遇到梅尘,我绝对认不出来了……小时候我一直比他的个子高,他现在竟然比我高了。”
“比你高了吗?来比比。”
司梅尘一边说着一边就站起身走到了王诗懿的面前。
王诗懿刚要本能地站起来,忽然就推搡了司梅尘一下,“转过身去!”
司梅尘一边嘿嘿嘿地讪笑着一边转过身说道,“嗯,没怎么变,还是原来的那个鼻涕哈喇子一起抹的……”
两个人背靠背地刚刚站好,王诗懿听言还没等他说完,就立马用手肘恶狠狠地怼了身后的司梅尘一下。
“还真是的。梅尘已经比心静高出半个头了……心静快有一米七了吧?”
“嗯,刚好一米七……”
“女孩子十九岁个子就基本不会再长了。梅尘才十七岁,估计还能再长个一两年。以后啊,说不定他还要比你再高出一截呢……”
“个子越高,就越缺心眼……”
三人都笑了起来。
“天都快亮了,心静先回去睡觉吧,明上午醒来后直接到店里,我给你们做最喜欢吃的羊杂汤和鸡蛋灌饼。”
送王诗懿出了门走了几步,司梅尘才不经意地问了一句,“还回弯弯吗?”
王诗懿停下脚步转回身子,“待个十天半月就得回去了。那时一是快开学了,还有一部戏要拍个大半年呢。”
“这边的机会要比弯弯那边多得多。拍完了这部戏,最好还是回到这边来发展吧。”
“嗯,明天再跟你说。”
……
“洗洗脸再烫烫脚,然后就赶紧睡吧。”
司梅尘刚回到自己的房间,老妈就端着冒着热气的脸盆走了进来。
“妈,这些事以后我自己来吧。你都累了一整天了。”
“看把你能耐的,你啥时候会做这些事儿了!”
老妈放下脸盆和毛巾,就转身走了出去。临关门时还不忘了叮嘱一句,“洗完了就赶紧睡,别再开那个电脑弄那些歌了,明天有的是时间!”
看老妈把门关好,司梅尘立刻就打开了电脑,按亮了房间里所有的灯。
趁着电脑开机的间隙,他开始打量起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房间。
他终于知道这个身体的原主为啥那么节衣缩食,父母为啥开着一家小饭馆还那么节省了。自己这个房间不像卧室也不像书房,更像是安放了一张床的一间标配录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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