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村庄与导师
这个被叫做“凹角”的小村庄在七十,或是八十年前还只有四户人家,二十七个人,只能被称之为一个定居点。老人们常说他们是从南边迁徙过来的,只因为他们的领主突然变得残暴而疯狂,年轻力壮的男人与女人被他征召进城堡里,然后就再也没回来,有人在他的城堡里看到了穿着红色长袍的施法者,肩上栖息着一条两个脑袋,长着翅膀的蛇——一个见多识广,生性良善的吟游诗人告诉他们那家伙是个红袍,一个豢养着魔鬼的邪恶而强大的术士,他警告村民,如果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他们就得设法逃走——红袍的欲求是永无止境的。
村民犹豫了一段时间,他们虽被称之为自由之人,但他们终究是属于领主的,如果逃走,被抓回来后很有可能被绞死或被判罚为奴隶,就算成功了,他们也会沦为没有土地与财产的流民——直到管事开始抢走他们的孩子与婴儿。他们逃到了这里,因为高地诺曼有着极其广阔的土地与稀少的人口,一些地方不愿接受的流民在这里能够被收容与接纳,而且也有着许多无主的土地等着他们去耕种——逃亡的平民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当他们的人口超过两位数的时候,一个有幸与吟游诗人学习了点数与读写的老人走出去,一直走到一个村庄的边缘,经过好一番磨难后他总算见到了村庄的管事,管事向爵爷的主管报告了此事,几天后又带着两个骑士扈从来详详细细地打探了一回,宣读了领主的命令(主要是这个新的村子所要缴纳的税金与田租,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钱)。
他们就这样在这儿生活了下来,随着第一代人的死去,后来的人几乎已经忘记了他们是从南边过来的,只有在赶赴集市的时候,因为语言不通而惹到了一些麻烦,但就算是本地居民也免不了遇上这样的问题,这片大陆只有王室、贵族、施法者、富有的商人以及各种职业者们能够得到学习读写的机会,通用语并不像其字面意义上的那样通用,城市或是超过一千人的百户区还好一点。但在偏僻的荒野里,一个村庄把面包叫做“啪啪”而另一个村庄把面包叫做“嘎嘎”是常有的事儿。
领主当然不会希望看到一群愚蠢的平民借口无法听懂而罔顾他的命令,所以像这样的小村子里,你经常可以见到牧师,他可能是伊尔摩特的,也有可能是梅里凯的,更有可能是艾达斯,又或是别的善良或是中立神祗的追随者——正常情况下,他们几乎只比凡人好一点点,有时只是个连治疗术也施放不出来的学徒,那些深受神祗眷顾,强而有力的牧师都在神殿里或是被国王与领主供奉在自己的城堡里——反正这些小村庄里不会出现龙或是恶魔,万一,我说万一,如果有,那么他也可以跑去向管事求援,领主每年交付给法师与神殿的金币不是为了白白听声感谢的——他身上背负着很多职务,像是药师、监督、法官(有时是一蓬酸梅蔓,有时是两个鸟蛋)、导师(如果他能找到一个聪明的孩子),最重要的是翻译,将管事、吟游诗人、过往商人所说的那些听不懂的部分翻译给村民们听,然后把村民们的要求与恳求说给那些人听。
所以凯瑞本只在村庄边缘站了一会儿,在几个农民急急忙忙地跑回去之后,前来迎接他的就是一个伊尔摩特的牧师。
除却披挂在身上,比通常的牧师长袍要短上好几寸的白袍与系在腰里的灰色腰带,这个须发灰黑,皮肤粗糙,关节粗大的中年男人几乎看不出与那些农民有何区别,他盯着精灵看了好一会儿,始终犹豫不决,像是要跑回自己的房间拿出书来好好比对一下,当精灵向他鞠躬行礼后他才僵硬而缓慢地还了一个简单,并且错误的抚胸礼。
幸而他说起通用语仍然是流利而清晰的,精灵原本以为自己要费上好一番口舌才能被允许进入村子,接下来还要设法从警惕的村民们那里取得些许信任,好得到一个暂时的休憩之地——但他告诉伊尔摩特的牧师,他是一个游侠时,那个一直挂着张严肃脸的牧师反而开始询问他是否有同伴。
“有,”凯瑞本说:“四个,但我们在途中遇到了一些危险的敌人,所以其中有人受了伤,这也是我们需要帮助的原因。”
牧师的眼睛里似乎掠过了一丝不以令人察觉的失望,但他很快便摆脱了对一个伊尔摩特的追随者来说不应有的坏情绪:“你们可以住到我的房子里来,”他说:“我种植了很多草药,也许你们能用到其中的一些。”
“感激不尽。”精灵说,虽然他已经察觉到整件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他们在跟随着伊尔摩特的牧师进入村庄时被孩子和女人们围观了,虽然他们都在很远的地方,孩子们将手指放在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咬着,像是把这群陌生人当做了想象中的糖果。
这是一个仅有三十余户人家的小村,房屋从地面起大约三尺的地方是颜色灰黄的不规则石块,生满青苔,蜗牛不紧不慢地爬着,留下一条深绿色的潮湿印记;石砖上方是显露着本色的泥砖,缝隙里生长着细细的野草——只有牧师的房前有铺设石子,其他地方都是泥土,靠近墙根的地方植物生长的很茂盛,人们时常走来走去的地方就很稀疏。
牧师的房屋同时充任着伊尔摩特圣堂的作用,比起克瑞玛尔之前看到的那些,罗萨达的,格瑞第的,乃至弗罗的,伊尔摩特的这个圣堂甚至不能用简陋来形容,放在一些较为尖刻的人的嘴里,这简直就是一种亵渎的行为——那只是一个房间,墙上镶嵌着只有人类头颅大小的透明玻璃,阳光投在地上,形成一个明亮的圆圈,在圆圈里是一块被细细打磨过的树根,平滑的断面上供奉着一尊小小的神像,只有梅蜜的中指指尖到手肘那么高,而且也是木头的,服饰简单,线条粗糙,但这些都不重要,每个踏进这个房间的人都会被神像的神情打动,那是一张如同普通年轻男性的面孔,唯有深沉的仁爱与不绝的慈悲阐述着他,以及他的追随者们所坚定不移地从事的一切善事的根源。
凯瑞本恭谨地,以精灵中最为正式的礼节向神像深深地鞠躬,伯德温紧随其后,克瑞玛尔行了一个法师礼,葛兰与梅蜜也低下了了他们的头。
伊尔摩特的牧师将他们引领到自己的房间里,这个房间里有着两扇很大的木窗,打开后整个房间会十分地明亮,新鲜的空气与让人舒朗的风也能进来,房间里铺着石板,地面一尘不染,墙面也用灰浆刷的雪白,墙角里有张三角桌。
只有一张床,精灵看了看:“我们可以住在树林里,”他对克瑞玛尔说:“这里给伯德温,至于葛兰与梅蜜……”他询问牧师:“您可以给他们找寻一个空余的房间吗?我们可以给那户人家一些铜币。”
“我会的,”牧师说:“两户人家,两个房间,我想我还是能够找得出来的——您们最好不要住在树林里。”
“那儿有头熊,”盗贼说:“我们已经知道了。”
克瑞玛尔笑了笑。
“不是熊,”牧师停顿了一会,说:“我不知道您们有没有遇到——一种很大的,白色的蝙蝠?”
“喔哦。”盗贼说。
“遇到了。”精灵说:“但那只是果蝙蝠,它们以浆果与嫩叶为生。”
“现在不了,”牧师说:“它们喝血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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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的王都。
高塔倒塌的第二天,狄伦意外地在碎裂的砖石堆里看到了一个他以为还在千里之外的人。
“导师?”他急急忙忙地走过去,向他的导师行了一个礼,而他的导师没有还礼,只是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已经注意到他了——他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长至脚面,遮住了里面犹如被鲜血浸润而成的红袍,他甚至拉上了兜帽,但他的肩膀上盘旋着那条有着两个脑袋,展开翅膀不断地以嘶嘶吐信的舌头来威吓那些凡人的小恶魔。
所有在高塔的废墟中搜救珍贵事物的仆人们都离他远远的,之前已经有个白痴试过没有在第一时间拉开与一个红袍术士的距离,他被阿尼莫斯挖出了眼睛,现在还在乱石碎砖里痛苦地无声哭叫呢。
狄伦的导师,也是德蒙的导师全心全意地,一寸寸地在高塔原有的地方搜索与观察着,他的手指轻轻晃动着,魔法的风吹动气流,一丝入骨的寒意穿过了狄伦的红铜色长发。
“我刚才施放了几个法术?”红袍术士突然问道。
“三个。”狄伦毫不犹豫地答道,正确的答案,导师在心中说,但他不是很满意,外界的学徒总有点蠢笨迟钝,如果是在他的塔里,那些命中注定要成为一个红袍或是红袍的试验品的学徒会答错,这样他的导师就能顺理成章地惩罚他了,要不然,他为什么要问出那么个简单的问题呢?
不过狄伦.唐克雷总比白塔的德蒙好一点,想到德蒙就连他也忍不住要呕吐,这是个怎样的怪物呢?就算是只蟾蜍也要比他聪明,一块石头也要比他柔软,一柄刀剑与他比较都能算得上圆滑,幸而就导师所知的,德蒙的妻子已与被他的蠢主人拖累了个半死的阿斯摩代欧斯暗地里交锋无数,她正在豢养那只小魔鬼,而那只小魔鬼也在豢养她,导师可以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啜饮他们共同酿造出来的邪恶之酒——这样他也就无需去面对那个曾经的弟子了——白塔更换个聪明点的主人不算坏事,即便那个新主人可能有着一半精灵的血,但她的心却被人类的那一半血充填着,导师很愿意给她更多与更正确的教导与指示。
“你知道我在看什么吗?”导师提出第二个问题,但这个问题无需狄伦回答:“我在看那个可爱的小法师是怎么做的——哦,我有点怀疑他不是个法师。”
“不是法师?”狄伦惊讶地问道:“但一个精灵怎么会允许一个术士走在自己身边,还称他为自己的朋友呢,他还是个半精灵!”
导师嗤笑了一声:“精灵的宽容是你很难想象得到的东西,和他们的狭隘一样。”
他用脚尖拨开一块石头,魔法带来的效用已经消失,但重新凝结起来的纹理依然让这个经验丰富的术士能够找寻出其中的踪迹。
“告诉我,”他说:“狄伦,如果是你,站在那个小法师的立场上,想要逃离这座都城,你会怎么做?”
“我会施放一场大火,”狄伦说,他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或是一场瘟疫,具体得看王都里的追索是否紧迫。”
“他先是施放了一个幻术,”导师说:“这我们都已经猜到了,那群被释放出去的小狗儿,很大胆,要知道,那时候任何一个施法者经过他们身边,并适时地向下一瞥,他们的踪迹就显露无疑了。之后就是这座塔……”
“我怀疑他使用了一个法术,”狄伦大胆地插嘴道,说出了那个法术的名字:“它导致地面开裂,高塔倒塌。”
“不仅仅如此,”导师说,虽然他有点不高兴,但他决定还是要把该说的话说完:“看看这儿,他不止使用了一个法术,很可能还包括几个卷轴——必定有两到三个化石为沙,他掀开了地面的石砖,而下面是什么呢,是泥土,然后他又将这片泥土化为了沼泽,不,这还不够,他身边还有个精灵,他让精灵催发了植物,一种生命力强韧的荆棘,”他指给他的弟子看,一段焦黑的枝条:“它已经被烧毁了,枯萎了,但那时候它能够包裹整座高塔,你有想过,一棵高达近百尺的荆棘会有这多么粗壮发达的根系吗?——你该记得,我曾让你做过一个小实验,记得那颗种子吗?它掀开头盖骨的时候是多么的轻松自如?而那只是一粒豆子的种子——荆棘的根系毁了高塔的基础,好啦,又有一个傻瓜,连续使用火与降温法术,导致石砖开裂——那么,还有人能够阻止它的倒塌吗?”
还有的就是,”他冷漠地补充道:“诺曼的先王应该让矮人来建造这十二座高塔,虽然那些臭哄哄的长胡子的侏儒很令人生厌,但至少他们会将基座与塔身保持在同一长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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