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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八章 二气卢庆宏


  苏烈与苏婉晴在一天之后像马贩子一样离开了山阴县,在五百右武卫官兵的‘护送’下向长安进发。

  六千匹战马将会在达到长安后,按照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骁卫各一千匹的分配计划分配出去,而苏烈的任务,就是保证这些战马能够一匹不少的抵达长安。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六千匹战马,为什么不好好的养起来,如果再配上一些母马说不定明天就会有更多的战马可用。

  实不相瞒,其实在古代,能上战场的马都是阉割过的公马,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遏制战马在发情期暴躁难以驯服的毛病,而且马匹在发情期又不仅仅只有脾气暴躁这一个毛病,掉膘也是其中的另外一个毛病。

  试想一下,这边马上就要打仗了,另一边正好赶上战马发情,脾气不好不说还瘦的可怜,这特么仗还怎么打,还能不能打?

  所以,古代的战马其实都是阉割过的马,其生殖功能已经被人为的破坏,李慕云扣下的这一批战马亦不例外,这也是为什么六千战马会被直接分掉,而不是送去马场的原因。

  ……

  话分两头,不提苏烈带着妹妹一路慢慢赶往长安,却说这卢庆宏在回到了自己的辖区之后,每天日思夜想的等着朝庭那边对李慕云的判决,为此整个都整整瘦了三圈。

  这一日,让他朝思暮想的朝庭天使终于到了。

  原本正在刺使府后宅躺尸的卢庆宏在听到消息之后,连鞋子都顾不上穿,直接从榻上跳起来就往外跑,连滚带爬的迎接了来自长安的传旨太监。

  不过好在那太监很好说话,并没有因为卢庆宏衣观不整就为难他,只是让他站好了,然后便打开圣旨,用尖细的嗓音宣读道:“陛下有诏,析州刺使学识浅薄,行为不检,又兼心胸狭隘,恶意诽谤、诬告他人,着削去刺使职务,徒三千里,发配岭南!钦此!”

  “噗通”一声,随着传旨太监一声‘钦此’,卢庆宏整个人瞬间瘫坐到了地上,两眼无神的看着天空。

  然而,传旨太监似乎并没有看到他颓然的样子,也不管他是不是还有力气站起来,只是用那尖细的嗓音催促道:“卢庆宏,还不接旨?!”

  “接,接旨?接旨!”卢庆宏喃喃的重复着太监的话,半晌才反应过来,连滚带爬的靠到那太监身边,接着他的衣服下摆,满眼渴望、不甘的问道:“李,李慕云呢,逍遥候李慕云怎么回事?他,他明明逾制了,十二驾的马车啊,这,这是谋反啊,陛下怎么说,陛下怎么处理他。”

  这传旨的太监也挺有意思,也没瞒那卢庆宏,笑笑眯眯的低下头,用一种极度谄媚的语气说道:“逍遥候存志高远,为君分忧,陛下亲赏白玉马鞍一副!”

  “噗……”卢庆宏终于受不了这份刺激,又一口老血喷出来,双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

  要说这官场啊,其实就是一个大筛子,根本存不住什么秘密。

  卢庆宏弹劾李慕云不成,诬告反坐被发配岭南,李慕云因为那三首绝佳的诗句,被皇帝陛下赐了白玉马鞍的消息转眼间在河北道不胫而走。

  经过两次贬官复职,经过借‘天子剑’抄刑部尚书宅邸事件,又经过应国公武士彟‘审查’事件,再经过于志宁弟子事件,打劫薛延陀事件与卢庆宏‘诬告’事件之后,李慕云在河北道最强关系户的名声尽人皆知,人送绰号——惹不起!

  不过作为故事的主人公,李慕云却没有一点自觉,抱着李世民赏的白玉马鞍死不撒手,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而不自知。

  李渊、于志宁、房遗直等人熟知他的本性,已经对他时不时发神经的行为见怪不怪,只有公孙兰有些看不下去,翻着白眼鄙夷的小声嘀咕道:“小人得志!”

  不过她的声音虽小但依旧让李慕云听了个清清楚楚,只见这货对公孙兰还了一个同样的白然,然后嗤声说道“切,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

  “你就是小人得志,不就是一个马鞍子么?也至于你乐成这样?北在哪里还知道不?自己姥姥家姓啥还记得不?”与李慕云接触的时间长了,公孙兰大致上已经熟悉了他的脾气,再加上这女人一直认为某候爵就在故意在占自己便宜,否则也不会借机把她扣在自边当护卫。

  所以公孙兰对李慕云那可是一点好脾气都没有,平日里除了白眼就是鄙视,那样子完全就是在看一个土鳖暴发户。

  好在李慕云也不是那种你瞪我一眼我就杀你全家那种人,对于女人这种生物,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想跟他拼命的,他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是在哄孩子了。

  再说大唐这个时代的女人那可比后世那种无理取闹的女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虽然这公孙兰总是看他不顺眼,但至少她的本意是好的,只是看不惯李慕云与大唐正常人完全不一样的行为罢了。

  而这种不顺眼完全就是意识形态不同所造成的,是后世现代人生存理念与古代人生存理念的冲突。

  举个例子来说,在古代,妾是可以用来送人的,而且不会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包括小妾本身都不会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甚至在某一段时间还成为上流社会上的一种风气。

  可这种事情放在现代,那完全就是绿毛龟的行为,虽然在现代已经没有小妾这种生物了,但就算是有,估计也不会有人喜欢这种‘连襟’的关系。

  李慕云正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才没有与公孙兰反脸,听她说自己‘小人也志’也不生气,只是用洞悉一切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然后调侃道:“我可以把你这句话理解为嫉妒,你嫉妒我了!”言罢,还十分招人恨的‘呵呵’了声。

  “我嫉妒你?你……”公孙兰被李慕云气的柳眉倒竖,刚想呛声,却听李慕云在那里不紧不慢的说道:“想我数十年寒窗苦读,今日终得陛下赏识,赐下白玉马鞍。”

  公孙兰听不下去李慕云在那里吹牛、、逼,瞪着眼睛气鼓鼓的说道:“你可拉倒吧,满山上下除了老爷子那里有两本老黄历之外,哪有什么书,吹牛你不也打打草稿,你才多大就数十年寒窗苦读,不要脸!”

  “切,你个小丫头懂什么,书这种东西要读到心里,不能流于表面,有些人拿着书在读,可是你知道他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也许他在想晚上去哪里喝花酒,可是我不一样,像我这样的大好青年,就算是在喝花酒,脑子里想的也是读书!”

  终于,于志宁听不下去了,哼了一声岔开话题:“李慕云,昨日的《大学》背好了没有?”

  “啊?”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可以呛声的对手,李慕云牛、、逼吹的正嗨,被于老夫子这么一问顿时有点傻眼,半晌方才说道:“那个,还,还差了点。”

  “那还不去背!”于老头儿继续瞪眼。

  “哦!”被于志宁打断了兴致,李慕云垂头丧气的答应了一声,提溜着李世民赏他的白玉马鞍就向山寨娶义厅的外面走去,身后传来公孙兰不怀好意的笑声。

  切,有什么呀,头发长见识短,老子有六张学位证书,老子吹个牛怎么了!李慕云一边走一边想着,直到出门远去,隐约中他的声音传了回来: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

  “这词倒是劝学的好诗,可是为什么从这小子嘴里说出来就变味儿了呢?”于志宁竖着耳朵把整首诗听完,苦笑着摇了摇头。

  “五首了,连诗带词,以前还真没发现这小子有作诗的天赋,志宁,你觉得……”李渊看着于志宁,意有所指的问道。

  “在下也不知道,此子身上神秘之处颇多,看不懂啊!”于志宁继续摇头。

  不过一直没有说话的房遗直此时却双眼放光,看着聚义厅的大门之外李慕云消失的地方,脸上满是崇拜!

  年轻人,总是那么不理智。

  而公孙兰则是目瞪口呆,从李渊和于志宁两个小老头儿的对话中她已经可以判断出这诗显然不是以前有的,而是李慕云临时所作。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有人真的能出口成章,而且还是一个土鳖暴发户。

  难道以前自己真的看错他了?或许这家伙真的是个大才子,只是被埋没了?不,应该不可能,才子怎么可能会是这个样子,每天流里流气像个痞子一样。

  但是,那诗却作不得假,没见房间里几个有学问的,全都两眼放光么,从这一点上来看,李慕云这家伙的确是有些才华。

  不过,管他呢,就算是有才华又怎么样,和本姑娘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等再过上一段时间,自己在他身边的消息传到长安,把杀死韩强的黑祸甩给他,自己就可以离开了,想那么多有的没的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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