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一章 人傻钱多的李二陛下
最终李世民还是按下了心中那份焦急,平定高句丽不是过家家,也不是在沙盘上摆旗子,当初杨广手下猛将无数,手握百万大军,最后亦在高句丽折戟沉沙,由此可见这个北方的邻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
而且李慕云眼下只是提出了一个计划,具体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是把他找来估计也是车轱辘话来来回回的说,索性李世民便也没有找他过来。
就这样,时间一晃又过了三、五日,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冬雪,无数才子佳人或是撑伞,或是乘车纷纷出得门来,名为赏雪,实则……实则还是赏雪,只不过不是一个人罢了。
李慕云逃不过长乐的挑唆,不得不撑了一把油纸伞陪着她闲逛。
小丫头再过年就十五了,出落的亭亭玉立,跟在李慕云身边宛如小家碧玉,时不时对着周围的环境指指点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讨论着。
不过老实说,李慕云真不觉得走了几百次的朱雀大街有什么可看的,不过就是一场雪罢了,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在家里睡一觉或者搓两圈麻将来的爽快,何必如此劳师动众的出来,没见后面那些护卫一个个都无聊的开始打哈欠了么。
又逛了一会儿,小丫头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侧头对李慕云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啊?”
李慕云是一个求生欲很强的人,自然不会中了长乐的圈套,当下失口否认:“如此美景,又有佳人相伴,怎会无聊。”
长乐继续问道:“那你怎么不说话?”
“只是想多听听你的声音,这段时间太忙,一直没有时间陪你,你不会怪我吧?”李慕云说完之后,身上窜起一片的鸡皮疙瘩,险些把自己恶心死,而他身后慕心、慕雨则鬼鬼祟祟的对他挑起拇指,眼中满是佩服。
长乐何曾听过如此直白的表达,顿时俏脸飞红,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不再说话。
便是这样,两人一路前行,不多时已至一片梅园,却见无数梅花开的正盛。
一直在走神的长乐惊咦了一声:“咦,怎么地到了四哥的园子。”
“你四哥?青雀?”李慕云打量着那处别致的园林,不由好奇道:“他什么时候建的?”
长乐笑着说道:“才不是呢,这里叫芙蓉园,是前些时候父皇赏给四哥的。”
芙蓉园?看着满是梅花的园子,忽然诗性大发,负手而立,低声吟道:“一片两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梅中都不见!”
《咏雪》,本是郑板桥在一次被人鄙视的随手之作,不过此时咏来倒也应景,该诗从头到尾无一个雪字,但却把初雪的景致描写的细致入微。
长乐受其爹娘的的遗传,虽然达不到过耳不忘,但也称得上博闻强记,只听了一遍就已经将全诗记住,喃喃重复一遍浅笑道:“慕云果然好才华,只用一些简单的数字便将此刻雪景描绘的如此生动,倒是叫人好生佩服。”
“见笑,见笑了!”李慕云摆摆手,表面谦逊,实则那表情完全就是等着长乐继续夸他的样子,弄的小丫头一时没有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长乐这小妮子本就生的极为漂亮,此时一笑顿时连不远处的梅林都失了颜色,李慕云纵是定力深厚,不也由呆了呆,眼角狂跳,暗暗道了声:小妖精。
不过也正是因为长乐的一笑,总算是将此前李慕云肉麻表达的尴尬化解于无形,两人之间再次恢复了以前的默契,小妮子也再次开始叽叽喳喳的活泼起来。
在李泰的芙蓉园外面走了一圈,两人倒也没有进去的打算,接着又晃悠着到了东市。
长乐这小丫头片子一进东市立刻像变了个人,东一头,西一头的开始乱撞,一会儿跑进某家成衣店,一会儿又跑进首饰店,总是没个消停的时候。
最后,小丫头在一家胡人开设的琉璃店里停了下来,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琉璃制品,大眼睛转个不停,显然是看上了某件东西。
李慕云跟在小丫头身后,与其说像是情人,不如说像是宠着妹妹的哥哥,见她驻足不动不由上前问道:“怎么了?看上那个了?”
“那个如意,过段时间就是母后的生辰,我打算买来送给母后。”小丫头低声说道。
李慕云闻言点点头,抽了抽鼻子便来到店里唯一的一个胡人面前:“那个如意能拿出来看看么。”
能在长安城做生意的胡人眼色自然是极好的,虽然长乐小丫头表现的有些犹豫,但他却明显可以看出那并不是因为钱在犹豫。
所以当李慕云问起的时候,胡人想都没想,立刻回身自货架上将一个颜色碧绿的琉璃如意取了下来,小心的递到他手上,同时笑着说道:“客人真是好眼力,此物整个长安仅此一件,绝不会再有第二个相同的了。”
“哦?只此一件?”李慕云挑了挑眉毛,随手将琉璃如意递到长乐手中。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胡人想要提高这件如意的价格,故意这样说而已,所以并没有将他的放在心上。
但那胡人这个时候却接口说道:“贵客有所不知,这琉璃制作过程复杂,总要经过四十七道工序,设计,烧制什么的就不说了,单单说模具,其实就是一模一件,也就是这如意烧制成了,模具也就废了,想要再弄除非再做一个模具。”
李慕云皱了皱眉:“这么麻烦?”
根据有限的知识,他知道琉璃是属于玻璃的一个分支,这个概念相当于数学中自然数包含于整数,所以他并不认为琉璃制品有多么珍贵,毕竟后世的玻璃几乎满大街都是,价格也极其便宜。
但事实上,琉璃制品就算是在后世,其价格也远高于玻璃,与数学概念中的自然数和整数不同,它其实应该算是玻璃中的贵族,如果真的要横向比较,那么可以把玻璃看成是人,而琉璃则要看成是人类中的精英。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琉璃首先是需要染色的,其次烧制的温度也有严格的控制,上下误差不能超过正负五度,也就是说在一千度的高温炉中烧制,其炉火最高不能超过一千零五度,最低不能低于九百九十五度。
而且仅仅烧制还不够,塑形同样是个问题,因为你烧制出来的东西开始只是一个大概的样子,必须重新通过人工用吹筒吹出一个形状来。
这个过程中必须保证琉璃体是柔软的,但又不能过软,因为过软的话它就化了,但也不能过硬,因为过硬你根本吹不动它,单就这个过程来说,成功一件作品其报废率就不下于九成。
更不要说在这些操作都完成之后还要经过退火,那需要将琉璃制口在五百度的炉温中放置四天,四天之后发现没有任何裂痕才算是成功,否则依旧是次品。
当然,这些指的是单纯靠人力来加工,不过大唐似乎并没有实现工业化,所以就算是再麻烦,也只能这样。
“这个多少钱?”长乐将琉璃如意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最终咬咬牙问道。
“两百贯。”胡人语不惊人死不休。
“多少?两百贯?你怎么不去抢?!”第一次,李慕云再也忍不下心中的吐槽,拍着桌子叫道。
胡人被吓了一个哆嗦,吱唔了片刻才说道:“贵客,这,这已经是最低价了。”
长乐也在拉了李慕云一把,轻声说道:“这个价格差不多,他并没有骗咱们。”
李慕云挣了一下,翻着白眼道:“什么没骗咱们,不就是一堆破烂玻璃么,两百贯,依我看两百文都不值。“
胡人并不知道玻璃是个什么东西,但听李慕云说自己的东西连两百文都不值顿时急了,以为自己是遇到了强人,哭鸡尿相的说道:“贵人,这,这真不是玻璃,这是琉璃啊,真的是琉璃啊。”
长乐在一旁担心李慕云犯浑,死死接着他不放手,死命劝道:“慕云,这的确是琉璃,掌柜并没有说谎,我在父皇那里见到过一匹琉璃马,听说花了五百贯呢。”
五百贯?李慕云停了下来,回头不可置信的看着长乐:“你爹没疯吧?就一破玻璃,花五百贯?”
听到李慕云说自家老头子疯了,长乐有些不高兴了,狠狠剜了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呢你!被我爹听到小心你的皮。”
被长乐一提醒,李慕云只觉得后背一紧,立刻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这琉璃真的值这么多钱,好像真的应该快点把玻璃这东西弄出来了,到时候吹几头驴出来,就算卖不出五百贯,两百贯总也差不多吧?
李慕云此时此刻什么也顾不得了,满脑子想的都是‘人傻钱多’四个字。
而长乐则是大方方的把琉璃如意放到桌上,对那胡人掌柜说道:“包起来,东西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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