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完)
适的后台,是他哥。
祖传十几代做鞋的手艺,商丘城做皮靴没有比他哥更好的了,但终究还是个做鞋的。
公孙泽的后台,是他的祖先。
祖传的高贵血统和士的身份,靠着劳役井田村社农夫积累的私田和不需要缴税的天理,殷实无比。
两者的后台千差地别,但在做指套这件事上,还是适的哥哥麂更擅长。
适也觉得自己的后台相当硬,心存感激从无怨怼。
回到家中,嫂子正在那搓麻皮,哥哥正在屋子里剪皮子。
适很自然地坐到嫂子对面,嫂子也很自然地将对面脚踩住的麻绳递到了适的手中。
“你这些天都在外面做什么?瞧你晒得,黑的就像是硝过的皮子一样。你是不是看上哪家的女儿了?跑到人家门上当赘婿去了?你看,给人家女儿干活,就是比给自己家干活卖力……”
便是如此自然,口舌之间依旧带着尖锐的刺,但更多的是揶揄,少几分的不满。
麂一听这话,也好奇地探出头来问道:“真的?若是真的,你就说。也好请人与你说媒。”
适嘿嘿笑道:“别听嫂子瞎说,我正忙着做事呢。墨家的事。”
“呦呵,墨家又不管你吃喝,你自己都养不活自己的,还整天忙着救济天下呢?”
嫂子白了适一眼,适无可奈何地低着头,正要把麻线换一股,嫂子起身道:“行,歇着吧,我去弄些豆子,给你做个兔肉豆羹。你这给人家当赘婿当的太累,吃点好的。吃饱了自家的饭,好去给别人干活啊。”
揶揄了一句,摇曳着身体离开,麂在内屋直笑。
适放下麻绳,走到内屋道:“哥,我这回来是让你帮忙的。”
“亲兄弟之间,帮什么帮?况且你还没分出去过呢。上回的钱用没了?正好,前几日做的鞋,人家给了些钱……”
适连忙摇头,比划了一下那东西的模样,因为哥哥不懂,却不想麂直接问道:“谁死了?”
一下子把适问楞了,好半天才道:“哥,你知道这是做什么的?”
“射箭的嘛。活人用三指套,死人用两指套,我做过不知道多少了。不过都是左手用的,你这怎么是右手的?”
《射礼》中有种配件叫朱极三,具体实物已经失传,后人猜测也是各有不同。
有说是戴在右手勾弦的,有说是戴在左手防止箭羽擦伤的。
适对此不太感兴趣,但也听说三指套是天子带的,两指套是死人带的,所以直接想让哥哥帮忙做个两指套。
万一三指套加三指射,真的是天子才能用的礼仪,他和公孙泽之间就算是不死不休了——这就相当于在基督徒面前说上帝不存在,然后还希望和对方心平气和地讨论。
所以直接两指起步,死人用的,最多晦气无礼徒惹人笑,也不至于到八佾舞于庭的地步。
面对哥哥的疑问,适也没多解释,哥哥也就没多问。
问清楚了对方手掌的大小,拿起两块皮子比量了一下,灵活的手指熟练地将皮子切开,飞速地缝制着。
吃过饭,指套也做好了。嫂子拿了个梧桐叶,包了小半只腌的很咸的兔子,递过去道:“你要是真看上了哪家姑娘,带过去给人家。不要去和人家在野外胡乱来。”
“如今天也冷了,又马上到了收粟的时候,万一躲在草垛场院中被人看到,那又不好。你岂没听《诗》中唱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犬也吠!人家姑娘又怕弄脏了衣服,又怕引得狗叫,到时候又要怨你……”
此时对这种事很开放,即便不像是吃饭喝水一般,却也没有什么禁忌。
王公贵族之间兄妹乱来、公公媳妇之类的事堂而皇之记在史书上,之后的宣太后也拿床上姿势比喻治国理政,大臣们想象场面后纷纷点赞大呼有理。
刚才这话也就像是适前世被家长叮嘱不要弄出人命来差不多,在兄嫂看来没什么不正常,反倒是适有些脸红了。
三句诗,一幅场面便在脑海浮现。
欲拒还迎,嘴上说着不要却弯腰翘起,推说脱了衣衫有人来穿来不及,便直接斜撑在树上将裙子拉在腰间,腰身下沉轻轻摇晃,死死咬住嘴唇生怕将远处的狗惊醒叫吠,却怎么也咬不住,于是发出小狗狗般的呜咽,把压在心底的长短气息,化为汪汪轻叫,只盼着不远处的人听不准。
摇摇头把脑袋里的画面赶走,咽了口唾沫,红着脸接过包着的兔子。
心说要不说还是《诗经》经典啊,一点不露却让能让人遐想连篇。
适心说,也可能是自己来了之后憋得有些久了,在这样下去指不定哪天看什么都“思有邪”了。
抱着半片兔子,逃之夭夭,没听到兄嫂在后面笑话他脸红的挤兑。
…………
十日后。
乙亥年。九月初三。
无风,无雨,无蝉鸣扰人,天有鸿鹄振翅,正是比射的好日子。
六指带着皮指套,拿着那柄小弓,看着远处的靶子,深吸一口气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对方已经射完,十五步的距离,正适合新手。
各射十二支箭,对方那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十二中五,十日之功已经颇为难得。
看着对方靶子上插着的羽箭,六指心说:“果然被适哥猜中了,他真是用大拇指射的。”
紧张中,忽然想到开射之前,适哥与那个公子之间的关于拇指、礼仪、靶子、皮指套、死人才用等等的争吵,反倒有些想笑,也不再像之前那么紧张。
周围人很多,除了村社的人,还有那位公子的一些朋友,也都前来观射。
六指想到,这几天自己不断在练习射箭,而适哥在忙着让人做了一套木头的工具,说是叫什么滑轮组。
还不住宽慰他,说是输了也没什么,尽力就好,后面还有一局。
什么孔仲尼的爹能举起城门,所以后一局比试他已经想好了,对方也应该能接受,到时候肯定会赢,只让放心地射什么的……
话虽如此,可六指还是紧张,多出来的那根手指怎么也不舒服,喉咙里干的很,前几日吃腌兔子肉时候的口水都不知道跑哪去了,现在竟不能润润嗓子。
对他自己而言,自己承载着第一次被适哥委托做事的期盼;对身后村社的熟人来说,自己承载着买耕牛的诱惑;对那公子而言,自己还承载着适哥的话到底是歪理还是正途的较量。
就算都说让他不紧张,可怎么能不紧张?
又一阵清风拂过后,六指从腰间摸出了一支羽箭,尾部的凹槽是他亲手刻出来的。
“适哥说,不要用三指,免得对面的公子发怒。适哥说,左手握的要稳,撒手的时候要快。适哥说,万物下坠是天志道理,所以十五步要瞄的稍微靠上一点点。适哥说,撒手的时候腰背要发力向后拉将手指弹开……”
心里念叨着这十天来的所学,眼睛盯着羽箭和对面的靶子,瞄准了稍微高一点的地方。
用力开弓,拉到极限后不做停留,继续微微发力将手指拨开。
羽箭在空中弯出一个弧度,随后挺直,直直地落在了箭靶之上,虽未中心,却也中靶。
第一箭射出后,再无紧张,抽出第二支箭,重复着上一次的动作,忍受着两指指肚间的剧痛,咬牙又一次拉开了弓。
……公孙泽看了五箭后,闭上眼睛,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又输了。
不是技不如人,是实在没想到适这个人根本不怕晦气,连死人该用的极二都拿来用,也根本不用正规射礼中的拇指射法。
这射法的确易于上手,可将来战阵之时哪里用得上?就算这射法也有连珠之术,这天下又找谁去教?
将护卫天下的射术,变为无耻的输赢,根本不是射礼的本意,就算赢了又能如何?
可墨家的人讲《礼》吗?根本不讲《礼》,说比射就是比射,无所不用其极。死人该用的不忌讳、将来有用的不在乎,只在乎这一时的输赢,甚至只在乎那两镒黄金。
公孙泽觉得有些恶心,两镒黄金对他而言算不得什么。正因为算不得什么,他才恶心,这些人,这个叫适的墨者眼中,礼仪与正途还比不过两镒黄金,竟是如此廉价!
最终的结果,很快出炉。输了就是输了。
公孙泽没有去怪那个仿佛要哭的孩子,那孩子虽然是庶农,但很有天赋,已经尽力了,自己小时候学十天也未必能十二中其五。
他也没有去怪适,或者再去争辩什么,而是觉得心有些累,这天下的人对礼对六艺的看法,竟然比不过区区两镒黄金,这样的天下还有救吗?这样的天下还能再复礼乐盛世吗?
都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自己又该怎么为?
默默地取出两镒黄金,递到了适早已伸出的手上,冷声道:“礼义之前,金如粪土。你们墨者如此重利,当真可笑。你已赢了,下一局便不比了。”
他以为对方会借机奚落,却不想对方接过黄金后,叹息道:“凡事必有始有终,我这一局虽然赢了,却是取巧,射之本意并非如此。既如此,第三局咱们便定个君子之约,十年后还是这两个孩子,比五射之术。希望你教的那孩子能够在十年里,明白射中真谛,修身养性。真要教出一个君子,好过在这里比试十次。”
公孙泽眼中一亮,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让他愤怒过、懊恼过、甚至想诛杀的人,终于郑重地点点头。
心说:“终究……他还是有些向正道之心的。是啊,若真教出个精通六艺知书守礼的君子,也好过在这里和他争辩。”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连输两次后,怕下次输的更惨所以喜欢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而对方恰好给了自己机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那些庶氓见到黄金后欢呼雀跃的模样,和之前他讲礼讲墨家非乐节葬时神情的对比,让他心如死灰,联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远征之马。
于是上车前挥挥手,说道:“那柄弓,便送那个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约,必不敢忘。”
公孙泽的友人悄悄摸了一把腰间的铜剑,也叹了口气。
本以为今天会比第三场,如果对方又赢了,或许可能会太过得意以致嘲讽连连,到时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为名,一剑杀之,这样的杀人之名墨家不会找麻烦。
辱人者此时就要做好被人杀的准备,这是这时候的道理,和血亲复仇一样,是此时大家都接受的杀人理由,最是正当。
其余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会接受因此而杀人的理由。
反正双方彼此之间互称猪狗,因此杀人,就等于逼着墨者也动剑,看谁的剑利而不是谁的理正了。
诸子之间,谁没有完全得大势之前,都不会因为理念问题主动动手厮杀,互相的报复谁也承受不起。
可对方最后的表现,出乎他的意料,也根本没给他出手的机会。这时候再无故而杀,会陷朋友于输不起而杀人的不义之名,也会让自己成为墨者的追杀和挑战对象。
他欣赏对方的才华,本来在上次看到九数之学后,还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这场毫无礼仪可言的比射之后,已然放弃幻想,知道对方已经无可救药,所以更危险。
此事之后,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个闻名的年轻人。
此人在墨家,名声却不显,那诸如公尚过、耕柱、禽滑厘这样的人物,又会是什么样呢?
思虑万千,收起铜剑,一同上了车,就此离开。
欢呼声在马车离开后响起,六指拿着那柄小弓,问道:“适哥,十年后真的还比?”
“比个屁。金子都到手了,输赢已无所谓。我们要赢金子,他要的只是一句让他觉得有希望的话,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后他要真记得,你好好比一场,输了就是。”
“赢了就该有赢了的态度,免得对方恼羞成怒,跑到司寇那里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来,他真当成个事,十年之内也不好再来烦我。我哪有时间和他们争辩。”
“要是赢了便欢呼雀跃,嘲讽不止,你没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剑、带弓的?这时候杀个人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又没人管。觉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事城中出过多少次?这个时代,不确定自己打得赢对方,千万不要盛气凌人不给颜面。”
“我倒是准备了一肚子得胜不饶人的话,可是一见对方带着弓与剑,就没说。批判的武器,胜不过武器的批判啊。”
六指以为这就是全部,虽不太懂最后一句话,却也觉得大概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正当他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却发现他眼中的适哥盯着远处的马车,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个,这样一来,那个学射的农家孩子也算是有机会过得好些,最起码有机会,将来或可军功出人头地,这十年也不至饿死,还能学一手射术,这是做梦都不可得的好事。”
“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义小而不行、勿以利少而不屑。”
“这天下啊,不就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吗?”
六指点点头,想说自己懂了,发现适已经笑着举着黄金走入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讲起了希望。
村社的希望,也是适的希望。
适想着,最难捱的日子过去了,最喜欢的收获要降临了,最喜欢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险的日子混过了。
乐土幻想已经编成了谶诗,有人开始问女娲伏羲从哪来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望自己也成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有人不远五十里来这里只为听他讲讲乐土的传说。
秋天了,收获了,墨子也该从齐国回来了吧?
适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将目光投向东北方。
那里是齐国。
那里此时有个可以罩着他的老人叫墨翟。
那里有一群死不旋踵的志士可以让他以后不用活的这么担惊受怕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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