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仁智礼义论漂杵(中)
最简单的道歉,却如公输班手中的刻刀。
将芦花因为生气而鼓起的腮雕的微凹;将她因为生气而撅起的嘴雕的微翘;将她因为生气而通红的脸雕的微润,也将一双有些失望和愤怒的杏核雕成了月牙。
这些怒气被简单的致歉化解之后,心下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担忧,生怕适多想些什么。
她也大概能明白适在担心什么,但她始终将适作为自己梦中的那个完美的人。固然不喜欢别人说适不好,但如果适离她梦中的那个样子差了些她也会不高兴。
适叹了口气,心说混入墨家,也就这样了。
哪怕将来墨子回来后,发现某件事是行天下大义,然后说适你很有想法这件事你就去吧,到时候再用怕死推脱,只怕也不用做什么篡夺巨子之位的梦了。
墨家的那群人,虽然不曾见面,可也能想出来是什么模样。贪生怕死之辈,当他们的巨子可能很快就会被选下去。
略微考虑了一下,嘱咐道:“之前为什么不让你去,你也明白为什么。你要记住,就算去,只救人,不谈乐土,不谈天志。这要答应我。我不是怕死,我是觉得你我都该是枚种子,将来要结出许多穗果的。”
芦花脸上微红,她听懂了适的意思,却忍不住想的有些多。
穗果可是有两种啊,墨家的穗果,和人与人的穗果。
这种微羞一闪而过,也明白这件事为什么适如此小心翼翼。
原因很简单,适所说的乐土中,没有士、没有世袭封地贵族的位置。
“我知道了。”
“那就去吧。小心。”
再无多言,芦花挎着孩子们编织的小花篓,里面装着一些简单的木头石头做的用具,和几枚粟米团子,第一次尝试着离开村社去更远更远的地方。
半个月后,悬着一颗心的适等回了安然无恙的芦花,听着她说起来远处的事。
更远处的人也开始来到这里,听适讲那些他一直在讲的东西。
芦花用青蒿救了附近一处小贵族封地上的圉奴,适回去后拜访了这个人,请他出面帮忙将村社里公共养的几头猪给骟了,公猪不骟味道腥臭,劁猪骟猪才有让猪肉成为诸夏主要肉食的可能。
他也从这名圉奴手中,学到了不少养马用的草药,一一采摘分类,请教技巧。
算算日子,适终于安心,觉得墨子很快就要回来了。只要墨子回来,收了自己做弟子,自己在宋国总不会担心命贱如麻可以被随意杀死了。
…………
更远的地方。
那名被芦花用青蒿救活的圉奴,正在给公子准备马车,公子和友人要出去。
他当了二十年的圉奴了,附近几十里内他养马的技术最好的。马才生下来不久,他就能知道这马将来长得好不好。
平日里就住在马厩当中,盛夏时节也会采摘一些马用的草药,身上总有一股草药的淡淡香味。
凭着这一身的本事,公子和之前的主人对他都还算不错,每年冬末时候都会赏赐他一些剩下的酒水,有时候还有一块肉。
公子是个守礼君子,圉奴一直这样认为。
包括自己得了重病,整日忽冷忽热、冷起来如同掉入了冰窖、热起来仿佛火烧的时候,公子也没有将他赶走,还让他住在马厩中。
单是这份恩情,便是九死也难报了。
圉奴拿手摸了摸身边枣红马身上的毛,让这匹有些不太情愿的骏马安静下来,将马车的挽具套上,看了一眼正在那里和友人闲聊的公子。
公子名叫公孙泽。
公孙这个氏,此时很常见。有些类似于阿拉伯地区的赛义德,属于一种称谓,意思是祖上某人有爵位,但是自己是旁支不是嫡长子。
此时叫公孙某的,大部分都不是一家,而且一旦将来飞黄腾达便不再以公孙为氏。譬如商鞅,在魏国时是公孙鞅,称其为公孙是说他有血统非是庶人,等将来封地于商,便是商鞅了。
公孙泽的家族算不得显赫,但是祖上运气不错,每一次战队都站的正确。在宋国,战队是门大学问,站错了很可能就会族死人灭。
当年宋景公生不出孩子,便过继了个,立为公子启为继承人。结果宋景公刚死,公子德便弄死了亲哥公子启,成为了宋公。这一次政变中,公孙泽的祖先站在了公子德这边。
之后,宋公手下的两位封臣内战,大司空获胜,弄死了大宰,顺便也把宋公驱逐。宋公逃亡的过程中,公孙泽的祖先还是跟在了宋公这边,最终复位。
即便公孙泽这一支不是大宗,但到公孙泽这里的时候,仍旧有士的身份。
公孙泽的父亲善于经营,虽然只是旁支,但是也有支配井田制下村社农奴的权力,以耕种公田的名义迫使那些村社农奴开垦新的土地,这些都是家中私产,无需缴纳税赋。
他们家的正式封名是下士,名义上管辖着一甸的土地。一旦打仗,他们家只需要履行下士的封建义务,提供一辆驷马战车、一百五十名徒卒即可。
但是他们家的私田数量,却远远超过了一甸的数量,私田之上的农奴是不需要向国君履行封建义务的,也是不需要向国君纳税纳赋的。
公孙泽的父亲只在自己的私田上,征收八一的实物税,但是在私田上的农夫不需要服国君的兵役,很多人逃亡至此,成为依附于他们的农民。
一些原本井田劳作的农奴,也因为需要缴纳赋税、年不足用等原因,会将家中的儿女做质,换一些钱或是粟米,这些为质的也就成为其名下的庶隶。
如今公孙泽的父亲已卒,他也守孝完成,也已经行了冠礼,成为了一家之主。
从道德层面上讲,公孙泽是个真正的君子,是个符合此时道德观念的好人,甚至可以说他是宋国为数不多的守礼君子。
二十六岁的年纪,正是最美好的年华。八尺高的身躯,面如冠玉,肩宽臂长。
常年拉弓射箭的拇指粗大有力,绝非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士。
他幼时学儒,一直以君子作为自己人生的方向,虽然不敢说六艺精湛,但是六艺也都懂得一些。
身穿一件深色直裾,身侧有玉,而且不止一块,长长的一串。
这时候又没有内裤,要是没有玉压着,很容易一阵风吹过露出不该露的东西,所以君子一定要佩玉。
既然是君子,言行举止都需要守礼。
公孙泽身上的玉,是用熟牛皮串在一起的。
给他讲礼的老师曾说过,他的脾气太急,所以要用可以伸展的熟牛皮作为组绶。若是那些脾气太慢的,一定要用弓弦作为组绶。君子要无时无刻不注意,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影响人的言行和气质的。
所谓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
这一点上,公孙泽也做的极好,这是他学了三年才学会的礼仪。
君子走路的时候,不能走快了,一定要小碎步前行。
走的时候,左腿在前的时候,身子要前倾;右腿在前的时候,身子要后仰。走路的时候步伐不可太大,以免露出腿毛;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不佩玉就出门,以免风吹屁屁凉;碎步一定要走的有节奏,这样才能让玉发出悦耳的声响,以有宫商角徵羽之音。
据公孙泽的先生说,古时真正的君子,走起路来,身上的环佩叮当,是可以把百鸟引来的。
这一点公孙泽自觉自己很难学会,学了三年这才学会一个士如何走路,顿觉生知也无涯,畅想着古时君子,只有钦佩之情。
他这一生,从来都践行君子之道。当初行冠礼的时候,君子行冠礼一定要带白鹿皮的帽子,以示可以征战,奈何他在冠礼之前一直没有狩到白鹿皮,由此引为人生第一憾事。
缓缓走到马车前,看了一眼面色大好的圉奴,心下也是关心圉奴的病情,怎么说也有这么多年的情分。
但想到还有客人,此时若是和圉奴说话,便是怠慢了客人。况且一边和客人说话,再和圉奴交谈,这是无礼,会让客人觉得自己与圉奴的地位相同,这可大大不妥。
士家中并不能有御手,虽说驾车是君子六艺之一,但平时君子是不驾车的,便由圉奴代替。
一路颠簸,公孙泽和友人说了几句,就听到远处的田里有人唱歌。
曲调很怪,应该都是些乡间俚曲,他本也没有在意。
可虽不在意,却挡不住那些词曲不断地传到他的耳中。
他学过《诗》,听出来这俚曲,用的是《七月》的格局,按月来分,诉说各月生活。
《诗》不是随便一个人能学的,如果没有先生传授,往往会不解其意。
比如《东门之池》,若是乡间野人,定然以为这是男女之间互相思慕的淫曲,实则不然。
传诗的先生曾讲过,这看起来是淫曲,但既然是夫子修后的,必然思无邪,这是有寓意的。
这是陈国之风,是因为国君荒淫无道,所以国人便以此诗,隐喻其中。看上去,是君子思慕淑女,实际上是在劝国君要思慕贤人啊!
公孙泽深以为然,所以不准他土地之下的农夫男女唱一些俚曲,因为他们不懂其意。
如今好好的一首女服事乎内,男服事乎外,上以诚爱下,下以忠利上,上下其乐融融的《豳风七月》,被改成了这番模样,心头不禁大怒。
马车颠簸,吱嘎有声,却怎么也挡不住那些传来的、曲调古怪的歌声。
公孙泽心头火起,伸手摸了一下束玉的牛韦,想着先生让他以牛韦为组绶的寓意,强压下火气。
忍不住问道:“这俚诗,何人所作?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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