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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继续讲下去:“三年后,汉武帝重整旗鼓,再次命李广利率军远征,一共二十余万人,牛马粮草不计其数,还带了两名相马师前去大宛国。李广利大军一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太初四年深秋(公,攻克其首都贵山城。从此大宛称臣、归汉。大宛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匹良马。汉军选良马数十匹,中等公母马3000匹。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玉门关时仅余汗血马1000多匹。李广利凯旋回京,皇帝大喜,封他为海西侯,军官各有封赏。殊不知这大宛天马的骁健,全由野马而来。汉武帝以倾国之力得了几匹汗血宝马,但没贰师城外高山上的野马与之交配,传了数代,也就不怎么神骏,身上也渗不出红汗了。”

  秦风听到这儿,忍不住插嘴道:“汉武帝为了几匹汗血宝马,大汉不知死了多少人,又耗费了多少的钱财!正因为汉武帝的好大喜功,晚年的刚愎自用,导致大汉朝国力江河日下,武帝死后,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帝国,尽管在汉宣帝的努力下,国力稍有起色,但大汉帝国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说一匹马,毁了一个庞大帝国的前程亦不为过。”

  记得不错的话,眼前这位到了晚年的时候,也与汉武帝一样,犯上了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的毛病,故而,借机警示了一下。

  书法是一种艺术,说话也是一门艺术,说话上要懂得把握分寸,才能做到初见让人喜欢,长久不让人讨厌。会说话是一门学问,说话有分寸是一种修养。会说话,才会更受欢迎!此时此刻,说话的若是魏征,恐怕会罗列汉武帝一堆的不是,然后再挑出李世民类似的毛病,直言不讳的告诉李世民:你不能这样做、坚决不能这样做。最终的结果是弄得大家不欢而散,目的是否达成还得两说。但是,秦风不同,他只是理性的分析,让李世民自己去感受、去体会,以李世民的智慧,自然收到了秦风语中含义。

  “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为了一匹马,弄得山河破碎,人心不齐,武帝之作为得不偿失。”作为一个皇帝,李世民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他以这段兵法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是对秦风隐晦劝诫的隐晦回答。

  其实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大唐每一次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制定出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两场大战,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实在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荒唐可笑。

  说了一会关于汗血宝马的故事,李世民的注意力又让天马吸走了:“相马的第一步就是看马的头部,因为头部是马的品种、品质、体能、齿口最明显的外部表现。古人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所谓的赤兔马的“兔”,应当是指马的头形。《相马经》有云:‘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马中王者。”停顿了一下,颇为羡慕的说道:“若朕估计不错的话,你这匹天马应当与传说里的马中赤兔是同一品级,有可能更高一筹。”

  大伙忙问缘由。

  李世民微笑了一下,说道:“凡是神马必有烈性,但如被人制服之后,那就一生对主人敬畏忠心,宁死而不屈。要知道赤兔曾经是吕布的坐骑。”

  众人恍然!

  赤兔真是神马的话,为何不为吕布殉难?

  原来李世民的评说是由赤兔的忠诚度来评判的,只不过秦风刚得新马且是最为喜爱、重视的第二代才俊,自然不会说不详之言。(未完待续。)

  第198章:天雷神罚

  秦风降服了神驹,十分疲倦,本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可想到自己的马还没配备马蹄铁、马蹬、马鞍,缰绳,索性狐假虎威的走了一趟少府监!

  让人给自己的马配上全套武装。

  少府监做事效率后,弄明白骑兵三宝的构造及原理后,就不分昼夜的打造着,所有东西都是现成的。可马夫还没有靠近,天马忽然飞起后足,将他踢了个筋斗,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秦风哭笑不得,在他不住的安慰下,马夫这才战战兢兢的给天马套上了缰绳、马鞍,并且装上了马蹄铁。

  初次装上马蹄铁,马儿很不适应,四蹄不住的蹬地。

  有鉴于此,秦风也打消了休息的念头,决定骑着它溜一圈,让它适应马蹄铁的存在。

  毕竟装上这玩意,对马对人绝无坏处。

  念头一起,便回家取了武器,纵马而出。

  天马是马中之王,受困多时,它都闷坏了,甫出长安,就放开四蹄疾驰而去。秦风耳边响着呼呼的风声,罡风吹的面部生痛。而路人只觉眼睛一花,一道残影闪电而过,当人们反应过来,一人一马已经绝尘而去。

  风声呼呼的从耳边吹过,秦风骑在马背上享受着在广阔荒野上奔驰的快感。

  天马一得自由,顿时野性烈烈,这一狂奔起来,速度更是远超以往,也让再一次领略到了马儿的极限,那如风驰电骋一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秦风对于马速的理解。

  天马用事实告诉秦风,他记忆中那存在的马速极限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驾!”

  秦风骑着神驹,来回奔驰,自是喜不胜喜。他特地测试过这匹马儿的能耐,果然无愧是千古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有着这个耀眼特性,不论速度还是爆发力以及耐力都远远地胜于他原来的那匹河曲大马,将会在战场上给予他更多的助臂。尤其是在冲刺的时候,以自己那千军劈易的武勇,辅以这匹马儿的爆发力与速度,破阵杀敌,还不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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