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心意至高
厨师的目标就是评星!
而最大目标就是三星!
有野心的厨师可能会想开很多很多的店铺,拿很多很多的三星……
除非是像中国之类的还没被列入评星标准的国家、地区,一般不是因为食物不好吃,而是完全不知道怎么定标准……
别的被列入评星标准的地区,厨师一定会想拿星!这就相当于NBA的总冠军戒指!什么收入啊、人气啊,在有荣誉追求的厨师看来都是不顶用的,到老了拿出一本当年的米其林,笑着和晚辈说,哥年轻的时候精力旺盛,还上过米其林呢……多风光?
说什么哥当年好歹年入……
万一那时候金钱贬值,当初买奥迪的数字如今就能买奥利奥,说出来不是让人笑吗?
铃子也很想要星,和千代不同的是她从小就在店铺里帮忙,学完各种女校之后就专门学厨艺,而日本很多女校厨艺都是点的专精,铃子觉得自己几年前就有评星资格了,然而这么多年就一匙叉……
铃子不服啊!
特地想和嗅觉奶奶学厨艺,她觉得一定有秘籍!
结果在这里又被她看来不怎么样的星级厨师千代又击败……
“的确,体能和技术你已经够资格了,但心体技中,心是第一位的。
河豚下巴肉带着很多毒血,理论角度洗个五六次,也就干净了,但千代洗了20次,你看她的手。”
铃子刚一直没注意,这时候低头一看,千代的手红彤彤的,正贴着大腿……不是礼貌,而是她冷了……
千代不好意思的缩了缩手。
“就这手上阵,至少就三把匙叉。
再加上食物这东西,都是讲究物以稀为贵的,处理河豚刺身的人太多了,人们吃惯了,就不觉得东西有多好。河豚下巴吃得少,天生就能给这道菜加分,况且……这道菜是小猴子最喜欢的,他认为这道菜可以把厨师的心、体、技完全展示给食客。最初我学的时候是洗8次,我觉得不太安全,就改成洗10次,小猴子觉得不安全,改成了15次,到千代这里变成了20次,可能是他被陷害后改的……”
“小猴子?”铃木蹙眉道。
“就是唐海啊,他有很严重的多动症和强迫症,就连看到电话绳扭到了,他走远了还会回来慢慢扭正,呵呵,他有着世界最优秀的嗅觉和味觉,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责任心,外带有着无穷的精力,这就是最好的大厨苗子……以前我曾想让他继承我的餐厅,但他拒绝了,他被陷害后也没有来找我,实在可惜……”
唐海!
黄种人厨界骄傲!
铃木还是知道唐海的!
更阴冷的眼神看向千代!
千代缩了缩脖子,女人依靠男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这一次是千代赢了,本来我还不太放心,但看千代这么有‘心’,我想还是可以一拼的,事情是这样的……”
千代和铃木听完后惊呆了!
这还真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但这事,我怕做不来……”千代也想要帮嗅觉老奶奶一把,但她知道自己的斤两,今天也就洗个肉稍稍烫一下,玩真的她肯定不行。
“你的确做不来。”
老奶奶直白的话让千代好伤心……
“但如果有小猴子一起,这事大概就办得到了。”
千代听得心跳漏了一拍,她很怀念当初和唐海一起面对绫子小姐……
千代身边的铃子则是大呼不公平!千代先是拿到了唐海的技术,这时候居然还有唐海帮忙!
嗅觉奶奶看看千代,再想想千代那个女助手,都太秀气了,往铃木身上一瞄……
“铃木,从今天起,这段时间你就是千代的主刀。”
凭什么!
“是。”
铃木心里很不服气,但身体却很老实……
……
唐海巡视完了大丽菊,开始了他第一次全美中国菊花餐馆巡视。
决定偷偷进村的他,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去到自己的连锁餐厅里,都被追高规格的对待……
挠挠头,看了一眼手腕的江诗丹顿,时间还早,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装,按着限量版的爱马仕腰带扣提了提裤子,厨餐厅后打开了梅赛德斯的车门,身后是一排各种恭敬的员工,一般会有一两个曾经听过他讲课的人……
“我就说,中餐馆的标准化是很简单的!凭啥鲜芋仙可以,我就不行呢,对吧?我没有暴露身份,但他们却时刻做到了最好!这一次巡视加强了我对餐馆经营的信心!”
夜,唐海坐在已经打烊了的一号店角落里,吹嘘着自己这几天的巡视。
李大头、田甜、小牛,以及一干人的表情……
唐海要了碗米饭,随着夏季将要到来,食物丰富了许多,菜单上的菜式也慢慢多了起来,一号店的经营理念是应季,所以每天的食谱并不是固定的……
好久没有来看过这几人的厨艺……
“咿,这米饭?这谁做的?”
小小的碗里是冒尖的米饭,里面一颗颗的米饭晶莹饱满,大小几乎一致!
“是我。”
唐海这才重视起已经荣获二星的李大头。
都说寿司是一道‘有心’的食物,好的寿司是最好的肉和最好的米结合而成的,必须要用握小鸡的力量去握,黏在一起又不挤压变形,米粒之间的空气就是它的‘心’,在温热的时候被放入口中才会直接散开……
但其实大米饭也是有心的,特别是蒸饭!
最硬的米特别去做,熟了之后加点冰凉的山泉水和醋,播散开,装进保温的量器里……
唐海夹着一片扣肉,带着点梅菜放入口中,然后再夹一口米饭,这才咀嚼,那种入口即化的感觉,无论是扣肉还是米饭都是极品……
唐海连吃了好几口,每一道菜都能吃出厨师的用心!
田甜突然告退离开。
唐海正奇怪她要干什么,看到田甜拿着一包东西开门,外边有个人早就等着,笑着道谢接东西……
‘流浪汉?’
世界哪里都有流浪汉,欧美的流浪汉和中国不同的是,他们大多是可以找到工作的,不少流浪汉身强体健,因为丢食物的人太多了。
这些人吃得一般不算差,晚上就去各个公园里睡,不仔细观察看不出他们是流浪汉。
“谢谢,田,最近每天都来问你们要东西。”
“你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趁着还有力气,剪个头发,找点事干?每天吃这些剩饭剩菜并不好。”
餐厅或是饭馆,每天剩下的食物是很多的,有些到垃圾桶里,会被流浪汉拿去吃,有些拿去喂动物了,也有这样直接给流浪汉的,如果对方看着不是很危险的人而餐厅里人又多的话。
接过田甜东西的大概是一名三十五岁左右的白人,身上有点脏,被田甜说得不好意思挠头。
“最近西雅图有一家餐厅的鮟鱇鱼很好吃,听说是在雷尼尔山附近出的渔获,你们有兴趣可以试试买那里的鮟鱇鱼。谢谢你们的食物,非常好吃。”流浪汉对着田甜微微弯腰,拿着东西低着头走了。
田甜看着这人的背影,只觉得非常可惜,这要是去扛麻包一年能赚多少钱啊,明明可以靠体力吃饭,却要靠乞讨……
“早知道有这么挑剔的流浪汉,定点问你们要东西吃,我就不用来这里坐了。”唐海喝着筒骨汤,笑道。
“诶?”所有人都是一愣。
“这种流浪汉虽然没经过系统学习,但他们是真的一路上走到哪乞讨吃到哪啊,哪家的饭菜好吃他们是有数的,严格说起来他们也算是美食家了,而且是‘见多识广’类的……雷尼尔山下的鮟鱇鱼吗?”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唐海拿起身边椅子上的西装,起身走向门外。
正在此时,手机震动。
一条信息让唐海看得眉头一皱。
美国第二大连锁超市,塔吉特连锁超市一名华盛顿州负责人的信息,邀请他吃个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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