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北美野马
海豚虽然离开了,但却在唐海心中留下了一种情怀。
他好不容易找了个位置爬上岸,远远看着海豚远去的方向,心想不管自己去那里几次,或许都难拐走这只海豚,它会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下去。
这种情怀,哪怕在人类身上,现在都已经很少遇到了。
“噢,雪特!”
唐海掏出裤兜里的手机一看,果然已经碎了!
刚才,就差一点,唐海的小伙伴甚至可能要被撞中,一想到这里,他就冷汗直流,心想要不要做个铁护裆什么的,身上再穿上中世纪圆桌骑士铠甲……
唐海现在肚子很饿,配置饲料、激战、长时间高速游泳、使用超能力,已经消耗光了唐海的血糖。
他的摸蚌技巧很高明,集中精力看生命之光来判断了一下生蚝位置,直接就摸出了一个大个头。
不过在要吃的时候唐海却犯难了,不是他吃不下生食,而是……
他现在肚子是饱的!
就算他的饭量可以参加大胃王比赛,就算他可以吃完后很快恢复血糖,但他的消化器官要消化完今晚的晚餐,外带十斤的宵夜,不到凌晨一两点好像不太可能……
唐海不太好游回去,万一看到熟人咋整?
只能饿肚子走回去了!
唐海上了岸上,到处走走,看到一棵松树不错,爬上去弄下了一根树枝,做成了拐杖,感觉到大腿疼,牛仔裤一脱,全是淤青,还破皮了……
“不要让我再看到那群虎鲸!”唐海咬着牙,找到了几株常见草药,咬碎了敷上去,先将就一下,等他能吃饭了,这种小伤只要一会儿就能痊愈,他试过的。
衣服太贵不舍得撕,牛仔裤成了布条包着伤口。
唐海正在弄这东西,忽然感觉到了动静,转头就看到林子里的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
“卧槽,才干完虎鲸,不会又碰到老虎吧!”唐海拿起拐杖。
这是一只很神骏的大马!
“北美野马!”唐海眼睛一亮。
很多人认为,美洲马是世界上所有马类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们的发源地。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美洲马去到了欧洲,然后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马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葡萄牙人把欧洲马带回到了美洲,这勉强算是一种‘出口返内销’。
这些葡萄牙马适应了美国的环境后,开始疯狂繁衍,被人遗弃之后变成了‘北美野马’。到上世纪最多的时候,美国拥有野马数量超过200万只,然后反倒是欧洲野马完全绝种了,俄罗斯探险家寻找了许多年,没能在欧洲任何地方发现野马群。
一提起美国,许多人就会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马为各种战争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机械文明发展了起来,美国人又开始认为北美野马无用了。
首先北美野马身材高大、长得慢,这就导致了它们吃得很多。
其次马的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营养,不像鹿肉那样补元气,不像牛肉那样补力气。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们没办法当做肉畜来饲养。
美国当局觉得,北美野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资源,相当于1000美金,用来养牛羊将是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美国人又继续开始猎杀野马。
一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才意识到了野马是重要资源,才设置了保护法。
现在怀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之间有美国设立的差不多4万英亩的自然马场,供北美野马生活。美国西部许多个州,也设置了野马收容所。
另外在美国还有少量自然野马群……
但整个美国的野马,数量已经不到3万只了!200万变3万,这就是美国人对待‘功臣’的方式!
要说北美野马神不神骏,看走过来这只就知道了。
枣红色的毛发油光发亮,唐海站起来竟没有它背高,要知道唐海身高178公分!
这匹神骏非常的北美野马,唐海目测它体重接近700公斤!即使在欧洲马里,除去那些重型马,这是非常大的大家伙了!
除了耐久以外,北美野马是没有缺陷的,身高、体重、力量、短距离爆发力,它们都是顶尖的!
唐海特别盯着这匹北美野马的蹄子看了一会儿,没有打马掌,说明这是真的野马。
只是,它来这里干嘛?
很快唐海就弄清楚了,它是来这里吃草的。
前段时间有一次唐海截获了一场大暴雨,降雨速度不小,降雨量很大,唐海估摸着大概要从晚上下到白天。
唐海家乡没事就闹干旱,雨季来的时候一场雨下24小时都不少见,但旱季经常一个月没一滴水下来。每次唐海就在想,要是把雨季一次最大的雨,分成四五十次半小时的,那家乡就不会缺水了。
西雅图的总降雨量不如纽约,但就因为降雨次数多,所以这边空气很好,植被生长情况也很棒,这一发现正好证实了唐海的想法。
唐海甚至心想,如果人类可以控制降雨次数和降雨量,雾霭其实也就不可怕了……
照旧拿西雅图来做实验,截获的那一次降雨量,唐海每天都会找个时间下半小时雨,渔场附近不但空气更清新了,闻起来有股甜丝丝的味道,甚至附近的草木都长得更好了,绿油油的!
马无野草不肥,这匹北美野马正是来找嫩草吃的,这附近的草很鲜嫩,根茎肥美,最合它的胃口,它昨天就来了,今晚趁没人类活动了又过来品尝美味。
突然发现一个人在自己地盘,这匹北美野马有些犹豫要不要过来。
“奇怪,北美野马是群居生物才对,你怎么会落单的……你身上有伤,我刚好有药,别动……”
野马很警惕,但看唐海的眼神,它似乎明白了唐海不会伤害自己,就任由唐海嚼碎一些奇怪的野草涂在自己身上。
唐海在涂抹药草的时候,随意看了一下,这是匹公马,齿龄20岁以上了。
野马的寿命极限一般是30岁,也就是说这匹野马开始体能下降了。
春天是野马茭配的季节,一般的雄性野马是不会离群的,只有被新马王击败的老马王,才可能因为自尊心离开。
唐海渐渐也明白了这匹野马,估计是斗争失败的老马王。
唏嘘了一阵,帮老马王身上擦好了药,唐海就要转身回去。
脚步声响起,这匹北美野马竟是跟着唐海走!
唐海停下来看它,它也停下来。
唐海往前走,它也往前走。
“算了,你要跟就跟着吧!开车巡视渔场也不方便,等我回头给你找个马鞍,你就跟我混吧!就是渔场里没马饲料,鱼的你吃不吃?”唐海之前邀请海豚失败,有些受挫,这会儿碰到一个竞争失败的,刚好同病相怜。
“你就叫赤兔吧!怎么说也是红色大马,应该可以叫这个。”
赤兔马不知道听懂了没,就这么慢慢跟在唐海后面。
“头儿回来了!”
“唐回来了!”
唐海开车出去的,结果晚上都没回来,打电话也打不通,所有人都很急。一群人正在商量着要不要派人出去找或者报案什么的,就看到唐海回来了。
马莲娜听到动静后兴冲冲的冲出来,就看到唐海下身一条三角裤,浑身脏兮兮的,旁边有一匹大马。
小萝莉盯着某处胀鼓鼓的位置看了一会儿,然后又惊恐的看向那匹马!
“有些事眼见不一定为实,我能猜到你在想什么,但你很显然想歪了!”唐海把衣服往下拉了拉。
……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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