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差距
见识过了纽约的繁华,庄叔颐在回到北平之后却不由地松了一口气。那样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当然也叫人震惊,但是若是说生活,自然还是在自己家好。
庄叔颐拍了拍自家门口的那棵银杏树,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街坊四邻见她们回来了,也是热情地涌了上来。这个帮忙提行李,那个帮忙去把卖柴火的大叔叫来,七手八脚地不过是一会儿便将这久别的小院子收拾得可以住人了。
“谢谢大伙了。”庄叔颐将她们从美国带回来的邮票分送给了大家。其实这些东西在北平没有用处的,也不怎么值钱,但是总还是一份特别的小礼物。况且也十分的有美国特色。
所以庄叔颐特意带了许多回来,就是备着现下这样的时候用呢。
北平最好的地方,大抵不是历史文物,也不是美食风景,而是这一份人情味儿。在上海时,庄叔颐住了那法租界的别墅好几年,认识的邻居也不过是一个志同道合的理查德罢了。
可是现在呢,不过才来这里几个月罢了。别说是左邻右舍,这整条胡同的人,庄叔颐都认得了。大伙闲暇时候还一块喝茶聊天呢。
其他更是一家有难,八方支援。就比如说这一次,庄叔颐和扬波出远门,家里不过是挂了一把锁,便能安心了。因为邻居们早便说好了会照应他们的小院子。
果不其然,这回来一看,和那没有出门时真真是一样无二。二月的雪天多,可是院门前没被雪埋起来,都是多亏了这些邻居呢。
送走了邻居们,庄叔颐窝在自家的炕上捧着一壶茉莉,舒舒服服地叹了口气。“这才是人该呆的地方。”
“你喜欢这里真是太好了。”扬波也不由地松了口气。在去美国之前他确实抱着些小心思。想着若是榴榴喜欢上美国,也许他可以和她两个在美国定居。
在那里总不会再有人能插足她们之间了吧。
但是去过美国,再回这北平,连扬波这样不挑地方的人都不由地感慨。还是家好啊。那美国再怎么繁华自由,似乎也与他们无关啊。
异乡人这个词,大抵从被创造开始,便是带着些格格不入的特性。
“阿年,快上来。”庄叔颐拍了拍自己旁边的位置。扬波立时将那些无关紧要的思绪丢掉了,上了炕,将庄叔颐搂在怀里,舒舒服服地也放松下来了。
“北平真有一股奇怪的魔力啊。你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懒散地半躺过呢。”这个姿势确实舒服得没话说。庄叔颐靠在扬波身上,使唤他将炕桌上的蜜饯端过来。
“是啊。”扬波也这么觉得。他从前总是紧绷着神经,怎么可能做出如此放松的姿势来。只是现在,大抵是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吧。他便也不由地放松了。
“对了,阿年,大姐说要给我们办酒席呢。”走之前,庄叔颐和大姐聊天,说起这件事。庄叔颐当时便推掉了。
酒席什么的又没什么滋味,那份热闹也不是庄叔颐喜欢的。况且在这北平,也没有什么人需要宴请啊。
阿爹阿娘……
“你大姐有说是哪里的酒席吗?”扬波的这句话打断了庄叔颐的愁思。
“说是叫东城金鱼胡同的福寿堂。阿年,我们吃过这家吗?我怎么没有印象。”庄叔颐翻来覆去地想,也没能想起来。
这不太可能。若是说忘了诗词古籍倒还有可能,叫一个地地道道的小馋猫忘了自己品尝过的美食,这就不太可能了吧。
“应该是没有的。”连扬波也这么说,自然是没有吃过了。
但是扬波倒是听过好些讯息,这当然也是为了应付家里的这只馋猫。“不过,听说他们家有一道只有老主顾才上的翠盖鱼翅,味道之鲜美,在北平饭庄子的酒席上堪称鱼翅之最。不晓得是真的假的。”
“什么?”庄叔颐听了,立即开始流口水。
在永宁时,庄叔颐最不耐烦吃的便是这等海货,因为不入味有难嚼。况且永宁人做吃食大抵是比不上北平上海来得精细。
永宁的海货向来是早上打捞起来,当天便吃掉了。是以只用清水蒸煮便足够鲜美了。若是别的手法,便是腌渍和红烧两者。
像北平这样一道菜用上十几二十道工序,那是绝不可能的。
庄叔颐来了这北平以后,才知道原来做得好,海参的味道可不像肥皂。庄叔颐这句话说出来,当时可把左右桌上的客人全给笑翻了。
不过,福寿堂的翠盖鱼翅,那可真是上品之中的上品。且因为工序考究,轻易不会做,只在端阳节前后请上几桌老主顾才肯用这菜品呢。
鱼翅必定要选用上品的小排翅。发好之后,用鸡汤文火清炖好几个时辰。等到了火候,才用新鲜荷叶,并大个紫鲍、云腿、劏好的油鸡鸡皮一块包起来烧。过两个小时再换新的荷叶盖在上面,放在蒸笼上蒸。起锅时,再换上新的绿荷叶盖在上面。所以得名“翠盖鱼翅”。
试想一下,鱼翅吸收了火腿鲍鱼的香头,再加上鸡油那细滑的口感。那滋味有多清醇细润,何香四溢便不用多说了吧。
“但是这是端阳节的菜色吧。这寒冬腊月的哪里来的绿荷叶啊?”庄叔颐想到这里才算是想通了。大姐说的,可不是现在,是五月呢。
若只是请北平新认识的朋友吃酒,又何必等到那个时候呢。冬日里大伙都闲着无事,不是正好可以凑在一起乐呵乐呵嘛。
除非大姐想的是……
不可能。庄叔颐拼命地摇头,将自己脑子里的那个想法甩了出去。不管怎么样,在他们看来都是庄府大过一切。怎么可能会为了她。
庄叔颐一下子便落寞了起来。因为她又想到了,那对既疼爱她,又完全不在乎的父母了。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矛盾的形容,能放在同一样的地方呢?
扬波见她一下子便没话了,当然是立刻想法子逗她高兴。正巧外头传来了走街串巷的小贩的吆喝声。
“萝卜!赛梨诶~辣了换来!”
这是卖冬日萝卜的来了。说是萝卜,其实不如说是一种长成萝卜样的水果,一咬一汪水,不留神那汁水就得溅到衣服上去。是以吃这萝卜时非得十分小心地吮吸一番呢。
在来北平前,庄叔颐可从没有生吃过萝卜。南北方的差异大抵便是在这里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理一方的土地所长出的果实也是不同的。
北方的大葱可比人高呢。南方的葱连个大字也用不上,比起小姑娘的纤纤玉手还要细呢。这萝卜自然也不是一回事。
庄叔颐头回吃的时候,差点把眼睛都给吓掉了呢。“这还是萝卜吗?好多汁,一点也不辣呢。又甜又脆。”
“哈哈,这当然是萝卜。”
别管是南北方,它就叫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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