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合中国之力,灭绝其种类
大火猛烈地燃烧,滚滚的烟柱直透天际。绛紫色的烟焰在村落上空整天屯结不散,黄昏以后,残破的旧战场再没有一声枪响马嘶,火光渐渐地黯淡了下去,月亮则慢慢地爬了上来,巍峨的太行山在远方露出了它隐约可辨的身影,却无法给李来亨提供半分的安全感。
李来亨带着一支楚闯精兵,正在从临清赶往大名府的路上。沿途旷野里到处可见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些是饿死的饥民,一些是大顺军战亡的将士,另一些则是刚刚被楚军镇压的官绅叛兵。
空气凝固,深夜沉寂,李来亨越往大名府的方向走去,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就加倍地让他心中的自责、愧疚之情沉重起来。
“我没有及时赶到获鹿,以至于大顺江山遭此劫难,多少百姓饱受焚掠之苦……义父一定十分揪心,唉……我实在是……非常痛心,非常内疚,也非常自责。”
刘芳亮、方以仁、郝摇旗、谷可成、郭升等大帅及文武将吏,都不知道对李来亨说些什么好。其实刘芳亮自己的内心,同样是万分自责,他是李自成的陕北元从,与闯王的感情比之李来亨,更为深厚许多倍。
获鹿一役,如果楚军和左营骑兵能够及时赶到战场,一定能够扭转胜负——最差的情况,也不至于使得李自成壮烈牺牲,战死沙场。
现在闯王死了,永昌天子死了,大顺军将士们心中的一根支柱骤然崩塌,所有人都像是被抽了魂一样,仿佛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获鹿大战对顺军兵力实力的打击,远不如它对顺军精神和心理上的打击大。
李来亨骑乘的战马,还是当初李自成在大顺朝的开国登极典礼上送给他的“河西八骏”。通体火红,形同烈焰的赤骥马低沉地咴叫着,月光透过稀疏的枝条,斑斑驳驳地洒在马背上面,李来亨的眼窝因为这多日来的内疚与焦惶,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
他清隽的面庞,少年青丝,居然已有了早生的华发,脸色更是一直像雪花般惨白。
楚军向西行军着,周围一片沉寂,人人都不愿意说话,也没有心情和精力说话,清冷的月色更增添了冰凉的死气。
连刘芳亮都很难宽慰李来亨,这时候也只有方以仁的话,还能对随侯起到正面的影响和作用。
清朗的月下,方以仁振袖叱道:“请问府主今年贵庚?”
方以仁这离奇的问题,当然让李来亨吃了一惊。他很想骂骂方以仁的问题来得这样不合时宜,但发泄式的气话到了嘴边,又实在对着方以仁说不出口。
李来亨回答说:“我记得是二十一岁了吧?”
“二十一岁的人,竟然还跟五岁小孩一样。”方以仁嗤笑道,“当今之世,是数百年所未有的乱世。人心离乱,朝不保夕,今日活着的人,谁能保证明日不死?何况天下本没有长生不死的仙丹,先皇难道可以十年、百年的为府主开路吗?死生离乱的事情,府主自己也不知道经历过了多少,现在还会为这种事消沉,唉,真是可悲!”
方以仁的话说得如此直接,周围甚至是包括刘芳亮在内的众人,全部为之神色一惊。李来亨把这些话听在耳中,却是又忧虑、又无奈、又为之感到惨淡,只能露出一抹苦笑。
看着李来亨这样没有出息和气度的模样,方以仁更加是气不打一处来。
是,他方乐山只是一个无意中陷于流贼之中的书生;是,他方乐山不过是一个总在背后嚼人舌根的长舌妇。
但如今大顺帝薨,满洲铁骑直抵中原,将有践踏天下之势。这时候正是需要李来亨站出来,领袖群雄,中流击楫的时候,他怎么能够被允许露出这样一幅沮丧的模样?
太没出息了!
方以仁直指着李来亨的鼻子,骂道:“如此作为,如此气量,还想平定天下、驱逐东虏,开万世的太平吗?
府主再这般固态萌发,我看只好是早早退兵回乡,做一个田舍翁了却残生罢。你原本不就是陕北乡里的一个农夫?还是回米脂耕田讨饭,将来八旗兵到的时候,或许还能做个包衣奴才也说不定吧!”
方以仁出言如此不逊,连郝摇旗都看不下去了。郝摇旗也是李自成的陕北元从,他虽然因为总犯下一些偷鸡摸狗的小错,所以长期沉沦小卒身份,可却因为跟随李来亨而屡获拔擢,现在更加成长为楚闯中足可以独当一面的方面大将。
方以仁的话让郝摇旗倍感气愤,他心下觉得方以仁这个明朝投降来的秀才书生,果然到底是和闯营的流贼响马不是一路人,又觉得方以仁对李来亨出言不逊,如此辱骂,已经犯下死罪。
“狗秀才,怎敢这样大言不惭!”
刷的一声,郝摇旗拔出腰间佩刀,两腿夹住马腹,就要冲过来将方以仁斩于马下。刘芳亮急忙加速飞驰过来,一手从旁边拽住郝摇旗的缰绳,劝道:“摇旗,别胡闹、别胡闹。”
方以仁对郝摇旗的愤怒不闻不问,他手里抓着的还是李来亨送给他的那柄白金骨折扇。刚刚怒斥李来亨的时候,这把折扇已经被心情激愤的方以仁用力揉捏,损坏了一半。
黑秀才的怒气丝毫不比郝摇旗弱,郝摇旗气愤他对李来亨出言不逊,黑秀才气愤的却是这种时候,李来亨怎么能如此惺惺作态?
毫无雄主气魄!
他一手将被自己抓烂的白金骨折扇,啪的一声摔在李来亨的脸上,骂道:“汉胡不两立,春秋大义,义在攘夷复仇。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
李来亨让方以仁骂的是全无脾气,只能不住地苦笑。他向郝摇旗挥挥手,低声说:“摇旗,不要在这里发疯。要发疯,且去到战场上为先帝复仇。”
继而李来亨双手抱拳,向方以仁致歉道:“乐山,是我无度,竟然让你发此雷霆大火。狗鞑子杀我先帝,这是大顺虽百世、千世都必须报复的春秋大恨。我们此去大名,不是为了狼狈逃回黄河以南,而是要聚兵再战,以满洲人合种合族的性命血祭先皇。”
李来亨看着腰间那柄俘虏自清军将领遏必隆手中的腰刀,唾了一口以后,连刀带鞘,全部投入前方的小河之中。
“夷狄畏威而不怀德,东虏狡诈多叛,皆为狼心狗肺之徒。我李来亨在此立誓,必将其夷族尽行剪灭,永绝根株,捣其巢穴,诛其种类。合中国之力,扫荡黑山白水,直捣黄龙之府,搜杀无遗、剿洗灭绝。不然,则使我李来亨受戮于千刃万箭之下,不能保有一尸!”
“灭绝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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