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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Its a Beautiful Day(1)


『恺撒不说话,恺撒轻轻拨开她湿漉漉的额发,以便看清她的脸。

        “英雄不趁人之危哦。”

        恺撒吻了吻她发紫的嘴唇。

        “好吧……败给你了……”

        恺撒张开双臂拥抱她,好像是把整个世界抱入怀中的君王。』

        早晨的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路上,一辆人力三轮跑得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字招牌。

        “大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汲古阁’听说过没有?这条街上都是宝贝,我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遛弯儿,当年这里从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人力三轮叔一边哼哧哼哧蹬车一边神采飞扬吐沫星子四溅。

        “现在主要是忽悠外国傻老冒儿是吧?”后座上的客人慢悠悠地说。

        “哎哟我的妈诶,给您说对嘞!听客人您这口音是河南人啊!”三轮大叔一拍大腿。

        “可能……我的中文老师是个河南人……”客人不无遗憾地说。

        人力三轮过了华夏书画社雕花填漆的大牌楼,在一条羊肠胡同前停下了,三轮大叔偏腿下车:“到了,不过这种小铺面里都没什么好货,而且不能刷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express,”三轮大叔一挥手,“都不顶事儿。”

        “英语很溜啊,听着是德州人呐!”客人嘿嘿一笑。

        大叔也嘿嘿一笑,两个人逗闷子逗了一路。

        年轻的客人从容下车,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京式“条便”,一头灿烂如金的头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他当街这么一站,看着就是来挨宰的外国傻老冒儿,顿时几个铺面里跳出跃跃欲试的好汉,想把这条肥羊拉回自家店里。客人完全不理他们,打开一把“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白纸折扇,漫步进了那条阳光进不去的幽深小巷。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挂在小铺面的门楣上,门口挂着宝蓝色的棉布帘子。这已经快到胡同的最深处了,一般玩古的人绝不会选择那么偏僻的地方开店。

        客人掀开棉布帘子,门上铜铃一响,却没有人来招呼,柜台上空荡荡的。

        这个店还是纸煳的老窗,阳光透进来是朦胧的,空气中悬浮着无数灰尘,屋里摆着大大小小的条桌和木箱,像是有些年头的东西,还有线装书、唐三彩、石砚笔洗,看起来这个店里什么都卖,墙上还挂着一套大红色的嫁衣。这里乍一看像是被灰尘封印的老屋,几十年没人踏入了,只有那些灰尘的精灵们在空气中欢舞。它们是这里的领主。

        客人慢悠悠地转圈,闻着空气中浓郁的檀香味,最后在那件大红嫁衣前驻足欣赏。嫁衣的材料是上等湖绸,精美的缂丝边,贴着凤凰花纹的金箔,镶嵌珍珠纽扣和琉璃薄片。它被展开钉在墙上,还有人用墨笔给它勾勒了一张写意的新娘侧脸,客人揣摩着那张脸上的神韵,就像一个眼睛妩媚的女孩扭头冲你轻轻一笑。

        “清朝旗人穿的喜服,是正统的旗袍样子,那时候的旗袍是宽下摆,裙摆到地,里面穿裤,可不是现在露胳膊露腿的式样。”有人在背后轻声说。

        “林凤隆先生?”客人并不回头。

        “恺撒·加图索先生?真年轻啊。”老板说。

        恺撒转身。虽然他有备而来,但骤然看见这个老板,还是有点惊讶。这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老头儿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铁蛋,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套煎饼果子……

        “猎人里真是什么怪物都有啊。”恺撒上下打量他。

        “这行的水深着呢,我算正常人。”老板微微一下,“出去买早点了,一起吃点儿?”

        “免了,早晨尝试了豆汁,把我给喝吐了。”恺撒回忆那泔水般的味道,不禁又有点反胃。

        “吐了就喝点茶,我这里有铁观音的秋茶,老茶树上采的。”老板领着恺撒走到角落里,树根剖成的老茶桌上备着全套青瓷茶具。

        两个人对坐,老板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斟、泡、涮、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有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美感。若有若无的茶香飘逸开来,最后是一小杯水汽蒸腾的清茶送到恺撒面前。

        恺撒闻着那茶香,点点头:“你在中国很多年了?”

        “我是个河南人啊。”老板很笃定地说。

        恺撒皱眉:“你能不能拿镜子照照自己那张写着‘雅利安人’四个字的脸再说这种谎话?”

        “我父母是二战时滞留在中国的德国人,很不幸他们都死了,所以养大我的是一对中国河南人夫妇。我也不是那么排斥自己是德国血统,但是……”老板一拍大腿,“德语真他妈的太难了,愣是一句学不会啊!”

        恺撒点点头:“一个意大利人跟一个德国人用河南话交流,真有意思……好了,我来这里不是喝茶的。”他放下茶杯,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万美元,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老板眯着眼睛笑了。

        “花钱玩玩,图个开心而已。”恺撒一副八旗阔少的派头,他这两天看了几集清宫剧,新学的。

        老板慢悠悠地品茶:“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有另外一个名字……”他忽然停下了,抬眼看着恺撒,眼睛里微光一闪,“王恭厂。”

        恺撒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光柱中的微尘忽然一震,好似那个古老的名字惊醒了这些沉睡的精灵。

        “听说过?”老板笑。

        “王恭厂大爆炸,发生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覆盖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逼得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那是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和它并列的是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件还有俄罗斯通古斯大爆炸。”恺撒说。

        老板点点头:“公元1908年,通古斯的原始森林里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好像太阳提前升起,森林成片倒下,巨大的蘑菇云升起,莱茵河边都能观察到那次爆炸的火光。至今人类能够达到那种效果的武器也只有核武器。但是1908年‘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才四岁,还是个小屁孩儿,还有三十七年那帮美国人才能造出原子弹。可核爆,却提前发生了,”老板瞥了恺撒一眼,“虽然以前不认识,不过对于龙族,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少,不用隐瞒什么,通古斯大爆炸是言灵‘莱茵’导致的,序列号113的高危言灵。”

        “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恺撒低声说。

        “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熔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那套设备就值一个国家,至今这种技术还被少数国际垄断。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爆裂就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颠峰,不可思议的另一个技术领域,它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印度长诗《摩诃婆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得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

        “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恺撒说。

        “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座城市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

        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时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支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一枪。神机营的驻地,必然也有很多火药。”

        “是的,中国人是黑火药的行家,但王恭厂大爆炸是数万吨tnt炸药的当量。黑火药的威力只是tnt的几分之一,也就是说,十万吨黑火药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

        “我知道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

        “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的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五千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很多人的衣服碎裂,赤身裸体,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降落,就像是下了一场铁雨,大树被飓风扔到了遥远的密云境内。”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二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切都被摧毁。”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二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

        “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从墙洞里摸出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

        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

        “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来。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述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鸧鸆’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二十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关于堪舆学。”

        “‘堪舆’?”恺撒一愣。

        “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二十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你是大客户,可不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并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装钱的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连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头,“会很配她的。”

        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离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凤隆堂,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红酸枝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教的说,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的那样,他快要按捺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两百五十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五百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卖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

        “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加重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下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是个值得入画的人,让人手痒啊。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年轻人淡淡地说。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个已经死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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