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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窗外的湖)


  井九与许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会说些什么?

  是自我介绍。

  我本来像许乐那样准备了一些词,比如晓峰、湖北宜昌人,曾用名、简历之类的东西,还包括我家人的名字。

  那样太别扭了,就简略些说吧。

  我生活在一个非常幸福而且快乐的家庭里。

  很多年前,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卓四明到宜昌玩,在家里住了两天。后来他经常回忆,说起床就看见阳光正好,我父母对着电脑斗地主,笑着说话,整个家里满是幸福的感觉。

  领导后来也说了很多次,她第一次去宜昌家里就觉得气氛特别好,外甥女欢子特别乖巧可人,令人非常舒服。

  我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从小到大自由随心,想改名字就改名字,想不上班就不上班,后来依着兴趣开始写书,结果居然还挣着钱了……真是美好而顺遂的几十年。

  哪怕年轻的时候没什么钱,每天起床吃碗面,拿着体坛周报去儿童公园坐在草地上对着湖发呆也没有文艺青年那种伪装孤独、模仿绝望的感觉,而是一种无所事事的幸福。

  所以人生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肯定还是这样过。

  大庆家的窗外也有一片大湖,随天时不同景致各异,我现在也很幸福,只是很少对着湖发呆了,大多数时候只会习惯性地赞叹两声,偶尔会勤奋些,拍照发给两个群里的朋友看。

  阴云满天的时候、阴风怒号的时候、暴雨落下的时候、那湖都非常美。最美的是有一天清晨四点,我准备睡觉,忽然发现窗外的世界静止了……湖对面隐隐有雾,湖面无风,平如明镜,映着天空里的蓝天白云,美的令人心悸。

  伴着如此美景,我舒服地睡了一觉,醒来后把照片扔到了群里,三少和沙包同时跳出来说——天空之镜!

  确实很有那种感觉,只不过这种画面太过少见。我来大庆十年,只有那天没有一点风,才有如画般的景。

  人生就像大庆窗外的湖一样,不起风的时候少。

  我妈临走前已经没有什么清楚的意识了,我们守在床边,听着她闭着眼睛、非常清楚地说了一句话。

  ——风平浪静,走。

  这就是我妈的遗言。

  现在她墓碑上的话是:“风平一世,浪静千秋。”这句话被我写在书房的玻璃墙上,也用在了故事里。

  不起风的时候,你得注意看到窗外的风景,起风的时候,也要争取看到些美。开心是需要寻找的,你得去找小说看、找综艺、电视、电影、运动、吃喝玩乐或者美好的风景与人。

  如果你真要想不开,往生活最深处去窥探,必然是个现在流行的丧字,虽然大多数人可能并不是很懂丧是什么意思。

  在这里再次搬出罗曼罗兰的那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还继续热爱它。”

  以前就说过,这句话是认命的妥协,是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但现在看来其实很好,因为所有人都需要安慰。

  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是要看看山那边,是要想想水为什么往下流,是要找到一切的源起,存在的道理。如果找不到呢?那就继续找。那如果一切、包括存在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那怎么办?这是一个伪命题,就像书里说过,永生是无法被证明的,一切没有意义也无法被证明。所以井九才会不停前行,用活着证明活着,用追求意义证明意义的存在。

  我们不是他,只需要想想就好。

  我从小就非常怕死,经常思考这个问题,四十岁之后的阶段性看法是,活着的目的应该就是解释活着这个事情。

  我当然解释不清楚,大道朝天这个故事也不是用来解释这件事情,只是想描述这个过程。

  这和择天记不同。择天记说的是没有命运,只有选择,着重点在于我们每次选择对自我命运的改变。而大道朝天虽然摆了很多条岔道口出来,井九与太平真人、连三月、祖师、李将军们的选择不同,与赵腊月等晚辈的选择也不同,但那并不重要。因为所有道路最终指向的是同一处。

  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不管你走哪边,坚持走下去就好。

  大道朝天这个故事不怎么讲道理,只是想写我以为的修仙。以前蛤蟆书的简介里有一句话——千般法术、无穷大道,我只问一句,能得长生否?这就是我从小以为的修仙原则。人类为什么要修仙?为了更高更快更强?就算你要让自己的个人实力增强,也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不是为了风光。

  我很难接受一个修仙小说天天打架,搞阴谋,搞权术,修行就应该修行,如果可以,井九就应该像上辈子那样躲在洞府里不出门,问题是那样就不叫小说了。

  事实上最后我做的还是比较失败,还是经常弄点阴谋,搞些比较精彩的情节起伏,时刻不忘装腔作势一番……没办法,职业道德太强,读者阅读感优先已经成了习惯。

  好在绝大多数情节我都是很喜欢的,比如神末峰吃火锅,云集镇吃火锅,景园吃火锅,天光峰踏云海,柳词化剑,井九一路寻物磨剑,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州派问道大会,青天鉴里夺鼎,飞升后的情节我都写的很开心,尤其是后面望月星球的七二零栋楼的生活。因为那栋楼、那些雪与猫与鸟都是我有过的生活,我在那里喂过很多猫。

  追求平淡,情节与人物性格便不浓烈,修道者漫长的生命也会让生死有另外的一层感受,以前和大家说过,情节随时间淡忘本就是我写大道之始就预见到并且期待的,整本书我都不奢求以后会被多少人记住。就像一首现代诗,你看的时候会有感觉,但很少会有人能够记住这首诗到底说了些什么。

  在朝天大陆的那些卷,卷首词用的都是古诗词,飞升到星河联盟后用的都是现代诗,当然是故意做的,我非常喜欢那些卷首词——海棠同学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结合上一段说的,我的真实想法就是想把大道写成一首诗。

  是哪首诗呢?就是书里用过的那段话。史铁生《我与地坛》最后的那段话这几年一直在抚慰我,我觉得那就是一首好的不能再好的诗,请允许我再次抄录于此: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

  ……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也许他叫顾清,也许是南趋,或者是沈青山与沈云埋,可能叫雪姬,可能是许乐,当然更可能是井九。

  最初的时候,我曾经考虑要不要把大道写成群像,便有上面这层考虑,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井九太无趣——他的身体特殊,心志也特殊,而且纵横无敌,这样的人生必然无趣。

  很多读者都在说井九无味,有次在网上看到一个称号叫“无味道人”,我差点就用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他本来就尝不到味道,也体会不到生活里很多的滋味。

  用他来当男主角当然很冒险,但我开书的时候还是确定了这样做,因为我确认他的无味无趣之下有着对生命最大的热情、最深的执着,而那些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在共通的部分,也是生命最需要的那部分,是生命本命。

  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宇宙不息欲望的化身,自然更有资格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

  我写过的主角里还有一个也很有资格,那就是许乐,因为他已经成神,只不过自己选择了从生命里出走。

  很多年前写朱雀记后记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想写神经三部曲,分别是入神、出神、走神。

  应该很多朋友没有注意到大道朝天最后一卷叫出神记,是的,这就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

  事实上飞升去往星河联盟后,大部分看过间客的朋友都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是的,从庆余年到间客再到大道朝天,这是我一直想要完成的一个世界,也是大家一直都知道的事。

  大道朝天开书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这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之所以在新书感言里说会是最后两部或者一部大长篇,是不想读者们太早便想到这个故事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因为如果确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那我肯定就要把三部曲写完。

  由于是最后一部大长篇,我写的比以前更认真、更慎重、也更放肆,就像在新书感言与两百万字感言里着重提到过那样,大道的准备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写法非常刻意,哪怕可能会显得匠气,也一定会坚持到底。

  开书的时候我曾经在感言里说,这样写会不会担心故事太干?书中男主角以后会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技术细节上我极为谨慎认真,但在意趣与内核上我非常放肆,不会做任何调整与自我约束,只在一件事情上犹豫过。

  最初的时候,我准备把许乐写成大反派——神明惯常站在人类的对立面,我变成当年最厌恶的那种人——这种文艺咏唱、这种这种对过往的颠覆太过刻意。

  我不在乎刻意,但我喜欢许乐,为什么要把他写成我不喜欢的人?更重要的是,我不觉得过往需要被颠覆。

  我写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那些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不管是勇敢的人还是怯懦的人,都是我想写的。

  江一草与阿愁浑身是血离开了高阳,春风在哪里呢?老狗在九江教书,白象在远方行过,弥勒就要爆了,邹蕾蕾还在安静地睡觉。范闲最终在草间站了起来,陈萍萍还是等到了他回来。二师兄、王破、西来的手臂都断了,陈长生与唐三十六在国教学院的树上看着肥鲤鱼向池塘底的污泥沉去N次,天不生夫子,万古真如长夜,桑桑被宁缺修成了一座佛,自然忘了怎么做煎蛋面。春风般的柳词淡淡地来了又淡淡地走了,晨光如昨,风雪如前,七二零楼前只有黑白二色。

  一只猫在老笔斋的墙头趴着,也在神末峰的崖边趴着,看着这一切,而当它在小书店里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

  这就是我的过往。

  非常简单。

  就是写故事,写那些人。

  这样的生活开始于无聊之时。

  零一年的时候,诱骗家里人凑钱买了一个电脑,用来看小说听歌,闲来无事的时候写过一个北宋背景的武侠小说,时至今日,除了我的家人再没有谁看过。

  接着是零三年,那时候在爬爬论坛混,闲得无聊,又想和资料区版主阿愁姑娘搭讪,便写了映秀十年事,把她弄进了书里。庆余年里有几首小词都是她写的,去年和她说起这事儿,她居然忘了,回家查了半天才说好像还真是她写的,时间真可怕。领导那时候在做评论区的版主,很自然地认识了,就要开始考虑挣钱的问题,于是便有了朱雀记。我承认过很多次,朱雀记开始时的创作态度非常不好,觉得是挣钱,没必要太认真,直到台湾出版社倒闭,到起点开始上架,态度才完全扭转过来,开始了非常潇洒的神佛大战,写的那叫一个痛快,每周休息一天也是再没有的痛快。

  朱雀记钱挣的不多,但算是正式进入了这个行业,也是猫腻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你们面前,接着便要谈婚论嫁,涉及到挣更多钱的问题,于是态度非常端正地想要写一本大红书,这便有了庆余年的诞生。

  零九年写完庆余年,手里有了些存款,掐指一算,付房子首付、结婚仪式都够用了——大庆房价贼便宜,我买的时候四千多一平米,还贷了三十几万——觉得很是稳当,便决定写一本自己最想写的书,那就是间客。间客的题材、做法,怎么看都知道受众有限,于是我主动和宝剑说要降价……看看,我对市场的判断多么的准确,而且多么的可爱。

  间客开心地写完了,觉得人生牛逼极了,便陷入了强烈的焦虑,心想下本书怎么办啊。于是我用最认真的态度写了一本我觉得应该能最好的书,那就是将夜。事实上,我一直认为从精神饱满度到实现程度再到成绩以及各方面,将夜都是最好的,因为那时候还年轻。

  只不过一二年狂飙突进的太厉害,一三年身体就撑不住了。老爸心脏搭桥手术做完,送领导从机场回家就不行了,去了社区医院,让我直接去大医院,然后一医院的医生一看血压,理都不理我,直接拿起电话就问住院部还有床吗?不,是必须有床……高压二百二也是个很了不起的经验。

  像老太爷一样休养了一段时间,克服了很多耳鸣、眼底出血之类毫不严重但极其令人焦虑的毛病,我把将夜写完了,然后去了腾讯文学。虽然现在两边都是一家子,但当时……挑眉,还是有些压力的。压力在于我的成绩一定要好……

  好在择天记的成绩真的很好。

  接着便是一五年母亲生病,情绪、精力与时间被撕扯得难以描述,当时的微信公众号里只能看到我的今天无更四个字,我也没有解释过一次原因,因为我还是在认真地写。

  回首望去,从朱雀记到大道朝天,每本小说里都有我极为得意的地方,每本都是我的得意之作,每本我都用尽全力、发自内心、如临深渊,不写到摇头晃脑绝不罢休。

  还是那句话,人生如果能够重来,我大概还是这样。为什么?因为我们只能活一次啊,朋友们!既然如此,那当然要尽量无悔地过,这是我的追求,这些年也一直在这样做。

  说过很多次,我的文学天赋、技术能力可能不是太强,但职业道德真的很好,这里说的当然不是日更万字,从不断更——活着总会有事儿,没时间精力去写——而是我写的每个故事都很认真,态度很端正,达到了我的能力上限。不喜欢我写的小说很正常,那不代表我写的不认真,创作这种事情,最终是自我心证,作者用足了心思,那便完美。

  我做到了这一点。

  付出总会有回报。

  从零三年开始写映秀十年事开始,认认真真写了十七年的书,成绩真的很好,我的订阅真的很强,我拿过月票年冠,我的影视改编成绩很牛,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都应该是行业里最好的几个,各种奖项也拿了很多,网文相关的应该是拿完了。再说句不客气的话,今后不管是谁来写网文的历史,必然要提到我与我写的这些故事,不然那就是在瞎写。

  这是荣耀,以前不说,但现在炫耀一下。为什么?因为要让喜欢我或者喜欢这些故事的你们多些骄傲,多些吹牛的底气。虽然我十几年来观点一直没有变化,大家喜欢书就行了,不用喜欢作者,同理,讨厌我这个作者无所谓,不要上升到书,但万一我也有些事业粉呢?

  我们的读者称号叫七组。

  熊临泉与老白、达文西他们固然是因为与许乐同生共死过,才有极坚固的情谊,但想必总有些程度是因为许乐牛逼。

  后记还没有写完,在这里不免俗地要发表一下感谢名单,首先感谢的当然是订阅过小说的读者——看了之后骂我的不包括在内,然后要感谢历任版主以及我这时候脑子里能想得起来的读者们:攀鲈,八卦鱼,云彩,懒懒,追梦,bobo,雪在烧,菜菜大人,小宝,朝夕望竹,关山墨夜,金无彩,风的色彩,海棠,雪在烧,泪煮咖啡,阿晕,海河,杨过001,血与雪的洗礼,白马啸寒疯,猪猫,F,海棠依旧在,紫眸,遥遥喜欢焦恩俊,方海翎,小密探,墨默儿,方恋海,王景略,花小朵,汉克,烂泥场,依兰,山山,暗暗,顿淮,村上夏树,钟林,晓雪晨晴……好吧,肯定还有很多人名我应该记得,但这时候写的已经有些懵了,都在酒里!至于我的编辑大大们以及十几年写作生涯里的重要人物就不提了,也爱你们哟!

  几个月前我就开始预告,大道朝天会在八月二十一号结束,如此有底气,是因为工作很勤奋,确保存稿不断。有很多朋友不明白为什么选那天,其实原因很简单。

  那天是我和领导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有些读者应该已经想了起来,因为你们给我寄过新婚礼物,寄过书,寄过各种好玩的东西,在YY里逼我唱过歌。

  十几年来,在网络上收获了很多爱与钱。这句话很肉麻,但我不嫌,因为是真的,而且越多越好。

  这样的人生真的很得意,得意之处太多,这里就不拣出来说了,但有几件事情真的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虽然在酒桌上和朋友们不知道炫耀了多少次。如果以前已经和大家在章后语里聊过,就当今天是第一次吧。

  第一件最得意的事情是看烟男的亵渎,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猜到了结尾,具体来说是那句话。

  第二件得意的事情,是盯着蝴蝶蓝把全职高手结尾,并且贡献了我的一小点点智慧。

  第三件得意的事情,是冰渣、也就是作者冥域天使有一年给我推荐江南style,我看过之后判定要前所未有的大红。到北京后和包哥小花刘毅他们喝酒,我放给他们看,他们表示不解,我说你们等着,会超出想象的……结果证明我对了。

  第三件事与审美无关,只是想证明一下我的判断能力,我很清楚人们喜欢什么,如果我愿意我可以一直做到。

  那为什么会决定不写网文大长篇了呢?

  当然不是因为我担心自己跟不上时代,也不是因为钱的原因,再写一本大长篇,挣个小目标不是难事。

  这里要说回前面提到的三部曲。

  以前和邵燕君老师和记者们聊天的时候,曾经说过网文为什么都是超长篇。除了升级、日更、长尾效应之类的商业需要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这些作者写网文不是在写一个单独存在的故事,而是在描绘一个世界以及世界里的人们。

  我不擅长构造世界,始终是个无趣的唯物主义者,三部曲与朱雀记其实是现实世界的不同时间段,将夜是我喜欢的创世纪,择天记是我想弄的遗失大陆。朝天大陆完结后,我想写的世界、有能力写的世界已经写完了,如果能想出一个特别的世界,我早就去写科幻小说了不是?

  我对世界的看法也说完了,但对人之间的关系、某些故事还很感兴趣,但那真的不需要这么长的篇幅。

  好吧,必须承认我也确实年龄到了,虽然我很少有这种自觉,心态一直停留在二十几岁,但确实有些累。

  最关键的理由,其实是想要改变。

  十七年时间,网文的历史我参与了很多,这段历史里也有我,像前面说的那样,这就够了,还能追求什么呢?

  我不想要一成不变的人生。

  当年从四川大学退学,从车管所结束打工,就是不想过这种一眼便能看到十几年后自己的生活。

  这十几年我的生活很有趣,很幸福,因为是把兴趣变成了职业,不受任何束缚,不需要和任何人打交道,只是自己一个人玩便玩了这么多年,真的很帅气。

  有一种说法是兴趣变成职业,便会丧失所有的魅力,但我没有这种感觉。直到我写后记的这一刻为止,写作依然是我的爱好,我没有因为爱好变成职业而抵触,没有因为钱而去写任何我不愿意写的故事,对此我对自己很满意。

  我喜欢写故事,所以会一直写下去。

  只不过现在想要改变一下具体方法。

  接下来的日子会怎样过?首先便是野蛮体魄、文明精神,争取多看些书与电影,锻炼身体,既然说过要一直写下去,写到死为止,那么还是要争取死晚些,多写几年。

  其次是要弄间客的影视化。别的项目也有,但间客在我这里摆首位,我会全程参与,好好努力,有消息就和大家报告。

  十几年前就在书里说过,我有两个人生理想。一个是写本书,朱雀记的时候就完成了,还有一个是拍个电影。

  虽然作品的影视化早就做了,但我说的是自己想拍个电影,这个具体怎么做,我还完全不知道,慢慢学着呗。

  接下来的工作比较重要。我想写一些比较狠的故事。这里说的狠不是什么血腥暴力,而是比较有劲儿的意思,是纯商业小说不应该写的东西,不怎么好看但可能好玩。

  最后就是想要多看看这个世界,以后的时间应该会比较多了,那么就到处逛逛吧,在自己喜欢的城市,比如杭州、成都之类的地方多住段时间。

  等我好好休息几个月,会继续重新开始写故事给大家看,但什么时候开始写,写了在哪里发,现在还真不知道。以我的个人习惯当然是要在起点发,但中短篇这个真不知道怎么弄,我会和编辑朋友们商量一下,有结论的第一时间,会在这里以及微信公众号里向大家报告。

  ……

  ……

  这些年基本都在电脑桌前坐着,总在摸鱼、时常玩耍、不时工作,没什么户外运动,也就是喜欢开车出去闲逛。

  不管是大庆还是宜昌,很多偏僻的地方我都逛遍了,反正很多时候都是深夜才出门,也不用担心安全。

  有很多地方是我喜欢去的,比如有两排老树夹着的东干道,比如往三游洞去的那条路,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

  这些年说过太多话,不知道这里与大家提过没有,像前面说的那样,如果提过,那就还当是第一次。

  大庆往黑鱼湖去的路上,左转下到田野里,两边是玉米田与水泡子,往前面不停地开,便能看到一辆烧焦了的车摆在那里,就像是犯罪电影里的画面。我与领导经常去看。

  偶尔那条路会被水漫过,那时候我们便会遗憾地折返。前年冬天我们又去了,漫过道路的水被严寒冻成了镜子一样的冰面,上面竖着很多冰刺,看着极其锋利,而且美丽。

  我犹豫了会儿,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踩下了油门。小红一路向前滑过冰面,听着车胎把那些冰刺碾断的声音,很是刺激。

  回家路上被一辆车按喇叭,感觉似乎要争道,并排停下的时候我又生气又不安,车窗摇下,我还没来得及恶语相向,对方那哥们儿特别快而且温柔地说别误会,我是看到你车胎扁了,提醒你一声。我又惭愧又是感谢……

  这段感觉以前说过?我真正想说的是,车胎破了无所谓,总是要换的。为了能够看到美,冒点危险其实值得,我以为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应该有这样的态度。

  谢谢你们。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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