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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答应客串


  (晚上改过来)

  晁冲想着去江湖上招揽一些好汉。以前不敢是因为自己没有根基,就算是找到那些好汉,人家也不会跟随。现在有了些根基,差不多可以去招揽一些过的不如意的好汉了。

  大刀关胜、提辖孙立、都头雷横这样有官身的不去考虑,人家就算在官场混的再不如意,也是个公务员,而且有一定级别,怎么可能做私人的属下呢。

  小霸王周通、锦毛虎燕顺、锦豹子杨林这样的山贼头目也不用去考虑,占山为王正在逍遥快活,怎么可能会来。

  双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母大虫顾大嫂这样的清白人家,生活无忧,就算是招揽,人家也未必肯来。

  菜园子张青、母夜叉孙二娘、催命判官李立这样的黑店主,恨不得杀个干净,谁去理他们!

  剩下的就是一些如病大虫薛永、打虎将李忠这样家世清白,生活困顿的,虽无十分本事,但是作为帮衬也是可以的。其中的佼佼者,便是英雄武松。

  武松家世清白,和哥哥武大郎相依为命,生活很不如意。如果没有变故的话,按照时间线来算,武松如今应该是逃亡沧州柴进庄上已经半年时间。

  而武松的哥哥武大郎是否已经娶了潘金莲还无法得知。不过根据记载,武大郎娶了潘金莲之后不久,就从清河县搬家到了阳谷县紫石街。

  长兄如父,武大郎相当于武松父亲一样的人物,辛辛苦苦将其拉扯大,兄弟感情非常深厚,想要招揽武松,武大郎就是个不可绕过的人物。

  阳谷县距离这里只有两天路程,骑马的话,一天就到,非常的近。

  说到这里不得不吐槽一下原著中地理知识的谬误。

  沧州在北方,清河县在中间,阳谷县在南边。

  武松从沧州出发去清河县,一路南下四百里就到了。谁知道武松还没到清河县,反而南下八百里到了阳谷县,这得多路痴才能办到的事情啊。

  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武松从沧州出发,南下四百里,先到了老家清河县,打听邻居之后,得知哥哥向南搬到了阳谷县。于是武松继续南下,终于在阳谷县找到了哥哥武大郎。

  主意打定,晁冲让负责商队的权叔领着雷霆、晁阳、晁升、申屠烈、阮氏三雄七人赶往青州市舶司港口接受货物,然后再赶往沧州柴大官人家,在那里集合。

  晁冲自己带着李逵两人赶往西北方向的阳谷县,去看看武大郎是否已经搬到那里。然后再走陆路,赶往沧州柴大官人家。

  阳谷县位于郓城西北方向,晁冲和李逵两人骑马,不到一天就到了阳谷县城,找了一家客栈暂时安歇,第二日去打听消息。

  第二天在酒店梳洗完毕,吃了点早饭,看到店堂小二忙活其间,将小二叫来询问道:“我听说阳谷县紫石街住了一对古怪夫妻,男的矮小,以卖炊饼为生,名唤武大郎,女的俊俏风骚,可有耳闻?”

  小二在酒店跑堂,消息最是灵通,闻言卖弄道:“客官您这么问,算是问对人了,我王小二在阳谷县多年,城东掉根针,城西丢条线我都能知道。谁家娇娘思春,谁家老翁扒灰,我更是随口道来!”

  晁冲抛给他几十文钱道:“那是听说过喽?”

  小二将钱麻利的揣进怀中,笑道:“却是不曾!”

  李逵蹭的站起来,骂道:“没听说过,你卖什么关子?”

  说完抓起小二双脚将其倒提,抖落了几下,几十文钱从怀中掉落。自己却也不去捡,自从跟了晁冲,李逵也变得阔气,手头向来不缺银子,倒也看不上那几十文铜钱了。

  晁冲哈哈一笑,劝住李逵,又多付了几十文钱给那小二道:“就当清晨听个有趣。”

  晁冲带着李逵又到紫石街去打听了一圈,确实没有人听说过武大郎,西门大官人的名头倒是非常响亮,妇孺皆知。

  像武大郎这样特征的男人,就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是那么明显容易分辨,如果真的搬家到了阳谷县,不可能不被人熟识。

  既然如此,只好继续上路,一路向北,前往武松和武大郎的家乡清河县。

  清河之名始于汉代,大宋时代,清河县隶属大名府。东与武城、夏津两县隔河相望,西与威县交界,北与故城县、南宫为邻,南与临西县毗连。

  经过两天赶路终于到了清河县,掏了几文钱的入城费,晁冲和李逵二人牵马走进城内,熙熙攘攘的人群,两边不停叫卖的小摊,倒是充满了活力。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越多,江湖越大。

  晁冲没想着惹事,可总有一些不平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三个泼皮在街头撞倒了一个卖水果的小孩,路上行人见状纷纷围观。

  只要不关自己事,围观别人倒霉,似乎是他们无聊生活中难得的快乐事。

  三个泼皮向来欺软怕硬,遇到这个卖水果的小孩,自然要耍一番威风,看到众人围观,更是来劲儿。

  小孩被当成球一般推来推去,地上的水果也被踩的稀烂。

  李逵横眉怒目,伸手就要去抽腰间的斧头。晁冲一把将他按住。

  正在这时,一个不足五尺身高,面容丑陋的的矮子从人群缝中挤了进来,他也是来看热闹的,自己矮小的身材,反而在见缝插针方面有些奇效。

  晁冲看见这个矮子,心头暗喜,定睛观瞧:

  姓名:武大郎(三寸丁谷树皮)

  生命:200/200

  统帅:1

  武力:9

  智力:52

  政治:2

  魅力:18

  亲和度:中立

  特性:勤劳(一双闲不住的手让他丰衣足食。)

  果然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想不到一进清河县城,就遇到了要寻找的目标。武大郎的属性很差,不过52的智力属性,倒是让晁冲暗吃一惊。这可是比雷霆、阮小二、阮小五还要高啊。

  不过想想也是,一个残疾人,身体本就虚弱,若是再没个精明的头脑,如何将五大三粗的弟弟养大?如何在县城繁华街道买套自己的房呢?

  武大郎原本早早的卖完了炊饼,想要回家,正巧看到有热闹可看,就挤进来观瞧。但是看了一会儿,心中便有所不忍,三个大汉欺负一个孩子,还把人家养家糊口的水果给踩烂,不知道这孩子回家如何挨揍,晚上该如何挨饿呢。

  那三个泼皮见周围一圈人围观,顿觉无上光荣,欺负起那孩子更加起劲,已经不再满足于推搡那孩子,必须得想出一些花招来,否则如何对得起围观叫好的人呢?

  泼皮头阿三顿生一计,将那孩子揪起来,骂道:“爷爷的衣服价值百贯,被你的烂水果给弄脏了,你得赔我!”

  小孩家中贫困,吃了上顿没下顿,如何能有百贯,于是不停求饶。

  泼皮阿三道:“看你那穷酸模样也不是个富裕的,让爷爷打碎你满口黄牙,也好让你长个记性,记住我清河三爷的威风!”

  周围的看客纷纷叫好。

  李逵气的就要冲出去,却被晁冲拦住,道:“稍安勿躁,事若有急,我会出手的。”说完手中捏着一枚铜钱,如果那泼皮真的要打碎孩子的牙齿,这枚铜钱就会击碎他的手腕。

  李逵万分不解的看着晁冲,狠狠的甩开他的手,独自离开人群,蹲在一边生闷气去了。

  晁冲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他想看看那武大郎有何反应。但结果却让他有点失望,那武大竟然想要偷偷离开,只是人群越聚越多,他一时间没能挤出去。

  而那小孩好巧不巧的,正被推到想要离开的武大郎身上,两人撞做一团,一起跌倒在地。

  众人见这滑稽场面,又是哈哈大笑。

  泼皮阿三伸手就要去抓那小孩,武大郎却出人意料的挺身而出,挡在了孩子身前,他那矮小的身材还没孩子高,做出老母鸡护崽的模样,反而更让人发笑。

  三个泼皮也被逗笑了,喝道:“三寸丁,如今没了你家二郎,你也敢管闲事?为何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何怂样?”

  武大郎满脸堆笑道:“各位大爷说的是,小的其实撒尿照过,可样子还是很丑,后来连尿都不敢照了。”

  围观众人又是大笑。这武大郎不去茶肆说书,倒也浪费了一番好口才。

  泼皮阿三笑道:“三寸丁,你想逞英雄拦住爷爷们行侠么?”

  武大郎赔笑道:“小的自然不敢,可想躲也躲不开,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求三位爷开恩,这卖水果的小厮家中还有老爹生病,全凭每日卖果子赚那三四十文钱养家。您有什么怒火,朝我这个废人身上撒便是,我保证在地上滚的漂亮。”

  众人起哄道:“滚一个,滚一个!”

  泼皮阿三顺应民意道:“那就滚一个给爷爷瞧瞧!”

  武大郎也不矫情,在地上抱成一团,滚起来很是顺溜,似乎这样的事情做过很多次。

  围观众人大笑。

  绕着圈子滚了两圈,浑身是土的武大郎向泼皮道:“大爷这还满意么?”

  泼皮阿三感觉面上容光焕发,知道从那小孩手中也弄不出几文钱来,便将主意打到武大身上,道:“我的衣服给弄脏了,总是要赔的,你既然出头,你来付!”

  武大郎倒也不犹豫,从怀中将钱袋掏出,全部奉给泼皮阿三道:“都在这里,请收下。”

  泼皮阿三假装不满道:“这点钱算个屁!但是只要有人从我胯下钻过去,我就不再追究!你们两个谁来?”

  武大郎脸色骤变,但是看了一眼头破血流的小厮,脸上很快又变成笑脸。拉起想要下跪的小厮,说道:“还是我来吧,我的个子小,钻起来方便。”

  说完,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泼皮阿三的胯下钻了过去。

  三个泼皮哈哈大笑,掂着钱袋大笑着远去。

  周围的看客也嬉笑了一阵,渐渐散去。

  武大郎收敛脸上的笑容,将还没完全踩坏的水果拾到篮子里,递给那小孩道:“赶紧回家去吧,遇上这样的泼皮咱们惹不起。”

  那小孩感激道:“大郎,要不是你,我非被他们打坏不可。其实最后钻裤裆,我可以的,不用你替我受辱。”

  武大郎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做个男子汉就不要轻易下跪。我是个废人,无论怎样都无所谓,你还小,可不要自轻自贱,堕了自己的锐气。记住今日的耻辱,将来长大讨回来便是。”

  “谢谢你,武大”

  武大郎弯下腰,将自己的鞋子脱下,从里面倒出十几文钱,递给小孩道:“遇见泼皮没法说理,就只能自己想法儿骗过去。多长点心眼!”

  小孩含泪道谢,提起水果篮跑走了。

  晁冲这才上前,鼓掌道:“见义勇为,并非一定要用武力,用智慧也一样可以达成目的。阁下的所作所为,让某佩服!”

  武大郎吃惊的看向晁冲,后又摇头道:“这位公子说笑了,我只是个废人,哪有这么大能耐见义勇为。”

  晁冲道:“见泼皮欺负弱小挺身而出,是为勇!明知不可力敌,以巧言滑稽化解危机,是为智!为解他人危难自愿献出钱财,是为义!能伸能屈,下跪为他人解围,是为信!如此信、义、智、勇之人,某自然佩服!”

  武大郎被说的不好意思起来,摸着头道:“我可没你说的那么好,当时我还想躲来着。实在躲不掉了,才只好出面。以前我有个弟弟,他惹了事,我总是这样帮他收尾。倒也不觉得委屈,更不觉得自己多伟大。所以公子真是赞错我了。”

  如果说,以前晁冲想要招揽武大郎是将他当成招揽武松的一件必备道具的话,如今,晁冲是真的对武大郎这个人产生了一些兴趣。

  一个人的秉性,总与他成长的环境有莫大的关联。出淤泥而不染的,毕竟只有莲花一种。更多是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脾气暴躁的父母很难养出文静恬然的孩子;

  书香门第也很难养出赤膊上阵的莽汉;

  能够培养出武松这样慷慨豪放、侠义热血的好汉,武大郎又怎么可能是个懦弱无能之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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