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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也好……


  “什……什么?”

  林黛玉俏脸上满是惊讶之色,都顾不得同情被人捏来捏去的熊猫宝宝了,怔怔的看着对面那位慵懒大气的女子。

  她虽然心气极高,多有瞧不上别人的傲娇,可是对面这女子,却绝不在她俯视的范围内。

  论出身,论贵重,论气派,对面之人都堪称人中金凤。

  而且,算起来,她才是贾环真正明媒的正室。

  自上回探春纳采时赢杏儿受贾母之请,帮了贾政大忙,使得贾母、贾政都对她赞不绝口后,贾母就常邀她来府上玩耍说话。

  偏逢这阵正值宫里那位指使黑冰台和中车府大肆搜索都中,搜查反贼黑手,都中各方人马遭到严厉打击压制。

  尤其是那位中车府主事朱正杰,真真正正的一条疯狗,根本不惧怕任何人。

  为避锋芒,赢杏儿也不得不收敛手下梅花内卫,让她们大都隐藏起来。

  所以,她现在有大把时间消耗,也乐意和贾家内宅亲近。

  不过,相比于善解人意颇有心机的薛宝钗,大咧咧但心中内秀的史湘云,赢杏儿却更喜欢率真灵动,又有几分古怪不羁的林黛玉。

  见林黛玉犹豫不定,赢杏儿笑道:“上回参加了你们起的牡丹社,见你颇有诗才,又爱作诗。

  正巧,前儿翰林学士府的杜丫头下帖子请我,去帮她新开的锦瑟诗会镇镇场面,去的都是都中有名的才女。

  她是我的旧识,名唤杜真,为人爽利不做作。

  环哥儿出兵放马,你一个人在家里也闷的慌,不如同我一起去玩乐玩乐?”

  林黛玉闻言,道:“这……”

  虽然还在犹豫,可一双灵动的妙目,却滴溜溜的转个不停,显然是心动之极。

  那双转来转去的眼睛,让赢杏儿好笑不已,她伸手捏了捏林黛玉的俏脸,笑道:“难怪他最喜欢的人是你,你们两连转眼睛都转的一模一样。”

  林黛玉闻言,俏脸一红,却颇懂人心意的不接这茬,毕竟,原本赢杏儿才是贾环最正宗的正室。

  如今这个样子,要说人家心里没纠结,又怎么可能?

  她笑问道:“杏儿姐姐,那些官家子女,都颇有身份,她们会不会小瞧了我?”

  “哈哈哈!”

  赢杏儿好似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大笑不已。

  笑罢,她指着林黛玉道:“我正准备劝你这个呢,不想你倒先提了出来。”

  林黛玉闻言纳闷,道:“劝我什么?不要在意她们的眼色?”

  赢杏儿又噗嗤一声笑出,她拉了拉林黛玉身上浅红色的宫纱百褶裙,道:“你还真好意思说,你瞧瞧你穿的,就是宫里寻常的娘娘都没你这般考究。

  这样的软红纱,极难生产,内务府一年到头也不过织造那么几匹,宫里那位宠着环哥儿,才送他一匹,他嫌少,自己去内务府取的时候,又抢了两匹。

  内务府的刘总管都跪下喊他祖宗了。

  这般尊贵,你还担心别人是官家子弟,笑话你简陋?”

  林黛玉闻言,低头看了看身上细腻光泽的裙裳,脸有些红润,眼睛里多出了些水意……

  赢杏儿见之一怔,怎地这般模样?不过她聪慧之极,只想了想,就笑道:“该不会,环哥儿拿回来的软红纱,都给你了吧?”

  “咯咯咯……”

  饶是林黛玉想低调,还是忍不住得意的笑出声来。

  赢杏儿见之,又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

  说来也可怜,赢杏儿打小在宫里长成,宫里那个地方,甭管多大年纪的人,但凡单纯天真一点,都不会有好结果。

  能够出现在赢杏儿身旁的,更都是人精里的人精。

  宗室里的公主们更是如此。

  所以,她还真少见林黛玉这样率真的。

  两人笑闹一场罢,赢杏儿道:“杜真她们为何愿意和我顽,就是因为我从不与她们摆身份地位。她们起的那个锦瑟社,入社第一条,便是要舍了世俗的身份地位,在社内,只以诗才论高低。

  而且,众友人都身着士子服,以兄台相称,有趣的紧。

  怎样,愿意同我一道去玩耍玩耍吗?”

  林黛玉低头想了想,道:“需要先告知老太太,还有……只能带我一人去吗?”

  赢杏儿眼神微微诧异的看了林黛玉一眼,笑道:“你还想带谁?”

  林黛玉道:“云丫头颇有急才,不如带她一同前往?”

  赢杏儿略一思忖,道:“也好,先带你们两人去见见,若是喜欢了,下次都去。若是不喜欢,也就罢了。”

  林黛玉闻言喜道:“正是这个道理,你等等,我去换身衣裳……”

  赢杏儿面色有些古怪,道:“你还备着士子服?”

  林黛玉面色一红,连忙解释道:“是环儿给我准备的,他原本想带我去西市逛街……我哪里经得起这个,虽他缠磨,最终也没去。”

  赢杏儿笑道:“对,是不能去。林妹妹长的这般娇俏水灵,打扮成士子,旁人也一样能看出雌雄。让人瞧了去,却不好。”

  林黛玉又抿嘴笑了笑,眼神溜溜的……

  赢杏儿抚额道:“可是他又出了甚主意?”

  林黛玉忍不住得意道:“他说等回来后,专门在西市建一条女儿街,只贩卖女儿家的事物,到时候,我就能去逛街了!”

  纵然赢杏儿心胸再宽广,此刻闻言,还是忍不住泛酸道:“等他回来后,我倒要问问他,要送我什么……”

  ……

  齐尔齐斯河自天山而下,夏汛奔腾。

  河岸一侧,却是广袤无垠的戈壁沙滩,满目黄尘。

  这种壮丽之色,也只有西域方能见之。

  齐尔齐斯河北岸,相隔五里之远,大秦与厄罗斯两国大军,遥遥对峙。

  大秦军阵前,先锋大军为五千身着重甲的御林军,以铁甲阵陈列。

  看着那一个个如同铁塔一般的军骑,默默列于阵前,肃煞之气威压四方。

  饶是贾环看不惯叶道星,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最雄壮的军姿。

  在这平坦的戈壁大地,让这五千重甲铁浮图飞奔起来,这世间何人能挡?

  大战在即,贾环被秦梁喊到身边,教导道:“环儿,你可知军阵的意义所在?”

  贾环道:“军阵,是为了将领能够更有效的指挥手下大军,让每个士卒的力量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现。

  如果是一窝蜂乱哄哄的挤过去,非但调遣不利,而且还不能让最多的人在同一时间去战斗,无法发挥大军的实力。”

  秦梁点点头,道:“这是最基本的认识,你说的没错。所以,历代军神、兵法大家,都是布阵高手。

  勇将和大军的统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只能冲锋陷阵,而后者,不仅能冲锋陷阵,还能布阵。

  叶道星虽然品性低劣,但其布阵,却极其高明。”

  贾环点点头,道:“叶道星二十年磨一剑,他是准备一剑光寒十九州。却不知,对面的哥萨克,能否挡得住他。”

  秦梁冷笑一声,道:“我对厄罗斯了解的不多,但有一点却认识的很清楚。那就是,厄罗斯不缺铁。三十年前他们就多着铁甲,还妄图以重甲相连的铁浮图作铜墙铁壁,围杀先荣国。

  三十年后,他们又怎会缺铁甲?

  叶道星若以为只凭借这五千重甲,就能一战尽功,却是没那么容易。”

  贾环闻言,道:“正是如此,上一回与准格尔大战时,那位克列谢夫就带了三万骑兵,其中有三千便是重甲……义父,我祖父当年,是如何破的厄罗斯重甲?”

  秦梁眼神忽然变得有些幽深,轻叹道:“重甲铁骑对于步兵,自然是无敌的存在,以铁甲铁链相连的军阵,更是可以横扫一切。

  可先荣国何等英姿?

  他老人家见到重甲铁骑时,只是笑道:‘千年前,就有人试图以铁浮图马踏中原,可惜,只一战,就全军覆没,不想今日又有人做此愚蠢之计。’

  他老人家命人持横刀闯入军阵中,专砍马腿。

  一马破,则整列铁浮图都会被拖住。

  重甲铁骑若是冲锋不起,便是任人攻杀的铁罐罢了。

  咦……”

  正说着,秦梁的眼睛忽然一凝。

  他是武宗,目力远比普通人看的远。

  不过,他身旁的贾环同样是武宗,贾环正听得起劲,却见秦梁顿住,便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前方,面色忽地变得古怪起来:“链锁铁浮图?不对!他们只有第一排才是连在一起的!”

  秦梁面色凝重起来,点点头,道:“厄罗斯也不是傻子,当年被先荣国一战灭尽三万铁浮图,总要有教训才是。

  你看那列链甲兵后,马背上尽是重弩手。

  若叶道星敢派人去砍马腿,必然有去无回。”

  贾环轻声道:“所以……没有侥幸。”

  “对,战场上,从无抱侥幸之心而能赢战者。看,叶道星变阵了。”

  秦梁指着前军,对贾环讲解道:“注意他的手法,对方成链子锁重甲为前锋,若不能砍马腿而破之,便只能换阵。

  用近乎同样的阵法,与敌硬碰硬。

  叶道星虽然没有铁链,但不妨他将阵势转换为一字长蛇阵。

  如此一来,只看谁的兵更强,谁便能取胜。

  显然,叶道星对他自己的兵,有极大的信心。

  不过……可惜了。

  也好……”

  贾环懂得秦梁未尽之言,不过,就算此战能胜,也必定是惨胜。

  此战而过,叶道星手下的五千重甲军,未必能剩下多少。

  所以才,也好……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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