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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靶眼也疯狂


  死侍一旦认真,他高超的战技举世无双,他手中双刀发出寸寸豪光,忽然,死侍往左面动了一下,接着往右俯身切入,无数暗器落在他的身后,死侍抓住这次机会,欺身到靶眼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

  靶眼不是近身型的,如果被死侍贴身就只有死路一套,他赶紧一路后退,手中不停的甩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当手中东西射没了,他就用脚勾起地上的东西,继续当暗器发射。

  靶眼运气真好,竟然被他捡到了一只啤酒瓶,他手中的劲力一抖,啤酒瓶立刻碎裂成无数个碎片,靶眼用另一只手一拍,啤酒瓶碎片变成一件件致命暗器,像暴风雨一样袭向死侍。

  死侍用让人眼花缭乱的手法舞动双刀,密不透风的刀法把暗器一一打飞,在这期间,他竟然还能有空隙拔出手枪,与靶眼对射,他与靶眼间的距离,又拉近了半米。

  靶眼明白,光靠这些小家子气的暗器不能阻止死侍,这么下去死路一条,只有置死地而后生这条路走,他双手背到身后,故意放慢脚步,等待着死侍追过来。

  死侍没发觉其中有诈,他认为是靶眼没有体力了,所以进攻的频率变得更高,也更加草率。

  靶眼最强的,就是他超人的眼力,死侍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在他眼里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每一格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一般有靶眼这种能力的人,死的都特别惨,因为身体的动作跟不上眼力,明明只要一侧身就能躲过去,但是身体却硬是慢半拍,被人生生砍死的例子不要太多,靶眼和鹰眼,是漫威宇宙中,唯二用眼来做外号的普通人,就是因为他们克服了这种能力的缺陷。

  所以他发现死侍的动作毫无破绽,行云流水的刀法会把他逼入死角,最后只能任人宰割。

  厉害!不愧是排行第一的,战技无懈可击!靶眼在心中想着,可惜他是个疯子,疯子都是冲动的生物,只要稍加引诱,死侍就会出手。

  只要死侍自己破坏刀法,就会留下破绽,所以靶眼故意的装作体力不支,卖了一个空给死侍。

  死侍果然上当,他忽然发现靶眼的左半身有空隙,似乎是靶眼的脚崴了,他不想那么多,抬手就是一刀。

  靶眼的身形忽然矮下去,头皮擦着刀锋穿过去,一刀刺中死侍的肚子,同时一个前空翻,躲开了死侍追击的一刀,整套动作如白马过隙。

  “哈哈哈....你不会指望这把小匕首就能杀了我吧。”死侍看着肚子上的刀柄,他摊开双臂,“如果是这种给人修指甲的小刀,你尽管来刺吧,我要是喊一下疼,就算我输了。”

  靶眼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头皮,刚才行险招,头皮被死侍的刀锋擦破了,“我从没想过用刀杀你,我是想用炸弹炸死你。”

  “炸弹?什么炸弹?”死侍歪着脑袋问道。

  “就是刀柄中的炸弹,你个大白痴!”靶眼掏出引爆器,用力按下去。

  死侍肚子上的匕首,在刀柄中藏有一颗遥控炸弹,它猛烈的爆炸开,把死侍炸飞出去。

  死侍的身后,就是曼哈顿酒店放生鲜肉的冷库,之前被死侍的榴弹撕开一个大洞,他正好从那个大洞穿进去,撞倒了一大片猪肉架子,无数的猪肉把死侍埋葬了。

  靶眼把手帕扔到一旁,头顶还在渗出血丝,不过没有什么大碍了,“哼哼.....死在一堆猪肉里,对于你这头猪来说,算是死得其所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佣兵排行榜中的魁首,不过,冬兵那家伙也要找个机会干掉才行。”

  想当然的,靶眼认为死侍已经死了,他现在在思考着怎么保住自己第一的位置,答案很简单,把排行榜中,第二到第十全干掉就可以了,这不算什么难事,只要利用一下奥斯本就可以了。

  这里面,算是麻烦的只有冬兵一人,因为冬兵隶属于九头蛇,也是个难对付的家伙,不过等红骷髅攻陷九头蛇,重夺九头蛇盟主的位置,逼迫红骷髅献上冬兵的人头,好像不是什么难事。

  靶眼对那些大佬的事情,还是不太了解,只知道奥斯本不信任红骷髅。

  明明已经结盟,为什么奥斯本还不信任红骷髅,这个问题他请教过金并,金并给出的答案是,信任红骷髅,那是本世纪最大的白痴行为,红骷髅是个魔鬼,而奥斯本也是个魔鬼,魔鬼之间怎么可能有信任。

  靶眼还在思考着他的大计划,冷库里面忽然传来了死侍的声音,“脑门上画着大便的小子,我还没死呢,你得意什么?来来来...我们再战三百回合。”

  “我靠!肚子被炸开,脊椎都炸断了,竟然还不死,难道真的是不死之身?”靶眼有点慌神,杀不死的敌人,他从来没有遭遇过,“别慌,别慌...也许他只是生命力特别强而已,会有办法的,一定有办法。”

  天生杀手的本能,让靶眼瞬间冷静下来,他观察着四周,寻找着能够利用的武器。

  忽然,靶眼的目光落在昆式战斗机上,那里面有很多诱人的重火力,平时靶眼是不屑使用那些不够精巧的东西,每一个成名的杀手,都要属于自己的标志性杀人方式,比如冬兵的多功能机械手,死侍标志性的混乱杀戮,靶眼也有自己的标志杀人手法,不过今天不是比试技艺的日子。

  今天他只想杀人,靶眼平时给人一种猥琐的印象,因为他和死侍一样,都是非常好色的家伙,不过他喜欢的是电脑屏幕里面的女人,对现实世界的女人不感兴趣,或者说没有那个胆子,靶眼的这种性格,让他总是先为自己安排好退路,才会执行任务,这也是他排名比较靠后的原因,他并不爱当刺客,他其实最想做的是宅男。

  但是,今天靶眼也疯狂了。

  昆式战斗机虽然叫战斗机,但是本身不具备任何火控系统,但是内部配备不少武器,靶眼一眼就看中了RPG,他扛着火箭筒对准冷库内部,把十发RPG全射进去,炸的猪肉横飞,猪头和肘子像喷泉一样,从冷库外的大洞中飞出来。

  就算是这样还不能安心,靶眼拿起一串手雷,拉开其中一个,把整串手雷全扔了进去,冷库内轰轰爆炸声不绝于耳,在连续的爆炸声中,靶眼长枪短炮的又一通扫射,把武器库弄得见底了,在最下面,靶眼终于看到一个真正合他眼缘的武器——一架喷火器。

  自愈因子靶眼听说过,也曾经见识过,不过那是属于金刚狼罗根的,根据金并的个人情报机关搜集的情报,自愈因子并非无敌,如果将有自愈因子的人,百分之89%的骨髓摧毁,自愈因子将会失效,罗根的脊柱有艾德曼金属保护,但死侍一定没有。

  只要把死侍烧成灰,他就没法再生了。

  靶眼扛着喷火器,拎着一大桶燃油,他把燃油倾倒在冷库内部,接着喷出一道烈焰,把冷库点燃,烧焦的猪肉,散发着阵阵焦臭的气味。

  就算死侍不会被烧死,也一定会被熏死,只要堵住这个入口,不断的放火,用不了多久死侍就会变成一团灰烬。

  “呜嗷呜嗷.....”一辆警车冲过来,从车上下来两个警察,“住手!我命令你住手!否则我们就开枪了!”

  警察紧张的盯着靶眼,纽约市“民风淳朴,人杰地灵”,三天两头就有超级罪犯出来犯事,估计又有哪个疯人院晚上忘了关门,放出这么个当街放火的疯子。

  警察都是两人搭档,一老一年轻,年轻警察负责宣读靶眼的权力,老警察瞄准靶眼的头,只要稍有异动,立刻爆了他的头。

  “你们是白痴吗?没看到我身上穿着的制服?”靶眼破口大骂,“我是神盾特工局的人,现在正在处理恐怖分子,你们要是闲着没事,就给我加油助威,要不然就赶紧滚。”

  两个警察一怔,他们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靶眼身上的,还真是神盾特工局的制服,纽约警察与神盾局关系密切,光线再暗,也能看清楚制服上的神盾鹰标记。

  只是靶眼杀气腾腾的,眼神还那么猥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年轻警察经常关注脸书,认出了这人就是靶眼,他赶紧拉了一下老警察,“这个人就是靶眼,他原来是个超级杀手,被奥斯本招募成了神盾特工,我们惹不起他,赶紧走。”

  老警察出于责任感,还想再说两句,年轻警察不由分说,拉着老警察回到警车上,“这些人的战斗,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够掺和的,赶紧走,被卷进去就完了,你还有三个月就退休了,难道想死在这里吗?”

  老警察点点头,一脚油门,警车开走了。

  “一群白痴,竟然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老子分心。”靶眼心中大骂,如果不是为了对付死侍,他真想调转喷火器,把那两个白痴警察烤成乳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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