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东北(第二更,求支持)
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从黑龙江省横穿而过,松花江两岸,同样也是黑龙江省最繁茂的地区,这里集中着全省绝大多数农庄。
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农庄在松花江畔星星点点的散布着,这些农庄的规模各异,少则一两千亩多,多则万亩,而农庄大都是以退役的勋士为中心,再配上几户庄户,便形成了一个只有几户口人家的农庄。
李二根家的院子在村子的中央。牲口圈的两扇小门朝着一条连接着松花江的小河,下去就是河岸,那条河与其说是河,倒不如说是鱼塘——一网下去便能打着几十斤甚至上百斤鱼。
六年前,退役的李二根并没有回到淮南的盐场,而是留在这里。他用退役金从市集上上买回了两匹马、三头牛,还带回了一个女人,一个穿着旗袍的娇小女人,听说是什么一个奉恩将军的女儿。她的眼睛里总是带着些忧郁与哀怨。不过,对于李二根来说,他一个苦哈哈的盐丁,能娶着一房媳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这婆娘还识字。
从沈阳来到了松花江后,李二根很快就安排好了家业——在一个朝鲜力夫、两个西南降兵的帮助下,给他盖起了房子,虽说是土坯房,可却也有了家,然后自己围起了养牲口的院子,从那之后,他就算是在那里安家落户了。
在随后的两年中,王明松、赵老三他们俩个西南降兵和李松那个朝鲜力夫便跟在他的后面,一点点的开垦出了二百亩田,剩下的一百二十亩田,被李二根当成了牧场,他坐船从滨江城里买回了十几只绵羊。
再后来,王明松、赵老三他们两个便在旁边安了家,李松就成了李家的家奴,随后的几年里,他们都把家人接了过来,这里从此也就有了三户人家,李松当然不算单独的人家,他和他的媳女一样,都是他李二根的家奴。
在过去的几年间,李二根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就连那个眼睛里总是带着些忧郁与哀怨女人,也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甚至就连李松的妹子,也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他李二根也算是儿女满堂了,两百亩田,每年能收一百多石大米和近三百石玉米,粮食要只是自家吃可以说是绰绰有余,即便是养马、养牛、养羊要吃掉全部的玉米,可每年都能卖上几匹马和几头牛,还有上百斤羊毛。这日子过的倒是颇为富庶。
可李二根,这两年却总是睡不踏实,甚至有些心神不定,每到闲下的时候,他都会一个人坐到在村头,那几个为家里放牛、放牛的孩子们总能看见,他会背朝树子,一个人坐在一根树桩上,旁边放着一支火铳,然后久久地向远方眺望着,一直眺望到天完全黑下来之后,才拎着打来野物回到家中。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李二根自己却知道,他在想什么,这几年的安稳日子,确实是他不曾想过的,也甘愿过这样的日子,可是他瞧着儿子的时候,却怎么也睡不踏实。
去年秋天,金家庄的金少校死了。那天他和几个附近庄子里的弟兄,一同骑马带着猎狗去林子里打猎,结果马不知为何受了惊吓,从马上摔了下来,然后人摔断了脖子,当然就死了。
按照官府的规定,上报了金少校的死讯之后,金少校的那个正在军队服役的大儿子继承的农庄,随后他写了一封信给管家——他的三个弟弟、两个妹妹都被赶出了家,那是金少校的女真、朝鲜小妾为他生的弟弟和妹妹。
按照“长子继承法”的规定,长子主家后将妾室以及次子赶出家门,是合法的,当然,他们需要为其寻得一个住处,并负担到其成年。这当然不是问题,每个月几石米粮,每年几两银子,仅此而已。至于住的地方,不过只是几间土坯房。
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绝情,但是,金国明做的事情,还是在附近几百里的庄子里悄悄地传开了,有人说他太狠毒,当然也有人说,他会这么坐,是因为在他小时候那个女真小妾和朝鲜小妾一起期负过他。
对于大多数来说,这并不是寻常的闲言碎语,而是与他们的利益直接相关,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同样也必须要去考虑自己身后的事情,考虑到儿子们的将来,毕竟,他们不仅仅只有一个长子。
去年腊月的时候,他们曾开了个会,然后来到总兵长官的家里。
那天丁树涛总兵,走到府前的台阶上来,向大家行礼。
“诸位弟兄,你们有什么事光临舍下啊?”
人群默默地站在台阶前,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一个喝醉了的老兵,凭着几分酒劲,首先大声喊道。
“这田,是我们弟兄们凭着血汗挣下来的,我们想留给谁,就留给谁!官府凭什么不让分,又不是分给外人,分给自己的儿子,怎么了?”
“就是,怎么了!”
“凭什么不能分!”
“这不是陛下赐给我们的吗?”
“赐给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凭什么不能分!”
“我们想分给谁,就分给谁,要是分了田,不能再免田赋,那该缴的皇粮国税,将来一文钱也不少朝廷的!”
面对群情汹涌的众,丁树涛则站在台上大声劝说道。
“别吵,别吵,这没有什么可吵的!……这长子继承家业,是国法,皇上都是如此,咱们做臣民的,自然也要应该如何,否则如何报效君上之恩!再说了,这田若是分了,将来儿子们的日子,就再也阔不起来了,顶多三代人一分家,非但过不好,甚至还可能饿肚子,到时候会饿死人的!”
“将来的重孙子会饿死,现在饿死的儿子,自己儿子都顾不上了,还问什么孙子……”
人们在台阶前边叫喊道,也许是因为群情激愤,甚至与总兵的家奴发生了冲突,最后一声铳响,打破了的人们的喧嚣。赶过来的巡捕直接抓住了几个弟兄,虽说在总兵的求情下,他们没有被夺勋,可是仍然因为冲聚众骚乱被罚了五十军棍,罚银百两。
随后官府的布告张贴于各庄,明确的告诉所有人——长子继承,为大明国法,上至皇家,下到庶民百姓,必须遵从法度,但凡敢析产分家者,收析家之产归还长子,次子流放……
从此之后,原本已经有了笑容的玉儿变得目光呆滞,她的怀里抱着是尚未断奶的三小子,很多时候,她会以泪洗面。
甚至她看着老大的时候,眼光里也带着一些的怨言。
再过一个月,老大就要和其它同龄的孩子们一样,到圣庙的大同殿里受了开笔礼了。然后,他就会得一个名字,李二根已经在奉祀起的几个名字中,选中了一个——李志。再过了十二年,他就会长大成年,到时候,他就会进入军中,那个时候,他李二根就可以解除军役。
可是他的弟弟们呢?
想到这,李二根又一次长叹口气,尽管他知道,老大是不会把弟弟们赶出家的,可是当爹的总要为儿子们的将来去操心,他们将来娶谁家女儿做媳妇,将来怎么过活?
将来怎么办?
除非他能够再次被征召从军,或者有土人作乱,然后凭借军功在黑龙江北得到几十亩或者百亩的功田,然后他可以把那块功田送给次子,否则,另外两个儿子是绝不可能得到田产的。
天色暗了,又一次,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李二根垂着脑袋朝着家里走去,当初的土坯房已经变成了红砖大瓦房,可是这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下来。
到了老大开笔礼的日子,这一个重要的日子,家里人都穿上一身新衣裳,由李松赶着马车,坐着马车到十几里外的市上的圣庙,通过圣庙的路只是一个车马过多了压出来的路,在半路上,李二根碰到了王栋,他们是在部队里的弟兄,他是被邀请着参加儿子的开笔礼,因为他的媳妇就要生了,所以他只带着两个儿子,让儿子坐在马鞍前后。
“李老哥,听说了吗?”
骑在马上的王栋,跟在马车旁,瞧着李二根说道。
“王长官的小儿子,考上沈阳书院了。”
“书院?”
李二根有些疑惑的看着王栋,
“对,咱们东北最好的书院,在中都,还有清河书院,京师有京师书院,听王长官说,只要能考上书院,毕业了,即便是不能当官,也可以做个学者,将来有一技之后傍身。”
去书院!
王栋的话让李二根的眼前一亮,他几乎是立即下意识的想到了自己的几个儿子,为什么非要让他们种地,种地之外,不也有很多其它的选择吗?上书院,读书,将来一样可以有饭吃。
“你不知道,我听说,在南洋,在那些诸侯国里,只要是书院里的学生,到了那里,就不愁饭吃,我寻思着,将来,要是婆娘肚子里的是个带把的,要不是读书的料,就让他到南洋当兵,到了那,不一样能当老爷主子嘛……”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这天底下这么大,又有什么好愁的!
突然这一瞬间,李二根似乎想明白了,瞧着那几个年幼的儿子,心里顿时轻松了起来,再也没有了先前的烦恼……
毕竟天下有那么大,总有落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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