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沙漠之夜(愿大家平安健康)
贝都因人!
当十几个骆驼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当车上的人们看到那些骑着骆驼的贝都因人时,他们无不是变得紧张起来。
“快,快点拿起武器。”
莱思曼·巴斯是这一队人马的头儿,他是亚美尼亚人,也是个对外承包的钻探商,一直以来都是为朱明忠这样的投资商干活。
在他的喊声中,车上的人们纷纷拿起了武器,当然,只有一部分人有武器,与大明不同,在罗马帝国普通人是不能随意持有武器的,当然这些普通人不包括罗马人、高加索人等正教徒,更不包括明人,只有那些被征服的闪族人受到限制,不得持有武器,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后代,这些钻井工里就有不少闪族人。
“该死的,他们肯定都是沙漠里的强盗……”
在莱思曼·巴斯紧张的叫喊声中,朱明忠也拿起了武器,他端着一支冲锋枪,看到远处只有十几骑骆驼的时候,刚要松下口气时,就听到司机说。
“他们肯定不止这么一点人,这些人一个部落至少有上百个男人!都是野蛮的土匪!”
上百个土匪,就在朱明忠暗自后悔没有聘请护卫队时,那边却有一个人骑着一匹骆驼,朝这边赶了过来,他居然还的举着白旗。见状,朱明忠稍作沉思后便对司机吩咐道。
“停下车。”
“可是老板,他们,我们应该趁机逃走才对……”
“骆驼跑不过汽车,我倒想看看他们想看什么?”
不一会,那个骑着骆驼的贝都因人来到了车队边,他先打量着车队中的人,在看到朱明忠时,先是一愣,然后就大声说道。
“尊贵的先生,这里是侯德胜酋长的领地,欢迎你们来这里。”
“先生,我们是东方石油公司的钻井队,我们已经获得了这片地区的采油权。”
作为钻井承包商的莱思曼·巴斯立即大声回答道。
他们都是用的官话,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官话已经成为罗马帝国的通用语言,因为希腊的独立,所以希腊语并没有像历史上那样,成为帝国的官方语言,实际上,在罗马帝国复兴后,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语言,在帝国境内存在着几十种语言,几乎每一种都不可能成立帝国的官方语言,最初帝国官方还想通过将各种语言融合出一种语言,最后,他们还是选择了大明官话,毕竟,相比于所谓的拉丁语,帝国的高层至少有一半都是明人,说着大明官话,自然而然的官话就成了罗马帝国宫廷语言,宫廷的语言通过贵族扩散到民间,最终成为帝国的官方语言,尤其是对于被征服的闪族人而言,因此长期与诸夏占领军打交道,更需要学习官话,甚至这还作用区别野蛮与文明的标志。
当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官话在罗马的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在被罗马境内的数十个民族接受的同时,同样也打上了土著文化的烙印,形成独特的“罗马式官话”,其实,现在不仅有大明官话,同样也有罗马式、埃及式、天竺式、俄罗斯式等各种官话。这恰恰也是当年推行“教化”的成果——“要在诸夏培养一批土著精英,他们有土著人的血统,但头脑里装的却是华夏的习俗、思想、道德以及才智。”
现在,即便是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同样也学会的官话,那怕是发音并不标准。但这倒是让朱明忠颇感欣慰,毕竟语言从一都是认同的第一步。
“啊,是石油公司?这里有石油吗?要是有的话,那可就太好了。”
骑着骆驼的贝都因年青人显得有些激动。
“欢迎你们,尊贵的客人,我想我的父亲知道了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年青人兴高彩烈的模样,让朱明忠有些疑惑,一旁的司机看到后,便轻声解释道。
“老板,按照这里的规矩,如果在他们地区发现石油的话,油田就要雇佣他们作用守卫,对于部落而言这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按人头算钱,我们每来一个工人,就要付给他们十元钱,每个月……他们是教化部落,姓侯,很多贝都因人部落都是姓侯,当然,只有极少数的部落获准继续在沙漠里游牧……”
说到底原来还是金钱的力量啊!
沙漠部落的菜色简单,招呼尊贵客人最尊贵的菜色就是烤骆驼,作为众人老板的朱明忠,坐在酋长的身边,所以侯德胜把第一块骆驼肉切给了他。
“朱先生,你的到来,实在是让我们整个部落倍感荣幸,如果你们能够开采出石油,那一定是佛祖的保佑,请你放心,在这方园几百里内,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敢侵犯你的油井……”
听着侯德胜在那说着“佛祖保佑”时,朱明忠只觉得有些错愕,毕竟……罢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和另一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毕竟,曾几何时,几十万诸夏联军曾经扫荡过这片沙漠,所有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然后正教、基督教以及佛教都来到了这里,然后,就有了他现在口中的“佛祖保佑”。
“承你吉言。”
在开吃之前,十几名少女上前跳起了舞,这是不是他们的传统,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至少她们并没有戴面纱,看着这些身材窈窕的女孩,在那里舞动着优美的舞姿时,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的眼睛会落在其中的一个少女的身上,从她一出现,就让人感觉极为惊艳,尽管她看起来不过只有十三四岁,但是一双大大的眼睛,略带些许婴儿肥的瓜子脸,无一不是美女的标志,即便是见惯了美女的朱明忠,也是为之惊艳不已。
注意到身边的贵客在看着自己的女儿,侯德胜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对着女儿作了个手势,原本正跳舞的少女,便地朝着朱明忠走来,
“朱先生,这是我的女儿,莎拉,她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女孩。”
侯德胜笑着说介绍道。
“莎拉,敬朱先生一碗酒。”
“是父亲,”
就像汉家女儿似的还礼后,莎拉端起一碗酒,走到朱明忠的面前,那双明亮的眸子盯着他,朱唇轻启道。
“先生,饮胜。”
听着莎拉略带些许广东话的发音,朱明忠暗自猜测道。或许,当年征服这里里的军队来自广东。猜测之余,又忍不住打量着面前的女孩,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黑中透金长发,让这个女孩显得分外的甜美。双眼静静地打量这少女时,她毫无羞涩之意的迎着他的视线,甚至因此他的注视,使得她脸上笑意更浓了,同时又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
酒不醉人人自醉,照例一饮而劲,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部落里用葡萄自酿的酒,经过蒸馏后,劲头并不比白酒差。所以两碗酒下肚后,朱明忠尽管还没感觉到醉意,但是脚步却已经有些飘浮了。接下来宴会仍然继续,众人伴随着欢快的曲乐在那里大口喝酒、吃肉,而部落里的女子则在席前的毛毯上翩翩起舞,她们的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透着诱人心魂的魄力。
作用客人的朱明忠,面对侯德胜的热情,自然在回敬他几次,烈酒配着烤肉,让人醉的很快,最后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自己被人扶进了一间帐篷,似乎还有人服侍着他喝水,然后,意识就越来越模糊。
半夜里,又热又渴的朱明忠睁开眼,想要找些水来喝的时候。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的居然睡着一个人,。
“这是……”
瞬间,朱明忠就的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微弱光线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晚上跳舞时给他敬酒的女孩。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部落侍寝?”
想到在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朱明忠感觉到自己头皮发麻,怎么,北方的习俗传到这里了?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脚腕上的银铃发出一声脆响,然后就轻轻压在了朱明忠的身上……
在腿压在身上的瞬间,朱明忠只感觉浑身一紧。全身绷得像木头般,笔直且僵硬。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躺着的朱明忠,并没有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尽管内心充满疑惑,可是他的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令人惊艳的脸蛋,即使是对于早就见惯了各地美女的朱明忠而言,也会生出这样的感觉。娇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看着,看着,朱明忠却又长叹口气,就这样躺在那里,任由女孩把他当成一个抱枕,而他自己就在那静静的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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