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家宴
陆恒家的房子,在七月初敲定购买,随后付钱拿证。
接下来就是室内装修,对于装修,陆恒没有插手,除了费用这一项,其他全都是交给父母去办。
按照陆有成和陈蓉的想法,这套房子属于陆恒,那自然按照陆恒的意愿去装修,只不过陆恒一心想着房子让爸妈住,这装修肯定让他们自己来弄,以后住着才合心不是。
借着工作繁忙,装修全部甩手给父母,陆恒倒是清闲不少,做了次“不孝顺”的儿子。
半个月左右完成大体装修,又留了一段时间来让新房的各种异味消散,足足花了一个多月,陆恒一家才搬了进来。
按响门铃,陆恒忍受着林素的嘲笑,也就是手上提着东西,不然肯定要教训教训她。
“你连自己家的钥匙都没啊,阿姨是不是不要你了?”
林素娇笑着说道,陆恒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等着父母开门。
“是陆恒和素素吗,来了,来了。”
片刻之后,穿着围裙的陆恒母亲陈蓉打开了防盗门,看见林素像朵小白花一样站在门口,高兴得就拉她进门。
“终于来了,一直说着让你来家里吃饭,这都过去几个月了,快点进来。”
林素有些害羞,以前自己虽然也见过陆恒父母,但都是在陆恒家的店里。
这次却是在家里,已经不属于女朋友的范畴了,用陆恒的话说,这就是美媳妇见公婆了。
“阿姨,这是我给你买的礼物,你看看合心意不?”林素连忙从陆恒手里拿过几个漂亮至极的包装袋,里面都是她之前在法国带回来的一些礼品,还有一些是这两天去买的。
“来就来吧,怎么还买东西啊,这不是浪费钱吗!”
陈蓉埋怨着。但一直合不拢的嘴却表明她此刻开心无比,一脸灿烂的笑着,将林素递过来的礼物接下。
林素低着头,黄鹂一样清脆的声音响起。“没什么,都是一些小礼品,阿姨喜欢就好。”
“呵呵”陈蓉仍然笑着,她瞟了一眼林素带来的东西,从包装上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孩确确实实是用了心的。
陆恒左右看了看。对母亲问道:“妈,我爸呢,怎么没见人?”
林素也说道:“对啊,叔叔呢,我这里也有一些礼物送给他呢。”
陈蓉将门关上,顺手把礼物放好,随口说道:“他去超市买饮料了,家里冰箱里什么喝的都没有,我让他去买一些牛奶饮料来,平时也可以解解渴。对了。陆恒你先带素素玩着,我去做菜,还有两个菜就可以吃饭了。”
说完之后,陈蓉又对林素说道:“素素,你就把这里当家一样,随意些,别拘束。”
林素连忙点头,等陈蓉进了被橱窗掩盖的厨房后,她才长长的舒了口气,彻底轻松下来。
“你怎么这么怕我妈啊。我记得你不是和她关系挺好的吗?”陆恒笑着说道,穿着拖鞋,走到了冰箱旁。拉开之后,才发现果真没什么饮料。只能在旁边的饮水机处到了两杯凉水递给林素。
捧着杯子,林素抿着嘴唇说道:“这不是第一次来你家,心情有些紧张吗。不过现在没事了,阿姨性格挺好的,不过你还没说,你们什么时候搬家的呢。我记得以前你家是在红星路吧!”
陆恒环视着家里的布局,眸子里的情绪有些感慨。
浅黄的木地板,米白色的墙体透出温馨的感觉,大理石打造的桌子,墙壁上有一面大屏的液晶挂壁电视,搭配昂贵的音响。
印着花纹的沙发垫子,厚厚的抱枕,地毯上绣着张牙舞爪的毛绒小狗。
天花板上一盏硕大的水晶吊灯,泛着流光溢彩,整体的墙顶设计显得宽敞,将大厅的布局统合起来,化凌乱为统一。
温暖、细致、大气,每一个元素都隐藏在其中,回到家的时候也许想做的就是躺在沙发上惬意的看着电视,喝点小茶。
与以往那个凌乱,狭窄的老房子相比,这里简直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喝着水,陆恒边走向阳台,边对林素说道:“前两天搬家的,这房子买了其实也不久,七月初买的吧!今天我是带你来认个门,明天家里就要请一些亲戚来吃饭,算是乔迁之喜吧!”
林素跟着陆恒走到阳台,宽敞的阳台上摆着一些花花草草,夏日时节,花草开得正繁茂,这片天地一时间显得格外的生机盎然。
双手拄在阳台护墙上,林素眨眨眼睛说道:“明天请亲戚吃饭,我需要在场吗?”
陆恒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害怕了?”
林素瘪瘪嘴,有点不服气的说道:“我还不是你家媳妇呢,哪有今天见家长,明天就见亲戚的啊!”
陆恒拉过林素的手,捏了捏她柔弱无骨的手指,安慰道:“没事的,今天让你来吃饭,也是我爸妈的意思。明天那顿可吃不可吃,都是一些亲戚而已,用不着你出面。你如果不想来,那也不着紧。”
就在二人站在阳台聊天的时候,客厅玄关那里传来开门声,随后陆有成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林素看了看陆恒,然后往里面使了个眼色。
“进去吧!”陆恒拉着林素的手往里面走去。
或许是之前先见了陈蓉的原因,这次和陆恒父亲陆有成谈话的时候,林素就没那么紧张了。大大方方的将一些男士常用的礼品送给陆有成,嘴里的话也是甜甜的,惹人中听。
随着陈蓉一声开饭啦,一顿平常人家常见的家宴就这样开始了。
可能有些特殊的就是儿子带了一个女朋友回来,这让本该无比疼爱儿子的父母将重点全部放到了女孩身上。
好吃的,好喝的,都往林素那边摆去,聊天的时候也是夸着林素,骂着陆恒。
林素眼睛笑得跟月牙一样,看着对面的陆恒愁眉苦脸的听着母亲的教训。
“对素素好点,以后记得带她回家吃饭。”
“半夜三更出去吃什么烧烤,多不安全,以后要是让我知道了,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偌,允许你吃猪蹄了,媳妇找到了就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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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个习俗,没找到老婆的男子最好不要吃猪蹄,因为猪蹄分叉,忌讳叉掉老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直到大学期间,我没吃过猪蹄,最多吃点猪腿肉。
呜呜呜,苦命如我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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