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下午的时光
时间就这样缓慢而又不引人察觉的慢慢流逝着,特别是在一个人重复而又规律的做着一件事时,几乎不会察觉时间的流逝。
陆恒现在的日子就是如此,每天一早起床吃过早饭,跑步上学,顺便锻炼身体。
在学校认真听讲,没事和林素一起吃饭散步,日子过得安逸而又悠闲。
或许是因为重活一世的原因,陆恒在学习上就显得无比从容,不管是上课做题,还是下课玩耍,在别人眼中都是该学就学,该玩就玩。丝毫没有其他学生表现在脸上的焦灼感,闲暇时还可以和漂亮班长打情骂俏,这让许多八班学生羡慕不已。偏偏陆恒这厮,成绩还很稳定,老师对他也是纵容无比。
有空的时候,陆恒就会去恒成待上一会儿,听赵根讲一讲公司的情况,让田小冰汇报汇报财务状况,关心一下自己的收入。
而对于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陆恒几乎已经不参与了,大部分都交给了赵根处理。
陆恒也是正儿八经把赵根当做恒成未来的总经理在培养,就跟苏伦一样,该放权的时候,就洒脱一点,死活揪着不放,累人累己。
赵根也似乎察觉到了这一点,做起事情来的时候格外的认真卖力,将恒成上上下下打理得井井有条,忙中不乱。
陆恒的一天基本就是如此度过,没有波澜,风平浪静,闲逸而舒适。
他也清楚,这可能是自己最清闲的一段时间了。
看似忙,但一切都在固有框架里发展着,忙的是身体,心灵并不累。
但陆恒更清楚,一旦自己度过高三这两个月之后,真正纷忙的时候就彻底来了。
为了让自己和自己所爱的家人在未来有着美好的生活,他现在这点事业还不够,禁不起几次折腾。所以他在未来还需要大力发展。不仅仅是一家恒成的店,他需要更多的产业支柱,支撑他的产业链更加完整。
学校篮球场边的草坪上,陆恒看着手机屏幕上最新的短消息。嘴角微微挂起了一抹笑容,笑得成竹在胸。
这让一旁的林素有些疑惑,拿起一颗桑葚,放进嘴里,好奇的看着陆恒。
陆恒笑着对她摇了摇头。然后双手枕在草坪上,微微眯着眼,任由四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
林素撇了撇嘴巴,又拿起一颗紫黑色的桑葚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刺激着她的柔软味蕾。
“没吃过吗?”
林素曲腿微盘坐在草坪上,一只手搭在小腿上,一只手拿起一颗桑葚放到陆恒嘴边。
“嗯,我只知道这东西学名叫桑葚,不过真的没吃过呢。今天是第一次吃,挺好吃的。”
嘴唇处传来刚洗过桑葚的湿润感。陆恒眯着眼张开嘴巴,将林素喂过来的桑葚吃下去,嘴唇不经意间吻到林素的手,痒痒的让林素有些想笑。
嘴里咀嚼着酸甜可口的桑葚,陆恒笑着说道:“这东西在乡下可不叫桑葚,我们叫它蚕蚕果。”
林素歪着头看着身边摆放着的一袋桑葚,还有水珠在上面闪烁着阳光的斑斓色彩,“蚕蚕果?什么意思,好可爱的名字啊!”
陆恒扭了扭双臂枕头的角度,让自己更加舒适一些。然后解释道:“桑葚是从桑树上结出来的果实,味道很好,在农村的时候,这算是最天然的水果之一。而桑树你知道的吧。它的桑叶可以用来喂蚕,这也是在农村,桑叶最普遍的使用方法。或许是跟蚕有了关系,我们就自然而然的将它叫做了蚕蚕果。”
林素抿着嘴唇,眼睛笑成一弯月牙,“原来是这样啊!”
陆恒说道:“这一袋桑葚是我下午从孟郊回来的时候。看见有一群小孩子摘回来的,我想了想就花了点钱买了下来。不过光是吃,没有多大感觉。隔两天有空,我带你去我老家亲手摘桑葚吃,这个时节漫山遍野都是,一边摘一边吃,准保你高高兴兴的。”
“别人不会说吗?”在林素想来,这么好吃的水果,陆恒带自己去摘的话,肯定要被骂的吧!
陆恒努了努嘴巴,笑道:“不会的,这东西可能隔两年拿去卖的话,很多人愿意花钱买。但放在现在也就只是山野乡村的野果子而已,摆在那里也没人动,多是小孩子喜欢吃。况且,假使有人说也没事啊,我老家的耕地全部都种上了桑树,算是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林吧!到时候去我家的地里摘就是了,只是不能吃太多喔,小心拉肚子。”
林素欢喜的说道:“那就好,放心的,我不会吃得拉肚子的。吃不完的我就摘下带回来给我妈妈尝。”
陆恒一下撑起身子,摇头笑了笑,从身上掏出纸巾,在林素措手不及的目光中,宠溺的给她轻轻擦拭嘴角。
“还说放心,就这小半袋就把唇角吃紫了,无法想象你看见漫山遍野的桑葚,会不会把自己弄得嘴唇发紫,脸色发黑,突然有点不想带你去了。”
林素任由陆恒给自己擦着嘴角,手里又塞了一个桑葚放到陆恒嘴里,这才发现原来果实分泌出的汁液是紫红、黑红色的。想到自己先前吃了那么多,现在嘴巴上肯定比陆恒这个还黑很多。
他们坐的这一块草坪属于篮球场旁边的,今天又正值活动课时间,打球的男生数不胜数。甚至在隔壁不远处还有高二的两个班在打比赛,加油呐喊声不绝于耳。
但在所有人的心中,始终觉得焦点一直在这篮球场一隅的翠绿草坪上。
先前躺着晒太阳的男生,穿着与常人不同的白色衬衫,懒散的躺在草坪上,表情慵懒洒脱,笑容和煦,就跟这四月的阳光一样,温暖而不炽烈。
女生的气质更是惊人,温柔恬静,姣好的倾城面容、修长好看的小腿,盈盈一握的腰肢。如玉一般的锁骨上是如樱桃一般的小嘴。粉色中带着荧光,仿佛有着天生的魔力让人忍不住一亲芳泽。
偶尔女生如水的眸子离开男生视线落到球场上时,所有正在打球的雄性生物体内荷尔蒙分泌急剧加速,热血上涌中。一个个花哨的动作不断出现在灵活的双手中。
有篮球圆润的滚到林素脚边,陆恒抬起头看着正在对他眨眼睛的游时雨,不由笑了笑。
游时雨对林素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把球捡起朝着自己那个球场丢了过去,自己随意的一屁股坐了下来。
“陆恒。你女朋友?”
林素有些羞涩,陆恒倒是洒脱的说道:“嗯,是的,我女朋友叫林素。喏,素素,这个是游时雨以前经常一起打球的兄弟,十四班的,就在我们楼上。”
林素乖巧的说了声你好,游时雨也回了声你好。
游时雨羡慕的说道:“看不出来啊,我只以为你高三不打球了是为了读书考大学呢。没想到还找了这么个女朋友啊!很漂亮,要是我有这么好的女朋友,我也不打球了。”
林素捂着嘴笑了笑,陆恒翻了个白眼,打球又不是什么坏习惯,谁说交了女朋友就得戒了。
游时雨扫了一眼,遗憾的说道:“还以为你这里有水呢,本以为现在打球不会口渴,哪想到今天太阳挺大的,玩了一阵渴得很。”
陆恒指了指林素不动了的桑葚说道:“别说我不够意思。这有一袋蚕蚕果,拿去吃。”
游时雨嘿嘿笑了一声,跟林素说了句不好意思,就很好意思的拿起还沾着晶莹水珠的桑葚大快朵颐起来。不一会儿。嘴角就溢满了紫黑色的汁液,然而这点形象的破坏丝毫不影响他吃果子解渴的举动。
“时雨,其实你要找女朋友很简单的啊,看操场对面那群站在石梯上为你呐喊欢呼的女孩,可不止一两个。真要有心,你分分钟就可以找到女朋友呢。”陆恒说道。
游时雨摇了摇头。嘴里吃着桑葚含糊道:“都是些小女孩,没意思。况且你也知道的,我能每天打球还都是在爸妈面前保证了每次考试能考上二本分数线才得到的允许。要是还找个女朋友当累赘的话,估计我爸妈能杀到学校来把我吊着打。”
林素抿着嘴笑了笑,陆恒这朋友挺有意思的,说话风趣得很。
其实按照女生的标准来看,游时雨真的是那种能令小女生疯狂的大男孩,长得阳光帅气,身高一七五,不会显得太高,也不会太矮。成绩不错,考个二本绰绰有余,一手篮球玩得也溜,以前和陆恒组队的时候,再加上另外一个兄弟,他们三个可是能霸场子的组合。
但真的如他所说,家教甚严,就为这一个打篮球的事,爸妈都阻拦了好久。游时雨也不止是第一次跟陆恒抱怨过。
“不找就不找吧,高三还是稳定点好。”陆恒嘴里说着,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站起身来说道:“走,我陪你们去玩两把。”
呃!
游时雨被噎了一下,抓着一把桑葚惊愕道:“你要玩球?”
说话的同时,他下意识看了看林素的反应,没有抗拒,反而很期待的样子。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不打篮球是因为素素啊,傻逼,你们那队有哪几个人,找个兄弟跟我换一下,我就玩几局,玩完我就回教室了。这么一想哈,我有半年没玩了呢,也不知道技术退步了没有。”陆恒活动着手脚说道,嘎嘣嘎嘣的关节作响,清脆有力。
游时雨一跃而起,兴奋的拍了拍陆恒肩膀,“高鼎也在,跟我们组队的是我们班的人,放心,我跟他说了,保准让你上。”
高鼎就是以前经常和陆恒、游时雨一起组队打球的男生,人如其名,个子高高、身如大鼎般健壮。
三人的搭配一向都是高鼎站框下,当中锋使,游时雨是控球后卫,不论是运球传球都很溜,一手三分球在苍首一中打篮球这些人中是出了名的准。
而陆恒却是充当小前锋和得分后卫的身份,能突能投,多面手一个。
见陆恒真的要去玩球,林素也站了起来,“你们去玩吧,我去食堂吃饭了,回来的时候顺便给你们买水。”
游时雨眨着眼睛说道:“你不看你家陆恒待会儿的表现了?”
林素展颜一笑。收拾好地上装桑葚的袋子,说道:“我怕待会他打完球之后,晚饭都没得吃,先去给他买好了再说吧!不过。我要是回来得早,肯定也能看见你们打球的。”
陆恒对林素点了点头,然后将身上的衬衫脱下来递给林素,顺便也把手机和钱包都给了她。
“我带着不方便,人太多了。钱包里面有饭卡,很久不在学校吃了,里面应该还有几块钱,你待会就用这个买水吧!钱留在里面也是浪费了,别买太多,你拿不动。”
等林素走远之后,游时雨又拍了拍陆恒健硕的肩膀,背心裸露在外的肌肉线条格外的好看。
“不错啊,女朋友这么贴心,还不粘人。怎么找到的?哪个班的?”
“什么怎么找到的,她就是我们八班的,班长呢!”
“班长?我去,你小子不得了啊,连班长都能泡到手。啧啧,溜啊!”
陆恒抖了抖身子,脚步在地上不停踮着。
“快点过去吧,我就穿了个背心,再不动起来,非冷死我不可!”
游时雨白了他一眼。“那里之前还穿着个白衬衫下来,不冷吗?”
“冷,但是要风度不要温度才是我辈之人!”
“切,去你的。就你这一身腱子肉,估计待会打球的时候,旁边不知道多少小女生要尖叫了。”
二人一边聊着,一边小跑过去,游时雨去和他同学商量换人了,陆恒却找到在一旁看球的高鼎打了个招呼。
高鼎性格算是他们三个中最冷淡的。见到很久不见的陆恒,也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
“来啦!”
“嗯,来了,还有多久到我们?”
“你要玩?”
“对,时雨去和他同学商量去了,应该没问题。”
高鼎瞥了一眼陆恒小腹处露出的明显六块肌肉线条,点了点头,然后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
“上吧!”
陆恒这才发现,前一组人正被人打败了,唉声叹气的下场。
刚才赢球的那一组看见陆恒也是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才笑着跟陆恒打招呼。
有熟知陆恒这个篮球小队的人,已经在旁边议论他们的对手能撑多久了。倒是陆恒的对手还没放弃希望,很乐观的跟陆恒说道:“好久没看你玩球了,估计你手都生了,赢的继续留下,输的下,今天时间不多,我们还想多玩会儿,所以待会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喔!”
游时雨拍着球站在三分线外,等着发球,高鼎却是挤进了内线,冷冷道:“有本事待会别被我盖帽。”
对方讪讪一笑,然后快速分好了各自的防守对象。
如火如荼的篮球对抗赛就这样简单的开始了,在旁边除了打球的男生们,还有诸多低年级的女生充当着热情洋溢的拉拉队。
欢呼呐喊声,随着陆恒每一次进球而响起,当然为游时雨欢呼的声音永远是最大的,陆恒只是觉得自己今天也能享受这种待遇,肯定是跟自己与众不同的穿个背心显露身材有关系。
........
一个小时后,陆恒他们终于输了,在别人的恭喜声中,离开球场。
陆恒坐在石梯上,拿起林素手上的饮料痛快的喝着,脸上还有汗珠,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喝着饮料,陆恒就觉得不对劲,怎么林素半天不说话,这么安静呢。
“素素,饭吃了么?”
“嗯。”
“好吃么?”
“嗯。”
陆恒有些疑惑,林素怎么变如此淑女,说话都省字省句的。
林素突然站起身来,“陆恒,我们回教室吧!”
PS:分章节太麻烦了,干脆就发个四千多字的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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