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住不习惯


  师爷直到第二天早上,天还未亮,迷迷糊糊中才想起,昨天晚上竟然把轩王留在宿舍里不闻不问,大人身为一县的县令,不可能还要操心这些繁琐的杂事,这些本来就是师爷的份内事。

  吓得的一激灵,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恨不得抽自己一个耳光,完了,完了,就算大人不治他的罪,轩王也要砍他的脑袋。

  急匆匆地从家里赶到衙门,值夜的衙役还没换班,看看天色又看看师爷,疑惑地问道:“师爷,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天还没亮呢。”

  师爷焦急地问:“问你个事,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能有什么事,不都跟平时一样吗,写完大字就去习武。”

  师爷:“我指的是其他的事。”

  衙役狐疑地看着他:“师爷,你所谓的其他的事是指什么?”

  师爷看看左右没人,小声的说:“就是后院那个轩公子和他的护卫们,有没有为难你们?”

  衙役恍然大悟:“你说轩公子呀,没有啊,昨天晚上看他们过得挺好的,大人还在小厨房里给他们做了宵夜,估计是吃撑了,很晚才去休息。”

  打死也不会说,其实他怕得要死,压根就不敢跟过去看看,那位浑身散发着冷气的轩公子到底有没有为难大人。

  师爷松了口气,摆摆手:“你下去吧,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还是先去后院看看情况再说。

  “师爷,早啊。”

  “早!”

  师爷走到后院,大家都已经开始起床,勤快的衙役们已经习惯晚睡早起。互相打声招呼之后,师爷去了李沫的那个院子。

  却被屋顶上坐着的人吓了一跳,师爷记得他,轩王的侍卫之一春凡。

  这人有毛病吗,不睡觉,一大早跑到屋顶上干什么?看风景吗?松江县就这么点大,有什么好看的。

  春凡也看到的师爷,心头火蹭蹭往上涨,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就是衙门的师爷,瞧瞧他都干了什么好事,就是他把王爷安排在后院最偏辟的地方。

  脏乱差,那是人住的地方吗?

  师爷想跟春凡打招呼,又不敢,看那黑脸的样子就是不好惹。

  叶华梅正准备去马圈,看到师爷在外面探头探脑的:“师爷,你找大人吗?大人跑步还没回来。”

  师爷指了指屋顶上的春凡,用了自以为很小声的声音问:“那个人怎么回事?”

  叶华梅这才发现屋顶有人,吓了一跳,急忙喊住:“大兄弟,赶快下来,上面很危险。”

  春凡翻了个白眼,谁是你家大兄弟,我可是王爷身边的第一护卫春凡。

  叶华梅以为春凡听不到,接着喊:“大兄弟,赶紧下来呀。”

  “华梅姐,这个人有毛病,不用管他。”是李沫的声音。

  “大人,你回来了。”

  李沫跑得一身汗,一边用布巾擦汗一边看着房顶上的春凡,对师爷说:“他从凌晨开始就已经在屋顶上了,可能是在练什么奇奇怪怪的武功吧,不用睡觉的,咱们这些凡人也不懂,不理他就好了。”

  春凡:“。。。。”

  春凡心里气呀,昨天晚上帮忙烧火,却连一口都没吃到,为啥,李沫大人记仇呗。

  香喷喷的阳春面竟然一口都不给他留,眼巴巴的看着轩王,轩王连一个眼神都不给他,淡淡地回了一句:“外面有夜市,自己解决。”

  气呼呼的春凡没办法,一个人去外面烧烤档豪吃了一顿,还别说这个烧烤,真的香,还有兰州拉面,还有许多的小吃,可惜自己的肚子太小了,装不下这么多。

  好不容易吃撑了,溜达了一圈回来睡觉,谁知王爷竟然还没睡。

  好不容易等王爷大发慈悲,让他们去休息,刚有点睡意,那个可恶的公鸡竟然打鸣了,这就是有内力的坏处,耳朵太灵了,有一点动静都能听到。

  春凡想也不想,提着剑就冲到李沫住的那个院子,要把那只公鸡给宰了。

  还没进到鸡圈,李沫已经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睡不着就带着你家王爷从县衙滚出去。”

  春凡瞪眼:“李大人,请问你这是县衙还是农舍?”

  今天不是鸡死就是他亡,非要把那只鸡给弄死为止。

  李沫打了个哈欠:“县衙也好,农舍也罢,你无权干涩,要么现在就乖乖回去睡觉,要么就带着你家王爷滚。”

  春凡没走,就呆在屋顶上,想趁李沫睡着之后再把那只鸡给杀了。

  可惜等到天亮他都没有机会,冬哲已经过来传达轩王的意思,叫他不要惹是生非。

  于是春凡成了人人笑话的二百五,连厨房大娘的那只小黑狗也跑过来,对他汪汪叫。

  轩王的房间外面,三个侍卫大气都不敢出。

  轩王自从吃了夜宵回到宿舍之后,就一直坐在椅子上,不知是嫌弃房间有味道,还是嫌弃什么,反正未曾到床上就寝,就一个人静静的坐了一个晚上。

  王爷没有休息,他们那里敢休息,一直守在门外,除了春凡那个二百五,非要去找那只公鸡的麻烦,其他三个人都呆在王爷身边不敢动。

  没人知道轩王在想什么,好好的不睡觉,为何非要坐在这里。

  对于轩王他们几个人不睡觉,李沫一概不知,就算知道了,也只能说他们白天睡得太多了,夜宵吃的太撑。

  轩王终于开金口:“去把李沫叫过来。”

  秋雨:“是。”

  李沫一听轩王要找她,心理一阵烦躁,该不会真的要我煮早餐给他吃吧。劈头劈脸对秋雨说:“你们什么时候可以走?”

  秋雨退后一步,这个李沫可不好惹,恭敬地说:“这个要问王爷,我等未知。”

  李沫磨磨蹭蹭来到男生宿舍,门也不敲直接进去:“轩王殿下,有何指示?”

  轩王:“本王住不习惯。”

  李沫顿时逐开颜笑:“王爷,你真的住不惯?那好,微臣马上备车,送你去府城。”

  没等轩王出声,李沫直接往门外跑去。

  听着她急促离开的脚步声,轩王脸色沉了下去,冷冷的声音传出来:“站住,本王让你走了吗?”

  李沫来了个急刹车,如机械般回头:“不用备马,你们自己走路回去?要不这样吧,我们第一班马车公交马上就要出发了,你们坐公交车也行。”

  轩王:“本王何时说过要走,你是不是忘了昨天本王说了什么。”

  李沫:既然住不惯还赖在这里干嘛,是不是真的有病。

  “记得记得,轩王殿下说过的每一句话,微臣都记得,马上给你准备早餐。”

  心里那个悔呀,夜宵做得太好吃了,这个轩王殿下竟然要求,以后的一日三餐都要李沫亲自下厨,不然就将这个衙门夷为平地。

  轩王:“还有,本王住在这里不习惯,要搬到你那个院子。”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李沫没忍住蹦了起来,怒声道:“皇甫轩,你不要太过分。”

  轩王闭上了眼睛,身体后靠,不再理会李沫。

  李沫牙齿咬得咯咯响,头也不会的朝外走,走到门口,又突然转身回来,脚步急快的到了轩王面前,朝着他的小腿骨用力的踢了一脚,而后,转身,一溜烟的跑了。

  看着自己小腿骨上的脚印,嘴角扬起了一抹似有似无笑,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心情这么好,莫非中邪了。

  李沫怒气冲冲的往回走,半路碰到张兰兰把刚铲好的鸡粑粑拿到外面的菜地边倒,以后要用来施肥的。“大人。”

  李沫想到那个轩王心里就有气,对张兰兰说:“把鸡粑粑倒到轩公子宿舍前面的菜地里。”

  张兰兰迟疑了一下:“这不好吧。”

  张兰兰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每个人都对他们几个非常的客气,就连大人对他也是毕恭毕敬,感觉他的官位应该比大人的大。

  李沫:“没事儿,拿去倒吧。”

  一大早直接拿鸡粑粑恶心死他,最好受不了直接滚蛋。

  最终李沫没有给轩王准备早餐,因为医馆出事了。

  “大人,快,出事了!”

  是医馆的护士小刘跑过来找李沫。

  “出什么事了,慢慢说。”李沫看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刘。

  小刘:“医馆来了一个伤者,胸口被一把刀插着,陈大夫和张大夫束手无策。”

  李沫一听,这得赶紧动手术,把自己之前准备的药箱拿了出来,里面有一套手术刀和平常要用的东西,手术刀还是昨天才从铁铺拿回来,还没有用过。

  等李沫赶到到医馆的时候门口已经围了很多人,里面传来了一声声喊叫和各种糟乱的声音。

  里面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躺在医馆的床上一动不动,胸口上赫然有一把刀,陈大夫和张大夫不敢拔刀,一旦拔出来一定会当场失血过多而死。

  里面一个男子哭喊着:“儿啊!我苦命的儿啊!是你爹没用,让你受累了。”

  女人跪地乞求声:“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儿吧。”

  外面不断有人唏嘘:“哎哟,这真是造孽哦!

  陈大夫:“他伤势太重了,我等实在是无能为力。”

  闻言,汉子立刻跪了下来,哭道:“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儿啊!若是你担心银子的话,你放心,我就算拿命去抵,也一定给你凑过来,求求您救救他吧,他还小啊,”

  这一幕,看着边上无数人为之动容。

  陈大夫摇了摇头,叹道:“不是银子的事情,这个伤势太严重,有可能因为失血过多......救不回。”

  “......”

  这一句话,让人心头无比绝望。

  小刘:“大家快让让,大人来了。”

  陈大夫和张大夫听到李沫来了,仿佛看到了希望的光芒。

  大家主动让出一条道来。

  李沫吩咐小刘:“把闲杂人赶出去。”

  “陈大夫张大夫,马上准备手术。”

  “是。”

  陈大夫问:“大人,他还有救吗?”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已经判了死刑的。

  李沫:“先看看,马上准备麻沸散。”

  张大夫:“已经准备好。”

  昨天李沫说过动手术的时候必须用上麻沸散,将病人麻醉,不然根本没法手术,危险性太大。

  张大夫是个很好的大夫,牢记李沫说的每一个字。

  张大夫问出了陈大夫同样的问题:“还有救吗?”

  李沫拿出酒精,这是好不容易提炼出来的一点点酒精,给双手消了毒:“不好说。”

  她用剪刀将男孩的上衣剪开,张大夫给他用了点止血散,疗效甚微,不断有鲜血渗出来。

  没有x光,李沫只能根据刀的长度与角度判定插进去的位置。

  这是一把匕首,非常锋利。

  也不知该不该说男孩命大,刀刃距离他的心脏只有不到半寸的距离。

  这个机会可是难得,张大夫心念念的手术,终于发生在眼前,心里激动得无法形容,自发的给李沫打起了下手。

  李沫把酒精递给他:“双手先消毒。”

  张大夫:这难道就是大人昨天所说的可以杀死细菌的东西?

  但是眼前的一切容不得他多想,李沫已经开始手术了。

  有污血不断从伤口处涌出,染红了她的手,也挡住了伤口的位置,但即便这样,她都能够准确无误的找准位置。

  在她需要剪子的时候,立刻递上个剪子,在需要止血的时候,他立刻用多余的棉布拭去鲜血。

  虽然两人之间的合作看起来无比的诡异,却在这种不和谐之中,生出了几分配合默契的感觉。

  张大夫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刀口又深又宽,且匕首本身并不干净,李沫要把伤口清洗干净,皮肉都给翻开了。

  因为伤口过于靠近心脏,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张大夫总感觉好似看见那颗心一跳一跳的。

  手术完之后,李沫把收尾工作交给张大夫。

  张大夫将剪子接过,将缝针之后底下多余不要的皮全都咔嚓咔嚓剪掉,然后又给一直昏迷不醒的少年灌了一碗保命和消炎止痛的汤药,这次的手术,才算是圆满成功。

  陈大夫一直在旁边观摩,看到手术完成,问李沫:“大人,他如何了?”

  李沫道:“暂时是捡回一条命了,但还没度过危险期,接下来的三天能不出现任何感染症状或不良反应,并且能醒过来才是真的没事了。”

  所以接下来的三天是最关键的时期,张大夫:“那他……”

  李沫:“这段时间都必须呆在医馆里,你们十二时辰都必须有人在身边,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

  

李沫没有说的是,在动手术过程中一定要输血,因为它本身就失血过多,再加上手术,简直是要他的命。

  但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他是什么血型,无法验证,也不知道谁的血型与他匹配。

  就算知道血型匹配,但是要怎么输进去?

  没有输血的任何设备,看来有空的时候还得摸索一下,希望这位男孩子命硬,能够挺过这一关。

  二十个护士,因为光线的原因,李沫并没有让他们站在旁边,而是得稍微远的地方进行观摩,所有人已经脸色大变,甚至有人已经在一边呕吐,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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