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朱元璋的愿望
身为一个道德有底线,人品有保障,三观非常正的阳光少年。王霄当然不可能去赴这种邀请。
对于这种事情,王霄一向都是非常唾弃的。绝对不是嫁人生孩子之后的班花,早已经不是当年的班花。
同学会结束之后,王霄回到了自己的规律生活。
直到许愿系统再次发来了出任务的通知。
“倚天屠龙记世界的朱元璋,向苍天许愿驱逐蒙元,光复华夏。是否接受这个愿望。”
正在上课的王霄,听到这个愿望就笑了。
这个愿望不用自己去帮忙,他也可以实现啊。
再有就是,倚天屠龙记的世界很多。有赵敏回眸,有周芷若化身灭绝师太,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款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王霄又有了提升实力的机会。
坦白的说,紫霞神功也就是二流的功法。哪怕是练到了极致状态,也就是能在普通世界横行一二。
可以后若是去了真正的有危险的世界,都不说西游记,仙剑奇侠传这样的恐怖世界了。单单是金古黄的高端局,王霄进去了估计都得低调做人。
所以王霄一直想着提升自己的实力。
等了这么久,机会终于是来了。
结束工作,王霄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开始了例行公事的查阅资料。
从原著到各种版本的影视作品,从网路上的资料到论坛上的各种讨论帖子。
王霄花费了很长的时间,终于是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依照许愿系统以往的套路,这次估计也是一个影视剧的世界。
对于王霄来说,除了赵敏回眸的那个版本之外,其他的都行。
将欢乐颂世界得到的属性点全都加在了体质上,将体质提升到了七十四点的强悍程度。
如此强悍的身体素质,只有像是樊胜美这样的妹子,才能深刻领会其中的含义。
简单打个比方就是,哪怕日常的时候做俯卧撑锻炼身体,通常三分钟的情况下,王霄可以坚持俯卧撑二十多分钟。
更何况王霄以往锻炼身体的时候,轻轻松松就是半小时起步。
“接受愿望。”
眼前一黑一亮,回过神来的时候,王霄已经是身处于任务世界之中。
“坛主。”身边传来了急切的喊声“有队鞑子骑兵正在袭击村子!”
王霄转身,看着身边面带焦急之色的壮汉“你是常遇春?”
“坛主,你喝多了?俺是老常啊。”浓眉大眼的常遇春,拉着王霄的手臂就向外跑“快去救村子。”
王霄可以确定自己这次顶替的身份了,毫无疑问是明教天字门的分坛坛主,大名鼎鼎的明太祖。
确定身份之后,王霄下意识的摸了下头发,跟着又捏了捏脸。
最后干脆甩开了常遇春的手,蹲在水缸边上看着自己的脸。
确定不是光头,也不是马脸。依旧是他本人那超高的颜值,这才松了口气。
虽说早就知道每次顶替人物的时候,只是顶替身份,身体方面依旧是他自己的。可明太祖的名头太大,王霄不得不小心的确认一下。
至于这次的任务世界,见到常遇春之后他就知道了,是周芷若变身灭绝师太的那个。
元朝的时候非常暴虐,简单说就是不把人当人。
各部落的兵马洗劫村庄那是常有的事情,因为汉地的村庄在他们看来就和草原上野外的牧群一样。
等到王霄带着明教教众们赶到被洗劫的村庄的时候,这里只剩下了遍地的血与火。
明教教众们都是悲愤至极,甚至还有魁梧的汉子落泪的。
虽然江湖名门称呼他们为魔教,可实际上他们都是当地人。因为不堪忍受蒙元的暴虐,这才奋而反抗。
甚至于,有部分的教众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
看到亲戚邻居家人倒在了血泊之中,看着自己的家园陷入熊熊烈焰之中。
愤怒的教众们拔刀割面,嚎叫着要报仇雪恨。
身为坛主的王霄,此时却是异常冷静的蹲在地上寻找着什么。
双目含泪的常遇春走了过来“坛主,你在找什么?”
“看看那些鞑子的马蹄踪迹,不能让他们就这样轻飘飘的走了。”
王霄抬起头看着他,露出一个有些吓人的笑容“血债就要血来偿。”
“可他们都是骑马的,我们追不上。”
蒙元除了限制兵器,几家才能合用一把菜刀之外。马匹也是一个限制的重点。
就像是王霄此时所在的这处明教分坛,整个分坛一匹马都没有。
王霄拍了拍手站起身来,淡淡的说“我先去,你们跟上来。”
话音刚落,王霄就沿着马蹄的痕迹掠身而出。
看着王霄的身形飞驰而出,常遇春惊讶莫名“坛主的轻功,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王霄面上并没有露出什么愤怒之色,不过内心里却是在燃着火。
他不承认那些鞑子骑兵是军队,只是一群强盗而已。
追出二十里,在一片小树林旁边,就看到了一群大约上百人的蒙古骑兵正在路边休息。
看着那些互相展示吹嘘手中染血物件的骑兵们,王霄默默的走向了栓在树林里的马群。
正面硬碰硬,王霄可不敢说能放翻这里的上百骑兵。所以首要解决的是这些马匹。
面上闪过紫色光芒的王霄,抬手拍碎了几个看守马匹的士兵脑袋。随后点火驱赶马匹四散而逃。
大喊大叫的骑兵们举着刀枪弓箭,杀向了手持火把的王霄。
没有了马匹的加成,而且这帮强盗们既没有结阵,也没有披重甲。
看着呐喊着冲过来的强盗们,王霄露齿一笑,亮出了自己的獠牙。
等到常遇春他们哼哧哼哧的赶过来的时候,见到的只有到处乱跑的马匹,以及躺满了一地的鞑子骑兵。
而此时的王霄,则是在数里地之外,驱赶着这支骑兵的百夫长。
“继续跑啊,你不是很能跑的吗。”
骑在马背上的王霄,挥手就是一鞭子甩在了百夫长的后背上。
之前王霄屠戮骑兵们的时候,这个百夫长看的是心胆俱裂。
他算是有点见识的,知道自己这是遇上了武林高手了。
这个时候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凭借自己出色的马术,抢了匹马一溜烟的跑了。
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逃出生天了。可没想多不大会的功夫,王霄居然靠着一双腿追了上来。
急眼的百夫长拼命打马加速逃亡。可就算是短时间内拉开了距离,可马匹又不是汽车,快跑了一段之后肯定没办法再继续。
等到王霄再追上来的时候,他直接就跪了。
王霄没有一刀结果了他,而是用马鞭狠很抽了他一顿。
之后等到马匹缓过劲来,王霄就翻身上马,驱赶着百夫长一路逃亡。
只要跑的稍微慢上一些,立马就是一鞭子抽下来。抽的他的后背上,那叫一个血肉模糊。
“快点啊。”马背上的王霄甩着手中的马鞭“你这还不到十迈,你得突破自己的极限才行。真要是能跑出一百迈来,我就饶你今天不死。”
这个百夫长若是真的能跑出一百迈的速度来,估计该跑路的就得是王霄了。
承受着王霄的言语轰炸,浑身都是大汗淋漓,犹如洗了热水澡的百夫长突然身子一僵,然后重重的扑倒在了地上。
王霄勒马,下来之后伸手摸着百夫长的颈动脉。
的确是挂了,活生生累死的。
站起身来的王霄,重重的吐出口浊气。
傍晚时分,一处宿营地里,众多的明教教众们正在清点战利品,尤其是那么多的马匹。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收获。
而王霄,则是与常遇春在喝酒。
“也就是说,你离开蝴蝶谷已经好几年了?”
常遇春灌了口酒水,连连点头“是啊,也不知道当初的那位小兄弟现在怎么样了。”
他口中的小兄弟,自然就是著名的大软蛋张无忌了。
无论是事业友情还是爱情,张无忌都是当之无愧的软蛋。
被敏敏特穆尔迷的五迷三道的,什么都给抛弃掉,这不是脑子坏掉了是什么。
至于说爱情什么的,你当这是言情小说呢。
那么多的奇遇都给了他,简直就是浪费。
“坛主。”正在走神的王霄,看到常遇春面色有些古怪的说“你的功夫怎么突然这么好了。”
之前的明太祖,功夫也就是不入流的阶段。
而苦练多年的王霄,哪怕是在这方高手辈出的世界里,怎么说也能排得上二流高手的行列。
作为熟悉的人,常遇春自然是感觉疑惑。
“兄弟。”王霄脑海之中思绪转动,靠过去压低了声量“我拿你当兄弟,你可别说出去。”
常遇春的脾气性格,那就是讲义气。
一听这话立马就拍了胸脯“哥哥放心,俺老常死也不会说的。”
接下来,就是王霄讲故事得时间。
大致的意思就是说,前些年常遇春去蝴蝶谷治伤的时候,王霄也遇上奇遇。
他在无意之中救下了一个华山派的前辈。
这位华山派的前辈名为岳不群,在华山派内讧的时候被赶下了山。
遇到王霄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
之后岳不群将自己的武功传授给了王霄,并且让他帮忙报仇,之后就咽气了。
王霄说他苦练了这些年,就在最近才算是大成。
常遇春很轻易的就接受了王霄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那种。
事情略过,喝两坛酒水。感觉火候差不多了,王霄轻声询问。
“兄弟,你知不知道红梅山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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