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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0章:战壕已成谁为主、惊雷在前、火海归途


第151o章:战壕已成谁为主、惊雷在前、火海归途

        于是就在两名金国将帅的肯之下,这条拐来拐去的胡同,开始在大白天的向前修筑。

        当然,那些负责修墙的签军,他们还要躲着城墙上射来的枪弹。同时把身体藏在这条皮袋胡同里探出手来,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这两堵墙向前堆。

        眼看着胡同的前方,不断的有露出身体的签军被城墙上射来的冷枪射杀。可是随后他们的尸体就被掀出了胡同。

        修墙的工程还在继续,李慕渊下令让城上开了几炮,将这皮袋胡同打塌了几个豁口。

        但是随即这些豁口,又马上被胡同里的金军用皮袋子堵住了。李慕渊看到火炮对这东西效果不大,索性就不去管它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这条皮带子胡同已经修到了城墙下一百米的距离!

        ……

        眼看着他们再向前二十米,就可以接触到城墙八十米处的铁丝网。这时候所有的金军,从将领到士兵都是欢欣鼓舞。

        这个方法明显管用,对方的火枪火炮全都对他没辙!眼看着对面这个怪异的堡垒,似乎就要被他们攻破,金军阵营这边一时间士气大振!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已经让人没想到的事情生了。

        就在此时,这条胡同里正是挤满了扛着皮袋子,来来往往搬运的签军。可是就在他们热火朝天砌的砌墙的时候,忽然他们就见城头上亮起了一片火光。

        当他们抬头向上看的时候,就见不知何时,城头上立起了一个木头制成的简易投石机。

        这个投石机的前方挂着一个用来配重的,粗大皮条编织的网兜。里面塞的满满的全是大石块。

        然后他们就见这个网兜陡的向下一沉,投石机后方的杠杆就像蝎子尾巴一样,猛然间从后向前甩了过来!

        只见杠杆后方的一根绳子上拴着的一个东西,上面正燃烧着炽烈的火焰!

        随即这个硕大的火团就被甩了出来。它在夜空中炽烈的燃烧着,出了呼呼的破空声。从整个上战场上画出了一道闪耀眼的抛物线——它直接越过了城下那些金军的头顶,一直飞向了他们的后方。

        然后,就是“轰”的一声!

        这个火团居然准确无比的坠落在这条皮带子胡同的出点,正好砸那个八字形的喇叭口位置,然后它立刻就迅猛炽烈的开始燃烧!

        所有的金军都看得清清楚楚,就在这个火团坠地的一瞬间,火势猛然间猛烈了数十倍!

        刹那间,那个喇叭口位置上,就燃起了一团两三间房子大小的巨大篝火。

        后路被火墙挡住,现在皮袋胡同里的金军,已经回不去了!

        这个投石机是李慕渊在城里早就预备好的。甚至于它投出来的重物,在金军到来之前就已经早早经过了试射,在射程和落点方面已经校射得无比精准。

        投石机这一次扔出来的,是捆扎在一起的凝固汽油燃烧瓶。它们一落地就立刻摔碎在了冰雪封冻的坚硬地面上。这四十来瓶凝固汽油就开始剧烈的燃烧起来!

        就在这一刻,尸体和乌古孙全都是目瞪口呆!

        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巨大的火团会被对方扔出来,直接落到了金军出点那个位置。但是他们还是本能的意识到,这件事只怕是要坏!

        果然就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就在火团燃起的那一瞬间,一片略带沉闷的枪声,猛然间开始从城墙下响起!

        只见三十来名身穿着黑甲的敌军士兵,犹如从天而降一般,不知何时诡异的出现在城下。

        就在皮袋胡同尽头处,只见他们手中的枪械喷射着耀眼的火光,眨眼间就冲进了金军刚刚修筑好的巷道里面!

        随即这条巷道两侧的墙壁,就拦住了双方将帅的视线。他们只听能到在皮袋胡同里,连续不断的响起了惊雷一般的枪声!

        这三十名特战队员当然不是从天而降,他们是通过城里通向外面的暗道穿行出去的。到了城外一露面,他们就顺着那条皮袋胡同的尽头处冲了进去

        只见他们四五个人排成一排,正在顺着胡同飞快的向前推进。他们手中枪械迅猛的开火射击,虽然第一排只有五个人,但是他们射出来的弹雨却是无比的猛烈密集!

        此时在他们的手中握着的,是沈墨为特战营战士专门开出来的近战夜战武器。至今只进行了小规模试生产。是一种还没正式定型的实验测试武器。

        要说这些枪械的原型,正是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近战利器——温切斯特m1897s式泵动式霰弹枪!

        这种枪是由约翰.勃朗宁设计,在装备了一战之中的美军士兵之后。它们随即就在战场上获得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外号——“战壕扫帚”!

        这种枪在枪管下方的管状弹仓里,能装填五12号霰弹。它每一次射击之后只要拉动枪管下方的护木,就会有另一子弹上膛。

        这种短距离近战武器的特点,就是火力极其威猛,除此之外由于它射的是霰弹,所以它还有着另一个特性——它只要一开枪,就几乎不可能打空!

        由于南宋这个时代的敌军几乎都是身穿战甲,所以沈墨给弹药定型的时候,舍弃了射更加密集的小号铅弹,而是采用了中号鹿弹。

        这种子弹是花生米大小的圆形铅弹,在每一颗霰弹里面都装着九颗。而且这次沈墨给自己的特战营配的短管型霰弹枪,还是短管近战型。

        沈墨把原本设计中的枪管截短,变成和下方的弹管一样长短。所以一枪出去,子弹飞出枪膛几米远之后,就会飞散成一大片!

        不知道是不是沈墨在穿越前中了小马哥的毒。总之他这样改造的效果就是,子弹一飞出去十米多远之后,就会形成一块门板大小的着弹点!

        在这个被弹范围之内,所有的敌军即便是再幸运,也会受到一两霰弹的照顾。所以在这个只有三米宽的狭窄胡同里面,每一霰弹射出去,都是当先的几名金军被打得鲜血喷溅,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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