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儿时兄弟
“老板,我看那小兄妹和我年龄差不多,现在也都该成了吧?”
听到胡老板说起往事,秦风的鼻子忍不住有些发酸,连忙岔开了话题,说道:“小时后还和他们一起玩过呢,不知道他们两个现在怎么样?”
“不在了,都不在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胡老板摇了摇头,说道:“大的那个叫秦风,当年杀了孙家的两兄弟,被判刑入狱了,小的那个女孩走失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
在秦风入狱之后,刘家曾经寻找过秦葭的下落,所以小镇上的人,都知道秦葭失踪的事情,像是胡老板这种好心人,那会也是帮着四处打听秦葭消息的。
“他们两个,都没回来过吗?”
秦风问出了他最想问的话来,因为他知道,如果妹妹回到这个小镇,恐怕也会来这个烧饼店吧?因为对于妹妹而言,这里留给她的记忆无疑是最深的。
“没有,大的那个应该出狱了,从来没回过。”
胡老板叹了口气,说道:“小的那个女孩,那会应该才八九岁吧,虽然记事了,不过那会社会很乱,谁知道是不是还活着,姓孙的那一家真是作孽呀……”
九十年代初期,流浪儿在各个城市几乎都是随处可见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因为饥饿和寒冷,在垃圾场或者一些无人的郊外,悄悄失去了生命。
“老板,就没见那小女孩回来过吗?”听到胡老板的话后,秦风心中一沉,一丝失望的神色从眼中闪过。
“真的没有······”胡老板摇了摇头,说道:“那男孩和你们刘家好像有些关系,你去家里问问,或许家里的长辈有人会知道吧。”
“哦,我就是随口一问的。”秦风又拿出了五块钱指着刚从炉子里取出的几个烧饼,说道:“这几个我都买了,回头拿家里去吃。”
“好嘞,我找个袋子给你装起来。”胡老板答应了一声拿出了个塑料袋,将烧饼装了进去。
“咦,这小子很眼熟啊,和以前那个秦风,倒是有一点点像。”在秦风拿着烧饼离开后,胡老板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
不过这个念头随之就被胡老板打消掉了,少年时的秦风瘦弱的像个豆芽菜似地哪里会长成现在的人高马大,而且看秦风的穿着,也像是个很有钱的人这就更不可能是秦风了。
“比以前更加荒凉了,不过很多东西都没有变······”
二十多分钟后,秦风的身影出现在了那铁轨的旁边,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西下的落日将秦风的身影拉的很长。
现在的这条铁路,早已废弃不用了,铁轨也都被周边的一些拾破烂的人,给拆的七零八落,此时正值春天路边的野草长得几乎都有齐人高了。
只要是在这个小镇上生活的人,都知道当年在这里发生的血案。
一传十十传百,就连那些外来拾破烂的人也知道这地方死过好几个人,所以秦风和妹妹当年住的那个屋子,倒是保持了原样并没有被人侵占。
只是年久失修,屋顶已经有些坍塌了,秦风走进去之后,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的阳光,在屋子里面砖石的缝隙里,也长出了一些青草。
“这个······是我当年的手枪?这……这是妹妹的木头娃娃?”秦风用手在砖石处扒拉了一下,看着扒出来的两件东西一时间神情有些恍惚。
那个黑黝黝的木头手枪,是秦风当年自己用木头刻的然后涂上了黑漆,这是秦风有记忆以来自己唯一的一个玩具。
至于那个木头娃娃,则是秦葭有一次看到一个女孩抱着布娃娃玩,回到家后生平第一次向哥哥索要玩具。
可是秦风那会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钱去给妹妹买玩具啊,当时冲着秦葭发了很大的火,懂事的妹妹什么都没说,可是半夜默默的流泪被秦风发现了。
这让当哥哥的秦风心如刀绞一般,第二天天不亮,秦风就拿着柴刀,去劈砍了一个合适雕琢的木头。
然后秦风整整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在手上划出好几道口子,才给妹妹做出了一个木头娃娃,又用捡来的碎布给娃娃做出了漂亮的衣服。
当时的秦葭,顿时将这个木头娃娃当成了宝贝,几乎一刻都不离身,跟着秦风出去的时候,也会背个小书包,将娃娃放在里面。
“葭葭,你到底在哪里啊?”
看到了似乎被火烧过的木头娃娃,秦风的泪水一下子从眼中涌了出来,无助的蹲在了地上,再也无法压制住心头的悲伤和对妹妹的思念。
秦风知道,这个木头娃娃还在这!里,明妹妹没有回来过,因为如果妹妹回来,她是一定会!将个娃娃给带走的。
“葭葭,难道你忘了哥哥了吗?难道你不记得这个地方了吗?”
秦风的泪水如雨水一般的从眼中滑落,他也不去擦拭,只是用手摩挲着那个木头娃娃,全然不在乎沾染到身上的灰尘和油腻。
过了好大会,秦风才抑制住心中的悲伤,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件陈世豪买给他的衣服,将那木头手枪和娃娃都给包了起来,这两件东西虽然都很不起眼,但却承载着自己和妹妹童年太多的记忆。
“不管怎么样,哥哥一定要找到你!”秦风默默的看着屋里的一切,直到外面夕阳西落,屋内的光线也变得有些黯淡了起来。
有些不舍的站起身来,秦风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耳朵忽然耸动了一下,眉头一皱,刚跨出去的脚又收回到了屋子里。
“这会怎么还有人来这里?而且还是个会家子?”
秦风清楚的听到,有一个人正朝着屋子的方向走来,从对方的脚步中秦风能听出,来人脚步沉稳,应该是身上有功夫的人。
来人走到屋前并没有进去,而是在铁轨边坐了下来,一个声音传到了秦风的耳朵里,“秦风,听我二伯说,你过的很好,可是你这臭小子怎么就不回来看看兄弟呢?”
“不回来也就算了,可是连电话都不留,真是太不够意思了。”
屋外响起一声打火机的声音,一丝烟味传入到了秦风的鼻子里,“你小子就好了,可是葭葭不知道怎么样,兄弟,我已经尽心了,可是怎么都找不到葭葭妹子啊……”
“子……子墨?”
外面那个男人的声音,让秦风的心颤抖了起来,忍不住喊出声来,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在此刻竟然能碰到儿时最好的兄弟······刘子墨!
“谁?谁在说话?给我出来!”
正在自言自语的刘子墨,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从铁轨上跳了起来,摆出了一副防守的架势,目光凌厉的盯着屋子的方向。
“少给老子装神弄鬼的,赶紧滚出来!”
习武之人阳气重,从来都不信鬼神之说,旁人不敢来这个整日里阴气森森的地方,可是刘子墨并不在乎,几乎每天回来都会来这里念叨几句,回忆一下当年和秦风的兄弟之情。
“子墨,是······是我!”秦风只感觉喉头发堵,一个箭步从屋子里冲了出来,看向了正一脸警惕的刘子墨。
少年时的刘子墨,身上带有一股子儒雅气质,不过现在成年之后,却是显得有些彪悍起来,身高甚至超过了秦风。
不仅如此,而且秦风居然还隐隐从他身上感觉到一股子杀气,那是只有见过血的人,才能散发出来的一种气机,秦风知道,老友和以前应该也有着很大改变了。
“你……你是疯子?”
突然间见到坍塌的屋子里钻出个人来,饶是刘子墨胆大,也是被吓了一跳,不过当他听到秦风的声音和看到秦风本人之后,整个人却是愣住了。
当年刘子墨被父亲带着在祖宅整整住了三年,这三年他几乎每日里都和秦风兄妹有来往,卖烧饼的胡老板认不出秦风,但刘子墨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少年时的好友。
看着刘子墨,秦风的眼睛忍不住又湿润了,喃喃道:“我是疯子,你就是流氓!”
少年人都喜欢给别人起外号,当年的秦风做人很本分,被人欺负一般都不会还手。
但惟独有人欺负秦葭的时候,秦风就会像疯了一般的和人厮打,就算对方是大人也不例外,有一次他疯劲发作,竟然生生从一个成年人身上咬下了一块肉。
这让刘子墨给秦风起了这个“疯子”的外号,不过秦风却是很不喜欢,为了表示反抗和自己的愤慨,他给那会喜欢抹个发胶油头粉面的刘子墨,也起了个流氓的外号!
“疯子,你真的是疯子!!!”
虽然秦风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刘子墨还是听到了,这让他猛地跳了起来,一个箭步冲到了秦风的面前,重重一拳就打在了秦风的肩膀
“哈哈,疯子,咱们又重逢了!”此时刘子墨的心中充满了喜悦,不过当他看向秦风的时候,不由愣了一下。
和自己的兴奋不同,此刻面前的秦风,却是一脸苦涩,而且眼中似乎还有泪水。
这让让刘子墨不由心中讶然,按照他的想法,秦风见到自己,就算不欢喜的跳起来,也不至于皱着眉头流眼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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