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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在这郊外,也不怕撞到什么人,一人一马玩得十分尽兴,神驹也适应了多出来的靴子,深具灵性的它感觉到自己无论是在尖石、泥泞中奔跑,都比以前顺畅,顿时明白了马蹄铁的好处,故而,刻意走一些以前要小心翼翼的路径,似乎,自己也在测试那马蹄铁的功效一样。

  不知不觉,又到了渭水畔!

  望着一河碧水滚滚东流,想到与郑丽琬结识的经过,又想到终成鸳盟,秦风的心中一片柔软。

  突然间,一阵湿热由脸部传来,软软的,滑滑的。秦风一看,天马神驹正低着硕大的马头,伸出舌头,不断的舐着他的面颊,神态十分亲热。

  那两只铜铃般的眼睛,正调皮地看着自己,仿佛撒娇的孩子一样,配上那兔子般的模样,特别的可爱!秦风爱极,抱着那硕大的马头亲热不已。

  “什么限量版宝马、奔驰、宝时捷、劳斯莱斯,都是****,都是一堆冷冰冰、无情无趣的钢铁而已,老子的宝坐才是真真正正的限量版,而且还有人类一样的灵性!连皇帝老儿都得羡慕、妒忌恨。这天上地下,也这独一份儿了。”

  秦风盯着天马那双充满了人类情感的大眼睛,自我陷入幻想中去了。

  “对了……”从喜悦、得瑟中清醒过来的秦风,秦风突的想起驯马时天马多次在高速狂奔过程中轻而易举的做出突然加速、突然减速、突然停止、突然长身而立等神奇的动作。

  “你好像会瞬间加速,瞬间减速。我们一起施展看看?”秦风让绝影再施展一次。

  天马莫名其妙的打着响鼻,全然不配合。

  秦风一拍脑门,暗骂自己愚蠢:就算马儿在怎么通灵,也不可能听得懂自己说话呀,它最多是通过自己的表情动作手势才揣摩自己的意思罢了,自己与马刚刚接触不到一天,即便它让自己驯服,但彼此又怎么可能做到人马合一的?

  当即也花费还好一番功夫,才让不懂人话的马儿,知道他的意思。

  马儿嘶鸣一声,快跑十步之距,突然间速度一下子飙射出去,二十米之距转瞬即到。

  秦风脑中生出了一个有意思的想法,手持长枪骑着神驹不住的重复练习着一招。

  马儿让他驯服,自然言听计从,不过小半时辰,这一招在马上的瞬间加速,已经有一定的火候了。

  秦风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在岸边找了一会儿,目光盯着一棵水桶粗的参天古树,就是它了。

  秦风微微一笑,相距大树五十米左右的时候驱马前行急冲。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彼此之间还余下二十步间距时,秦风猛地一夹马腹,马儿瞬间加速,只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他以连人带马已经冲到了大树的跟前,手中长枪借助着马势,猛力横扫而出。

  “砰!”

  “哗啦啦!”

  几声巨响,这株参天古树在人马合一的力量直接让秦风砍倒在地。

  “成了!”秦风跳下马背,看着平滑的切口,哈哈大笑。

  这一招一点不复杂,其特别就是一个字“快”

  利用神驹瞬间加速的特性,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在毫无防范之下,便是强如秦琼者,不查之下,恐怕也会手慌脚乱。这一招是跟《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学的,秦风看过无数关于《三国演义》的书籍也影视作品,对一些情节了若指掌。其中就有一段关羽斩颜良的记载。颜良作为袁绍麾下的虎将勇冠三军,二十合即胜徐晃,可见他在人才济济的袁绍军中脱颖而出,且拥有“河北四庭柱”之首的名头绝非幸事,但遇上关羽却是一刀了事。

  有人说,关羽的武道是刺客之道,他武艺之强,就是强在他那无坚不摧的前三刀。这前三刀力道虽刚猛之极,但对体力的损耗也是极大,关羽又不是神仙,他那血肉之躯根本无法支撑他一直这么不顾一切的消耗力量。

  所以,三刀之后的关羽,刀上的力量便在不断的减退,所依仗的,不过只是刀法的精妙而已。

  最佳的佐证是壮年时的关羽,屡屡的上演一刀秒杀的戏法,老来时随便有两把刷子的武将便能跟他战上几百回合不分胜负,赶情是他年老体衰,前三板斧绝杀使不出来的缘故。

  壮年时的关羽前有至强无敌的三板斧,获得赤兔马后更是如鱼得水,赤兔作为名传千古的名驹,爆发力等各项属性想必也是非同小可。

  关羽能够依仗赤兔之力,秒杀同等级别的猛将,那自己未必不可。

  心有此念,秦风也因此展开了这方面的练习,果然一击奏效,将一棵参天古树一击击倒。要知道,平常的时候,要击断这样一棵古树,至少也得花了几分钟时间。

  不过这一招虽然是厉害,但却平淡无奇,不能用的太多,不然人人都知道,人人有所防备,也就失去因有的效果了。世界上应该不存在,在同一个地方连续跌倒两次的傻蛋。

  “从今日起,你就是我最亲密的战场伙伴了,仅凭这一招,咱们足以睥睨天下,我保证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如乌骓、赤兔一样,在历史上扬名。”秦风高兴异常,跳下马背的在神驹耳边说话,就如跟朋友商议一样,边说边抚弄着神驹那一尘不染的白色鬃毛。

  神驹好像听懂了秦风的意思,高昂的鸣叫了一声,似在表达自己的喜悦之心。

  “再来练习。”秦风跳上马背,又作练习。

  一人一马,在一次次的配合下,默契十足,效果也越来越好,战果也越来越大。

  直到人马皆疲,一人一马才汗水淋漓的躺在草丛中休息。

  秦风这时才想起,还没有给马儿起名字呢。

  赤兔、燎原火、紫、惊帆、绝影……

  历史留名的宝马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名字,叫什么好呢?秦风苦苦思索。

  他也想了很多名字。

  霸道一点的有:霸王驹、霸王龙、神兽、闪电、惊雷、悍马、奔驰;可爱的有小兔子、小乖乖、小白;平凡普通的有雪里龙、白龙驹、雪中红、雪无影……想了十几二十个名字,都没有让他满意,最终一一否决掉了。

  有了,天罚

  “你毛发如雪,快逾闪电,还曾代天惩罚突利夷男这两王八蛋,以后你叫天罚吧!这名字又形象、又霸道、又玄幻,你看怎么样,很合适呢!”秦风一个锂鱼打挺,就如跟朋友商议一样,边说边抚弄着马儿那一尘不染的白色鬃毛,继续道:“闪电雪白耀眼、速度惊人,与你的特征十分相似,闪电在一些地方又有天罚之名,以后你就代天去惩罚那些狂徒、恶徒。嗯,你的大名有了,小名嘛,就叫小兔子乖乖。”马儿好像听懂了秦风的意思,高昂的鸣叫了一声,似在表达自己的喜悦之心。

  “哈哈!你高兴就好!”秦风轻拍天罚可爱的兔子头,纵声上马,兴高采烈的大声道:“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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