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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魔教篇(番外两则)


番外一:滚滚长江东逝水

        时光如流水,  一转眼,自大庆朝清和三年,  一道天雷覆灭魔教之后,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这二十年来,自然有不少事情发生,并不是少了魔教这个坏事做尽的搅屎棍,武林就能太平多少。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自然就有纷争。

        川蜀最高的一座山脉上,  一个长胡子、头发不整的青衫中年男子坐在树下休息,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碎金般洒在他不再年轻的脸庞和拉渣胡子上,  他垂眸靠着树干,  翘起一只脚,左手转着一顶布帛头冠,右手按在腰间的大葫芦上。

        树林中的草叶无风自动,  一支猎人自己做的长箭飞来,中年男人熟练地闭眼就地一滚,  将衣服弄得更加凌乱了些,他拍了拍袖子,  将头发上的几片枯叶摘下来。

        “老混蛋,我家的母鸡是不是你偷的?”一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小脸拿着弓从草丛中站出来,  气得咬牙切齿,“那是我家唯一的母鸡!”

        “你说是老夫吃的,  那就是老夫了吗?”虽然才四十出头,  但这个年纪的男人已经可以用“老夫”自称,  毕竟大庆朝平均男性寿命也就五十岁左右。

        男人摆明了耍无赖的模样,  猎户家的少年气急了,却又拿他没办法。放箭吓唬吓唬人也就罢了,真要他杀人可是万万不敢,他若是被官府拿了去,家里的老母亲不得哭死?

        “还说不是你,我在母鸡身上洒了牛粪和药草,只有你身上带这股味道。”

        “我说昨天那只鸡怎么闻起来那么怪呢。”男人恍然大悟般颔首,依旧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含着笑意,趁着少年跳脚的时候,用三根手指按住了他那弓的手。

        猎户少年一惊,自从父亲从山上摔下来去世后,他就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也在山里打猎两年多了,天生力气就大,寻常野兽不是对手,可对方就用了几根手指,他却觉得重于千斤,举都举不起来。

        “嚯,好大的力气。”中年男人还连声赞叹,“小子,这都日上三竿了,老夫还有事要忙。吃你的母鸡等我下山来赔?”

        “我呸,鬼才信你,你去哪里,我跟你一起去。”少年梗起脖子。

        “也行吧。”男人颔首,松开手,背对着少年继续往山上走。

        看着这个奇怪的偷鸡贼还在继续往上走,猎户少年有几分疑惑,蹦跶着追上去,好奇道:“你要去做什么呢,上面什么都没有,值钱的东西好些年前就都被拿走了,就剩两块青石砖了。”

        “我听说,那里以前有好大一座宫殿,住着不少有钱人,出入都有侍从。”

        “你不是本地人?”男人含笑听着,随口问道。

        “不是,我阿爹十几年前才来这山上的,早前这山脚下都没人住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阿爹也不告诉我,山下的叔叔伯伯也不说。”

        男人收敛了点笑意,轻声道:“都二十年了,魔教余威还在,可见当年多能祸害村民了。”

        “什么教什么威?”

        “没什么,我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去山上看风景。”

        “山上有什么风景好看,不就是一片枫树林呢,据说早年被雷劈过,就只剩那么一点重新发芽长大,否则满山红叶才好看……现在也不是秋天啊。”

        “你不懂,我们看的风景,和你看到的,不一样。”

        猎户少年有几分不服气,却又不肯让这个可恶的偷鸡贼跑掉,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爬到山顶。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少年觉得这个男人看向那一片断壁残垣时,嘴角一直含着的笑意都变了模样,变成他说不清的样子。

        就像在阿爹死后,他母亲擦拭阿爹用的那把长弓时一样,带着笑,却不是纯然的高兴。

        山上果然什么都没有,连个坐的凳子都找不到,男人看着就不讲干净,找了棵枫树下的石头,掀起青衫下摆就没样子地坐上去,又将手按在了大葫芦上。

        没多久,猎户少年就看到了几个人也走了过来——先到的是个道士,面容清冷淡然,腰间一柄长剑一块铜牌,他看了少年和石头上的青衣男人一样,开口自然问道:“他欠了你多少钱?”

        少年愣了愣,才意识到这是和自己说话,连忙把偷鸡的事情说了。

        男人的表情有了变化,但终究没说什么,从身边拿了一块碎银子给少年:“够吗?”

        足够了,一只老母鸡也卖不到多少钱呢。

        既然拿到了赔偿,猎户少年也没了留在这里的理由,他虽然好奇,但终究知道有些事不该管的别管,只能颇为留恋地看了男人一样,转头下山了。

        走的时候,就看到打扮怪模怪样的一男一女走来,穿的衣服全然不像中原来的客人,也一点不像川蜀人,倒是有些像传说中的南疆人。

        为首的女人长相偏向胡人,看着三十左右,既有雪山神女般的清灵,又带着成年女性的妩媚,眼眸淡淡黛蓝,身上夸张的银饰叮当作响,摇曳生姿。跟着的男人四十岁上下,脖子和手腕上也有会发声的银饰,肩膀上还停着一只少年并不认识的猛禽,眼神锐利凶猛。

        真真是一群怪人。

        “有趣的小孩子,等我下山的时候去找他,问他要不要带母亲去蜀山派。”任东来哈哈笑道,遮掩自己又惹事的事实。

        “你又打算收徒?你收下的徒弟,都是司马给你带。”于道子平静道。

        “谁让他是下一代的蜀山大师兄呢?再说,师兄你又不肯收徒,为了咱们师父的传承不断绝,师弟只能代为效力。”

        “找到合适的,我自会收徒的。”

        ……你说的合适,指的是和你一样天生道体吗?那可能你一百年都收不到了。

        师兄弟两个正在说笑,便看到南疆人打扮的男女走来。云心鸢盈盈一拜,没有了早年的清冷高傲,因这满身银饰的豪华打扮,平添几分常年身居高位的从容老练。

        “万蛊门,南疆蛊母,失敬失敬。”任东来眼眸含笑道,又看向一旁的云随鹤,颔首,“万蛊门,五毒散人。”

        要是再带上他们门派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南疆第一势力的扛把子就来齐了。

        当年,云心鸢看到天雷后,按照萨宁的吩咐返回,看到了整片焦黑的土地,还有大片着火的宫殿。几个魔教弟子看到他们就持剑砍来,于道子和圣女也不含糊,直接把剩下十几个人杀了个干净,把昏迷的云随鹤救出去。

        他们到山下与右护法丁遥汇合,又杀了几个云中山安排在丁遥身边的细作,便商量着跟着地图去南疆。毕竟,魔教虽然覆灭,但正派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最终,云心鸢带着云随鹤,还有剩下仅存的魔教弟子,去往了遥远的南疆,途中又倒下了好几个,最终在垂死之前,遇到了南疆万蛊门弟子,也魔教老祖原本的师门。

        和魔教坏事做绝不同,万蛊门虽然听着吓人,门派中也有类似的万蛊坑,但他们不会把无辜的平民扔下去喂虫子。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苗族人,且是白苗,放蛊除了保护自己,也多是为了治病救人和生存。

        云心鸢把魔教的情况告诉了万蛊门门主,后者收留了他们几个。又因为云心鸢在蛊术上天资奇绝,还是个女子,七年后,就接任了老门主的位置,接了新的万蛊之蛊,成了新一任的南疆蛊母,是的,这个门派的门主必须是女人。

        他们用蛊术庇护南疆子民,和南疆蛮王世代交好通婚,生下的男孩儿是下一代南疆世子,生下女孩儿就是下一代南疆蛊母。

        嗯,倒不用担心近亲结婚的麻烦,因为蛊母种蛊王的原因,她们的身体只能支撑生育一个孩子。上一代老门主就生了个儿子,所以才把门主之位留给云心鸢。

        不过奇怪的是,云心鸢都快四十了,当年的南疆王世子都继位娶妻了,她都咬死了不曾成亲。后来因为她为南疆做了不少事,也收了女徒弟,人们这才算了。

        他们回到了万蛊门,自然也知道了回雪心法更详细的情况。老门主翻了百年前的记录,倒有看过这套功夫的记录,创造这套心法的弟子很固执,哪怕他师父告诉他,练这种武功一定会被反噬,他也根本没听,和师父吵翻之后,就离开了南疆,再没回来过。

        而云随鹤知道这一切之后,毫不犹豫地就让万蛊门废了自己武功,将回雪心法的毒剥下来,跟着门中长老修炼蛊术和御兽,身上总带着各种蝮蛇、蝎子等生物。后来,他成了万蛊门的长老,人称“五毒散人”。

        本事上去了,脾气也变大了,哦,不对,他大少爷脾气从小就都这样。听到任东来的阴阳怪气后,眼皮都不抬一下,怼回去道:“彼此彼此,怎么比得过蜀山派的‘逍遥剑仙’于道子和……‘天机算尽’任东来。”

        大家都在江湖混了二十多年,谁没有个见鬼了的江湖称号。

        “算尽天机,与天试比高,任某可不敢当,毕竟人算不如天算。若我真的能算尽天机,我们又怎么会是如今的模样?”说话间,他看了云心鸢一样,接着又很快把视线移开。

        云心鸢无视了这个眼神,淡漠地打算了两个幼稚老男人的言语互怼:“可惜,你我二十年后相聚于此,媛媛却不能来了。”

        任东来“啧”了一声:“没有办法,不像你们那里的南疆王,我们大庆这位新皇的心胸可不算开阔,薛家小姐,啊不对,如今是薛贵妃娘娘,别说远来川蜀了,就是皇宫都出不去。”

        云随鹤笑了起来,又嘲讽道:“那可不是,‘千金不换’薛媛媛当年和显王殿下珠联璧合,把云来商行当作嫁妆,才有了侧室之位,后又为显王出谋划策,拉了太子下马,还生育了如今深得新皇宠爱的二皇子,又怎么会屈尊来这破山顶呢?”

        “师兄。”云心鸢喊道。

        不说留点口德的问题,如今薛媛媛为当今贵妃,膝下还有受宠的二皇子,他们两个又和南疆王关系密切,有些话任东来骂得,他们骂不得。

        “我自然知道厉害,师妹,但当年是谁先找到想复仇的王不救,给他提供各种珍奇药材的,不正是在江南的显王吗?从那时候起,显王殿下就容不下偌大的中原武林了。”云随鹤冷笑。

        当年一系列的事情,归根到底,都是从王不救开始的,可王不救为什么坚定复仇的念头,为什么在没有任何人协助的情况下,就能成功骗到林琦,他又是如何瞒着林老王八救下那些试药的童男童女?

        当时,连任东来都只是怀疑,但多年之后,事情就慢慢浮了上来。江南,原本就是显王的封地,更是他从此发家,拉下太子,最终发兵直指京师的源地。

        “是又如何?二十年了,难道你要冲到皇宫,让大庆的新皇偿命吗?”云心鸢冷声道,“当年,无非是大家各取所需。因此而死的林琦、云中山,哪个不是活该?就算他是你父亲,你也该知道孰是孰非。”

        都四十岁的人了,是非曲折、利益纠葛,作为万蛊门长老,云随鹤早学明白了,他只是忍不住叨逼叨两声而已:“其他人都该死,萨宁也该死吗……”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沉默了下来。

        萨宁,二十年了,世人都已经忘记了这个名字,但他们都还记得:那个总是装得深沉可靠,实际上又憨又爱笑闹的年轻人。

        是啊,年轻人,在他们这群四十岁的老人家眼中,生命被永远停留在二十多岁的伙伴,不就是一个年轻人吗?

        “今天是来祭拜萨兄弟的,谁提醒我一声,他埋在哪里来着?”任东来最看得开,很快又笑起来,拍了拍腰间一直舍不得喝的酒葫芦,“当年,他请我喝一顿酒,欠了二十年,我正好回给他一顿,省得说我小气。”

        “雷劈过了,又烧了几天几夜的山火,还有个屁的骸骨。”云随鹤幽幽道,指了指那篇枫树林,“最后,只能在盒子里放一张纸条,写着那倒霉蛋的名字,就当作他的坟了。”

        被雷劈个正着,还不是倒霉蛋吗?

        “不过,萨宁师父的骸骨确实就在旁边。”

        “丁遥是自尽的,对吧?”

        “嗯,你们不会放过笑面罗刹,他又不肯和我们去南疆。”

        任东来摸了摸鼻子,没说什么,他心里倒是想说“丁遥杀的人可不少,他不也算死有余辜那一类的吗?”但想想,还是没必要惹心鸢发怒了。

        四个人走到了做着记号的枫树下,没弄成正儿八经的坟墓,就怕仇家挖坟。萨宁倒是有裴笑保证,人们知道他是弃暗投明的,但笑面罗刹的仇人可不少。

        “萨宁兄弟,哥几个来看你了啊~”任东来笑着将一葫芦酒浇在湿润的泥土上,“上一次喝酒时,你我说,咱们江湖不见,如今真的是一别二十年,再也不见。”

        “不过也别寂寞,再等我们五十年,我们在人间玩够了,就下来陪你。”

        “哈哈,不过你这辈子也没做什么坏事,临了还做了一件大好事,阎王肯定让你投个好胎,说不定现在你都转世成亲,孩子都有一群了,哦,不对,转世是佛家的说法。”

        其他人没有任东来如此不要脸,想说的话都含在心里,摸一把地上湿润的泥土,闭眼感受着掠过枫叶的风和头顶阳光的暖意,心里的话也就够说完了。

        “行了,祭拜过了,也该谈谈正事了。你们应该也听说了:前年,那位被称作‘乞丐皇帝’的圣人驾崩,留在京师的靖王夺位,当今圣上,也就是曾经的显王从江南发兵,夺回了帝位。”

        当然,到底是夺回,还是抢走,那就是见仁见智了,反正史书上必然会维护显王正统,毕竟胜者为王败者寇嘛。

        “显王回京,‘大庆磐石’萧将军曾奉靖王诏书,拦截过显王的车驾,好在显王并不在其中,这才得以在京中亲信协助下,悄无声息地带人进宫中诛杀靖王。但事后,当今对萧将军十分不满,几年来仿佛下令训斥边关的萧家军,如今更是下令要他回京述职,江湖传言,这位新皇削了江湖势力,又看到边关匈奴近些年求和,想要和萧将军算总账。”

        任东来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如今江湖上风起云涌、众说纷纭,年轻一代的侠士热血满腔,若他们真的出手去救萧将军,我恐怕要出大事,当今怕是就要借这个机会,彻底铲除武林势力。”

        云心鸢抬眸看他,云随鹤也不做声响。

        任东来笑起来:“此事听着和你们南疆无关,是吧?可若是朝廷有计划发兵南下,杀蛮王,夺南疆,真正的一统天下呢?”

        “他敢!”云随鹤这个暴脾气压不住了。

        “他是皇帝老儿,他又有何不敢,再说二十年前算计过一遭,二十年后再动手也顺理成章。只是这一次,他别想那么容易,摆布你我了。”

        任东来捡起几块石子,在泥土上摆起来,多年之后,再次召集当年的人,拿出自己“天机算尽”的计划来……

        ……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往来江湖心酸事,都付笑谈中。

        纷乱永不休,新日换旧岁,一壶浊酒敬故人。[1]

        番外二:红梅映寒雪

        “你知道,百年前盛极一时,传说可‘活死人、肉白骨’的活神仙药王宗是如何覆灭的吗?”

        “因为大夫终究只是人,并不是神仙,只治得了病,却救不了世间诸苦。”

        “人,不可与天斗啊,寒雪。”

        王寒雪知道,人性贪婪,否则,当年为了救治百姓疫病而全员出山的药王宗,就不会因为“九转回魂丹”和“长生不老丹”等配方,被朝廷、江湖和富商们联手算计,最终尽数覆灭。

        最终一个药王宗的外门弟子,留下了几卷医书,就死在疫病横行的城中。在临死前几日,他依旧呕心沥血,想要解救城中受疫情之苦的百姓;他断气前心心念念的,不仅仅是自己和同门的死,而是药王宗多年传承的救人之术断绝传承。

        可他既救不了同门和医术传承,也救不了那一城百姓。

        那些达官贵人为了起死回生,为了长生不老,是可以做任何事的。他们杀了那一城的百姓,就为了找到每一个药王宗的“传承”。

        那两卷医书,最后被百姓家的放牛儿郎藏在牛粪堆里,才幸免于难。

        因为那个大夫临死前,拉着那家人的手,告诉他们,这是可以救千万人性命的东西。所以,那家目不识丁,一辈子在黄土上刨食的庄稼汉,宁可死也不肯透露一个字。

        他们不懂什么圣贤的大道理,他们只知要拼死保护这些能阻止疫病、能救千万百姓的东西。

        这两卷医书,成了药王宗所剩唯一的传承,时间流传,到了他师父手里,他师父又将本事教给了他,称赞他是平生所见最有学医天赋的人。

        王寒雪并不觉得有多高兴,就像他不觉得那两卷古书有什么难的。如果有哪个大夫看不懂,只能证明他们都是蠢货罢了。

        他并不稀罕自己的“天赋”,他宁可用自己这天赋换两条能走路的腿。他是先天残疾,父母因此在寒冬腊月的天气,将他抛弃在官道上,幸亏师父及时捡了去,才保下一条命。

        正因如此,师父给他取名“寒雪”。

        “虽然天冷了些,但我捡到你的地方,长了一株很漂亮的野梅,红梅映寒雪,好看得紧,可见人这一辈子,虽然苦痛,却也没那么糟糕。”

        师父大概觉得他为人过于冷漠,即便治病救人时,也不带丝毫暖意,平日里更是连笑都不笑。

        为什么要笑?这世间又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他知道,师父一直在背后叹气担忧,怕自己死了之后,他会更加难过,也没有人来照顾他。王寒雪觉得他师父想多了,他十几岁医术就扬名江南,闻名天下是迟早的事情,有这一身医术,难道还担心无人伺候生活起居吗?

        人的寿数皆有尽时,时间到了,师父还是走了。

        王寒雪在师父灵前冷笑,越发觉得药王宗的传承无聊可笑。再如何钻研医术,该死的还是会死,就像那一城百姓,就算今日救下,他们也会在之后十年内在各种劳作和意外中死去。

        死皮赖脸也要多活几年有什么意思呢?这人间又没什么值得留念。

        师父走后,王寒雪依旧保持着之前的生活——给富贵人看病、弹琴、读书。除了出诊之外,从不曾与人交往。

        直到任东来这个厚脸皮的家伙,某一天翻墙闯入他家躲仇敌,王不救坐在轮椅上,手拿一本古卷,抬头瞥了一眼,就继续看手里的书了。

        “唉,不就是拿了他们老头灵堂上的水果,老头又不可能坐起来和我抢,何苦浪费呢?”任东来十分欠揍地说道。

        王寒雪:……你被打死也是活该吧。

        任东来是个自信心和脸皮厚度都超标的人,他硬是三天两头来找人玩耍,王寒雪慢慢地也就习惯这家伙自说自话地闯进来,偷拿他家的好酒喝,给他带来天南地北的各种礼物,甚至从蜀山派藏书库偷来的各种古书。

        “老王,出去走走呗,闷在庄子里不难受吗?”

        “松手,那糕点下了药。”

        “老王,你真会开玩笑……呕,你来真的……呕。”

        看到任东来蹲在墙角跟呕吐不已的狼狈模样,王不救难得弯起嘴角笑起来。

        出去走走吗?也许会遇到像任东来一样有趣的人,他心想,也好,那就走走吧。

        然后,他就遇到了那个一身红裙似火的明艳少女——

        他们见到的第一次,就是在赌场里。

        别误会,王寒雪并不爱赌,纯粹是不长眼的伙计看他腿瘸了好欺负,这才半强迫把他带来的。真觉得他身边没有护卫,就可以任人拿捏了?

        王寒雪冷笑,手指间夹着一包粉末。

        然后,那个像风一样的女子,就一边往怀里揣银两,一边推着他的轮椅奔跑而出,后面跟着一群拿刀狂喊的赌场汉子。

        王寒雪:确实和任东来一样有趣……个屁!

        少女叫红梅,江红梅,是个从湖南来江南闯荡的侠女,之所以砸赌场的场子,是因为这群人强拉了她小师弟骗钱。

        “以牙还牙,有什么不对,我一看他们带你过来,就知道你也是被骗来的……吧?”少女眼眸如星辰,穿着红裙,就像一朵绽放在雪地中的红梅。

        王不救因眼前这抹鲜活的红而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无语道:“那也不是你推着我的轮椅挡刀的理由。”

        “你这轮椅背不是精铁做的吗?瓷实。”

        “……”

        “喏,拿到的钱分你一半。”少女不由分说地把一半的银两推进他怀里。

        从那之后,她成了他如寒雪般白茫茫的生命中盛放的一朵红梅。

        她为他留在了江南,从此,他的医馆里就多了不少无钱医治的百姓。红梅向来是女侠仗义脾气,且从小舞刀弄枪却不会做饭,却为了这些穷苦人学会煎药和煮汤做饼。

        就像他不能理解百年前药王谷为疫情全员而出的选择,他也不太理解,为什么红梅会为了不相干的百姓之事而愤怒、忧愁、高兴,为他们做饼磨药而把手都磨破了。

        但他喜欢看红梅鲜活地忙碌于眼前,带着明媚的笑容,好像这世间一下子就没那么糟糕了。

        红梅留在江南的第二年,他在院子里种了一棵梅花,就像他被父母遗弃那年,在官道上为他的襁褓挡住漫天风雪的那一棵。

        “什么时候请吃喜酒啊?老王,这回可别再在我糕点里下/药了,不然我就去找嫂子告状。”任东来不要脸皮地打趣道。

        “滚吧,你!”王不救哭笑不得,脸上带着自己也不知道的温柔笑意。

        然后,一切都在这里截然而至。

        那朵梅花落下了,被人强行摘下,揉捏过之后,随意地扔在了污浊的泥水中。

        他的红梅,他那苍茫如寒雪般的生命中,唯一绽放的红。他的世界,又剩下了一片干净而淡漠的白茫茫。

        显王的人找上门,告知他真相的时候,王寒雪没有犹豫太久,就同意了计划,没几天,就靠着那位贵人的安排,顺利地和林琦搭上线。

        他的演技并不卓越,但没关系,他素有天赋,而且还有显王的人帮衬。

        他不仅要林琦和林宏死,不,那太简单了,他要林氏嫡系全灭,要林家断子绝孙!

        他最终如愿了,也倒在了林琦的手里。林琦不相信他,给这老头吃的东西,他自己也吃了。但没关系,活着本来也没多大趣味,无聊得紧。

        他的眼前逐渐黑沉。

        也不知道他死了后,院子里那棵红梅又有谁照顾呢?

        君自故乡来,可知故乡事。

        来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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