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零章 神,魔,仙,道
炎洲,神奕王国,西北边陲的一座小城外。
一个少年蹦蹦跳跳地跑进一座小村子,一路跑到一大片良田边。
良田里,一群人正在忙碌着,有的在锄草,有的在浇水,有的在砌着田垄。
有个灰衣少女,头上扎着双尾髻,正与两个老妇人并排弯着腰,薅着地里的野草。
少女十六七岁,一脸健康的小麦色,特别是那对眼睛,亮得跟天上的星辰似的。
一个老妇人抬起身,擦了擦脸上的汗珠,满脸都是欣慰:“闺女,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不但教咱们村里的孩子们学武、学文,还帮我们种庄稼,这,简直就是我们的大恩人呐!”
少女也抬起头,轻声笑道:“大娘,说啥呢!咱们都是苦命人,老天爷都把咱们遗忘了。咱们再不互相帮助,还怎么在这个世道里活下去啊?大娘,咱们还是别说这些,接着干!”
另一个老妇人从旁边拿起一个缺了口的茶碗,倒了碗茶递过来:“好闺女,好闺女!对了闺女,前天给你说的话,你考虑得怎么样?咱们家老幺,长得可俊了,你看……”
她的眼光很和蔼、也很亲切,还很喜悦,就像在看着中意的儿媳妇一样。
少女俏脸红红,却并没有忸怩的神色,爽朗地笑道:“三娘,你的心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要等我大哥哥回来,恐怕,不能到你们家了。我看村东头冯姑娘还是不错的……”
老妇人有些失望,咂咂嘴笑道:“是我们家老幺没福,配不上姑娘。闺女,你这么俏,又能干,还会修炼,真是一等一的好姑娘,不知是哪家孩子有福,能住进你心里啊!”
少女抬起头,望着天空的云朵,俏脸上有一丝迷茫,一丝牵挂:“他是我大哥哥,也是我师傅,我能修炼,就是他教我的。我们失散了,但我会一直等着他,等着他来找我!”
正说着,那少年已蹦蹦跳跳地跑到田边,大声叫道:“莫愁姐,莫愁姐,你看谁来了!”
那少女原来正是莫愁。她一听这叫声,不由高兴起来,挥着手叫道:“小柱子,谁啊?”
“咱们在村口遇到一个小叫花,他说他认识莫愁姐,说是在万丈山里出来的!”
一听“万丈山”三个字,莫愁立马跳了起来,三下两下出了田垄,急匆匆便往村外走。旁边一些少年听了,也连忙丢下手中活计,紧跟在她身后,也出了村口。
便见村口有条凳子,一个乞丐正坐在凳子上,有人打来一盆水,他正在洗脸。
听见脚步声,那乞丐抬起头来。莫愁见了,俏脸上闪过一丝失望,却还是大步跑过来,惊喜地道:“原来是叶家老三!老三,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叶大哥和倾城姐叫你来的?”
那乞丐正是叶飘零,一见莫愁,高兴地站起来,伸手就要去拉她双手,却被她不经意地躲开了,叶飘零呆了一下,笑道:“不是,我到现在都没找着他们呢。我从离开万丈山就一直在流浪,前些日子听见这村里有一群人,自称‘遗忘一族’,我想到万丈山里大哥就说过我们是被老天遗忘了的,想着来碰一下运气,看是不是自己人,没想到!”
莫愁使劲点点头:“是啊,我也没想到是你!咱们这里,凌落雪、陈小雅她们也在,叶大伟也在。你既然来了,咱们就一起干吧!咱们是遗忘一族,这些穷苦老百姓也是被上天遗忘的,咱们帮助他们修炼、读书、做农活,就当是帮助我们自己!”
“遗忘一族?那你就是族长了?你给我个什么官当?”
“不,我是副族长。落雪、大伟他们,都是长老。你来了,也是长老。”
见叶飘零不住点头,迟疑一会儿,莫愁又忍不住问道:“你可有大哥哥的消息?”
叶飘零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问的是谁,搔搔后脑勺道:“没有,恐怕是死了吧?”
霎时间,众人都觉得,周围的温度,不知怎么的,好像低了好几度。
同一时间,离此数千里外,另一座小城中,一座破旧的山神庙内,一群人聚在一起。
“叶大哥,咱们圣宫,今天就算成立了。可是小弟不明白,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
站在人群正中的,正是叶汝白,他身边站着几个人,叶倾城、林雄、萧二丫都在里面。
他望着说话的那少年,笑道:“咱们修炼的都是仙术,本来我打算是叫‘仙宫’的。但现在修仙在圣天大陆是个忌讳,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我才把咱们这个组织取名叫‘圣宫’。”
叶倾城嘟囔着:“其实直接叫‘求生盟’多好,非要取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叶汝白望了她一眼,没有接她的话,而是看看大伙,笑道:“咱们圣宫今天成立了,我自然就是主事人,名号为圣主。倾城为宫主,林雄、二丫当左右执事。咱们现在只有二三十个人,不算多,官不要太多了。大伙都学了修仙功法,以后就可以行走江湖,招收根骨佳的弟子,帮助穷人。等咱们势力大了,人多了,大伙还可以升官呢!”
顿时,场中一片欢呼声。
叶倾城望着这群兴高采烈的同伴,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
同一时间,一个健壮的少年,手提一柄冒着雷光的鸦角枪,带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少年,大步走上了一座高山,来到了半山腰一块平地上,望着平地边缘的悬崖,一时间豪情万丈。
“今天,咱们雷神寨,就算成立了!我,雷长啸,就是雷神寨的第一任副寨主!”
听着这句豪言壮语,有少年发问了:“大哥,你是副寨主,那谁是寨主啊?”
另一个少年嬉皮笑脸地道:“那当然是我了。大哥知道他不是当寨主的材料,所以早就内定把寨主之位给我了。雷大哥,我一直以为你不看重我,谁知道,你居然这么有识人之明!”
雷长啸飞起一脚,把他踢飞出去:“去去去,你什么货色,有识人之明的我,会不知道?”
少年们哄堂大笑。那少年拍拍屁股爬起来,搔搔后脑勺,也笑了。
“咱们雷神寨的寨主,有两个人可以做得,但不包括我。所以我只能是以雷神寨副寨主的名义,管理大伙。等那两个人来了,就由他们其中一个当寨主,我,还是当副寨主!”
“雷大哥,那两个人是谁啊,长得什么样,要不要我们去把他们绑来?”
雷长啸啐了一口:“真是耗子给猫洗脸,你小子胆大得可以,敢去绑他们?告诉你们,你大哥我,金丹境中期,雷系功法,实力够强了吧?在他们面前,只配给他们提鞋!”
众少年一惊。雷长啸回过头来,大声道:“咱们是什么人,咱们是修仙的!修仙的,要讲修仙之道。仙是什么,仙就是人!军师曾经告诉过我们,但凡生有七窍者,无须论血脉、窍穴,都可以修仙。所以天下穷人都可以修仙,只是资质有优劣,成效有差异罢了!所以修仙之道,首先要修人之道,帮助穷人,除暴安良,这,才是我们雷神寨的修仙之道!”
众少年一齐欢呼,那巨大的声浪,把周围的小鸟小兽惊得飞蹿出去,跑了个干干净净。
大梁郡,东华城外数十里,有一个陈家庄,庄外有一个小小的山神庙。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静静地站在山神庙前,发呆。
一个丫鬟走过来,把一件披肩披在她身上:“小姐,天色快晚了,小心着凉!”
少女叹了口气:“小余,少阳宗已经灭了,我不是小姐了,你不必……”
但小余截断了她的话:“小余是小姐的丫鬟,只要小姐不会不要我,小余永远都是!”
少女捉住她的小手,深深地凝望着她:“小余,逃难路上,幸好有你陪着!”
小余反手抓住少女的手腕,轻声道:“小姐不要伤心了,苦难总会过去的!”
少女没有再说话,眼眶里有晶莹的泪珠在闪烁。过了一会儿,她静静地走到大道边,望着那茂密的树林,缓缓道:“那时我十三,他十六。那时看着,这里是多么的林深树壮;现在才两年时光,怎么再一次见到树林,却觉得每一株树,都是这么矮小呢?”
小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只好慢慢跟在后面,傻笑,不说话。
少女似乎觉得兴趣索然,又回过头,慢慢走到山神庙门前,望着烟雾缭绕中那尊五颜六色的神像。那神像似乎刚刚被粉刷过,油漆还是新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味道。
少女嘴角轻轻一扯,似乎是在笑:“神像……神……”
小余连忙摇着手:“小姐,不可以对神无礼的,宗主说过……”
“我们少阳宗在东华城,不说活菩萨一般的存在,至少不曾欺压过任何人吧?门规严苛,弟子都有所怨言,说是其他宗门还能发点财,在少阳宗,却是苦修一样的生活!”
少女幽幽地说着,听不出她是喜是怒:“总有人告诉我们,神是最善良、最伟大、最光明正义的。拥有神之血脉的人,就是贵族,他们拥有世界上所有的优秀品质,是人之楷模,这便是神性。可是小余,你也看到了,当那群黑衣人冲进少阳宗,爹爹、师尊重伤、娘亲逝去,少阳宗遭了大难之后,东华城、大梁郡,包括周围的武城、商城、雒城,那些贵族,他们是怎么做的?一个个就像苍蝇闻见了臭味,全都扑过来了,什么办法没用尽啊!”
小余低着头,抽着小鼻子,似乎是在哭泣。
少女蓦然转头,低声道:“别哭,哭泣换不来任何怜悯,神也不会给人任何好处!因为巧取豪夺、损人肥己、斩草除根,这些,才是神之本性!我们不需要眼泪,我们要的是复仇!”
她深深地舒一口气,低声问道:“爹爹、师尊、哥哥,他们都安置好了么?”
“都安置好了!”说到正事,小余终于止住了眼泪,低声答道:“三长老亲自护送他们去了那儿,藏得极其隐蔽。三长老说,除非队伍里有内奸,否则,谁也不可能找到他们!”
少女点点头:“叫大伙都准备好,咱们的人不多了,每一个人,都异常珍贵……”
话音未落,突然一阵号角声传来,接着,便是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林子里蹿出一群人来,多数负了伤,全身上下到处是血迹。这些人都拄着兵器,满脸惶急,一双双眼睛紧张地盯着少女,似乎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反而是他们的主心骨。
少女蓦然转头,便听见一个猖狂的声音大笑着:“哈哈哈哈,小玥侄女,叔叔又来了!”
夕阳在西边山头上,无奈地收敛了最后一丝阳光,隐去了这个血与火的世界……
同一时间,炎洲西南部,竹城外,一条偏僻的小路上,两个小孩,正在默默地走着。
小男孩十二三岁,小女孩十来岁,都穿着破旧的衣裳,一个提着竹竿,一个拿着铁笛。
“悠悠,你再说说师傅的事情好不好?”走着走着,小男孩低声恳求道。
小女孩便是悠悠,用铁笛打着手心,有些好笑地问道:“你是不相信我是你师姐么?要不,咱们来打一架,你赢了就是师兄,我赢了就是师姐,好不好?”
小男孩缩了缩脖子,他可不敢和这个“便宜师姐”打架。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小女孩才十岁出头,居然已经是金丹境中期修士,一手第一仙术修炼得炉火纯青,比他可强多了。
想当初师傅给了他两粒固本培元丹、一些聚气丹和回血丹,还有一篇《第一仙术》总纲。
靠着这些资源,他苦修了几个月,也才只是气丹境中期而已,差了人家两个大境界呢!
当然,气丹境中期,在这附近的乞丐群里,他已经是“第一高手”了。若不是悠悠到来,他恐怕真要就这么厮混下去,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再不知道“修仙”为何物。
“你,当然你是师姐,这还能作假么?”小男孩讷讷地道:“我只是,我只是想多知道一些师傅的事情。他只给了我这些东西,就走了,我还真是怪想他的!”
悠悠“扑哧”一笑:“金剑仁啊金剑仁,你可真是个‘贱人’!”
小男孩金剑仁摸了摸鼻子,陪着笑,又问道:“你不想讲师傅的事,那你给我说说,在魂魔帝国的见闻吧。真有能刺破脑袋的魔音么?还有,比一座山还要高的巨猿?”
“当师姐的,还能骗你?”悠悠撇撇嘴,却猛听得一声大喝:“给老子站住!”
两个小孩都是一惊,一齐回头看去,便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正顺着大道仓皇奔来。她身后跟着两个大汉,都提着雪亮的大砍刀,袒胸露背,正一边大喝一边紧追不舍。
“救命,救命……”那女子声音沙哑,猛见了两个小孩,也不辨是谁,连忙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狂奔过来:“他们,他们要强暴我,救命,救命啊……”
“哈哈,原来只是两个小孩子!”两个强贼哈哈大笑,倒也不着急抓这女子了,大声笑道:“小妮子,好生陪着两个大爷不好,来找两个小孩子帮忙,这不是瞎耗子跑进死胡同吗?”
“哟,还有个小妮子呢,虽然年纪不大,相貌倒是挺不错的。老甘,把那小子眼睛弄瞎,让他给咱们当奴隶。这两个女的,咱们就一人一个。老子吃点亏,要小的这个得了!”
悠悠皱起眉头,转身对金剑仁道:“师弟,你平常总想知道什么是魔,现在你知道了吧?”
她望着两个强贼,一字一顿地道:“师傅讲过,心已入魔的人,哪怕他修炼的还是修神术,也仍然是魔。所谓魔性,不在功法,而在人心。入魔之人,人人得而诛之!”
金剑仁早已提着竹竿,飞一般跑过去了:“第一仙术,水浪诀,浊浪滔天!”
而那少女已跑到悠悠面前,定睛一看,不由失声叫道:“悠悠,小悠悠?”
悠悠猛抬头,也不由惊喜交集:“啊呀,居然是小可姐姐!”
同一时间,豳洲魂魔帝国,镇南县外的一片大森林里,一片火光滔天。
“魔鸟,你真要与我镇南城煞血魔殿,结下如此生死大仇吗?”
一个魔婴境魔修满脸愤怒,望着那火海中一只朱红的大鸟,却是浑身颤抖,脸色铁青。
那大鸟赫然便是朱雀,却已长得有大鹅那么大,浑身火羽鲜艳,火光熊熊;狭长的凤目中更是怒火大炽,小嘴一张,又喷出一口细细的火焰,于是它双翼下的丛林,更是连石头、泥土都燃烧起来,烈焰朝着镇南县城扑去,竟烧得县城上空的半透明黑色光膜,青烟阵阵、颤抖不已,似乎下一刻就要被烧成了灰烬一般。
“哼,魔性,敢挡本鸟去找公子!你们不让道,本鸟就烧出一条道来!”
火光熊熊,似乎真的铺成了一条鲜红的康庄大道……
神,魔,仙,道……
(第二卷终,好像与第一卷一样,也有一些意难平。
三千知道,这本书现在其实很不爽,张弃的命运一直都这么纠结,坎坷,但他是一个时代的开创者。开创者,这个角色有这么好做的吗?所以他初期纠结一些,其实我觉得是正常的。
张弃其实就是一个小人物,他没有背景,没有多么高大上的身世,能够凭借的,就只有自己的天赋。当然,天上掉下的那片神焰,其实是个大坑,以后自会应验。他是被迫无奈,才会不修神而修仙的,而修仙路上十分坎坷,他每走一步都是自己摸索着前进。他得到过许多人的帮助,也帮助过许多人,但他的修炼之路,天注定不会太平坦。
爽点不多的小说,的确不能太吸引人气,这个三千也在不停地反思。这本书可能注定是一本失败的书,但三千思考了许久,决定第一不断更、不烂尾,绝不tj;第二不缩短大纲,原定的八卷左右,仍然保持这个规模,就当是练手吧。而且这本书还是有人看的,所以三千会印证自己的承诺,只要有一个仙友在看,这本书就会好好写下去。
啰啰嗦嗦一大堆,虽然不占字数,不用收费,但也有些烦人。那就不说了吧,虽然还是有些意难平。
明天请假一天,三千要好好思考一下第三卷的布局。第三卷,高潮还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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