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嫂嫂风流:你有大凶之兆啊一夜十三 > 第4章 未过门的妻子

第4章 未过门的妻子


  

西门盈莹根本不信。

她可是西门家的掌上明珠,敢谋她财,害她命的人,整个清河村还没有生出来。

“二郎哥,真没看出来你还会算命,我可以理解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武二无言以对。

这丫头想嫁给他,想疯了吧?

“不管你信与不信,反正我告知你了,你要再不走,可真要和我嫂嫂撞个正着了。”

西门盈莹不敢再作停留。

武二的这个嫂嫂,她可吵不赢。

西门盈莹刚走,武二就起身忙碌起来。

嫂嫂赶集卖菜不易,他准备把家里的脏衣物洗了,顺便清扫一下院子里的积雪,帮嫂嫂减轻一下负担。

开始动工后,武灵儿也赶来凑热闹。

小小的身体,非常能干。

将院中梅花树下积雪,清扫的干干净净。

干完活后,两人在院子里玩起了堆雪人。

总共推了三个。

两大一小。

“这个是娘亲,这个是二叔,最小的那个是灵儿,我们是欢乐幸福的一家人。”

武灵儿将自己的围巾和帽子,分别戴在两个大雪人身上。

清脆般的铜铃笑声,响彻整个院落。

被感染的武二,搓着武灵儿冻红的小手,摘下一朵梅花,戴在武灵儿发间。

“灵儿真漂亮。”

“长大后,肯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坯子。”

武灵儿摇了摇头,奶里奶气道:“不,娘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

这一切,都被赶集回来的潘金莲看在眼里,听在耳中。

“娘,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又有人欺负你?”

武灵儿看着站在小院门前的潘金莲,连忙扑进怀里。

潘金莲抹了抹眼角,笑颜如花,“娘这是感动的泪水,感动这才是一个家,应有的样子。”

“娘,让你感动的事情还很多,在我和二叔的共同努力下,将家里的衣裳都洗了。”

等着被夸赞的武灵儿,小手指了指晾晒在竹竿上的衣物。

潘金莲看了一眼。

脸上顿时泛起潮红。

她看到了自己的贴身衣服,红肚兜。

为了缓解尴尬,潘金莲连忙说道:“晌午了,赶紧进屋,我给你们俩做饭。”

刚抬脚。

冰出溜一滑。

眼看嫂嫂就要摔倒,武二赶紧出手搀扶。

“嫂嫂,小心。”

潘金莲顿时松了口气,“二郎,多亏了你,不然这一跤摔下去,明天就出不了摊了。”

武二却说,“嫂嫂,我能确认一下你的腰吗?”

“啊?”

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让潘金莲浑身一颤。

“二郎,你躺了三年,怎么刚恢复就想女人了,我可是你嫂嫂,再说了,灵儿还在这里,被看到多不好。”潘金莲说的扭扭捏捏。

武二赶紧解释,“嫂嫂误会了,我刚刚搀扶你的时候,碰到你的腰有问题,所以想摸一下确认。”

恍然大悟的潘金莲,从脸红到了脖子。

原来是她想多了。

这几天,她的腰确实有点不舒服,不管是晚上睡觉翻身,还是肩挑重一点的东西,都会疼。

将院门闭上后,潘金莲让武灵儿先行回到屋里。

“你手,冰不冰啊?”

对于武二懂医术这件事,她是知道的。

小时候被送去读书时,私塾的先生多多少少教过。

武二也没有含糊。

“二郎,你个棒槌。”

“哪里不是腰……”

潘金莲羞涩难耐的撇过脸,不好意思和武二对视。

“对对对,就是那里。”

“啊”

“疼”

听到嫂嫂的声音,武二赶紧收手。

太动听了。

如高山流水,余音绕梁,久久挥之不去。

“好了嫂嫂,确认完毕。”

“你这是处于初期的腰痹之症,等我去集市买点银针,帮你针灸按摩一番后,自会痊愈。”

潘金莲略显失落,悠悠不舍道:“你确定?要不再摸摸,再确认一下病症?”

“咳咳”

“那个……嫂嫂,我很确定。”

武二突然感觉瞎子一点也不好装。

废神,废身。

嫂嫂总以为他看不见,现实是他能看见。

“嫂嫂,以后家里的重活累活,你就别干了,都交给我来干吧。”武二心疼道。

年纪轻轻就得了腰痹,嫂嫂明显是累的。

“不打紧,等你眼睛彻底复明再帮嫂嫂。”

日照当头,雪渐微小。

晌午刚到,炊烟已升。

潘金莲做好小葱拌豆腐后,三人简单吃了一下。

正收拾碗筷时,武二最不想见到的人,敲开了院里的柏木门。

“嫂嫂,柳氏母女又来了,我先回西厢房了。”

潘金莲追问,“柳香香是你未过门的娘子,你现在能下炕了,不见见?”

“我眼瞎,不想见。”

对于这个女人,武二厌恶至极。

柳香香虽然是他未过门的娘子,可在三年前武家发生变故后,就已经向他提出了休夫。

这些他都能理解,毕竟当时的自己,是一个活死人。

可让武二无法接受的是,纳亲时送的聘金聘礼,她们一概不退。

还说无耻的说,聘金聘礼要作为毁柳香香清白的赔偿金,赔给她们柳家。

如果那时候能说话,武二真会指着这对母女的鼻梁骨骂娘。

他穿越过来的记忆告诉他,这门婚事是由媒婆牵线而成。

北宋习俗礼法有约,未拜堂成亲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他连柳香香的面都没见过,甚至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毁她清白。

很明显,母女俩是为了贪图财物,才会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

“潘金莲,你这个寡妇今天要是不在休书上签字画押,老娘还就不走了。”

柳香香的娘亲柳氏,如泼妇一般,刚一进门,就扑通一声躺在地上,撒泼打滚起来。

北宋律法有规定,不管是男休女,还是女休男,双方必须在休书上签字画押。

不然的话,不允许再嫁再娶。

为律者,会被视为通奸罪,浸猪笼,沉水底。

“想让我签字画押也不是不可以,先把聘金聘礼退回我们武家,否则一切免谈。”

潘金莲毫不畏惧。

为了这件事,她没少和柳氏母女争吵,甚至对簿衙门公堂。

可清官难断家务事。

府衙县令即便判柳氏母女无条件归还所有聘金聘礼,柳氏母女还是不从不认。

为此,这件事就一直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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