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丑儿岭
来晚了?
易传宗当场有些发晕,野猪是半夜和大清早活动,白天睡觉?
他记得以前邻居家养的猪明明是白天哼哼,怎么就变成晚上了?
“同志,听您这话,就是还有野猪对吧?”
易传宗不死心的继续问着,虽说这一趟花的钱不算多,来回也就是两毛钱,但是筹划了一晚上精心准备,强忍着颠了一路子才到了门头沟,还在车上憋了一个小时的尿,要是没有一点收获,那也太惨了点!
中年男人直接点点头,苦笑道:“我们组织猎杀过两次,可惜效果不太好,只有两次成功了,打死了五六头野猪,还有一些比较小的野猪给跑掉了。”
“但是我们这边又有水源,又有山脉,有好几个野猪群落在这里,就算是今年捕猎成功的那个群落,明年恐怕也不小了,我们这些年一直受到野猪的侵害也无法彻底根除……”
有野猪就行!还有希望。
易传宗心里嘀咕着,面上也不好表现出喜悦,只能皱着眉头问道:“那它们都是栖息在永定河以南, 九龙山以北的这片区域对吧?”
“差不多吧,之前我们就是在那里猎杀的一群, 其实不只是南边, 镇子北边也有, 这两块地丛林都比较茂密,水源又是蜿蜒曲折……”
中年男人脸色不太好看, 永定河的根本不是直的,从地图上面看就是好几个mw的,拿着绳子的一头随便一甩, 绳子落地的形状就和永定河差不多。
在这般地理位置,受到的自然侵害就比较多,尤其是野猪这种一窝就七八个,多的能到十多个的大胃王,一活动就是一个晚上, 一头成年野猪一晚上糟蹋长出近千斤的田地, 一年能糟蹋几十万斤粮食。
这般破坏之下, 就算是有人守夜, 村子里面的产值也很低,整体效益不好,一个工分能够换的钱就越少。
像是易传宗的向阳村,这两年闹饥荒十个工分一毛二三,多了可能到一毛五,而门头沟镇这一片的村民, 十个工分连一毛都不到。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累死多干一些,一天才一毛钱,买棒子面才买一斤半, 女人挣的工分更少, 两口子干一天买白面才买一斤,这可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人吃!
“同志, 谢谢你了, 我这次就去南边看看!”
易传宗说着就要走,反正来了都来了, 他怎么也得过去看看,万一找到了呢?那就不虚此行了。
中年男人见他这就要走,连忙说道:“小同志,注意点, 大队巡山的时候曾经有人见过豹子。”
“知道了,谢谢您了!”
易传宗随意地朝着后面摆摆手, 豹子?不就是大猫吗?
他对于野猪不了解,对于豹子还是比较了解的,毕竟外形比较威风,这种大猫速度很快,但是胆子很小。
要是放在前世,他肯定是野猪、豹子哪个都怕,但是现在他的体型和力量比豹子还大,手里还有武器,哪个他都不怕!
一直看着易传宗的身影消失,中年男子忍不住摇摇头,“放假进山打野猪,这城里人!”
而此时的易传宗已经小跑起来了,整个门头沟镇四面环山,城镇的形状跟随水源呈U型,他现在还处于门头沟镇的正中央,也就是U型的中间位置,算是距离山脉最近的地方,但是这个近也是按照公里来算,差不多得有两公里他才能到地方。
现在已经十点钟了,他最晚也要赶在六点之前回来,要是错过了最后一班车,那就只能连夜走回去了,三十公里路他得走近六个小时,问题是这路不是直线,迷路的可能性很大!他必须尽快行动!
……
在易传宗朝着南方奔跑的时候,还有一些人也行动起来了, 本来长达七十公里的包围圈开始缓缓收缩,因为他们得到了支援。
从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就开始前进的队伍, 在经过两个小时的翻山越岭之后和大部队会和。
并且作为后面过来支援的人员,他们相比较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的战友来说精力更加充沛,此次收缩包围圈作为先锋在沿着山脉不断前进。
“已经达到预设时间了!”
宗烈看了看手表, 随后喃喃低语一声。
抬头看了一眼高耸的山峰, 宗烈的双眼不由眯起来,如果敌人隐藏的话也只剩下前面这最后一座山了,他抬起胳膊做了几个手势,然后猛然挥下。
霎时间,周围的响起了密密麻麻的簌簌声,一道道绿光以星射状朝着前面的山峰辐射,声音越来越小,而宗烈也小心的前进起来。
……
丑儿岭,这是靠近妙峰山镇琉璃居村的一个山坡,其实以前这个山坡不叫丑儿岭,而是叫求儿岭。
早年有一个商贾妻妾如云,可是他年到五十都没有孩子,有一次路过琉璃居村,在道观衍显道长的劝说下,他祭拜了一下半山腰道观里面五位娘娘,其中一位就是送子娘娘。
商贾回家没过多久他的妾室就有了身孕,他再次上门感谢,这座山坡才有了求儿岭这个名字,后面又改成了丑儿岭。
此时这座求儿岭的半山腰上,在破壁残垣的道观门口正发生了一场对峙,一方是在破败道观里面的六只野猪,而道观外面则是一名身高八尺的威猛大汉。
他手持一柄长达两米的长枪,说是长枪其实有些像是长戟,因为在直径五厘米的树干前方,枪头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枪尖,两侧还有两根银白色的倒刺。
易传宗此时表情怪异极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运气竟然这么好,仅仅搜寻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好奇到这破道观里面看看,就幸运地碰到了一个家族的野猪。
其中体型比较大的野猪有两头,剩下的四个都是半大的猪崽子。
虽然敌人的数量有点多,而他是形影单只的一个人,但是他一点都不畏惧。
一寸长,一寸强,他手里这根长枪可是长达两米,加上自己的胳膊那就是三米多!
再说这木头可是刚砍的楸树!BJ郊区多地就是这种树木,造枪杆子也是用的这种木头,其结实程度可以想象。
易传宗尝试性地抡了几下,贼好使!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是用枪刺的不好使,他就要改为抡了,一吨多重的大钢盘掉落他都能砸偏了,现在这新鲜的树干也很顺手!威力也很是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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