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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征于色,发于声


    云烨满面笑容一跳一跳的在在花园小径上蹦着走,李承乾则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没见过给女孩子送礼被捅到父母面前丢了老大个脸还欢喜笑颜开的,这货该不是被气疯了吧?悄悄往外走两步离他远点以防他暴起伤人。

  “小烨,安澜她就这个脾气,没见她连我父皇的面子都不给,我父皇虽说减免了她一点用度,她就干脆一点都不要,还在听涛馆那边开了一小片农田,虽说收不了几颗粮食,她却乐此不疲,我母后去劝过,她只是哭,完了还是独来独往,她母亲地位低下却也是有名分的昭仪,经常送点东西给她,这才没被饿死。我父皇说她是犟驴一个,你就不要和她一般见识了。”李承乾其实很希望云烨成为他姐夫,毕竟这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他不希望看到两人有一个受伤。

  他那里知道云烨心中的快活。云烨此时在心中大喊大叫:“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好姑娘是不会被一点小恩小惠打动的,想当年我老婆就是这样,一个月没吃早餐花了百多元买了兔子娃娃向她表白心迹,被她用墨汁把眼睛涂成黑色,弄得兔子不像兔子熊猫不像熊猫的还给我,最后还告诉老师我耍流氓,害得我在全班做检查,她笑嘻嘻的在旁边看,那又如何,最后还不是成了我娃他妈。你当我喜欢李安澜?如果不是那张脸和老婆一模一样,我会上杆子追她?弄回来,一定要弄回来,哪怕和她什么都不干,午夜梦回时看看也好。这种杀千刀的心思不敢给李承乾透露,否则他真会杀我千刀。

  “谁说安澜没有接受我的礼物?我做了六道菜,陛下餐桌上只有五道,那一道叫化鸡哪里去了?你别告诉我安澜有扔食物的习惯。”

  “叫化鸡?什么叫化鸡?吃的?”李承乾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一道真真正正的美食,一岁大的鸡掏去内脏,用油盐,香料料酒腌了,再包上荷叶裹上黄泥,放火堆里烧,等黄泥干透了,鸡就熟了,泥壳子一打开香气四溢,就你家做的鸡拍马也赶不上。”反正高兴就给太子殿下上一堂美食课。

  “咕咚。”李承乾咽了老大一口口水,眼睛都红了,拖着云烨就往东宫跑,路过听涛馆喊了声程处默,这货还在呼呼大睡,旁边几个小霸王龙用茅草捅他鼻孔也弄不醒他。李承乾本着脸轰走了弟妹,在程处默耳边轻轻说了句:“吃饭了。”这家伙立刻站起来,眼睛都没睁开就往外走。

  东宫,上次来就没仔细看看,这次一注意就发现李二在虐待少年,房屋一水的高大,门柱一水的粗壮,就是屋顶长草,门柱色彩斑斓,仔细一看不是漆的,是漆皮掉了露出里面的旧漆,也不知多少年没整修过了。屋子里倒是整洁,就是没什么人气,旁边站几个半死不活的太监,阴阳怪气的给三人见礼。没见到那个叫称心的美貌如花的**,也没看到年纪在三十岁以下的宫女。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再瞅瞅李承乾。

  李承乾苦涩地一笑:“母后说课业精于勤荒于嬉,李纲师傅说,少年人戒之在色,父皇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我时时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在身外事上多用心思,小弟现在做的很好,经常得到父皇母后师傅的赞扬,他们要我再接再厉做一个优秀的大唐太子。”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李承乾身上得到最佳的注释,以至于后世帝王无不以他为蓝本来告诫自己的接班人。在云烨看来李承乾后来倒行逆施有一大半应该归罪于李二两口子,严厉的皇族教育把本来就淡薄的亲情消磨殆尽,一个人处在高墙大院不学习突厥人的自由暴虐才是怪事。至于**,你不让他正常接触女子,只是一昧的压制,少年人的逆反心理运作之下,这种恶心的事出现也就水到渠成了。

  “哈哈,谁让你是太子,我们哥两就没有这种苦恼,家里好屋子我们住,好吃的我们吃,想上青楼就上青楼,想上美女就上美女,何其快哉。”云烨没心没肺的向李承乾炫耀。

  李承乾脸上苦涩的意味更加浓重,没心没肺的程处默都不忍再看。毕竟是太子,一个早熟的十二岁的少年,虽然心里的抗拒意念越来越强烈,却没有表现出来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有一天我也会如此!”

  这句话听得云烨心里直发凉,有一天,这一天是什么时候?造反的时候?吾若为帝,当肆吾欲,若有臣下谏,遂杀之,杀五百,岂不定?这句混账透顶的话彻底葬送了他,也葬送了他的帝王美梦。古人就说了,堵不如疏啊!恶念如同洪水猛兽是堵不住的,连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明白的道理,李二聪明一世怎么就弄不明白?眼前的少年谦恭有礼,风度翩翩,言谈举止高贵大方,有谁知道心里藏着一头吃人的恶兽?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李承乾接着背:“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背诵完了,李承乾问云烨:“烨子,你也认为孟子的这些话是对的?”

  不理会他眼里的绝望:“当然是对的,非常适合对别人说,比如,我现在就可以对你说。”

  他眼睛一亮,云烨知道他听明白了话的含义,只是以后李承乾嘴里边嚼着鸡腿边对别人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类的话,云烨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教会李承乾对别人说这句话的。

  大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不是天生的圣人就不要遵从书里关于人应该怎么做的描述,那是文学作品,是用来教育人的,只能说它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赞扬书里描绘的美德,甚至偶尔出现一个圣人我们可以顶礼膜拜,把他的美德一代代传扬下去。知道正确的路,不一定要走,要是大家都沿着一条路走,那条路会不会出现堵车的现象?这个时候走远路的家伙说不定比你还先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而你堵在路上只能可怜的用塑料袋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是圣人,我们都在学习他,甚至听说他的精神在美国也很有市场。能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刻意的那么做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畴,说不定还会引来恶意的猜想。这就是云烨做人的底线。

  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解决了困扰他多时的心结,虽然还有一点迷茫,但精神很不错。知道他这种满肚子鬼主意的小屁孩现在需要自己想想,正要给他这种思考的空间时,一阵雷鸣般的咕噜声传来,程处默恶狠狠的看着两个打哑谜的白痴,早过午时了饭还没吃呢。

  东宫的内侍,属官快疯了,大唐太子殿下,大唐侯爷,大唐小公爷三人脱掉外袍,只穿着紧身的衣裤跑厨房里捉了七八只鸡,小公爷在杀鸡,侯爷在拔毛,太子殿下在弄火堆,满脸烟灰都快认不出来了。不好,侯爷又找来一把锄头在刨地,太子殿下在活泥,他们要砌墙吗?还吩咐找来包东西用的荷叶,云侯爷在鸡身上裹泥巴,然后埋到火堆里,要火化这几只可怜的鸡?

  他们在喝酒,还好,是葡萄酿。

  冬日的寒流被篝火驱散,阴霾的天空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晴空,东宫花园里三个贵族少年坐在石头上就着一个罐子在喝酒,不时互相殴打抢夺一番。累了就靠在老树根上喘口气。

  “这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回头就算被母后责罚也值了。”不胜酒力的李承乾脸上红仆仆的嘟囔着嘴说。

  “屁话,还一辈子,你还是嫩芽,花苞都没吐就说七老八十的话,你觉得你惨?等到你在史册上煌煌留名的时候就不说这话了,不过陛下注定会成为千古一帝,你压力好大哦?”

  “强爷胜祖,俺老爹就是这么教我的,俺就不信会超不过俺老子,成乾你就该有志气,我大唐周边全是王八蛋,咱一个一个砸碎它,砸了这么多的王八蛋就不信超不过老一辈。”程处默从云烨这里就没学到好的。

  三人都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竹林旁边李二,长孙就站在那里,没过来听三个少年人说话,周围的内侍宫女躲得远远的,本来怒气勃发的李二面色平静,长孙却有喜色。

  “还记得我们在陇右学我师傅的那篇文章吗?”

  “好意思叫文章?只有一小段而已,不过倒是为我少年提气,借酒颂来倒是颇合意境。”

  “什么文章,我们在一起会背文章?你傻了吧?”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开始只有云烨和李承乾在文绉绉的诵读,在程处默加入后逐渐变得雄浑,在诵读一遍觉得不过瘾,扯开嗓子又嚎叫一遍。文章本就有慷慨激昂风骨,最是适合大声吟诵。少年人的胸怀在此一刻得到开拓,只觉得一切蝇营狗苟在少年壮志之下都不足以论。

  火渐渐熄灭,叫花鸡的外壳被火烤的硬梆梆的,鸡熟了,哥三一顿哄抢,敲开外壳,白皙滑嫩的鸡肉裸露在三个饥饿的少年面前。

  有人来了。

  鸡没了,李二嚼着鸡腿走了,长孙掩着嘴笑着走了,最可恨的是两个内侍抬着一筐泥疙瘩跟着走了。独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少年和每人屁股上的一个脚印。

  今天写的很吃力,只能这么多了,希望大家满意。看在兄弟努力的份上继续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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