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章
白鹤城的占地称不上有多大, 也不处在交通要塞,但因着有白鹤山庄在此,所以依旧发展得异常热闹繁华, 全国各地的商贩都赶来这儿做生意, 铺子的价格炒得比金地皮还要高, 花团锦簇文化交融的程度,堪比梦都王城。
此时差不多是吃晚饭的时候, 酒楼里头生意正好,茶楼里的说书人也在准备开夜场, 街道上熙熙攘攘,还有一大群文人, 他们正坐在花台上与一群歌姬调笑,以新诗谱新曲,猜测究竟哪一首会风靡全城,成为新的流行, 酒酣耳热,琥珀玉光。
最近的白鹤城,每一天都会上演差不多的情景,今天却有些不一样,只因有人喊了一句:“柳二公子来了!”
“呀!”最先高兴起来的是那群漂亮的歌姬, 她们扔下酒杯,赤足踩着地上的锦缎云纱, 用涂满蔻丹的手握住围栏, 醉醺醺探身往外看。而别处的人也跟着挤到栏杆旁,甚至还有许多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们应该也不是为了欣赏大琰第一美男子究竟能有多美, 就纯粹是瞧个热闹, 反正大家都吃饱了没事干。
柳弦安就在这万众簇拥的目光中, 进了一家酒肆。酒肆老板相当有经商头脑,从柳二公子踏进店门的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立刻指挥小工将门半掩,将外头好奇张望的目光统统阻隔,专心服务一人,又不嫌麻烦地一口气搬出了十八坛珍藏好酒。
浓郁的香气直冲脑髓,柳弦安还没喝就已经醉了一半,他仔细品尝挑选,最后选定两种,一坛烈如西北骄阳,入喉横冲直撞,另一坛则要稍微柔一些,也更甜一些。老板手脚麻利地封好:“柳二公子不必亲自带走,我这就差人送到白鹤山庄。”
阿宁纳闷地问:“两坛这么小的酒,也能送货上门?”
老板笑道:“我原本就要去送泡药用的黄酒,正好一趟。”
阿宁也就没有再坚持,付过钱后,就和柳弦安一起出了门:“公子,咱们现在回家吗?”
“不回。”
“啊?”
“再逛逛。”
柳二公子晃着玉扇,颇有兴致地从城东走到城西,又从城南走到城北。
阿宁惊呆了,都已经到白鹤城了,不必再辛苦行医,怎么还是如此勤快,难道不应该立刻变回以前那个走去前厅吃饭都嫌累的懒蛋公子?
但其实柳弦安还真不觉得累,他想看看在自己神游的这些年里,白鹤城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将来也好带着骁王殿下到处逛一逛,尽地主之谊嘛。
天色渐暗,一盏一盏的灯火亮了起来,整座城变得越发暖而烟火缭绕,眯起眼睛,便是满河流光碎金。
柳弦安在心里慢慢列着单子,要去哪里吃饭,要去哪里看景,甚至已经勾勒出了两人同游的情形。
而与此同时,酒肆老板也拉着满满五大车的酒,一路吱吱扭扭去了白鹤山庄——其中四车是老黄酒,另外一车,则是十八坛价格昂贵的美酒。虽然柳二公子只挑了两坛,但无妨,买二送十六。
人们纷纷围上来问:“这些就是柳二公子喜欢的酒?”
小伙计得了老板吩咐,滔滔不绝朗声回答:“是啊,这十八坛酒都是柳二公子品尝过的,当场就付了银子。”
不算说谎,确实尝了,也确实买了,至于尝和买的比例,则可以适当忽略。
大家纷纷涌向酒肆抢购同款。
风靡全城的新诗新曲还没定下,不过风靡全城的新酒看起来已经铁板钉钉。
酒车一路进了白鹤山庄的大门,恰好赶上柳庄主从外地回来,他看着最后一车花里胡哨的坛子,皱眉问:“这些也是泡药的酒?”
小伙计笑容满面地回答:“不是,柳庄主,这一车都是贵府二公子刚定的酒。”
柳拂书先是问夫人:“弦安回来了?”紧接着又勃然大怒,“出一趟门,不见别的长进,倒多了个酗酒的毛病!他人呢?”
柳夫人:“……还在外头。”
柳庄主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堆形容词,比如说游手好闲,斗鸡惹狗,纨绔子弟,不肖子孙!而柳弦安好巧不巧,又偏偏凑在这个时候醉醺醺地回了家——没办法,酒虽然是大半个时辰前喝的,但他上头得比较慢。
“逆子!”
阿宁眼尖,见庄主又要去找棒子,赶紧拉着自家腿软头晕的公子一路飞奔。
柳拂书:“你给我回来!”
柳弦安迅速溜进自己的水榭。
满山庄的鸡飞狗跳,家丁都在偷笑。
而梁戍却像是处在另一重世界。
从赤霞城到万里镖局所在万里城,一路都是走官道。众人连续遇到了两群流民,虽说数量不多,但听他们所言,今年水患带来的影响着实不小,就算朝廷调拨了粮食,可分配到个人头上,总是紧巴巴的,大家只好想办法各自找活路。
“能有什么活路。”程素月道,“无非就是有亲戚的投靠亲戚,没亲戚的换一个地方讨生活,可受水患影响的又何止三五座城,千里沃野皆成疮痍,百姓仅靠着双腿,能走多远。”
高林暗自叹气,谁都知道,这事儿最后还是得由朝廷出马,彻底将河流改道,大工程啊。放在繁华盛世去做,百姓尚且要脱一层皮,更何况目前大琰才刚刚缓过一口气——还没彻底缓全乎了,国库八成连银缸的底子都没铺满。
“王爷!”队伍行至万里城外,两名骁王府的护卫策马而来。他们此前被派往万里镖局盯着何娆,原以为是一次普普通通的任务,结果却硬生生盯出了一场兼顾伦理与阴谋的情感大戏,看得几个年轻小伙将来连亲都不大敢成了,忒吓人。
梁戍问:“怎么回事?”
“回王爷,我们刚到城里第一天,就撞上了何娆与寒松堂的堂主幽会。”护卫道,“在商议要如何一步一步吞下万里镖局。”
寒松堂在江湖中,也算是个颇有威望的门派,堂主人称韩三爷,长得着实磕碜,该长毛的地方不长,不该长的地方倒葱郁一片,整个人活像个只把脑袋削了皮的圆紫茄子,高林牙疼:“那位何夫人还真是不挑。”
要搞倒一家镖局,可真是太简单了。韩三爷先是筹了一批据说价值连城的珠宝,交给万里镖局押运,常万里不敢马虎,亲自走了这趟镖,却还是遭了劫。按照规矩,货物有损就得照价赔给客人,常万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韩三爷便纠结了一群人,天天上门叫嚣,搞得整座镖局乌烟瘴气。
“何娆呢?”
“一直在吹枕头风,让常万里将镖局抵押给寒松堂。”护卫道,“常万里的内力不低,我们不敢靠得太近,所以并没有听到太多。”
能跟随在梁戍身边的护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连他们都无法近身,足以证明常万里的功夫是能在中原武林排上名号的,再加上这次是走重镖,他定然带了不少镖师,如此竟还能中计失镖,程素月好奇:“当时你们在场吗,抢他的是什么人?”
“我一直跟着常万里,抢他的是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那男人出招极为诡异邪门,又极快,中途他的面具曾短暂脱落一瞬,脸色苍白,眼睛上挑,像是画中的狐妖,大概……十六七岁。”
程素月稀罕,十六七岁就能有这功夫?
“抢完之后呢?”
“我们跟丢了面具人,不过那批财宝并没有被他带走,而是被韩三爷藏在了一处高险的山洞中。”
“面具人是谁请来的?”
“何娆。当初她提出劫镖的计谋,韩三爷说想劫常万里并不容易,何娆便称她有一位故人,功夫极高,足以打败常万里。此人正好欠着她一份人情,这份人情虽不够杀人,却足够劫财。”
“来来回回,都逃不脱这位镖局夫人。”程素月问,“王爷,我们下一步怎么做?”
“不必再暗中查探,直接拿她下狱。”梁戍收紧马缰,“那批财宝藏于何处?”
护卫回道:“距这不远,叫凌云顶。”
此地多高山,凌云顶更是高中之高,险中之险。韩三爷选了这个地方藏钱,也是实打实费了心思的。据护卫说,那些人用了几十辆独轮小车,来回上下数十趟,方才将所有的东西都运送到了绝壁上的一处山洞——除非常万里开了通灵眼,否则哪怕他发动了全江湖的人,只怕也寻不回失货。
山洞内外守着不少寒松堂的弟子,此时正打着呵欠。这山上实在没什么消遣,甚至连点声音都没有,群鸟振翅飞远,空洞寂静得可怕,除了睡觉,他们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哎,你们说会不会半夜突然来个狐仙女妖,轮着陪咱兄弟们乐呵乐呵?”
其余人哄堂大笑,都在打趣你又不是读书人,怎么还学起书呆子红袖添香的酸腐来,说着说着,话题就朝着下三滥的路子狂奔而去,将裤|裆里的事描绘得活灵活现,如同下一刻真就会从天而降几个绝世妖仙,放着王侯将相不爱,偏偏就相中自己这份无钱无势长相平平,非要嫁,从此软玉温香在怀,还有大美人生孩子做饭。
“哪怕来个不那么漂亮的也行啊。”有人啧啧,“杏核眼,樱桃嘴,皮肤白,身材好就行。”
众人又是一阵笑,笑着笑着,外头突然就响起一声惊雷。
“得,狐仙真来了,还不快些出去迎接?”
说着,洞口处还真有黑影一闪而过,这群人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纷纷拔刀出鞘,从地上站了起来。
梁戍缓步踏出阴影,神情冷淡若霜。程素月跟在他身后,双手抱着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现在立刻收拾东西滚下山,第二,死。”
“放肆!”众人警惕地聚集在一起,看着眼前如鬼魅般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你们是何人!”
“我数到三。”程素月道,“一,二,三。”
众人依旧没有动。
程素月往后退了一步:“好言难劝寻死的鬼,我可已经很有耐心地说过了。”
“抓了他们!”寒松堂的弟子里有人高声下令。
众人高举长刀一拥而上,他们虽说骇然惊诧,却并不觉得有多害怕,以众敌二,难道还会输……会输吗?
他们呆呆看着自己面前喷溅的血。
梁戍半剑回鞘。
程素月看着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人,对目前还能站着的另一半道:“还要我再数一次吗?”
“……饶命,饶饶饶命。”他们是当真被吓懵了,一招,或者说半招,仅以半招就能杀数十人于无声无形中。他当真是妖吧,是鬼吧,反正肯定不是普通的人,也不是悲悯的仙。
“下山。”程素月道,“扛着这些东西,随我去万里镖局见你们那位韩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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