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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魔幻的爱恋


白晓荷看着自家老爸有些无语,平日里素来稳重的一个人,能闹出这样的误会来,还是蛮搞笑的。不过一想到他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在操心,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丝愧疚,要不是急于帮自己找个好男人,看着自己成家立业,他也不至于这样。

人都到齐了,白尔儒带着众人进到了餐厅,吩咐底下的佣人开始上菜。即便是知道了叶晨即将结婚,白尔儒对他的态度也没冷淡下来,继续跟他谈笑风生。

在白晓荷刚才没回来之前,大家聊的就很投缘,白尔儒发现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无论是眼界还是见识都很不凡,尤其是商业上的一些思维,让他这个大佬都眼前一亮。要不然他也不会张罗着撮合叶晨和女儿在一起了。

宠女狂魔的白尔儒心里很清楚,女儿的志向不在商业这一块,如果自己不能找到个优秀的继承人,最终他手下的生意就只能交给职业经理人去打理。

这对于白尔儒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他希望要么是自己未来的女婿,要么是自己的外孙,可以接手他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

家宴上男人们说话的时候,白晓荷恬静的坐在一边,看着仿佛是与世隔绝一般,其实谈话内容她都听得一清二楚。她看得出老爸对面前的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器重,因为父亲欣赏的目光是骗不了人的。

白晓荷虽说是个学霸,可她的情商其实并不低。在明知自己和这个男人已经没什么可能的情况下,还对他这么青眼有加,很明显是认可了他的能力。

这可是让白晓荷吃惊不小,她很清楚父亲的眼界有多高,身边的青年才俊多了去了,也没见过他另眼相待过。这勾起了白晓荷的好奇,对着叶晨问道:

“我刚才听叶先生谈起商界的事情头头是道的,是毕业于哪个商学院吗?您是读到了硕士还是博士?”

叶晨拿起一旁的餐巾轻轻擦拭了一下嘴角,然后笑着说道:

“您抬举我了,我是央美城市设计学院毕业的,大四实习过后受马叔的青睐,跟在他身边学习。

我没记错的话,你叫白晓荷是吧?我听伯父说你是青大化学系的博士,师从梁琼麟教授,不知道你从事的是哪方面的研究啊?”

白尔儒和马青云面面相觑了一眼,他俩隐隐感觉到这两个年轻人有点针尖对麦芒的感觉。尤其是白晓荷,仿佛是因为父亲对叶晨的看重,有些吃醋的意味,这让两个大人觉得很有意思。

而马青云根据这些日子跟叶晨的相处,他深知这小子不是个吃亏的性子,要不然当初在建筑设计院的时候,也不会闹得成了名人了。

他给了白尔儒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示意他看戏就好。两个大人在一旁当起了吃瓜群众,谁说只有年轻人有当乐子人的爱好了,我们老人家也爱看热闹的好吧?

说实话,白晓荷对于叶晨是有着一定程度的轻视的,在她看来,一个央美的本科生,连自己白天接触的那个黄振华都不如。

你和他同样都是从事建筑设计领域工作的,人家好歹还是清华的研究生,你不过是个艺术类院校毕业的,问我研究什么课题,不觉得有些冒昧吗?

不过白晓荷总还是有礼貌,她没把内心的想法表露出来,擦了擦嘴,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后轻声说道:

“我研究的是脱氧血红蛋白的合成,并探究其与血红蛋白对不同波长的光束,差别吸收的作用机制。”

叶晨意味深长的笑了,要知道他当初在协和医学院学的可是临床医学,还去到阿美丽深造了好几年,博士毕业后研究的就是各种靶向药。所以他对白晓荷所说的课题其实并不陌生。

然而此时的白尔儒和马青云却是有点懵,因为普通人哪听得懂这些科学术语,他们用怜悯的眼神看向叶晨,仿佛已经预见了他即将吃瘪。

叶晨倒是没有丝毫的慌乱,他思忖了片刻后说道: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脱氧血红蛋白又称还原血红蛋白,其外观为蓝紫色,存在于静脉血中。

血液经过肺泡时,血红蛋白与氧气结合形成氧合血红蛋白,呈鲜红色;氧合血红蛋白释放氧供身体组织利用后,便成了脱氧血红蛋白。

至于其与血红蛋白对不同波长的光束,差别吸收的作用机制,老师没教过你吗?脱氧血红蛋白呈紫蓝色,正常毛细血管中还原血红蛋白平均浓度为2g/dl。

当毛细血管中还原血红蛋白达到5g/dl以上时,皮肤、粘膜呈现青紫色,称为发绀(cyanosis),常见于乏氧性缺氧。

当还原血红蛋白升高到5克/dl血液以上时,血液就会变成暗紫红。静脉血因含还原血红蛋白多,所以呈现暗红色,透过皮肤,就呈现青紫色。手臂上一条一条的一般所称的“青筋”就是静脉。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礼貌,可我还是想问一下,你到底是有多无聊,才会进行这方面的课题研究?怎么?想要去否定前人的研究?这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晓荷你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至于脱氧血红蛋白的合成,无非就是在密闭的真空环境下,用一分子的珠蛋白和四分子的亚铁血红素进行人工合成,搞明白其中的分子式,其它的就是磨时间罢了,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加油哈。”

白尔儒和马青云的嘴巴都合不上了,如果说白晓荷说得他们是每个字都听得懂,连成一起根本就不明白含义的话,叶晨的讲述就是通俗易懂。因为是个人都知道发绀或是青筋、静脉血管是个啥意思。

这是不是说叶晨这个艺术类本科生对于化学的研究,比白晓荷这个青大的博士还要透彻?这也未免有点太魔幻了吧?

两个老家伙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看向了白晓荷,白晓荷此时也有些懵,她的本意是用装杯的话术阻止叶晨的夸夸其谈,破坏他在老爸眼中的好印象,怎么一个不小心就变成他给大家伙上课了?

最关键的是叶晨半个字都没说错,她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课题,一是因为无聊,二是为了躲避家里和老师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要说这个课题有多大的学术成就那完全就是在扯淡,这些东西早就被前人研究的透透的了。

白晓荷眼神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叶晨,然后喃喃自语道:

“你一个央美毕业的艺术本科生,怎么可能化学会学得这么好啊?很多研究生怕是都没你这水平吧?你怎么能去央美学城市设计啊?你应该考燕大青大的研究生才对啊,你是在浪费你的资质!”

白尔儒和马青云全都被逗笑了,尤其是白尔儒,他观察到自家闺女看向叶晨的眼睛里放光,仿佛是看到了稀世珍宝一般,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

这让白尔儒有些恍惚,自从白晓荷感情受到挫败后,他这个当爹的再没从闺女的眼中看到这种光芒。思索了片刻后,他对着白晓荷说道:

“晓荷啊,这次你马叔叔带着叶晨过来,就是为了问你别墅想建成什么风格的,叶晨是建筑设计领域后起的新秀,在国际上都榜上有名。

明天你带着叶晨去到玫瑰园实地考察一下,别整天老是把自己闷在实验室里,多出来透透气。”

马青云有些无奈,他自然是看出了白尔儒这个老东西动的什么花花肠子,他无非是想趁着叶晨还没办婚礼,让他闺女试试看有没有挖角的可能,这未免缺了大德了。

叶晨作为一个人精,自然也读懂了白尔儒话里的含义。不过他没太放在心上,因为白晓荷在这样的富裕之家,从小养成的个性太过强势,总是想着让别人去迁就她的感受,这是他有些不喜的。

再说了,娶谁当媳妇儿是他说了算,哪轮得到一个外人做主?所以他表现的非常坦荡,轻声说道:

“好啊,干活不由东,累死也无功,我会充分征求晓荷对别墅的设计要求的,避免触雷,伯父您尽管放心。”

白晓荷此时再没了之前的轻蔑,她看向叶晨的目光带着些许迷茫。因为她在叶晨身上看到了似曾相识的故人影子,她的前男友貌似在跟她分手后,光速找了其他人开始了下一段恋情,这种对自己漫不经心的做派简直和如出一辙。

第二天上午,叶晨和白晓荷约在了玫瑰园见面,两人一起来到了这栋崭新的别墅,叶晨认真聆听她期待的装修风格,拿出个笔记本一一记录下来。

白晓荷看到后嘴角微微向上弯起,轻笑着问道:

“昨晚在我家的表现,我还以为你是那种过目不忘的人呢,没想到你也需要记录啊。”

叶晨一边收好笔,一边风轻云淡的对白晓荷说道:

“我倒是的确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是想记录下来的东西,都会留存在我的大脑皮层的记忆宫殿里,随时都可以把它们给调阅出来。

只不过有些东西就没必要占用记忆空间了,要不然过段时间我还要把它们删除,还不如从一开始就记录在本子上。”

白晓荷觉得自己就够会气人的了,昨天中午在食堂,她自认把黄振华搞得有些狼狈,仿佛是在鸡同鸭讲一般,两人压根儿就对不上频率。

然而这次她却被叶晨给气得够呛,什么叫没必要记录在脑子里?觉得我的设计意见都不配占用他大脑的内存呗?怎么会有这么臭屁的家伙?简直比我那个前男友还要可恶!

白晓荷愤愤的看着叶晨,对他说道:

“看见你我想起了我前男友,你俩都是一样的目中无人,在我看来,你们的样子都一样的欠揍。

我也就是个女人,再加上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许我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要不然我一定给你套个麻袋,狠狠揍你一顿!”

白晓荷说这话的时候,太阳的光线正好与她的面颊形成了一个四十五度斜角,仿佛她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中一般。这让叶晨轻微的晃了一下神。

白晓荷发现了叶晨的异样,对着叶晨说道:

“你怎么了?不会是因为我的两句牢骚就真生气了吧?未免有点太小气了吧?你用话把我噎的死死的,我都没生气,我才说了句要揍你,你就变脸?放心吧,我只是想想,不会那么做的。”

叶晨哑然失笑,他仔细的打量了一眼白晓荷,然后说道:

“不是因为这个,刚才阳光照在你身上,我把你错认成了我曾经的一位故人,你们俩真的长得很像,尤其是戴上眼镜的模样。

只不过你戴着金丝眼镜更多的是一种书卷气,她则是一副职场精英的派头,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所以我才会愣神。抱歉,盯着一个女生看这么久,确实有些失礼了。”

叶晨真的没说谎,刚才白晓荷沐浴在阳光里的模样,让他不自觉的想起了《情满九道湾》世界里的史小娜,自己曾经的发妻。有很多次他和许大爷坐在院子里喝茶,小娜在一旁给二人斟茶,剥核桃的时候,阳光就是这样洒在她身上的。

虽然史小娜的父亲和二哥不受叶晨的待见,可是对于史小娜他还是感情颇深的,所以才会一时间晃了神。

白晓荷看到他神情有些黯淡,心脏不争气的快速跳动了起来,她拿过那个爱马仕包包,垫在花坛上然后坐在上面,强装镇定的对着叶晨问道:

“你说的那个故人,不会是你的初恋吧?”

白晓荷也不知道自己鬼使神差的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她感觉自己的脸蛋在阳光的照耀下极速升温,她用手掌轻轻扇着风,掩饰着内心的那份尴尬。

叶晨没再看白晓荷,把黑色的笔记本也垫在花坛,坐到了白晓荷身边,轻声说道:

“应该算是我学生时代的初恋吧,只不过她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今天要不是你偶然让我想起了她,我都快要彻底将她遗忘了。

毕竟她在我的记忆宫殿里停留了太久,久到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她还会不经意的在我眼前闪过。”

叶晨之所以不避讳告诉白晓荷这些,因为她和史小娜完全就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里的人,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会交汇在一起。

不过叶晨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没想到自己的鸡同鸭讲,却让白晓荷听痴了。叶晨的这番话,让白晓荷见识到了这个人痴情的一面,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和叶晨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像。

同样都是对自己的恋人念念不忘,自己跋山涉水,远赴千里去看望初恋男友,结果却被对方刺的遍体鳞伤。而叶晨更惨,和他心心念念的女人天人两隔,永远都不能再见面了。

白晓荷闻着坐在自己不远处这个男人身上清爽的皂味,还有那淡淡烟草的味道,她只觉得内心一阵宁静,这段时日内心充斥着的烦躁突然消散了。

白晓荷想起在学校广播里听到的那首辛晓琪的老歌,她突然张开了怀抱,一把将叶晨给揽到怀里,在他耳边说道:

“斯人已逝,生者还要继续坚强的活着。因为曾经最爱的那个人还在天上看着你呢,我们不能只为了别人而活,有时候也要为自己而活。”

叶晨整个人都懵了,他还下意识的嗅了嗅自己的身上,没有上次依兰香和蛇床子的混合香啊,大姐你这是要闹哪出儿,我没想把你扑倒啊,你咋还对我生扑上了?造孽啊!

拥抱持续了十多秒,叶晨闻到白晓荷头发上传来的洗发香波的味道,和她身上淡淡的沐浴乳的香气,心中倒是没什么波澜,毕竟他见过的女人简直不要太多。

白晓荷反倒是先坚持不住了,因为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做出主动拥抱一个男人的大胆行为,她的感性第一次战胜了理性,换作以往,这是件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十几秒过后,她先撒开了手。

叶晨眼神有些古怪的打量了一眼面前的白晓荷,这好意来得太过莫名其妙了,自己也没说什么啊,这是触及到她哪个点了?

白晓荷被看的有些抓狂,她故作凶巴巴的说道:

“你不许多想,我只是出于朋友的义气对你进行安慰!因为我能感受到那种哀伤,哎呀,我在说什么啊!”

白晓荷直接起身落荒而逃,连花坛上的那个白色的爱马仕包包都忘在脑后了,小跑着没了踪影。她穿着一双古驰最新款的粉色皮凉鞋,鞋跟和地面急促的接触传来“哒哒”声。

叶晨看着白晓荷慌乱离去的背影,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他是真没想到在原世界里和直男有一拼的白晓荷,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然而叶晨还没有意识到,时间线在他的撩拨下再一次乱了套了。这天晚上白晓荷少见的早回了家,她把父亲堵在了家里,拉着他直奔书房,把门关好后,她对着老爸说道:

“爸,我喜欢上叶晨了,非他不可的那种,我要去追他,你帮不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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