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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剥了皮我认他骨头


  周蓉恨恨的看着周秉昆离去的背影,年少的时候,她只一直都看不起这个傻乎乎的弟弟,将近十年光景的远离,让她越发摸不透自己的这个弟弟在想些什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曾经的那个傻乎乎的让她看不起的弟弟,现在和她的身份互换了,  自己现在成了他眼中可有可无的事物,她也很鄙视冯化成的这种行为,可让她恼火的最根本原因,是亲弟弟对自己的无视。

  一旁的周秉义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妹妹,正要开口出言宽慰的时候,周蓉突然“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朝着礼堂外走去,周秉义见状,赶忙起身跟了出去,  他怕周蓉跟叶晨发生纠缠,那样可就太丢脸了。

  至于站在台上的冯化成,此刻已经完全被人无视了,台下坐着的师生,全都朝着礼堂外走去,根本没人在意他的存在,正主都出现了,谁还有心思搭理你一个赝品?

  大伙都看到了叶晨走出礼堂,也都一窝蜂的追了出去,想要见识一下这位新晋的浪漫主义诗人,最关键的还是这位诗人是他们的校友,这时候还不去交流下心得还等什么时候?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找他给自己的笔记本上签个名。

  至于找冯化成签过名的那些文学女青年,都第一时间翻出了自己的日记本,  翻到冯化成签名的那一页,不假思索的撕了下来,团吧团吧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她们今天是真的被恶心的够呛,  任她们脑洞再大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沽名钓誉的冒牌货,搞得心情一点都不美丽了。

  接着就见这群文艺女青年好像追星族一样,争先恐后的朝着门外挤去,因为她们已经发现了新的目标,没想到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是这样一个年轻的人,而且长的也比冯化成这个老帮菜好看多了,这时候不扑过去还等什么呢?

  此时的冯化成在这一刻真实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本以为回到北京,自己再不回接受这样被人弃之敝履的场景,没想到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样熟悉的结局再一次的被他经历,他也又一次的成为了人嫌狗憎的臭狗屎。

  “你是要在这儿住吗?我们要锁门了,该去哪儿去哪儿,别耽误我们打扫卫生!”只见一名拿着笤帚和撮子的打扫卫生的人员皱眉对着冯化成开口说道。

  冯化成这才从自己悲惨的境遇里醒过神来,灰溜溜的站起了身,跟一条丧家之犬似的朝着礼堂外走去,  速度快到了不行,  此时的他急切的想要逃离这个带给他噩梦的地方。

  周蓉从礼堂出来之后,  本打算追上叶晨,  狠狠地骂自己弟弟一顿的,然而还没等她追上叶晨,身边就有一群青春靓丽的女生,举着手中的日记本,乌泱乌泱的朝着叶晨冲了过去,没过多一会儿就把他给团团围住,七嘴八舌的问着问题,周蓉哪怕是想挤都挤不过去,这让被挤的东倒西歪的周蓉一脑门的黑线。

  只见被围在人群中央的叶晨,游刃有余的跟这些女生进行着交流,丝毫没有让人感受到一丝的狼狈,言谈举止之间落落大方,没冷落任何一位他身边的拥趸,顺带还给自己新的文章打着广告。这一幕看的周蓉一愣一愣的,她感觉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已经变得让自己不认识了,将近十年的光景,改变了太多的东西。

  今天是没机会跟叶晨算账了,周蓉是不会为了找叶晨算账,跟这群疯狂的文艺女青年一样,往前挤的,她的骄傲也不允许她这么做。跟在后面的周秉义,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场景,看着周蓉最后怏怏离开,周秉义并未上前跟周蓉搭话,此时的她需要冷静一下了。

  周秉义可以说见证了妹妹周蓉和冯化成相识的全部过程,有很多话,周蓉不会跟父母和弟弟周秉昆说,但是会跟他这个大哥说,因为在周蓉眼里,大哥和自己才是一类人,他会理解自己那些离经叛道的想法,不会动不动就出言训斥。

  周秉义最后又回到了北大礼堂门口,站在台阶下等着冯化成从里面出来,今天叶晨拆穿了他的真面目,让周秉义感到庆幸的同时,心里也对这个老家伙充满了厌恶。

  没过多一会儿,冯化成失魂落魄的从里面出来,特意挑了一条小路朝着校门的方向走去,正在这时,冯化成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刚回过头去,一个砂锅大的拳头,狠狠地砸在了冯化成的脸上,一拳给他打的眼冒金星,他站在原地缓了好一会儿,使劲晃了晃脑袋,这才清醒过来。

  他这时才看清面前这个男人的长相,只见这名男子正揉着自己的拳头,开口说道:

  “按我的性格是从来都不喜欢跟别人动手的,但是对你是个例外,这一拳我是替我妹妹打的,你这孙子就是个杂碎,我做梦都没想到你居然这样不堪,完全就是个欺世盗名之徒,枉费我妹妹周蓉喜欢了你这么多年,还因为你险些跟家里闹翻,识相的以后离她远一点,要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直到把你打老实了为止!”

  说完周秉义也没做停留,直接转身离去,冯化成怔怔的站在那里,好久才回过神来,此时他的脑子跟团浆糊似的,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刚才的一幕被路过的学生看到了,不过也没人多管闲事,今天在礼堂发生的事情,早就被传的沸沸扬扬了,哪怕是冯化成刻意的找了一条小路躲避行人的目光,也还是有人在远处对他指指点点,对于冯化成这种人,北大的学子真是发自内心的厌恶,就好像是正在品尝美食的时候,突然在盘子里看到一只苍蝇磨脚的感觉……

  周秉义的性格稳重内敛,在兵团的这些年,他见过了太多的事,这让他在为人处世方面变得异常的老练,如果换了平时,他绝对不会表现的这么冲动,可今天的事情他亲眼目睹,而且还从弟弟的口中得知,这位所谓的二流诗人,为了吸引身旁文艺女青年的目光,居然不惜冒名顶替,剽窃自己弟弟的作品,这让周秉义在啼笑皆非的同时,心里不由得冒起了一股邪火。

  从小到大,周秉义和周蓉是周家最聪明的孩子,所以两兄妹之间有很多的话题,周秉义也一直都知晓自己妹妹的思想动态,今天看到自己妹妹费尽心机的帮冯化成和北大文学社牵线搭桥,却换来了这种结果,知道妹妹周蓉因为这件事情即将面对什么的周秉义,真的是被气炸了,所以才会这么冲动的教训了冯化成。

  周秉义来到了水房,洗了把脸,然后回到宿舍拿了饭盒,去食堂打好了饭菜,自己吃完之后,又来到了妹妹所在的宿舍楼,托底下的同学帮忙把饭给妹妹周蓉送去,熟知妹妹性格的周秉义,知道今天周蓉是肯定不会去食堂打饭的,因为她丢不起这个脸。

  做完这一切的周秉义,回宿舍换了身衣服,然后走出了校门,朝着叶晨和郑娟一家四口租住的房子走去,今天的事情他想跟自己弟弟好好的谈一谈。

  当周秉义敲响房门的时候,郑娟来给他开的门,见到周秉义,郑娟开口问好:

  “大哥啊,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吃饭了没?”

  周秉义笑了笑,然后对郑娟说道:

  “甭麻烦,我吃过了,秉昆在家吗?”

  只见郑娟点了点头,然后开口说道:

  “在家呢,在屋里写东西呢。”

  叶晨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就给自己安排好了一切,最难的无非就是前面这十几二十年,所以他才会给自己准备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技能,提前翻阅了大量的在这个时代受欢迎的大部头的伤痕文学,为了当好文抄公,他也算是做足了准备工作。

  被郑娟让进屋的周秉义,看到弟弟在书桌旁忙碌,阻止了郑娟叫停叶晨的行为,而是在一旁随便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郑娟给周秉义泡好茶递了过来,周秉义一边喝着茶一边等待着正在忙碌的叶晨。

  叶晨码字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毕竟只是把脑子里的文字,直接提取到纸张上面,不用太多的思考,虽说没有后世电脑码字快捷方便,但是也没耽误太多的时间,他给自己每天安排的任务是五千字,一部二三十万字的大部头,基本上两个月就能搞定了。

  码字状态下的叶晨是专注的,大脑屏蔽了外界的一切,这种时候,郑娟都会安静的忙碌着自己手头的事情,不会让外界打扰到他,码完字的叶晨,把钢笔盖好帽,然后放进了笔筒,使劲的抻了个懒腰,这才发现微笑着坐在一旁的周秉义。

  看到周秉义,叶晨笑了笑,开口说道:

  “大哥,来了怎么也不说句话?我光顾着忙了,都不知道让你等多久了!”

  周秉义也没跟叶晨客气,直接起身拿过了桌上叶晨刚刚码好的稿纸,翻看了两页后,有些惊讶的开口说道:

  “你这是又开始写新的小说了?”

  叶晨点了点头,然后看着周秉义说道:

  “对啊,学累了的时候,正好换换脑子,顺带着还能赚点生活费,何乐而不为,您说是吧?”

  周秉义重新坐下之后,看着面前的叶晨,开口说道:

  “秉昆,这些年我发现你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换了以前,依着你懒散的性子,才不会这样忙碌,现在我感觉你像换了个人似的。”

  叶晨双手捧着手中的茶杯,暖着手开口说道:

  “要说一切都是为了理想或者是兴趣,那太虚无缥缈了,我也没那么装,其实说白了,我也不过是想多赚点钱,按照姐姐说的,我其实就是个钱串子。

  其实如果是我自己的话,钱够花就行,可是我身边还跟着一大家子的人呢,我得为了一家人的生活考虑,最主要的,是我想多赚点钱,早一点买套房子,把爸妈从光字片儿里接出来,二老已经苦了大半辈子了,我想让他们享两天清福!”

  叶晨自然是知道老大周秉义今天会过来的原因,无非就是拿周蓉的那点破事儿来烦他,所以叶晨故意扯开话题,用话术让周秉义先自惭形秽,张不开嘴,这样叶晨也就不用听他唠叨了。

  果然,周秉义在听到叶晨的话之后,瞬间就感到脸红,自己和周蓉在上大学期间,还在从父母的手里支取生活费,而弟弟不但自己解决一切开支,同时还惦记着多赚些钱给父母买套房子,把父母接出来享福,自己这个当大哥的,实在是感到羞愧,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教训他?

  如果弟弟不够优秀,周秉义还能找到借口,自己和周蓉起码赚足了脸面,让父母可以为他们引以为豪,可是弟弟现在比他们更加的优秀,心里却还是记挂着父母,这让周秉义想在心里给自己找个开脱的理由都找不到,此刻的他哪还有脸对弟弟指手画脚,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因为他已经被臊的不行了。

  周秉义的脸上挤出了一丝不自然的笑容,开口说道: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来这边生活的习不习惯,有没有啥我能帮得上的,现在看来,你过得比我想象的要好。”

  听了周秉义的话,叶晨笑了笑,这是毋庸置疑的,此时的周秉义和周蓉一样,还挤在学校给他们安排的宿舍里,而自己和郑娟却住在舒适宽敞的房子里;自己每天放学回家,热乎的饭菜就已经摆在了那里,自己的爱人在等着自己吃饭,他们俩却要挤在食堂里排队打饭,二者之间的差距肉眼都看得见。

  “大哥,您有心了,周末有空就过来坐坐,我初来乍到的,除了班级里的同学,也不认识谁,平时想说话都找不到对象,没事就过来聊聊天,喝喝茶,顺便改善一下伙食,家里虽然也是粗茶淡饭,总还是比学校食堂的吃着可口。”叶晨笑着说道。

  冯化成第二天来到了作协上班,同事看到他后,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古怪了起来,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在北大的丑闻,此时已经传遍了四九城,作为文人,对他感到不屑是很正常的,冯化成一上午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办公,都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他恨不得马上逃离这个地方……

  江辽省第一监狱的一间监舍内,收工回来的水自流从兜里掏出了一份从管教那里要来的报纸,白天在管教的办公室里,管教和他谈话的时候,他无意间在一旁的报纸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所以才会跟管教申请,要过了这张报纸,一探究竟。

  在监狱的这些年,水自流得益于他曾经的社会关系,再加上他本身就长袖善舞,气质不俗,不管是和管教,还是犯人之间,关系都处的还算融洽,所以对于他这个小小的请求,管教也没拒绝,左右都是已经看过的报纸,随手就给了水自流。

  水自流看着报纸上那张熟悉的照片,只见上面的标题是“光字片里飞出的金凤凰,记省高考状元周秉昆二三事”,水自流看到这里,不自觉的笑了出来,随口说道:

  “周秉昆,你还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啊,没想到你被窝里放屁——能文能武(能闻能捂)啊!”

  给水自流伺候槽子的人此时已经端着饭菜来到了水自流的面前,帮着铺好了桌子,正在摆放餐具,听到水自流的喃喃自语,不由得一愣,开口问道:

  “水哥,你说的谁?周秉昆吗?你认识他?”

  水自流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开口说道:

  “怎么,德宝,你也认识周秉昆?”

  水自流对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因为侮辱妇女获刑的曹德宝,因为他处事圆滑,被水自流看中,每天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听到水自流的问话,曹德宝咬牙切齿的说道:

  “我和他以前都是松花江酱油厂的工人,当初就是因为这个王八蛋进来的,剥了他的皮,我都认得他骨头,等我出去绝不会放过他!”

  水自流听到曹德宝的话,嘴角微微弯起,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然后开口说道:

  “我就不问你那些狗屁倒灶的烂事儿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就你这小身板儿,你拿什么跟人家掰手腕去?别说他现在已经去北京读书去了,就是他还在吉春,也不是我瞧不起你,他把一只手拴在裤腰带上,都能揣咕死你,所以德宝啊,出去以后消停的吧,回去守着你爹妈好好过日子才是正事儿!”

  曹德宝听了水自流的话纵然心里不服,可也不会对水自流进行反驳,在这里的经历让他学会了察言观色,更何况自己能在里面吃饱吃好,都是仰仗着面前的这个男人,这是自己的饭票,自己犯不着因为这种事情惹他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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