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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章 百闻不如一见


可是南下的脚步越来越远,额列克对大明的看法也随着眼见为实发生了变化。

    在归化城以北百里左右,他见到了传闻中战无不胜的明朝军队,当时正有百余骑围剿一群草原狼。

    论骑术,即便是族中的少年也比明军强。可是论杀伤力,把几个族里的佼佼者全凑一起,数量再多一倍,也望尘莫及。

    明军只要追到距离二百米左右,就可以在马背上用火枪射击高速奔跑的狼群,命中率超过了五成。而在这个距离上,蒙古骑手是毫无杀伤力可言的。

    如果把狼群换成外喀尔喀骑兵,结局可想而知。己方还没接近到弓箭能发挥威力的距离就已经损失大量人手了,命中率只高不低,毕竟骑手加上马匹要比草原狼大多了。

    就算冲到了比较近的距离,明军依旧有足够高的战斗力。他们每人腰上都挂着两支很短很粗的火枪,有三个枪管,可以不装填发射三次。

    在明军纵马追逐落单的草原狼时,往往会跑到很近的距离,在十多步之外用短枪射击,命中率高的可怕,几乎一枪一个。生命力极其旺盛的草原狼被打倒之后几个翻滚,很少有能再站起来跑的。

    这时候内喀尔喀五部的苏巴海和科尔沁的奥巴又介绍说明军最厉害的不是火枪,而是火炮,可以驮在马背上一起行军的火炮。

    火炮的射程有火枪的好几倍远,既可以装拳头大小的铁球也能装豆子大小的铁砂,还有装炸开和着火的空心弹。

    无论哪一种,只要人马挨上不死也得变成残废,同时没有受过严格训练的马匹会在被开炮的响声吓得受惊,严重影响冲锋的势头。

    都是蒙古兄弟,有话直说,他们几个内附大明的族群首领曾经多次在一起计算过要有多少兵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击败明军。

    就是因为条件太苛刻,几乎看不到胜利的可能,这才不得已选择了内附。当个大明册封的侯爵,依旧领着自己的部族,地盘还更大了,总比被明军追着四处逃命强。

    而且想逃都不太好逃了,随着土默特、喀喇沁、科尔沁三座坚城的完工,漠南地区已经矗立起了七座城池,把草原分割成了好几块。

    明军驻扎在里面,随时能对各个方向至少百里距离之内发起突袭。到时候牧民们反倒成了被骚扰的对象,时刻都要把心提在嗓子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看到穿着蛤蟆皮的家伙出现。

    “额列克,那里是八卦城,常年驻守着至少1000名明军和20门火炮。城墙和塔楼都是用石头垒砌的,有两匹马头尾连起来那么厚,城里面有水井,存储在地下的粮食够吃一年的。

    你心里可能在骂喀喇沁部是胆小鬼,但你可以自己算算,需要用多少蒙古勇士的尸体才能攻下这座城,再算算我们喀喇沁部有多少牧人会被明军像围剿狼群那样杀死。

    天变了,自从明军有了火枪和火炮,又有了日月汗那样的首领,草原和大漠就不再属于蒙古人独享了。不管乐意不乐意,为了族人的生死都要做出正确的选择。”    

    卜失兔和白洪做为半个主人放低了身段,亲率本部骑兵北上百十里,用最隆重的礼节迎接了远道而来的客人,但见面之后能明显感觉到额列克眼神中的某种轻视。

    此时白洪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几里外的八卦城,以牧人特有的直率方式道出了喀喇沁部的难处,以及土谢图部很快也会遇到的生死选择。

    他这番说辞不是为大明皇帝当说客,真是有感而发。自由自在惯了的游牧民族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在脑袋上多扣一顶帽子受人管束呢。可是为了族群的存活,遇到强人和狠人只能低头。

    “那些牧人是要去给大明皇帝上贡吗?”

    额列克与白洪的年纪差不多,脾气好像还要更小些,明明听出了对方语气中有不满也没有忙着做辩解,而是指着远处那些赶着勒勒车向南进发的牧民提出了疑问。

    “不是贡品,是货物。他们要去南边的集市上用皮子、羊毛、骆驼毛、矿石和草药与汉人交换过冬的粮食、布匹、毛毡。如果家里有富裕的牛羊和马匹,或者捡到了不错的宝石,还能换到白糖、铁锅、铁炉子和漂亮的衣服。

    不光这里有集市,科尔沁和土默特城外也有。汉人非常乐意交换货物,有些还会跟着牧人去冬季牧场,整个冬天都住在毡帐里,像狐狸一样四处寻找值钱的货物。

    有了汉人的货物冬天好过了不少,现在有些牧民干脆不放牧了,学着汉人的样子在靠近河水的地方开垦土地种玉米。

    那东西很神奇,可以长得比人还高,不用费太大力气就能结出很多果实,人和牲畜都可以吃。采收之后叶子和杆也能当做冬季的饲料,牛羊还挺喜欢的。”

    见到白洪情绪不是很好,奥巴赶紧接过话茬儿,介绍着目前各部的生存状况。总体上讲比以前的日子好过多了,以往谈之色变的白灾和黑灾,现在也有了抵御的能力,而这一切改变,都来自于汉人的介入。

    对于这些话额列克没有全信,也没有不信,毕竟有些事情是亲眼所见。比如距离大明边墙不远的集市,还有集市上忙着交换货物的牧民。

    尽管他们大多扯着嗓子瞪着眼在和汉人争吵,但从语气和结果来看并不是真要吵架,往往吵过之后双方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

    “我们还与日月汗一起入股了工厂,每年都能分到不少好处,足够分给大家去买些好东西的。在去京城的路上,你会看到一座工厂,那些机械居然可以自己动,把羊毛变成毛毡和毛线,真的很神奇!”

    关于归顺大明换来的好处,卜失兔还有话要说。与集市相比,他更看重毛纺厂和皮革厂的收入,那才是真正进入自己兜里的真金白银。

    有了这笔收入,不用再从紧巴巴的牧人们家里搜刮,也能让下面的首领们快速富裕起来。这比什么都重要,想掌控部族的权力,就要维护好贵族们的利益,他们满意了,大首领的位置才能坐得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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