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1章 雄性雌性


阿骨以前在的部落,也叫骨头部落,却并不是她创造的只有雌性的骨头部落,而是她的老部落。

        骨头山之所以叫骨头山,是因为那座山,在老一辈们的嘴里,是用骨头生长出来的。

        老一辈们传下来说啊,这骨头山的骨头又大又粗,光一个脚趾就能踩死一个人类。

        一个头颅的眼睛,就可以站一个人类上去。

        可以想像一个,这个骨头生前是有多大。

        十几头野兽的骨头就可以成为一座山,而这骨头山的骨头有好多好多,连绵一片。

        从骨头山这边走到那一边……没人知道,但有族人曾经试过,走的太阳下山又上山……

        走到花开又落雪还没走到,可见这骨头山有多大。

        阿骨她们这些小娃崽听后就会问老一辈们,为什么大野兽死了,她们人类还活着。

        老一辈们的人就说,他们人类之所以能活着,是因为那些大野兽喜欢吃他们人类,吃的人类都快灭绝了。

        天神看不下去,才降下一个大火球,把这些喜欢吃人类的大野兽给劈死。

        还放了一个大火球烧死那些大野兽,烧的大野兽乱窜躲起来。

        由于大野兽太多,那些自天雷下躲过,自大火球下躲过的大野兽还是很多。

        天神就不停的下雨,要把它们都淹死去。

        老一辈说啊,那雨下的很大很大,不管黑天白夜的都在下。

        然后那些大野兽就全部都淹死了。

        死后的大野兽堆积在一起,就化成了骨头山。

        人类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人类个子太小。

        大雨来后,他们躲到一棵飘浮的大树上,靠吃树叶吃树皮吃树心屑,还有水里的各种食物活下来。

        活下来的人类就住在骨头山下方,他们觉得天神会保佑他们。

        时间一天天过去,骨头山被植物占领……最后长成一座大山,把白森森的骨头全部都掩盖不见,只剩下郁郁葱葱的植物。

        也就成了现如今她们看到的骨头山,全都是大树和植物。

        但老一辈们又说,那些灰色的石头,其实就是大野兽的骨头。

        阿骨曾经找到过那些灰色石头,觉得很神秘,就又埋了起来。

        至于为什么说骨头山很安全,老一辈们都说,大野兽就算是死了,它们骨头也能散发一种恐怖的味道。

        那些后来在大雨中活下来的小虫子,也就是现在的野兽,闻着大野兽的骨头,就不敢靠近。

        所以骨头山上的所有部落都是最安全的,因着如此,住在骨头山上的人类也就慢慢的发展更多。

        先前能生娃崽的雌性地位是很高的,因为有她们,才能让部落族人越来越多。

        后面族人太多,食物不够分,有些负责打猎的雄性甲就很不服气。

        说为什么雌性只负责生娃崽,待在部落里不去打猎。

        而他们雄性却要在野外和野兽对抗,还要把野兽肉带回部落来和她们一起吃。

        雄性甲很不服。

        雄性乙就说:“咱们雄性在野外打猎很危险,雌性在野外采摘果子也很危险,生娃崽更危险。”

        “她们还那么弱,碰一下就死了,怎么能让她们去野外打猎?”

        雄性甲不服:“她们的危险是咱们造成的吗?再说,不就是摘点果子吗,离部落那么近,有什么危险?”

        “还有生娃崽,那不是她们自己生的吗,关我们雄性什么事,这也能算危险?”

        <div  class="contentadv">        “生娃崽就是她们雌性的事,死了怪谁,怪她自己不会生,这危险是她个人造成的,不要算到我们雄性头上来。”

        雄性乙很生气:“你不是雌性生的,你就这样对你阿姆吗?”

        “是她生的,又不是我让她生的。”雄性甲看向其他雄性们,愤愤不平,“雌性采摘果子是她不会保护自己,生娃崽死了是她自己造成的。”

        “凭什么要让咱们打野兽肉分给她们吃,我都吃不饱呢。”

        这话得到了许多雄性们的支持,他们吃不饱,他们不想分兽肉给雌性吃。

        也不要雌性分果子给他们,更不会要她们的娃崽。

        骨头部落的族人就分成了两部份。

        一部份雄性觉得雌性不出去打猎,那就分开,各过各的。

        不打猎就不许分野兽肉吃。

        一部份雄性觉得雌性弱小,生娃崽很辛苦,就该好好保护她们。

        这两部份的雄性怒目而视,差点要打起来时,地震来了。

        地震很大,震的地面裂开,把那些曾经很要好,后来怒目而视的族人们吞没又合拢。

        七岁大的阿骨抱着阿姆的脑袋,跟着族人们慌乱逃命。

        命大没死。

        但在不是自己的地盘,要么投靠别部落,要么被野兽吃掉。

        投靠别部落,运气好当个普通族人。

        运气不好当奴隶,打野兽冲在第一位死亡。

        命大活下来的骨头部落的族人们还是想回自己的部落。

        虽然部落死了很多很多族人,可毕竟那里是他们的地盘,不会有野兽吃他们,也不会有人打骂他们。

        于是,那些族人带着满身精疲力尽回到骨头部落。

        重整骨头部落,从三十多个人慢慢发展到五十多人时,部落又就十年前的事发生了内战。

        依然是两部份,一部份雄性说雌性必须要听雄性的。

        一部份雄性说就不该有雌性,就该把雌性全部都杀光去。

        他们打的野兽肉还要分给她们吃,若是没有她们和娃崽,他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至于部落的发展,去抢别的部落娃崽和雌性就可以。

        这次,不该有雌性的雄性胜了,他们狂欢大笑,好似真的摆脱了一个痛苦。

        他们杀了一批他们讨厌的雌性,那些不服的雄性无奈区服他们。

        那时阿骨十七岁,是个好看又倔强清冷还低调的雌性。

        因为她能打,那些想和她配对的雄性,打不过她,所以配对不成功。

        趁着这个时候,那些雄性联合起来,说若是她不从了他们,就杀了她。

        阿骨没有逃,也没有哭喊,拿着石刀去挑战族长。

        把那个蔑视她们雌性,又说要杀光她们雌性的族长杀了,把他的脖子砍下来。

        阿骨踩着前族长的尸体,高举着前族长的头颅,在族人们宣布她是族长,谁不服就上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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