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走的女酒桶
大周国妖魔横生,人妖并存。
金陵城,这座东靠京城、西倚蜀地的城市正值一年间最热闹的时节,南来北往之人不少。不管是人还是妖,往这街道上滚滚人流中一汇,高处只能见潮水一般涌涌而过的人头,完全分不清楚其中人妖之别。
风凝霜背着一只扁塌的行囊经过市集,肚子“咕~~”的叫了三个弦音,旁边卖馒头小贩的话语热心熨烫的飘来,“新鲜出炉的馒头哎,五文钱一个!”
风凝霜咽了下口水,摸出只剩几文钱荷包,连春风都笑她是个穷鬼——从家乡一路奔波过来,银子就剩这么些,方才第一次看耍剑使棍的街头卖艺,以为是免费的,怎料结束时,周围纷纷慷慨解囊,只有她悄悄溜走间被揪住衣襟,在舆论压力下,无奈地奉上了三文钱——这已是她仅剩的半副身家了,还被嘘了个半死。
无奈啊!她只能低头安慰一下自己的肚子:车到山前必有路。
只这么一想,没想到这“路”很快就来了。
前头飘来一阵馥郁的酒香,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一大群人,兴奋地在讨论着什么,风凝霜机灵,爬上了街旁一棵大树,把里面的情况瞧了个一清二楚。
这是一座豪华酒楼,门前摆了一长桌,各色酒水一溜儿排开摆放在桌子上,风凝霜数了数,足有两百杯,长桌两头各对坐一人,佩剑戴刀,俨然是江湖中人。
酒楼门前并排站了三人,中间那男的应该是个跑堂的,在大声吆喝:“老规矩,谁能喝下最多的酒,谁就能赢去这所有的金锭,外加这把宝物!”
风凝霜用手搭了个亭子极目看去,只见那人一把揭开左手边女子所捧之物——一圆盘满当当、黄澄澄的金子!
在场一阵哗然,穷鬼风凝霜那颗“贼心”登时就起了。
那男的又一揭右边女子手中长条形状物,风凝霜脸色一凝——一把足有三尺的剑曝露在阳光下,晃得众人眼前一花。
剑柄镶红玉,剑鞘玛瑙、翡翠、绿宝石...造价显然不菲,单这做工已经胜过旁边的黄金百两。
在下方围观群众第二波激动汹涌的呐喊声中,风凝霜的眼珠滴溜溜转了一圈,登时有了主意。
那主持酒局的跑堂男子一声吆喝,酒局正式开始!
话音才刚落,长桌左侧那佩刀的魁梧大汉竟已哐哐连干八杯,吃瓜群众顿时爆发一阵惊呼!
能够在金陵城中这中心位置摆上这么一拼酒擂台,奖品又是如此丰厚,这酒显然不是一般的酒。
风凝霜鼻子灵,已闻出这酒有来自绍兴的女儿红、经年酿制的竹叶青、更有来自宫廷的玉液酒…一道道混着喝去,别说是一般百姓,便就是修仙之人,都要沉醉不知归路。
与那魁梧大汉猴急般的速度相反,右侧的佩剑公子倒是喝得慢条斯理、不慌不忙。
吃瓜群众一般不乐意见这样慢热的戏码,大多数人都将胜利押在了佩刀大汉这一方,毕竟体型彪悍,酒量自然也不会太俗。
风凝霜从树上溜了下来,掬起地上一捧秸秆灰,往脸上抹了抹,大踏步往人群中走去。
此时战局陡然翻转,那佩刀的魁梧大汉在拼到第五十杯的时候,打了一个大酒嗝,—头栽倒在桌上——醉倒了。
对面那公子见状微微一笑,转头对跑堂男子道:“这已经是第三十个人了,算上前面的,我已经喝至第一百八十五杯了吧?”
男子点头,“谢公子说的是。如果没人再来竞争,你便是最终胜者了。”他环视全场,众人鸦雀无声,已是再无人敢上来争竞。
男子就要宣布胜者时,场上俏生生的一声喊:“且慢!”
风凝霜分开层层的人群走出来,吃瓜群众一看——哟,一身灰土布衣服、身子瘦弱,两颊灰扑扑的,却是哪儿来的乡下小伙?
想是来凑热闹的,跑堂男子不耐烦地一扬手,就有两条大汉从酒楼里出来,左右将她一架,要将她赶走。
风凝霜大喊:“等等!我不跟他比,我就一句话:我把这桌上的酒全数喝完,才算我赢。成么?”
这口气实在太大,在场群众爆发出一阵嘘声,那公子放下酒杯道:“我若不同意嘛,显得我连个叫花子都比不过。行,请吧。”
谁是叫花子?风凝霜翻了个大白眼——如果不是这一路行来,她发现只要自己一露真容便惹来不怀好意的目光,她是真不愿意做这样邋遢的男装打扮,独身一个女子在外,她容易么?
她一屁股坐上原本那魁梧大汉的位置,“废话少说。满上吧!”
酒盏被重新满上了,一桌子的酒液在阳光下晃晃荡荡的,跑堂男子毫不客气地加上一句:“两百杯,一滴也不能剩!”
风凝霜自信一笑,风餐露宿下干瘪的身子傲然地挺了挺,肚子又发出一长声:咕~
两旁哄堂大笑,“敢情这小叫花子是饿极了,来蹭酒喝的。”
对面那公子亮出一把褶扇,悠然扇了两扇,“若阁下能喝下这所有的酒,在下再奉上一百两银子。”
风凝霜拱了拱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她捧起第一杯酒,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差点把她熏出了眼泪。
她仰头,一饮而尽,爽快地吐出一口气,“好酒哇!”
围观群众见这小叫化居然有如此酒量,不由得惊讶起来,眨眼间,已见她连喝了十杯酒,眉头都没眨一下,又纷纷从惊讶转成了震惊,身不由己地往她的方向靠拢了一些,想看清楚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俗话说大隐隐于市,目今大周国妖魔横生,连平日隐居深山、不怎么“出世”的修仙门派,因着这乱世,都开始有所动作,莫不成这小叫化是有个什么来头?
又是一眨眼,风凝霜已经干完了第五十杯酒,仍是脸不红,全身岿然如泰山,淡定地又拿起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午间日头渐渐毒辣,周围鸦雀无声,唯独风凝霜咽喉间传来那一声咕噜的声响,一桌子的酒转眼已经被干掉三分之二。围观群众只能见着一只活着的酒桶精,在风卷残云地吞噬着这桌面的美酒。
那谢公子开始不淡定地扇扇子,在他焦虑的目光中,风凝霜又干下了五杯。
群众沸腾了!
第一百八十五杯酒,终于赶上了对面那谢公子。风凝霜放下杯子,蹙了一下眉头,饶是她天生就酒量过人,但空着肚子连干了这么多杯烈酒,委实有些吃不消。她重重打出一个酒嗝,扶着桌沿喘了两口。
对面的公子见她如此境况,松了一口气,好整以暇道:“不要勉强,美酒不是馒头,得悠着喝。”
风凝霜懒得理会他的打趣,抡了抡胳膊,在原地小跑活动了起来,看样子毫无醉意。
在场群众窃窃私语,风向大有改变之意。谢公子面色一沉:“上酒!”胜利本就离他咫尺之距,哪里有放弃的道理?
酒斟上,他立马加快了速度喝了去,其实他已连续喝了一天,胃里已是翻山倒海,少不得要暗中用内力化酒了。
哪知这一口内劲还未运至腹部,对面那小叫化突然一下子回到桌前——哐哐哐地,眨眼间便灌下了好几杯,他一下震住了,眼睁睁见她捧起第二百杯酒,仰头,“咕噜”一声,酒下肚。
吃瓜群众都傻住了,这些天来挑战酒局的江湖豪杰不少,大都败在了这谢公子手下,哪里会想得到这其貌不扬的小乞丐,竟能一口气干完两百杯美酒!
鸦雀无声中,对面那谢公子放下酒杯,洒然道:“我输了。”他大有深意一瞥风凝霜,拱了拱拳,转身离去。
风凝霜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软瘫在了椅子上。
她天生就有两项本领,其中一项就是酒量过人。记得小时候,家里地窖里存有不同的美酒,她趁着大人不注意就偷溜进去了,拍开一大埕酒,咕噜咕噜地当成白开水一般地喝,往往等到日上三竿,那做县官的爹从衙门里回来了,才把她从酒窖里捞出来。
**
风凝霜翻了个身,她又梦见以前的事情了,十岁是她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十岁以前,她的生活无忧无虑,十岁以后,她生活遭遇两大巨变,尝遍了人世间一切的酸甜苦辣。
第一个巨变,是做县官的爹因为为官正直而得罪了当地士绅,被诬告上京而丢了乌纱帽,从此以后,他们举家搬到一个乡村,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个巨变......是她轻易不愿提起的噩梦。
外面已经日上三竿,她望着从窗台洒进来的阳光,不想再躺着胡思乱想,于是爬起了身。
昨日她赢下了酒局,第一时间就是找了个客栈,囫囵吃了些东西,睡了个大觉。
这一睡,就是一天一夜,直到现在才醒来。
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灰土布衣服,仍旧挽了男子的发髻,两颊抹了些灰,将所有的金锭和那把剑都包严实了,离开客栈时,豪气地将其中一金锭扔给小二,在小二瞠目结舌中,像大爷一般离开。
有的人来时是衣衫褴褛,一夜暴富之后俨然就是另外一个人了。风凝霜走在金陵大街上,连腰杆都挺直了几分,溜达到昨日的酒楼。
这无疑是金陵最大的酒楼,装饰很是雅致,风凝霜随意亮出一张银票,满脸鄙夷的小二登时换上了殷勤脸,点头哈腰地将她引上了二楼。
风凝霜瞄上了其中一雅间,正要迈腿进去,被小二一阻,赔笑道:“爷,那边有人包下了,换一间吧。”
风凝霜住了脚步,望了一下那密织的潇湘帘子,里面只隐约透了些光出来,她忽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想掀开帘子看看里面的人。
这念头一起,她又觉得十分可笑,便去了小二指引的另一雅间。
一顿风卷残云,茶饱饭足的风凝霜趴在桌面,把玩着手中的白玉执耳酒壶——这一路上风餐露宿,到今日她终于也是个“有钱人”了,这些个金子银票,足以让她到任何一座繁华城市买上个大宅子,雇上十个八个仆人,从此她就再不用颠沛流离。
可是一切已回不去,便再是给她万两黄金,她也不会有所流连。
短暂收拾了一下行囊,她离开了酒楼,启程往她决心要到的地方去。
在经过那间帘子密织的雅间时,她的步子又不由得顿了一下,终于按下那奇怪的感觉,匆匆离开了。
在她步出酒楼的刹那,一道目光从高处落在了她身上,此时三月,阳光和暖,她却没来由地打了个寒噤,下意识举目一望,只见一道银光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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