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有时候脸也是可以不要的
书中,一千年前的故事里。
“大晚上的不睡,爬屋顶上干什么。”拎着两壶酒,贺拔允阙轻轻一跃。
“夜半三更,南安王不睡来此又是为何?”宋濯反问他。
“你管我。”往后一躺,贺拔允阙找了个还算舒服的支撑点,把两壶酒伸到宋濯面前晃了晃,“喝不喝?”
宋濯婉拒,“冷风灌肠,喝酒伤身,在下大病初愈,实不宜饮酒。”
“废话连篇。”去掉木塞,他“咣咣”一顿痛饮,“你们齐国人就是穷讲究细精致,搞来搞去,弱柳扶风。半点不像我乌孙男子,体态健硕。”
“永昌三年,吐蕃兵犯乌孙,乌孙不敌,请旨长安,高祖派五千骑兵相助,天和十九,岁末隆冬,乌孙世子谋朝篡位,大将军陈武诛乌孙逆党四千九百七十三人。”宋濯抬头,凝望压枝明月,也不知道郡主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用膳了。
被宋濯拆了老底也不慌,贺拔允阙脸色如常的酌了一口小酒,“你现在也就能在小王这发发心中郁气了。罢了罢了,小王就当做个好事了。还想说点什么,尽可说来,只要不攀扯小王,都随你。”
“南安王好像很讨厌乌孙。”
“也不能说讨厌。”提溜着酒壶,他盯着满天星子想了想措辞,“应该说事不关己。”
“嗝~”打了个酒嗝,贺拔允阙甩了甩衣袖,“世人只知我娘出身卑贱,我不受王上喜欢,能一朝被王兄认回抚养跟前,还给了我个南安王做,是天上掉馅饼,是上辈子积德,是修了千年的福。可是,是谁把我卑贱的娘带回王宫的?又是谁宠幸了她,让她生下我的?
他们不说那个人的不对,却逮着我娘一个弱女子欺负,无非就是觉得欺负了我娘,她不会反抗罢了。可笑至极!”
将酒壶里最后一口酒倒到口中,“他们都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象仪,我要是告诉你只是一碗大白米饭...不对,那饭还夹生,真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吃,也最好吃的饭了。”回忆起那碗饭的味道,贺拔允阙没忍住噗嗤一笑。
“十五年前,王上突然病逝,王后长子贺拔允阔继位为乌孙王,我娘被乌孙王后赐给了奴隶,我也被卖到了奴隶所,天天吃不饱,衣服也是破的不能再破,”看了下自己袖口上缠枝绣金云的花纹,“像这样的冬天,奴隶所每天都有很多人被冻死,饿死。”
“他们死了,就该轮到我了。”
伸手撑了个懒腰,“大概是祸害遗千年吧,我遇到了象仪,她把我带到了一个破庙,啧,也不能说是破庙,那庙也就小了点,里面的陈设摆件还是很新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象仪幻化出来的,她跟你的郡主一样,都不是普通人。”
拍了拍宋濯的肩膀,贺拔允阙颇有一种同病相怜感,“只是我没你那么大方,知道她离开后可能就不回来了还放她走,我知道她是因为戮仙八卦玉才一心修道的后,转头就找人把它偷了。”
宋濯,“......”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吗?拎起贺拔允阙搭在他肩膀上的手,轻轻一甩,不走心的夸道,“那王爷还真是厉害。”
喝蒙头的贺拔允阙半点没听出宋濯夸奖里的其他意思,“嘿嘿”两声傻笑后,一把揪住宋濯的衣领,“不是我说你,你到底喜不喜欢郡主,你要是喜欢,又为什么要放她离开,男子汉大丈夫,有的时候脸不要就不要了。”
“一味的在乎脸面,苦的只有你自己。要我说,你就应该在郡主离开前一哭二闹三上吊一场,你别看这招数人家姑娘家用的多,你就看这管不管用吧。”坐起身,他细细打量了他一下,“你看你长得虽然比不上我,但也算鼻子不是眼睛,眼睛不是嘴巴的,蛮各有各的特点的。”
宋濯全身青筋直跳,不能打,不能打,现在乌孙跟大齐之间还算平静,为了两国和平,不能动手,不能动手。
别过脸,他面色铁青,一言不发。
贺拔允阙大概是看出宋濯不开心了,但也只把他的不开心往自己猜中了他的心事,他在懊恼没撒泼打滚把郡主留下来上想,丝毫没觉得是自己的话惹到了他。
伸出手,再度拍了拍他的肩膀,贺拔允阙替他惋惜道,“事已至此,你再难过也没办法了,四海茫茫找个人都费劲,别说找个不是人的她了。”不是人?贺拔允阙撇了撇嘴,这三个字好像有点麻嘴。
“只能希望你再遇到喜欢的人能努力大胆点,别再像这次一样错过了。”打了个哈切,贺拔允阙收拾了下带上来的酒壶,“天不早了,小王先下去安寝了,你也早点回屋睡吧。睡饱吃饱,明天又会有无数的莺莺燕燕在前面等着你哦~宋小将军!”
“你!”还好贺拔允阙离开的快,不然宋濯可真不好保证自己攥的死死的手能一直忍着不朝他挥去。
在时嫌弃,不在了又冷清,孤影寒月,连往日最闹人的风都仿佛知道了不能打扰他,静悄悄的。
他躺在屋顶上,曲着腿,双手枕在头下。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上方热闹的天。奇经怪谈里说神仙都住在天上,月里有嫦娥,云中隐彩雀,那郡主呢?郡主住哪,是这些闪着微光的星子吗?这么小,也不知道郡主可住得惯,自从怀疑七个月前救他的人是郡主时,他就调查过她。
听说当年郡王妃孕中受惊,所以她从出生起就身体不好,又听说她七岁入宫,陪伴公主左右,听说她九岁作画,千金难求。画中意境有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听说她性情娴雅,友爱兄弟。听说她丹唇列素齿,翠彩发蛾眉。听说她......
从开始调查起,沧怀每旬都会给他寄书信,每一封少则三四张,多则七八张,沧怀越查,信上的字就越多,他对她的好奇也就越重。
定西到天水的路再远也用不到四个月,再加上他的伤早被百草生灵丹治的差不多了,根本不怕赶路。所以,他托祖母写给宋家的那封书信里骗了她,他根本就不是最近才到天水城的。
他早就在天水等她三个月了。等不及时还曾乔装易容进到长安城过。
那时候的等,有想问清楚百草生灵丹究竟是不是她送到定西去的,也有对沧怀打听来消息的质疑。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像沧怀信上描述的那样完美的女子!
怀着探究,巡查,好奇,不信的心,他慢慢接近了她,沧怀说郡主喜欢才贯二酉,满身书卷气,温柔风流的男子,想让他也装装,被他一棍子打闭嘴了。
他要是不拿刀枪,只读死书,宋家早没了。
他第一次见郡主,是在吉祥楼,她端坐在帘后,脊背笔挺,一手执笔书写,一手拨动算珠。帘珠晃动,夜明珠散出的光,透过一颗颗光滑圆润的珠子,隐隐灼灼的落在她脸上,如梦如幻。指如削葱,口如含朱,丹唇列素齿,翠彩发蛾眉,他扔了一个荷包给沧怀,算他这个消息查的没错。
第二次见,还是吉祥楼,不是她们间有缘分,是他自从她离开后就三五不时的来。
那天,她不是坐着了,也没在打算盘,她在看戏,在二楼,靠着雕花窗柩,半个身体都快探伸到了外面,他站在拐角处,惊喜又害怕。
喜的是听说她前段时间生了场大病,宫里制衣司都备好喜衣了,现在能看到她,应当是都好了吧。怕的是她这样瘦小,那扇窗户又看上去那么不结实,要是掉下来该怎么办。
他在那又惊又怕,二楼上专注于看戏的郡主却笑的明媚,身上的衣裙是鹅黄色的,领口和手腕处各有一团雪白色的毛,郡主体弱,大病后的身体就更加需要注意保暖了,他记得他去年好像猎到好几头白狐,等会儿就叫沧怀去定西拿来,快马加鞭的话冬日过去前,郡主还能穿上。
窗边的少女实在是太美好了,他攥了攥隐在阴影中的手,决定换个地方,换个离她近的地方。抬头找了找,窗户边的那个歪脖子树正好合适。
恰有一阵风来,他手忙脚乱的趴下,借着树叶遮挡,他总算看清了郡主的相貌,长长的羽睫下是恍若秋池般宁静透亮的杏子眼,下颌有点尖,是这段时间操心事太多累到的吗?他记得前段时间母亲派人送了根山参来给他,等会儿就让沧怀找个借口给她送去。
怎么皱眉了?他还是喜欢看她笑眼弯弯,粉腮红润,富有生机的样子。也不是说娴雅文静的郡主不好,只是那样的她总会让他觉得让她嫁给自己太委屈了。
那样的郡主就该嫁个她所喜欢的男子,会读书,也喜欢读书。弹琴奏乐,琴瑟和鸣,可以从四书五经,百年经典说到当下风流,不用担心自己画出的画身侧之人会不懂自己的意思。
可惜他只会骑马打猎,舞刀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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