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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英雄救美


就在暗夜陌触景伤情之际,元祈和火绯月已经大打出手了,看样子似乎是为了争夺一块鱼肉。

  满桌子的菜,居然在两人的你争我抢之中全被清盘,到最后,吃得只剩下一点点的鱼肉了,两人就因为这一点点的鱼肉打了起来。

  “一个姑娘家这么野蛮,当心嫁不出去。”元祈一边打一边大声喊道,就怕别人听不见。

  “你个黑炭头才讨不到老婆,那么黑,哪家姑娘肯嫁给你?”火绯月反唇相讥。

  此言一出,整个酒楼一片哗然,各种议论声不绝于耳。大伙被火绯月的大胆给彻底震惊了,这女人到底是不是人啊,居然敢当着太子殿下的面说出这些最为禁忌的话,真当是不要脑袋了。

  风破天早就激动得想要冲上去了,但却被李悦溪给紧紧抓住了。

  “国师,这都什么时候了,我们得赶紧冲出去帮助殿下揍那女人呀。”风破天一脸激动地道。

  “说你是榆木脑袋还真的一点都不冤枉了你,你家主子好端端地在谈情说爱着,你说你没事去搅和个什么劲啊!”李悦溪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他这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啊。

  就在李悦溪感慨万分之际,元祈太子与火绯月都已经离开了座位,两人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居然在酒楼内穿梭着打斗起来,吓得食客们就差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突然,元祈太子一个刁钻的步伐,将火绯月逼得没有了退路,眼看就要被元祈太子老鹰抓小鸡一般逮住了,火绯月急中生智,顺手抓住了身边一个男子的手臂,借力打力,将身边那位男子直接甩入了元祈太子的怀中。

  被火绯月甩出去的男子正是暗夜陌,当火绯月抓住他手臂的时候,他整个人彻底惊呆了!那手,丝毫没有因为碰触到他的身体而变得冰寒僵硬,反而异常暖和柔软!

  火绯月的借力打力,使得暗夜陌整个人朝着元祈倾去,眼看着就要投入元祈的怀中,暗夜陌即时反应过来,双脚在地上一个旋转,整个人便稳稳地站住了,避免了与元祈之间的尴尬接触,毕竟大庭广众之下,一个男人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

  其实,就算暗夜陌没有稳住自己的身子,元祈也不会放任一个男人投入自己的怀抱中的。

  元祈一见火绯月闪避到暗夜陌的身后去了,想也不想便准备上前继续抓人,却被暗夜陌横亘在了中间。

  “暗夜陌,你这是什么意思?”面对暗夜陌的阻挠,元祈一脸冰寒地道。

  一直以来,他与暗夜陌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既不友好,也无仇恨,属于井水不犯河水那种类型,而且据他所知,这暗夜陌虽然长得温润如玉,但内心其实非常冰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出现在他身上,更何况,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平的事儿需要拔刀。

  见元祈发怒了,暗夜陌毫不在意扬起一抹轻笑。

  “殿下,何必跟个小姑娘较真呢?”

  元祈双眸微眯,扬唇嗤笑道:“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夫妻之间的吵吵闹闹,不是你一个外人可以置喙的。”

  元祈的话音一落,暗夜陌的心中一惊。

  家务事?夫妻?元祈太子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眼前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女居然就是元祈太子的未婚妻青秧?

  元祈太子有个未婚妻,这件事情他是知道的,那未婚妻的名字叫做青秧,这他也知道,但他却不知道青秧长什么样子,他压根儿就没想到,眼前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女,居然会是元祈太子的未婚妻。

  “英雄,我不是他的未婚妻,是他想强抢民女,就他那副黑炭样,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呀。”火绯月一见有人为她出头,连忙躲到暗夜陌的身后,攥着他的胳膊装可怜。

  火绯月的话一出口,酒楼内顿时发出阵阵抽气声,这小姑娘居然敢当着太子的面说这种话,简直就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果然,元祈一听这话,双眸燃起熊熊怒火,欺身朝着火绯月攻去,却再次被暗夜陌挡住了去路。一怒之下,元祈便与暗夜陌打斗了起来。

  风破天早被火绯月的话刺激得恨不得将火绯月大卸八块。

  “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敢这样说爷,我要剁了她。”

  李悦溪急忙拉住他,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道:“青秧虽然说话不中听,但是,她的内心却并没有看不起你们家爷,在她的眼中,你们家爷和那些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她才会没有任何顾虑地什么话都说出来了,若是普通女子,恐怕连跟你们家爷说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吵架了。所以,用你的脑子想想吧,你们家爷怎么舍得去伤害一个对他如此特别的女人?你要是真将她剁了,回头你们家爷准将你给剁了。”

  风破天听了李悦溪的一番话,想想也有道理,便不再嚷嚷着要去剁火绯月了,坐在一边继续关注事情的动向。

  火绯月一见暗夜陌出手,心中一喜,没想到半路抓个男人来居然这么靠得住,于是趁着两人打得火热之际,悄悄地隐入人群,然后,飞也似地逃走了。

  待元祈发现火绯月逃跑了之后,二话不说便想要追上去,却被暗夜陌死死缠住。

  “你有完没完?人都逃走了,你英雄救美的戏码是不是也该结束了?”元祈一脸火大地道。

  暗夜陌见火绯月不见了,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毕竟这么多年来,还没有遇到能够随意碰触他的女子,这份激动还没有平复,人却已经不见了。

  暗夜陌的沉默看在元祈的眼中异常刺眼,他冷哼一声道:“不管你为什么出手,你都别忘了,青秧是我的未婚妻。”

  “既然是殿下的未婚妻,那这顿饭钱,是不是应该由殿下来支付呢?”暗夜陌伸手向元祈要钱。

  “没钱!”元祈咬牙切齿地道,话一说完,便转身就要离去。

  众人闻言一脸呆滞,堂堂太子殿下,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没钱,他还真好意思说出口,谁信啊?

  “那我就没办法了。”暗夜陌并没有因为元祈的话而生气,相反的,还相当开心,他俊眉一扬,一脸无辜地道,“看来,我只好去找青秧小姐要这笔饭钱了,毕竟,我们做的是小本生意,这种霸王餐实在供应不起啊。”

  元祈闻言满脸黑线,心中暗道:你堂堂北真国的首富,怎么可能供应不起这么一顿霸王餐,只不过是想找借口接近那丫头罢了,哼,门儿都没有!

  从纳戒中随意地取出几个金元宝,元祈财大气粗地道:“不用找零了,多出来的,就当做本太子给你的小费。”元祈一边说一边将金元宝扔给暗夜陌。

  暗夜陌收好金元宝,哼着小曲离开了,心情是说不出的舒畅。

  元祈望着暗夜陌离去的背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来,于是便不再多想,转身也离开了百里香。

  暗夜陌一回到自己的专属厢房,其好友文征远便屁颠屁颠走到他的面前,仿佛看陌生人一般上下打量着他。

  “陌,你今天很奇怪哟,什么时候学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文征远一脸地感兴趣,清眸中满是好奇,“为了个陌生女子,居然得罪太子殿下,这怎么看怎么诡异。你该不会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吧?可是人家好像是太子殿下的未婚妻哟,这事儿可有点棘手啊。”

  暗夜陌闻言,端起案桌上的一杯茶水,轻轻地在唇边抿了一口,好笑地道:“远,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一点吧,一见钟情,你觉得我像吗?”

  很像!非常像!根本就是!文征远在心中万分肯定,不过他可不会傻得再去提醒暗夜陌,既然人家不肯承认,就让他吃点苦头好了,等到他幡然醒悟的时候,人家都已经是太子妃了,到时候,他就有好戏看了。文征远这人,根本就是一个损友,为了将来有好戏看,就算朋友讨不到老婆也没有关系。

  “既然不是一见钟情,那你为何要出手管这档子闲事?”文征远轻笑着问道。他之所以这么问,纯粹就是为了让暗夜陌无话可说,然后趁机笑话他一番。

  暗夜陌从来不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更不可能无缘无故去管这种无聊的闲事。百里香名扬天下,每天要接待多少贵客,相互之间闹个矛盾甚至打打杀杀那是常有的事儿,酒楼如果要插手去管客人的恩恩怨怨的话,那什么菜啊别烧了,直接关门得了。

  “那是因为,她的手,很温暖。”暗夜陌一字一顿地道,言语中夹杂着淡淡的怀念。那温软的肌肤,他至今还回味无穷。

  文征远闻言,霍地从椅子上站起,一脸震惊地道:“什么?她能碰你而不被冻伤?”

  难怪文征远如此震惊了,要知道,暗夜陌从出生那天开始,便连自己的娘亲都不能靠近,暗夜陌的娘亲,背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泪,如今居然有女子能够碰他而不被冻僵,那简直就是奇迹!

  “否则你以为我真吃饱了撑着?”暗夜陌一脸得意地道,难得见征远如此震惊,他颇有点得意。

  你不是吃饱了撑着,你是被人家迷得七荤八素,还好意思这么得瑟,到时候有你哭的。文征远在心中暗笑不已。如果暗夜陌知道此刻文征远心中所想,定是要使出浑身解数,将他揍得稀巴烂,并且一边揍一边疾呼:误交损友啊!

  “那你有什么打算?”震惊过后,文征远好奇地问道,他此刻很想知道,从没谈过恋爱的陌,接下去会做些什么。

  “什么什么打算?”暗夜陌一脸无辜地道。

  文征远抚额无语,他怎么会交上这样的朋友啊,居然连这么点反应能力都没有,爱情道路上绝对是坎坷曲折,荆棘丛生啊。

  其实文征远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爱上火绯月的那些男子,情商都不咋滴,除了反应迟钝,后知后觉之外,还野蛮粗暴,一旦发现自己的真心,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讨好女孩子,只知道掠夺疯抢,要想得到火绯月的心,都要经历不少的苦痛。

  沉默了一会儿,文征远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他拿起身上的茶水抿了一口,定了定神,然后好心地提醒道:“你不是说青秧小姐的手很温暖吗?那你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毕竟人家是未来太子妃,难道你要眼睁睁地看着他嫁给太子殿下么?”

  暗夜陌一愣,心中划过一阵莫名的难受,薄唇轻抿道:“看得出来,青秧小姐并不喜欢太子殿下,我打算接下去好好研究一下青秧小姐的身子,看看为什么她碰到我的时候不会被冻僵。”

  文征远闻言,差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若不是对暗夜陌十分了解,他真的就要想入非非了,什么叫做好好研究一下青秧小姐的身子,这话怎么听怎么那个啥啊,但以他对暗夜陌的了解,他百分百肯定,暗夜陌真的只是很单纯地想要研究一下对方的身子,绝对没有任何亵渎之意,不过这话要是被青秧小姐听到,人家会理他才怪。

  从百里香酒楼偷偷潜逃出来的火绯月,并没有马上回青府,而是朝峻山疾驰而去。

  峻山地势险要,奇花异草甚多,火绯月打算趁着天色尚早,采集一些药草备用着。虽说很多药店都有药材出售,但是很多药草是可遇不可求的,药店也不一定买得到,所以一直以来,火绯月都会抽时间到各大山脉去采集药草,多积累一些稀缺药材,以备不时之需。

  越往郊外走,人迹越稀少,到了峻山山脚,几乎碰不到什么人了,火绯月也不在意,只管专心采集各种药草,直到灌木丛中传来阵阵窸窣声,火绯月的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果然,来了!

  就在火绯月冷笑的当儿,四条虎背熊腰的黑影从灌木丛中窜出,一字排开站在火绯月的面前,遮挡住了火绯月所有的阳光,想不注意都难!

  火绯月冷哼一声,连头都懒得抬一下,自顾自继续采着草药。

  四道黑影一见,面面相觑,被火绯月的反应给镇住了,抢劫了这么多次,还从没遇到过这么淡定的小姑娘,有意思,看来,他们可以考虑先奸后杀,好好乐呵乐呵,不知道这么有个性的小姑娘亵玩起来是什么滋味。

  四道黑影彼此相视一眼,满眼皆是淫笑,一看就知道彼此心中打的是什么鬼主意。

  “哟,小姑娘,一个人啊,要不要哥哥陪陪你?”为首的黑衣人淫笑着道。

  火绯月的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这四个人,早就在百里香酒楼的时候就盯上她了,就在火绯月将金叶子拿出来的时候,她感受到了几道火辣辣的贪婪目光,于是就暗地里注意这四个人了,记得当时他们身上穿的都是深蓝色的长袍,眼前的黑衣,估计当时都穿在里面吧。

  面对为首的黑衣人的淫笑连连,火绯月理都不理,自顾自地埋头采药。

  那黑衣人何曾见过如此淡定的女子,更加心痒难耐起来,一脸淫笑地朝着火绯月走去,伸出他的咸猪手,眼看就要摸上火绯月水润的肌肤,惹得边上的黑衣人羡慕不已,差点流出口水来。

  就在四个黑衣人想入非非之际,突然,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袭来,紧接着,刺目的鲜血喷涌而出,在黑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一颗硕大的人头滚落在地,那震撼惊悚的目光永远定格在了那张丑脸上。剩下的那三个黑衣人甚至都不知道火绯月是如何出手的,待反应过来之际,又有两颗人头瞬间落地了,鲜红的鲜血将脚下的花草染红,触目惊心。

  连杀三个黑衣人,火绯月不急着出手了,埋头管自己采集起草药来了。剩下的那个黑衣人只觉得双腿剧烈抖动着,一股巨大的恐惧袭上他的心头,他想逃,但他知道眼前的小姑娘绝对不会放过他,他想攻击,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方的对手。

  自从他们出道以来,多少高手断送在他们的手上,他们连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居然会丧身在一个小姑娘的手中,这小姑娘到底是何来历?

  “你是要自己出手还是等我出手?”火绯月一边采集着药草,一边淡淡地问道,那说话的语气,仿佛是在跟对方在闲聊今天天气好不好。

  那黑衣人闻言,吓得心脏都快爆裂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少女能有如此本事,心一横,抄起家伙便朝着火绯月冲了上去。

  火绯月轻叹一声,她难得好心想留对方一个全尸,对方居然不领取,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单手一甩,一股强悍的内劲喷薄而出,反正要死了,就让他做个明白鬼吧。

  澎湃的内劲袭来,那黑衣人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火属性内劲第六重,怎么可能?这小姑娘才几岁?

  剧烈的震撼才刚刚袭上心头,黑衣人只觉得脖颈一痛,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脑袋从自己的脖颈处断裂,滚落在地,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脑袋撞击地面的疼痛。

  收割完四个黑衣人的生命,火绯月望了眼地上的鲜血与尸体,从纳戒中取出一瓶药粉,朝着地上一撒,地上的尸骨渐渐地化为粉尘,连鲜血都化成血粉随风飘散了,整个地面又恢复如初,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没有发生过,真正是挫骨扬灰,不留痕迹。

  收割完四个黑衣人的生命,火绯月面不改色地继续采集药草,直到夕阳西下,火绯月才拍了拍手上的泥尘,起身朝着青府而去。

  一回到青府,奶娘早就为火绯月准备了一大桌美味佳肴,连翘那丫头正在将院子中的药草收回屋内,两人一见火绯月回来了,马上热情地迎了上来。

  三个人热热闹闹地吃完晚饭,奶娘清洗餐具去了,而连翘则陪着火绯月整理新采集来的药草,整理完药草后,火绯月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便盘腿修炼起来了。

  自从突破第六重后,虽然火绯月每天努力修炼,但到如今还丝毫触摸不到七级的甁壁,修炼是一件非常考验毅力的事情,很多人,不怕流汗流血,就怕没有成就,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度过这漫长的积累期,为冲关破隘积累必须的能量。

  一夜无眠,皆在漫漫的修炼中度过。

  第二天,火绯月洗漱完毕后,准备出门查探一下元祈的弱点,要想对付一个人,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他的弱点抓在手上。

  就在火绯月准备出门之际,青威突然找上门来。

  原来,青威担心自己的孙女还在为林靖的死伤心难过,所以特意带她出去散散心的。

  面对青威的好意,火绯月有点不忍心拒绝,心想先跟着青威出去,然后再见机行事。

  祖孙二人来到大街上,一路上走走停停,青威给火绯月买了很多礼物,火绯月大包小包地全都扔到了纳戒之中。

  “这只纳戒挺漂亮的,秧儿,你是从哪儿买来的?”一见火绯月手指上那枚古朴的戒指,青威好奇地问道。

  见青威居然对这枚戒指感兴趣,火绯月怕自己说太多会穿帮,于是,美眸微垂,长睫轻轻颤抖着道:“这枚戒指,是林靖大哥送给秧儿的,秧儿也不知道林靖大哥是怎么得到这枚戒指的。”

  青威一听是林靖送的,暗骂自己老糊涂,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害得秧儿伤心难过了,连忙环顾了一下四周,转移话题道:“秧儿,你看,那边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那么多人围观着,我们也过去看看吧。”

  火绯月知道青威是故意转移她的注意力的,于是从善如流地道:“好啊,我们快过去看看。”

  两人拨开人群,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待火绯月看清楚眼前的一幕的时候,整个人傻眼了。

  只见人群中央,一个清秀的男子正可怜兮兮地坐在地上,此人赫然竟是黑鹰。

  今日的黑鹰与往日很不一样,往日的黑鹰,身上除了黑色便再也没有其他颜色了,可今日的黑衣,居然披麻戴孝一身是白,这改变也太彻底了点吧?黑鹰的身边,居然直挺挺地躺着一具尸体,也不知道黑鹰是打哪儿搞来这么一具尸体的,尸体的边上,粗麻白布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卖身葬父。

  火绯月一见这架势,嘴角轻抽,想起昨天黑鹰告诉她,要正大光明在她的身边保护她,她还以为黑鹰有什么了不起的招数呢,搞了半天,居然是这么老掉牙的烂招。果然,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真是土得掉渣。

  一见火绯月出现,原本耷拉着脑袋仿佛死尸一般的黑鹰连忙站起身来毛遂自荐。

  “这位小姐,请你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的父亲吧,他已经死了三天了……”黑鹰滔滔不绝地卖力演出,火绯月差点就要当场笑喷了,好不容易忍住了没有笑出来,心中暗叹:黑鹰这小子的演技真好啊,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年轻人,你都会些什么?”青威上下打量着黑鹰,心中盘算着为火绯月再配一个贴身侍卫。

  “我会烧饭洗碗洗衣服拖地……”黑鹰闻言,连忙努力地推销起自己来了。

  “你会武功吗?”青威打断黑鹰的话,直截了当地问道。

  “会!那是我最擅长的!”黑鹰毫不谦虚地道。

  “怎么证明?”青威一听对方会武功,马上感兴趣地问道。

  “这个简单。”黑鹰话音一落,双掌一翻,隔空朝着边上的一棵大树挥去,大树应声倒下,眼看着就要砸在那具尸体上面,黑鹰的双掌再次隔空挥舞,只见那倒下来的大树马上改变了方向,朝着相反的方向倒去,惊得四周的百姓一阵逃窜,周围一片混乱,而肇事者却毫不在意,一脸无辜地扬眸望向青威。

  “怎么样?我的功夫可还算过关?”黑鹰扬眸问道。

  青威在心中一阵暗叹,真是后生可畏啊,这样的功力,何止是过关,简直就是太震撼了,这么优秀的年轻人,入奴籍实在是太可惜了,将来总有一天是要出人头地的,趁着他落魄的时候,施以恩惠,将来这少年万一考上什么武状元飞黄腾达了,也算是他提拔起来的。

  青府能够在北真国成为世家大族,身为族长的青威自然功不可没,不得不说,青威很有远见,对人才更是非常珍惜,只是有一点他没有想到,对于黑鹰来说,人类世界的种种规矩压根儿束缚不了他,除了端木辰以及端木辰在乎的人之外,谁也无权干涉他。

  “一千两银子,不需要你签订卖身契,想走的时候你随时可以离开,你看如何?”青威伸出一个食指,声音沉稳有力。

  四周响起一阵抽气声,天哪,买个奴才居然花一千两银子,而且还不用签订卖身契,虽说这年轻人神力过人,但这条件也太匪夷所思了吧,青老爷这是疯了吗?

  黑鹰闻言,清眸中闪过一阵错愕,这青老爷子还真不是普通的大方,花一千两银子买个奴才,这委实有点太败家了啊,这青府该不会败在他的手上吧?

  其实,青威这人聪明的很,他赚回来的钱比败出去的多的多,就算他想败家也绝不可能。

  就在黑鹰打算点头应允之际,火绯月却突然开口了。

  “爷爷,一千两银子哪里够啊。”

  众人闻言,差点一个站立不稳群体栽倒在地,这到底是神马状况啊?一千两银子还不够买一个奴才?再说了,哪有买家嫌便宜的道理,这事怎么看怎么诡异,饶是见多识广的青威也忍不住惊呆了。

  “秧儿,那依你之见,我们得出多少银子呢?”虽然不解自己的孙女怎么会说出那么奇怪的话,不过青威还是非常民主地征求火绯月的意见。

  “爷爷,如此优秀的人才,怎么能用银子去侮辱了他呢。”火绯月一脸不依地道。

  众人头顶上皆打满问号,银子侮辱他了?那怎么样才算不侮辱呢?

  望着所有人一脸疑问的表情,火绯月慢条斯理地道:“至少也得一千两金子嘛。”

  众人闻言,差点集体栽倒,一千两金子?青秧小姐这是要干神马?联合外人来敲诈自家人么?

  青威闻言也是一愣,但随马上反应过来了,他见黑鹰长得高大威猛,眉清目秀,再加上神力过人,此时此刻,四周的姑娘正一个个含羞带怯地望着黑鹰,少女情怀总是春,莫非,秧儿也看上黑鹰了?

  虽然秧儿已经被皇家看中,将来是要成为太子妃的,但是,凭青威对太子殿下的了解,他一点都不担心。尽管太子殿下浑身都被烧黑了,但却依旧心高气傲,怎么着也不可能看上秧儿的,不是他青威看不起自己的孙女,实在是太子殿下的眼光太高,这天下间能入得了太子殿下法眼的女子,恐怕还没有哦出声,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纵容青丽和青敏在那装病,反正不管自己的孙女们如何折腾,这太子妃啊,怎么轮也轮不到自己的三个孙女身上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青威看到青秧对黑鹰似乎一见钟情,顿时在心中开始谋划起来了。幸亏黑鹰没有读心术,如果他知道此刻青威心中所想,不吓得举刀自尽才怪,要是被自家主子知道,不将他活活烧死才怪呢,居然敢觊觎女主子,嫌命活得太长了?

  思索一番后,青威一脸大方地应承道:“一千两黄金就一千两黄金,只是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银票,这样吧,我先付你一千两银子的见面礼,那一千两黄金,等你安葬完自己的父亲后,到青府报道后,直接去账房领取就是了。”

  青威此言一出,街上的围观者莫不发出阵阵抽气声。

  天哪,一千两黄金啊,他们拼死拼活干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啊,这青老爷也太大方了点吧,这少年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早知道自己也来这儿摆个卖身葬父的摊子了,羡慕嫉妒恨啊!

  就在众人羡慕得眼冒绿光之际,一道骄纵的呵斥声响起。

  “青秧,这个少年是我先看中的,你居然当街跟我抢人,你还要不要脸了?你可是已经被皇家钦定了的太子妃,这种事情要是传到皇宫中,我看你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咦,火绯月惊呆了,她什么时候跟她抢人了?再说了,她如今买的可是贴身侍卫,又不是买丈夫,这跟要嫁入皇室有什么关系?她哪里不要脸了?真没想到,原来黑鹰的行情这般好,这女人真是想男人想疯了,连天上飞的雄鹰都不放过,真是造孽啊!

  “你是谁?你什么时候说要买他了,我怎么没听到?”火绯月扬眸冷冷地望向眼前的骄纵女子。

  “我堂堂钱家二小姐钱月虹,整个京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居然装不认识我,真是太假了。”钱月虹一脸狂妄地道,“就在你们到来之前,我已经打算买下这个少年了。”

  “那为什么没有买走呢?”火绯月闻言,掩唇轻笑,她大概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估计是在她之前已经有好几个有钱人家的小姐打算买下黑鹰了,但都被黑鹰拒绝了,所以才会出现钱二小姐的这场闹剧。

  这话踩到了钱二小姐的痛处,她恶狠狠地瞪了火绯月一眼,然后转身对着黑鹰道:“我出两千两黄金,也不需要你签订卖身契,怎么样?”

  见钱二小姐那副势在必得的架势,火绯月有点仰天无语,她这是在做什么?当是在拍卖货物,价高者得么?

  围观者一片哗然,各种抽气声此起彼伏,天哪,今天是什么日子,卖身葬父居然这么吃香,明天大伙什么活都别干了,跑这儿来卖身葬父得了。

  黑鹰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一次不经意的举动,引发了北真国京城的卖身葬父的热潮,与此同时,所谓水涨船高,那些糟老头子的尸体也变得吃香起来了。

  面对着两千两黄金这个天价数额,黑鹰面不改色地摇摇头,接过青威递过来的一千两银子的见面礼,扛起边上的尸体以及招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钱二小姐气得连脖子都要歪掉了,恶狠狠地瞪了火绯月一眼,怒气冲冲地也离开了。

  青威见状,拍了拍火绯月的肩膀,轻声叮咛道:“以后见到这位钱二小姐当心点,她估计记恨上你了,你的内劲斗不过她的,千万别在荒郊野外单独遇到她,以后出门都要有贴身侍卫保护着……”

  “爷爷!”火绯月打断青威的话道,“那边的苹果又红又大,我们买一些带回家好不好?”

  青威闻言,终于闭上了嘴,宠溺地摇摇头,跟在火绯月的身后,朝着卖苹果的小贩走去。

  太子府中,总管石井隆正忙得晕头转向,按照手中的清单,清点着各种奇珍异宝,而暗卫首领风破天则刚从外面回来,一看这些珍宝,当场傻眼了。

  凝血玛瑙,黑珍珠,夜明珠,千年沉香木,帝王绿翡翠,甚至还有那一箱箱的金砖……太子殿下对这些俗物向来不怎么感兴趣,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让总管在清点这些奇珍异宝。

  “石总管,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些珍宝……”风破天一回到太子府,便好奇地问道。

  石总管正想开口说话,却见元祈太子刚巧也走了进来,他便顾不得回答风破天的问话,起身朝着元祈太子行礼。

  风破天一见,也连忙行礼。

  “破天,你来得正好,我正打算上青府下聘去,你和石总管就随我一起去下聘吧。”元祈太子一见风破天,满面春风地道。

  石破天闻言,眼珠子差点要掉下来了,他一脸震惊地道:“太子殿下,你不是说,死也不会任凭皇帝皇后随便塞个女人给你的么?你还说……”

  “破天,难道你不觉得,将青秧那丫头娶进门来狠狠地蹂躏虐待,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么?本太子想过了,对付凶悍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她娶进门,然后让她爱上自己,那到时候想怎么欺负她都行了。”元祈太子得意洋洋地道,这几天来,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这个妙招,自认为非常了不起。

  “可是太子殿下,就怕到时候青秧小姐没有爱上你,而你却爱上了青秧小姐,那怎么办?岂不是可以任凭青秧小姐欺负了么?”风破天虽然对感情一窍不通,但是逻辑思维能力向来很好,一听元祈太子的话,便觉得此举风险颇大。

  “破天,你就放心吧,我是死也不可能爱上青秧的,就她那野蛮样,哪个男人会看上她?”元祈太子一脸自信地道。

  见太子殿下如此自信,风破天便放心了。于是,主仆三人,外加十多个扛聘礼的家奴,浩浩荡荡地出发前往青府了。

  元祈太子骑着高头大马,左边站着风破天,右边站着石井隆,后面跟着十多个扛着聘礼的奴才,一行十余人,穿过大街小巷,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着,这浩浩荡荡大张旗鼓的举动,明显得吸引了整个京城百姓的注意,百姓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着。

  百里香二楼的临窗位置上,两个俊逸非凡的男子正在举杯共饮,当元祈太子的聘礼队伍从楼下经过的时候,两人刚巧瞥到。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与元祈太子其名的京城三大奇男子的另外二人,暗夜陌与云牧凡。

  暗夜陌一见元祈太子的聘礼队伍,心中一个激灵,看元祈太子的方向,该不会是……

  “陌,我一直以为,元祈太子绝对不可能听从皇帝的安排的,现在看来,我似乎猜错了。”就在暗夜陌心神不宁之际,云牧凡笑容满面地打断了暗夜陌的思绪,“看来,孤独三人行要变成孤独二人组了。”

  “要孤独你自己一个人孤独去,我可没兴趣陪你孤独到老。”暗夜陌白了云牧凡一眼,起身道,“我还有事,先告辞了,你独自一人孤独个够,本少爷就不奉陪了。”

  云牧凡望着楼下春风得意的元祈太子,突然很想搞破坏,他掸了掸黑色的锦袍,也跟着站起身来,一脸感兴趣地道:“我有点好奇,不知道他那传说中的未婚妻见到如此隆重的聘礼队伍,会是何等反应,不如我先到青府去瞧一瞧。”

  暗夜陌闻言,惊得立马顿住脚步,一把拦住云牧凡,俊逸的脸上有难得一见的惊慌。

  “牧凡,你别去!”暗夜陌一脸紧张地制止道。

  “哦?”见状,云牧凡更好奇了,他扬起漂亮的黑眸,眸中透着邪魅,“陌,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今天居然紧张起元祈太子的未婚妻来了,这,实在不得不令我怀疑……”

  “牧凡,麻烦你离青秧远一点。你的情况,你自己明白,因为你的诅咒而死的女子已经太多太多了,我不希望青秧受此厄运。”暗夜陌毫不客气地打断云牧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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