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衣上有风尘
胡轩和董玄盯着前面两人的手,忍不住想两人都靠这么近了,还没把手牵起来,晟哥是怎么想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相比他们而言,楚丹淡定极了。
她认为强扭的瓜是苦的。该是殿下的就是殿下的。若殿下喜欢,谁也别想夺去。若殿下不喜欢,强塞给她,她也能弃之敝屣。
这时长芸走到了一个拐角处,只见一座茶楼白墙红瓦建得巍峨气派,自古茶酒不分家,引得她想进去喝杯酒。
洛晟似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笑道:“他家酿的屠苏酒颇有盛名,尚可一试。”
长芸侧眸看他,神色间染上几分野气,调侃道:“你似乎对与酒相关的事都很了解。”
洛晟失笑:“初来奇国时喝的多些,略懂一二,但现在戒了,许多新酒都道不出名。”
今日的洛晟似乎比往常更爱笑些,长芸闻言,亦在唇畔悄然绽放出一抹笑容,道:
“你竟有段戒酒的经历,难怪我来的这些日子,不曾见你沾过酒水。”
说罢,她走进茶楼,小厮迎上来,她挑了个二楼的包厢位。
在这里,能很好的俯瞰一楼的演台。
长芸让楚丹他们与她坐一桌,随后点了数坛招牌的屠苏和满桌的下酒菜。
依长芸所说,放假就该有放假的样子。
今日她只愿什么都不想,卸下重担与压力,给自己调养心神的时间。
但,世事与心中愿想似乎常有偏差。
只见一楼中央的演台上,刚表演完的乐人抱着琵琶向观众致谢退场后,一个身穿素净褐袍的中年走上了演台。
他一上台,便引起了周围观客的如潮掌声。
见他拿着醒木走到高木梨桌后,应是个颇受欢迎的说书人。
长芸喝下一碗屠苏,饶有兴致地睨着。
他在众人目光的聚焦下,手持醒木,拍于桌上,发出一声重响后,声音洪亮而轻快,开始了今日的说书。
“一月前,苍芸帝亲自来到了奇国,和我国国君会晤,想必这事是众所周知的。今日我想借着此事,不谈国事,只道情感。”
长芸唇边的笑意僵住了,心想他是真的会挑,不但在当事人面前讲,而且不谈国事只谈……情感?
他是在我身上安了监控么?怎能知晓。
洛晟闻声,也变了脸色。虽说奇国民风开放,言论自由,但若是敢拿两国国君开玩笑,倒是无法无天了!
而那台下的褐袍说书人哪里知道两位正主就坐在他正对面的二楼包厢。
他只是展开摇扇,津津有味地问:“众客官可知,这苍芸帝和我们洛王是如何相识的?”
台下大多观众纷纷摇头,只有几个人在底下笑着答:“狼山狼山!”
说书人咧开一口白牙,应声道:“正是。但这仅是一个地方名,你们可知道相遇的来龙去脉?”
这时没有一个人能答得上来了。
说书人卖个关子般悠悠一笑,才将故事娓娓道来:
“大家周知,芸神国的太女长芸,年仅三岁就被生母委人送去军营生活,在军营里长大的太女也因此养出了脾气古怪、乖张刚戾的性子来。
而我们的洛王,十二皇子,当年虽然被先王忽视,送去了芸神做质子,但他没有因此自暴自弃,而是高瞻远瞩,认为自己定有一日能找到机会,荣回故国。
为了故事好陈述,我暂时在这里称苍芸帝为太女。
太女八岁大时被玺芸帝派人从军营接回皇宫,而那时,我们的洛王亦在芸神皇宫做质子。
洛王好武,常常到狩猎场勤练箭术。
有一日,他走进野地,挽弓搭箭,屏息探着哪里有躲藏的猎物,忽然,他看到一个半人高的草丛无风而动。
他的心下一惊,以为是小鹿或野犬,故立即拉满弓箭朝那草丛的中间位置射去。
不料,当弓弦刚脱手,箭矢刚发出之时。草丛后跑出来的,不是什么生禽走兽,而是一个身穿绿裳的女孩。
女孩从从草丛堆里蹿出,吓着了洛王,他心惊外加愧疚,欲前去查探其伤势,那女孩却一个箭步闪身向前方跑。
洛王想起狩猎场的深处是狼山禁区,暗叫不好,连忙唤‘危险!不要过去!’
女孩却像听不见般,执拗着要去前方。洛王心急,不忍见女孩只身犯险,故握紧弓箭,也跟着去了。
怎料狼山域内地形陡峭,多林多木,加上女孩跑得很快,洛王不小心把人跟丢了。
狼山是狼群居住的地方,在这里待上一秒都是凶险无比的,但洛王并不想放弃,他低下头,寻着女孩的脚印,继续追去。
果不其然,女孩进入狼山后不久,就被狼群嗅着味道跟来了。她虽然略有武艺,能与狼对抗一二,但终是寡不敌众,渐渐的,她就处在了劣势的一方。
正当女孩想脱身逃出包围,却被趁机扑来的狼张着血盆大口,咬了一胳膊的血。女孩头疼难忍,险些就此晕厥。
而洛王赶来之际,就是远远的看到这般场景。
他也顾不得自己的安危,只把箭重新搭起,情急之下就向那肩上的恶狼射去。
幸而洛王平日不论春寒秋暖都刻苦练箭,这一次一发即中,刺穿了那匹狼的眼睛。
箭出,人追,趁其他狼还在惊讶而未反应过来之际,洛晟闪身于狼群中拉过女孩的手就开始往狼山外逃。
狼群在身后猛追,两人使出最大的劲去逃跑,等翻过了几座小山,他们终是离开了最危险的区域。
女孩累极了,坐在地上休息便无力再起身,但这里仍属狼山的区域,离狩猎场还有一段距离,不可久留。
于是洛王说他能背着她一起走,女孩犹豫了片刻,终是点头了。就在洛王要背起她时,他听到了细微的咕噜声。
原来是女孩没用早膳,肚子饿了。
洛王不禁莞尔,看了看四周,就从一棵树上摘了两个青果子递给她,说这果子没毒,能果腹。
若女孩是深居皇宫、金枝玉叶的公主,她定不愿吃这种粗食野果的。但此女正是刚从军营带回来的四皇女长芸,被粗养惯了,并不挑食。
所以她接过果子,咬了一口。觉得这果子虽长相丑陋,但味道清甜,故津津有味的把它们吃完了。
洛王不知道的是,他从狼群中将女孩救回,女孩不甚在意,并未有什么反应,而他给她摘下的这俩果子,才让她记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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