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遇吕布
鲜卑人如此反复运土填城,直到夜幕降临才停了下来!
关城下已经垒出一个十多米宽,一米多高的贴城斜坡;同时鲜卑人也在城下丢了两千多具尸体。
当然,白袍军也有几十个倒霉鬼,被透过盾牌缝隙的箭矢射中,出现了伤亡。
“长吏,这才半天呢,就堆了这么多!”裴元绍趴在城头,脑中鬼主意一闪道:“要不俺带点人出城搞下破坏?”
高顺转身向关城内走去,淡淡道:“不开城门,要去,就从关上跳下去!”
“跳下去?”
裴元绍再次向关城下望了望,背皮一麻,暗道:就算跳下去摔不死俺,俺也没法搞破坏啊!况且下去了,俺咋回来?
…………….
代城,军营。
暮色沉沉。
赵云放下手中与图,对身前全副武装的成廉道:“明威,就按你说的路线走!”
在今日下午,周仓、左髭、虞虎三将,已经领着六千新兵前往支援九阳关的路上。
此刻他们也要出发了!
将与图卷起揣入怀中,同样全身披挂的赵云提着龙胆枪向营房外走去。
成廉快步跟上。
军营校场上一片肃杀,两千突骑寂静无声。
一名亲卫骑军士牵来乘风神驹,赵云大喝一声:“上马!”
语落,纵身而上。
一众突骑军士轰然应诺,纷纷上马。
“出发!”
扫了一眼全部上马的突骑军士,赵云将龙胆枪挂在得胜勾上,策马出营,成廉以及两千突骑紧随其后,铿锵之声不绝……
赵云不去九阳关,因为他相信高顺;他始终认为代郡不能一直这样被动防守,这会牵制他几乎所有兵力,那么他唯有主动出击,打破草原当下统一的格局。
只有草原乱起来,代郡的后方才相对安全,而要想草原乱起来,那就是提前让鲜卑分裂。
赵云记得历史上,中原大乱后,因为鲜卑人内部分裂,并未对大汉边境造成多大影响,反而是养不熟的南匈奴,趁机在并州兴风作浪。
既然如此,那就促使鲜卑早点分裂,历史上鲜卑分裂就是在现任鲜卑大单于魁头死后,所以赵云有个疯狂的想法:渴饮鲜卑血,马踏弹汗山!
……………..
后半夜,两千突骑军已奔驰两百里,到达代郡最西边班氏县境内;班氏县坐落在治水南岸,地处大同盆地东部边缘,北濒治水,南依六棱山,是个破败的县城,没有县长,县中所有政务由县尉代管。
赵云也不打算大半夜的进城休整,在城外露营休息半夜后,第二天一早继续向西….
向西出班氏县地界,就进入并州雁门郡平城县境内。
如今,扶罗韩大军堵在九阳关外,赵云想要进入草原,就只能绕道,要么走上谷郡从野狐岭进入草原,要么就走并州雁门郡出长城进入草原。
最终赵云选了走雁门郡平城,因为雁门一代地形成廉更熟悉。
平城,也就是后世的大同市,坐落在大同盆地北部,境内一马平川,往北一直延伸到白登山,从白登山出平城塞,再过阴山峡口就能进入草原。
两千突骑刚刚踏入雁门地界不久,赵云就发现后面好像一直有人跟着,他们加速,后面的尾巴也加速,他们慢下来,后面那人也慢下来,这让赵云颇为恼火,要不是看对方也是汉军装束,他直接出手干掉那尾巴了。
中午时分,队伍在白登山下停了下来,喝水的喝水,喂马的喂马…..
赵云找了个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坐了下来,成廉也跟着凑了上来,二人各自拿出身上的肉干和水壶,吞嚼了起来。
成廉发现自家府君的眼睛,一直盯着一个方向看,他顺着赵云的目光望去,只见两三里外有一汉骑频频向他们这边张望!
成廉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会,对赵云道:“府君不用管他,看那装束应该是兵骑的人!”
“并州兵骑?”
赵云一怔,瞬间让他想起了,被后人津津乐道的汉末第一猛将吕布,暗道:据说吕布就是在并州兵骑中成长起来的,以时间来算,现在的吕布应该只有二十五岁,这个时候大概就在兵骑之中。
一想到吕布,赵云真的很想见见这个被后世誉为汉末第一猛将的人。
成廉见赵云闷声不响,以为赵云不知道并州兵骑,马上介绍道:“府君,并州兵骑又称并州狼骑,与凉州大马,和咱们幽州突骑,合称大汉三大精锐骑兵,前汉霍骠骑将军就是领着这三支骑兵,打得匈奴抱头鼠窜,扬我大汉国威!”说到这里,成廉满脸崇拜。
时至今日,霍去病虽已作古近三百年,但依旧是大汉热血男儿的偶像!不像后世,年轻人都把戏子当偶像。
而在这个时代,封狼居胥,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英雄梦。
成廉也不例外,他的偶像就是霍去病。
赵云却接话道:“并州兵骑也是帮助光武帝,夺得天下的三大精锐部队之一!”
光武帝刘秀夺得天下的三大精锐部队:分别是幽州突骑、冀州强弩、并州兵骑。
成廉脱口而出,道:“府君你也知道啊?”
赵云回首望着成廉,听你这话的意思,我赵云见识还不如你?什么府君你也知道?
“额!”
成廉也感觉自己说错了话,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府君,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这不以为府君是内地人嘛!”
“我父亲,就曾是突骑的一员!”
“原来府君与突骑还有这样的渊….”成廉话还未说完,兵骑尾巴那个方向,突然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
“将军,有大队骑兵来了!”正在休息的一众突骑军士纷纷起身,跃上马背,自发快速整队。
赵云提着龙胆枪跃上乘风,成廉也快速翻上黄骠马。
少时,一支三千人左右的骑兵出现在前方,他们在一里左右的位置,缓缓驻足……
飘扬的吕字大旗下,一名威风凛凛,身量高大的将领,倒提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武器,慢悠悠地踏出骑兵大队;他昂扬着俊朗的面庞,给人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是奉先兄!”
虽然隔了数百步,成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因为在并北没有比吕布更狂的人了,仰着头骑马!
他就是吕布?
映入眼帘的骑将越来越清晰,只见此人,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勒玲珑狮蛮带;细长的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气息。
赵云在打量吕布,吕布也在打量赵云:白袍银甲,器宇轩昂,一双狼目射星芒,两道剑眉如画墨,一杆银枪似惊龙,坐下神驹若麒麟。
吕布目光落在乘风身上,就再也挪不开,这是一个骑将天生对宝驹的热爱。
历史上,难怪为了一匹赤兔,就宰了他的旧主丁原!吕布落在乘风身上的热切眼神,赵云尽收眼里,吕布的目光中,有羡慕、贪婪,还有杀气…….
莫非他想杀人夺马?
赵云紧了紧手中冰凉的枪柄,后世人都说吕布是汉末天下第一,他赵云是天下第二,若有机会他真想斗一斗这天下第一。
赵云身上的气势喷薄而出,这是顶级武者身上才具有的战意。
吕布一惊,他感受到一股无形的战意袭来,他收回热切的眼神,目光重新落在赵云身上,暗道:此人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战意,某还从未遇到!
想到这里,一向争强好胜的吕布岂会示弱,他握紧方天化??杆,身上瞬间爆发出一股好似雷暴的气息。
“奉先兄!这是我家府君赵太守!”
一旁的成廉,也有着不凡的武艺,他感受到二人身上爆发出来的气息,吓了一大跳,他真怕二人打起来,演变成并州兵骑和幽州突骑之间的对战,于是赶紧出声介绍。
听到成廉的声音,二人几乎同时收敛了身上的气息,吕布热切的目光重回乘风身上,道:“这马不错!”
“鲜卑奴手上抢的!”
赵云俊美的脸庞露出邪魅的微笑,缓缓道:“你也可以去抢!”
“哈哈哈!”
吕布仰天大笑道:“三年前,若非拔都胡儿跑的快,哪有你的份?”
三年前,拔都领兵入侵并州,碰上了吕布,拔都以马快才逃得一命,此后拔都再也不敢入侵并州。
一听二人的话语,依旧针锋相对,成廉策马来到二人中间,拱手道:“府君,奉先兄,末将带了一壶马奶酒,咱们找个地儿喝两口吧!”
“还不拿出来?”
“还不拿出来?”
赵云和吕布几乎是异口同声。
两人对望一眼,不禁相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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