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宿命
不经意间,雨突然就停了。
有人抬头望天,却见阴云密布,心中暗道:莫不是老天特意为了双方数万大军厮杀,而故意把雨停下?
这个想法太地狱了,让人不寒而栗。
黎明时分,广武故城方向便热闹了起来。
巨大的金帐开始拆卸,柱子、横梁、毡布、家具等各色物品,一样样装起,竟然塞了上百车。
女人们仔细挤完早晨的牛羊奶,将其装入木桶、皮囊之中,放置于车上。
河岸边是膀大腰圆的男人,他们赤着上身,喊着号子,将渔网从河中拖起。
每每捞到大鱼,便转身炫耀,惹得那群女人娇笑不已。
小孩们在山坡上捡拾着野菜、蘑菇,放入篮中,还有人背上背着捆扎好的柴禾,摇摇晃晃地走下山去。
沉闷的马蹄声在四周响起。
骑士们驰骋在马的海洋之中,驱赶着一群又一群马,消失在南方的天际边。
他们走后,一列又一列手持长枪的骑兵快速通过,领头一人的长枪上挂着面三角旗幡,在风中猎猎飞舞。
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木墩上,如枯树皮一般的双手紧紧握着木杯,目光深邃。
喝完最后一口奶后,他叹了口气。
这就是宿命。
年轻时他喜欢征战沙场,也为大晋朝打过几次仗,甚至在九年前,他还最后一次为晋朝打仗,于蓝谷大破匈奴,追杀百里。
现在他不喜欢这些了。
他只想在夏日的夜晚,躺在满天繁星之下,聆听风的声音,看着帐篷里自家孙儿熟睡。
这个单于、那个大王,带来的只有无尽的苦难。
血,始终流不尽。
威严深沉的角声响起,仿佛来自四面八方,动人心魄。
高大宽阔的辇车出现在北方泥泞的土地上,车帘被掀起,露出了草原单于严肃的面容。
一队队背着圆盾,腰悬弓刀的武士跟在辇车旁边,旌旗一面连着一面,铺天盖地。
奴仆们成群结队,手里举着仪仗。
老人自视线触及到辇车开始,便伏倒在地。
车轮压过水坑,将浑水浇在老人身上。
直到听不到车轮声后,老人才缓缓起身,擦去额头上的污泥和草茎。
他回到自己的临时住处,拿起弓刀、马鞭,牵出马匹,翻身而上。
牛羊被他驱赶着不断向前,当翻过一道山坡时,他忍不住停马回望,将北方的景色尽收眼底。
南风劲吹,河面泛起一道道细碎的波纹。
滹沱河两岸,随风涌起的绿色草浪之中,到处是雪白的羊群。
牧人们策马漫步,皮鞭时不时炸响,驱赶着牛羊向前。
歌声在渺无人烟的山谷中反复回荡。
其声粗犷、悲切、苍凉又带着股野性,就像那暴风雪中的桦树一样,背影寂寥,却又顽强生长着。
血腥杀戮与对生活的热爱,矛盾又统一的建立在每个人身上。
这就是鲜卑,这就是草原。
老人解下腰间皮囊,饮了一口马奶酒。
鲜卑人、乌桓人、匈奴人、羯人、汉人浩浩荡荡,汹涌南下,准备厮杀。
什么时候,他们能如同自己手中的奶和酒一样,融为一体呢?
或许永远不会,因为这就是宿命。
******
黄头军慢慢汇集到了晋阳。
晨间炊烟袅袅升起。
城墙根下摆着一排又一排的瓦罐,汩汩冒着热气,蔚为壮观。
曾易怀里冒着刀鞘,紧闭双目。
他并没有真的睡着,而是在想家。
他害怕自己眼里那一闪而现的温柔被别人看见,让人耻笑,破坏他冰冷凶狠的形象。
家里的麦子应该收了吧?
不知道她一个人怎么办,来得及收吗?前阵子可是下雨来着。
开春后种的韭菜应该收了好几茬了,开集时可以拿去卖,有没有多卖几个钱?
清明后有没有种瓜?他记得叮嘱过的,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懂。
平阳来了很多大官,瓜果在夏天很好卖,能补贴点家用。
圈里的一只羊蹄子有问题,他想将其杀了卖钱,女人犹豫不决。
好蠢啊,那羊的蹄子早晚烂掉,能活到哪天?
唉!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后,曾易睁开了眼睛。
“队主。”本队军士端来了一碗野菜汤,笑吟吟地说道。
曾易端起碗,慢慢喝着。
这并不是纯粹的菜汤,而是野菜、肉脯合在一起熬的汤。
最近老喝这个,他都快腻了,但军中最缺的就是各色谷子,能有什么办法?
碗底放着一块骨头,曾易也不怕烫,用手指拈起,先啃干净了骨头上的烂肉,然后拿眼瞧了瞧,又开始吸食骨髓。
“队主,我给你挑的,不错吧?”军士笑嘻嘻的。
曾易瞧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快喝吧,一人两碗,喝完我再去舀。”军士又道。
“这玩意,不到中午,一泡尿就没了,顶个屁用。”曾易一边嫌弃着,一边唏哩呼噜喝得香甜。
饼子、粟米饭之类的饭食,银枪军、义从军、亲军能吃,他们却吃不了,谁让粮食不够呢?
军中上下、强弱之别,特别明显,没办法。
“队主,厮杀时带着我,你去哪我去哪,好不好?”军士盛来第二碗汤时,轻声说道。
“为何?一个队同进同退,哪有什么带不带的说法?”曾易问道。
“若阵列野战,我自无二话。”军士说道:“可若攻拔敌营,山间厮斗,我跟着你,能活,兴许还能有斩获。”
“有牵挂了?”曾易低头喝汤,不让人看见他的表情。
军士沉默良久,道:“家里那位怀上了,我想活着回去,最好再赚点钱帛。”
曾易不语。
军士又叹道:“其实,当初抱着根木头在水中沉浮时,死不死对我来说已没那么可怕了。梁王救了我,这条命就是还给他又如何?我就想我的孩儿活下来,平平安安长大,哪怕不跟我姓。如果能带着几匹布回家,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的嘴角微微翘起,仿佛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一样。
“我执刀盾,你持枪,跟紧我,不要走远。”曾易突然说道。
“好。”军士满脸喜色。
“挺过这一仗,我等就能活。”曾易说道:“放心,打不了多久的。多打一个月,银枪军也得和咱们一起喝野菜汤,最迟七月就能班师。”
二人说话间,先吃罢早饭的部队已经收拾行囊,开始出发了。
浩浩荡荡近两万人,离开晋阳,直指石岭。
******
自晋军主力抵达晋阳后,阳曲等地便来了一场大撤退。
数日内,曾经满地的帐篷拆得一干二净,人丁、牛羊纷纷向北,越过石岭,抵达新兴,留下的只有纯粹的战士,一边牧马,一边监视晋阳方向。
从这一点来看,鲜卑人是会打仗的。
他们对南下有执念,但不会寸土必争,该怎么打就怎么打,打不赢就跑,打得赢就追亡逐北,消灭敌人成建制的武装力量。
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也是故老相传的战略,契合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战略。
神龟五年(321)五月底,他们再一次发起了南下的试探。
这是一次堪称“卑微”的试探,因为自古以来没有胡人占据过汉地主要区域,没有胡人当过天子,一个都没有。
虽然自后汉建立以来,双方的力量对比一直在发生着对草原有利的变化,他们更文明了,典章制度更完善了,铁器产量暴增,骑兵的战术革新日新月异,现在的一千骑兵可以轻松打败前汉、匈奴时代的五千乃至一万骑……
他们信心十足。
檀石槐一统草原是一次伟大的尝试,结果证明汉军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数万出塞骑兵被鲜卑铁骑打得几乎全军覆没,死者十之七八。
只可惜,檀石槐四十多岁就死了,鲜卑四分五裂,沦为了中原诸侯的打手。
但这次尝试依然有积极的意义。
或许,现在的草原统一起来,实力将远远超过匈奴一统草原那会,因为他们有铁匠打制的精良武器,质量和数量都远超匈奴时代。
他们有具装甲骑,数量也远超匈奴时代。
他们有粗粗训练的步兵,战斗力比匈奴那少得可怜的步兵强多了。
他们种田的规模,同样远超匈奴时代。
最重要的是有了高桥马鞍,有了双边马镫,无论行军、骑射还是肉搏冲锋都极为方便,能充分调用全身的力量,能使用更多的技巧。
匈奴人那种披着毛毯骑在光马背上,只靠双腿夹紧马腹,做着可笑、笨拙动作的骑兵,几乎不配称为骑兵,就像大人与小孩的区别……
现在或许可以继檀石槐之后进行第二次尝试了。
而中原的新主人必然不允许他们展开这种尝试,碰撞已是注定的宿命。
五月二十七日,大将军府骑兵掾殷熙率两千义从军出汾水河谷,直扑阳曲。
留守此地的鲜卑人当然做出了反应。
午后,天高云淡。
雄骏的马儿驮着英勇的骑士,在已经干透了的草地上小步快跑。
它们喷着鼻息,四蹄发出有节奏的嘚嘚声。
渐渐地,速度越来越快,马背也越来越颠簸。
风中传来了草的芬芳,间或夹杂着牛羊粪便的味道。
耳中传来了旗帜呼啦啦的声音,外加角声、唿哨声、喊叫声。
骑士们面容严肃,甚至堪称狰狞。
当眼中出现对方越来越高大的身影,以及阳光下不停闪烁着的刀枪寒光时,一瞬间压抑感没了。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今日,有死而已。
双方数千骑在阳曲境内爆发了第一战。
而在阳曲以南二十里处,无数步骑正在行军。
邵勋看着面色苍白的鲜卑使者,只说了一句话:“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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