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闹鬼
正值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前后,这齐阳城阴雨连绵。白日里还能上街,到了晚上各处闹鬼,能勾魂摄魄,吃人挖心,说的有模有样,搅得全城人心惶惶。
齐阳城西边靠山,山脚下的李庄,村民多以砍柴猎兽为生,闹鬼最凶。樵夫猎人都不敢夜里上山。已发生有好几出,家里男丁半夜入林子,转悠到天亮才出来,魂儿都吓没了。见鬼了,活像是个迷魂阵,怪得很。
……
“殷娘啊,慢些跑!快下雨了,早点回家!”
“哎,李婶我省的,去找我爹爹回来了——”
殷绾向一旁收摊的李大嫂回着话,脚步不停往城里赶。
她一身粗布麻衣,腰上别着把弯刀,上面还粘着些碎骨和腥味,怕是刚杀完鸡就跑出来了,双手还在胸前的围布上擦了擦。白嫩的脸上常年粘着锅底灰,一条大疤从眉尾延伸至下巴,毁了正张脸。
殷绾跑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城里。
她步伐略带着急,轻车熟路就往赵家酒庄方向赶。
这酒庄是整个齐阳城最底层的了,喝酒的都是些流氓乞丐小贩子,酒也只有一种陈酿,既浑又带点儿涩,还掺过水不醉人,两三碗下肚脸不红气不喘,马尿不如。
这是殷绾对这酒的评价。
那有如何?这赵家酒庄生意依旧不错,它够便宜呀!
一进门,殷绾就看见最里边儿那趴在桌子上的半醉酒鬼殷绍严,身旁还有几个大酒坛子。
“阿爹!”
殷绾拍拍他的脸,将他整个人扶起来,一手搭过自己的脖子,一手架起他。
“呦,小绾绾来了。”
一旁吃酒的几个混小子看到殷绾总爱打趣说些混蛋话,次数一多,殷绾已经见怪不怪了。她从腰处摸出一颗碎银子拍在桌上,架起他爹就往外走。
没等她走出去,屁股不知被哪个混蛋给摸了一下。殷绾的脸蛋子是不大行,可这身段倒是极好,从头到脚的粗麻都挡不住。
“呸!苍货儿,老流氓!”殷绾一脸凶相看着那个精瘦的缺牙老头,那双脏兮兮的手还不知道碰过什么玩意儿呢,还摸自己,想想都要吐了。
“这嘴跟这身子一样,真辣!摸一下不会少块肉。”
“就是,哎,你看着不大,肯定没经历过男女间那些风流事儿吧,跟爷几个玩玩儿,保证你做一回还想下一回……”
“哈哈哈哈——”
眼瞅着在座几个说话越发放肆下流,殷绾抽出腰间的弯刀“咚”一下就往瘦老头身前的桌子上插:“你们玩一个我学学,看我不把你们手给剁了!”
这一下子还是震慑到了这群人,霎时整个酒庄安静了片刻。
殷绾收起刀,架着她的便宜老爹回家。
出酒庄没多久,殷绾便瞧见几个孩子对着一只不知是狗还是啥的小动物拳打脚踢,街上人不多,那小畜生一声不吭,很是倔强。
不知是怎的,那小家伙一看到殷绾像是两眼放着光,呜呜叫唤着,忍着痛一瘸一拐朝她跑来,姿势略微别扭。它死死扯住殷绾的麻布裙,将身上的血迹和泥土都蹭上了不少。
殷绾皱着眉头,她没有心思搭理这小家伙,看着形态是一只狐狸,身形娇好,粘着血带着灰毛色依旧白亮,十有八九还是只修炼百年成了精的狐狸。殷绾没什么好心来救一只会骗人的狐狸精。用力一脚,将它踹翻出去——
“嗷呜——”
小狐狸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满眼震惊盯着殷绾,痛地翻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殷绾没再管小狐狸“呜呜”叫唤,急着带她爹往家赶。
别看殷绾人不大,力气可是不小,出了城便背着爹爹往李庄赶,脚步一点不带虚的,半个时辰的路愣是从头到脚没停下歇息,一口气回了家。
在一户户街坊邻居家门前路过,大伙儿差不多都房门紧闭,闷声不响。天还没黑,搁在以前,小摊还开着,家家做饭香飘一片,如今倒是凄凉,死气沉沉。
都是这闹鬼闹的!
再往里走,房屋少了,路难走了,过了条小溪,算是在天黑前到家了。
房门破旧,吱呀作响。院子挺大,摆放着一具具棺木,有些做好的,有些还未上漆染色,有些还是木板材料。
殷家是做丧葬生意的,说白了就是赚死人的钱,方圆百里的丧事几乎都是他们家办的。庄子里好些人看不起他们家,觉得晦气,殷绾也习以为常了。
殷绾进门把爹挪到床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插上锁。她从匣子里取出一盒膏,挖一勺在手中揉搓起泡,再抹到脸上,一点一点轻轻摩擦,用水冲洗,直到一张完美干净的呈现在面前。
哪有什么疤,那都算是保护自己的手段罢了。
“十娘……十娘、十娘啊——”
殷绾从房里出来,去到她爹那儿:“爹,你消停点儿吧,你说说你喝顿酒就喝了,非要把自己灌醉,那银子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你这一闹,这十天半个月又白忙活了……”
殷绍严握着殷绾的手,嘴里还是十娘十娘叫个不停。
十娘就是殷绾的亲娘,一年前命归西了,此后这家中就剩下父女俩。今天是十娘的祭日,早上刚上过坟,怕是殷绍严难过买醉。
殷绾叹了口气,就这日子,她真能管住她爹不喝吗?
“爹,我是阿绾。”
“阿、阿绾啊……”
殷绾将手从她阿爹手里拿出来,又将提前煮好的醒酒汤给她爹灌下:“一会儿你要是饿了就去厨房,我炖了鸡,就盖在碗里。”
“嗯——你、你这几天晚上别出门,把门锁好……”
“知道了。”
殷绾回到房间,换下粗麻衣服,穿上玄色烟罗裙,取来全黑斗篷,打扮的那样子,和平日里的殷娘相差甚远。
殷绾不是普通人,她天生半人半鬼,投胎时注定了往后千百年的职责,一双阴阳眼看得见鬼魂邪祟,走在路上与寻常人无异,却能够只身走鬼道、过鬼门,鬼界称她为鬼娘。
一生为鬼娘,千年不换,肉身不老不毁,不伤不痛。在人间不像那钟馗捉鬼,只为替冤魂惨鬼了却愿望,好早日走鬼道、入轮回投胎。
殷绾将爹房间里的安神香点上,把大门锁好,套上披风斗篷,出门了。
天微微飘着几丝雨,分明是快入夏了,半夜还是凉飕飕伴着点小风。好几户人家门上挂着八卦镜、葫芦和艾草,门口墙根边摆着焚烧过的香灰。整个李庄,或者说整座城都透着一股死气。
殷绾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淡粉色丝绢,是从前李萧萧的遗物。
要说最近这李庄,唯一赶上人魂归天的就是村头李家的二女儿李萧萧,还是个未嫁人的姑娘,上个山便离奇失足摔死了,这当中怕是有什么冤案。
李家人都咬死说是有冤情,可报官没用,县衙门还请人验尸,就说是摔的,把他们轰了出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可怜了李二丫头。
殷绾的手搭在丝绢上,食指关节处渐渐浮现出一条极细的白丝,晶亮、柔软,非本人不可见。那白丝闪着墨绿荧光舞动着,往前伸展,殷绾便顺着那白丝寻它主人的冤魂……
经过城里,这些天早已没有打更人出门了,曾经繁华的夜市也早已停了。申时一过,家家户户闭门熄灯,不到卯时街上不见人。
不远处传来鬼声:
“景郎啊……等我,你要等我……不可以、景郎——”
世人不会听清她说了什么,只会觉得有女人的啼哭,声音悠长凄惨,不知是哪个方向传来。
殷绾的白丝循着鬼音曲曲折折,柔韧,无穷无尽,刀割不断,火烧不烂,就如蝶虫的触角一般极具灵性。
愈来愈近,愈近愈冷,冷地让人发颤——
忽然!那白丝一瞬间像是灌入灵气似的,倏忽间急速冲向一个方向——不似刚刚的柔软绵延,如利剑、如毒针,直插入目标,不带一丝犹豫。
前方,那是一个白衣女子,只是,看着腿脚有疾,行动不便。起初她未察觉什么,等她发现时,那白丝已经悄无声息地钩住她的秀发,搂上她的细腰了。
“啊——”
女子惊恐了,慌了神,加速离开,还抓住白丝往下拽——
可惜了,这白丝如法器一般,锐利且难缠,深深陷入女子青灰色的皮肉之中。不要小瞧了这细丝,只要它主人的一个命令,它可以越收越紧,不说人了,鬼也能体会那割肉切骨之痛。
女子已死去三日,不流血不流泪,白丝却可以教会一只鬼什么叫疼痛,体会什么叫煎熬。
“不要——”
女鬼尖叫着,声音尖锐刺耳,唬人得很。
终于,殷绾跟了上来,细丝立刻缠上了她的手,如同忠诚的宠物在她各个指尖来回蹭,亲昵着。
“别杀我,别杀我……别、求你……”
女鬼双眼空洞,不敢去看殷绾的眼睛,抱紧自己的双腿,瑟瑟发抖。
“我不会杀你的,李萧萧。”殷绾动动食指,白丝顿时瘫软得没了骨头,轻柔抚摸着女鬼的细腰,一点点退却,收敛回殷绾的指关节处便消失不见了。
身上的疼痛消失了,连陷入皮肉的勒痕都没有。这便是白丝的厉害之处吧。
正当李萧萧放松片刻,殷绾却从袖子里取出了个火折子。
身为鬼魂,自然是极度惧怕明火,星点火光便会灼热得受不了。
“你要做什么?”
“呲——”蓝绿色的火光亮了。
这是鬼界的鬼火折子,在人间不常见。
鬼火能让鬼魂在人间有些许安全感和归属,那是本该属于他们地界的火。
殷绾看着眼前鬼渐渐恢复平静,情绪稳定下来,便开口道:“这些天装神弄鬼,搞得满城乌烟瘴气,你不该给我一个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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