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章 韩春明求工作,写小说挣稿费
“你小子怎么来了?”
苏明哲提着饭盒回到自己租赁的小屋门口时,就见一旁的胡同口冒出一个瘦高个,走起路来,鬼头鬼脑的,没一点正行。
不是男主韩春明,还能是谁呢?
“老苏,你这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啊?”
韩春明笑嘻嘻来到苏明哲身边,一把抢过饭盒,打开一看,竟然是还散发着热气的饺子,顿时兴奋地直接下手,抓起两个就塞进嘴里。
随着猪肉大葱馅的香味铺满整个口腔,韩春明忍不住就开始嘟囔起来:
“老苏,你这也太过分了,作为国营饭店的厨师,偷拿饭菜也就算了,竟然还拿肉的……”
苏明哲见到韩春明没几下,就吃掉了半盒,顿时心疼坏了:
“这是给你二姐拿的!”
韩春明的二姐韩春燕,是上个月街道办给苏明哲介绍的相亲对象。
苏明哲穿越过来时,两人刚刚订过婚,结婚的日子也定下来了,就在两个月后的端午节。
从这层关系来讲,苏明哲算是韩春明的姐夫,韩春明是他的小舅子。
也是因为两人有这层关系,韩春明才毫无心理压力地,出手抢夺苏明哲的饭盒。
“我二姐吃过晚饭了,我还没吃饭呢!”
韩春明笑嘻嘻回了一句,又朝着嘴里塞了一个饺子,这才把饭盒重新盖好。
等他把嘴里的饺子咽进肚子里,这才正色道:
“老苏,今天中午我去医院,探望蔡晓丽她爸了,听蔡晓丽说,你借给她十三块钱,没错吧?”
“没错啊。”
苏明哲无所谓道:
“毕竟一起在知青点待了两三年,虽然不怎么来往,但是人命关天,不好不救,对吧?”
苏明哲还以为,韩春明要提醒自己,不要和其他女人走得太近,不要做对不起他姐。
谁料到,韩春明话音一转,就笑嘻嘻道: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
“老苏,你这都有能力帮外人了,我的工作问题,你看,是不是帮我给解决一下?”
随着知青回城潮出现。
知青的务工问题,也成了各地的老大难。
像苏明哲这种属于独生子,户口本上就剩下他一个人的,街道办直接就给安排了工作。
而像韩春明这种多工人家庭的,就只能排队等待。
当然了,有些工作确实没人干,也会推荐给韩春明这样的知青。
比如说,扫大街,清洁工等等。
问题是,这样的工作,韩春明也不愿意干啊。
于是乎,韩春明就在家待业了几个月,每天游手好闲,成为了人嫌狗憎的街溜子。
苏明哲听到韩春明让自己帮他介绍工作,想了想,还是开口介绍道:
“我们饺子馆倒是缺帮工,你要不要过来试试?”
“除了我们饺子馆,我和粤省会馆里的贺主任认识,你要是不愿意来饺子馆,也可以去会馆做服务员,怎么样?”
韩春明沉默了片刻,抬头问道:
“都有编制吗?”
“都有编制,帮工的话,最初一个月十八块,半年转正,服务员的话,最初也是十八块一个月,不过需要一年时间才能转正……”
苏明哲仔细讲了一下待遇。
韩春明这小子虽然懂的东西都挺多,但是在这个年代,一个男人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技术,就算是靠关系找到工作,也只能从最低层干起。
等他们转正了,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二三十块钱。
韩春明思考了一会,拿定了主意:
“我还是跟着你做帮工吧!”
虽然在省会馆工作,相对有牌面一些。
但是在这个时代,人们更信奉能吃饱饭。
常言道:荒旱三年,饿不死厨子。
韩春明为了肚子,决定委屈一下面子。
“那行,明天早上,你直接来我们饺子馆,我和我们经理谈!”
随着饺子馆越来越红火,仅有的人手早就不够用了。
关于找帮工的提议,苏明哲也早就和经理马大勇聊过了。
可惜,街道给安排了两个女知青来当帮工,这两个女知青都受不了最底层的活,干不了几天,就撒丫子跑路了。
苏明哲就提议找个男帮工,马大勇却表示没有男知青愿意来干这个活。
帮工不是学徒工。
学徒工工资比帮工低,但是,是可以学习本事的,学到本事以后,就能涨工资了。
而帮工的工资就那么一点,永远没有增长的可能。
所以,一般男人都看不上帮工。
现在韩春明答应来做帮工,也是看在了苏明哲的面子上,换个地方,他也是绝对不肯干的。
定下了上班的事情,韩春明拎起饭盒就走:
“行嘞,咱们明儿见!”
苏明哲见状,连忙叮嘱道:
“春明,这饺子是给你姐带的,别全给苏萌那丫头吃了!”
韩春明一听,顿时不乐意了:
“苏萌是你妹啊!”
苏明哲听了,顿时反讥道:
“春燕还是你姐呢!”
“行行行,她们俩一人一半,总行了吧?”
韩春明本来准备留两三个饺子给家人尝尝鲜就算了,其他都给苏萌的。
如今,被苏明哲喊了一嗓子,顿时不好意思这么做了。
眼见韩春明离开,苏明哲这才掏出钥匙,开锁进屋。
打开灯后,不到十六平的房间里,堆满了瓶瓶罐罐,还有几件梨花木家具。
桌子上一个元青花大瓷瓶里,胡乱插着几副字画。
苏明哲看着自己这半个月里收藏的宝贝,嘴角一扬,露出几分满意的微笑:
“韩春明这小子从小就捣鼓这些玩意,手里的藏品少数也有上百件。不过和自己的这些珍藏相比,在价值上,就有云泥之别了。”
“这些东西若是让韩春明看见了,指不定怎么着呢。”
欣赏了一会自己的藏品,苏明哲就坐在书桌前,拿出墨水、钢笔,摊开信纸,开始继续写《血色浪漫》第十二回。
穿越来第二天,苏明哲就去了一趟燕京最有名的几家杂志报社,把自己半抄半改编的《血色浪漫》,投稿到了一家小说杂志社。
这家小说杂志社属于半月刊,同意连载后,每千字给六块钱稿费。
截止到前天,苏明哲一共提交了两次稿子,十万字,给了六百块钱。
家里摆放的这些瓶瓶罐罐,还有各种字画,都是苏明哲用稿费买回来的。
等一万多字的第十二回写好,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
苏明哲检查了一遍,就放进了书桌里。
略微睡了一个小时,一觉醒来,天色还未亮。
已经神清气爽的苏明哲,在兜里揣了几十块钱,就朝着附近的鸽子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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