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凤凰台上凤凰来


月落小轩窗,照我明镜台。

晚晚与云邪一拍即合后,便去了他的下榻之处。

那是一条花船,泊在江面上,红袖招,点绛唇。

船上老鸨明显对云邪马首是瞻,早早的停靠在岸边等着他不说,见他带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上船,也不敢随便发问,只恭恭敬敬的将他送至一处偏僻房间,便退了出去。

外头风光旖旎,里面却是换皮之痛……

云邪执着刀走到晚晚身旁,平静道:“我也不是白白给你画皮的,第一,你要将你手中的情蛊给我,第二,你要帮我做一件事。”

“这有什么难的。”晚晚应承道。

云邪这才点头,抬手将麻醉药朝她递去。

“慢。”不想,眼前这小小女子居然挥手一挡。

“怕什么,一闭眼就过去了。”云邪散漫笑道。

“我不喝。”晚晚看着他,目色湛然。

云邪为之一愣:“你确定?”

不服强效麻醉散,便要亲身经历这画皮之苦,其痛苦不下于凌迟之刑,就算是铁铮铮的汉子都顶不住这种痛苦,区区女流之辈,居然敢妄言至此?

“我确定!”晚晚说完,抽出腰间苗刀,递到唇边,红口白牙,一口咬在刀刃上,尔后躺了下去,用眼神示意云邪可以开始。

即便是张狂如云邪者也不禁动容,本以为一刀下去,这不足十六岁的女孩儿必定要痛哭流涕,从床上翻滚下来,可是直至最后,她依旧只流血,不流泪。这份气魄,身为人杰,死亦鬼雄。

“天下还有你这般的奇女子。”最后为她包扎伤口时,云邪也忍不住赞道,“真不知道南诏蛊王吃错了什么药,硬要留下那个蠢丫头,将你给送了过来。”

“你知道的倒挺多。”弯刀躺在枕边,晚晚看着云邪,声音因为失血而沙哑,而双眸则冷的发亮,就像磨砺过的刀锋。

父亲给她血肉,母亲给她皮相,她用血肉护卫南诏,大战三十场,小战无以计,落下一身的病,满身的伤,可他们却说她一生荣华富贵,逼她将手中仅有的东西交出来,给那柔弱可怜的妹妹,逼自己将自己的丈夫让给她,然后代替她远嫁楚国,逼她用自己的脊梁骨,当妹妹的垫脚石。既如此,她便将这一身的血放干,将这一身的皮相剔除,只当他们从未生过自己,只当世上从未有过晚晚这个人,这皮相再美,她也不要,宁可生生剥除,甩在地上,也不给旁人做嫁衣裳!

当最后一圈白绢围上晚晚的脸颊,晚晚忽然将手心中握着的东西射向云邪。

云邪抬手接过。

月光铺在他的手上,照亮那枚情蛊,半边乌黑,半边已被鲜血染红。

“我还以为要废一番周折才能入手。”云邪满意的将之藏进袖口,“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放手了。”

“那有什么。”晚晚淡然一笑,“痛过了,就放手了。”

十五芳菲,豆蔻年华,她也曾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深深慕恋着一个人,眼睛追着他的衣角,却又羞涩的不敢看他的容颜。他的名字总是挂在嘴边,仿佛他的名字与别人不同,别人的名字只是名字,而他的名字却是一颗糖果,放在舌尖,滚入喉头,便会甜了整个身心。

可这有什么用呢?

她最终还是离开了,被他推开的。

留在他身边的,却是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妹妹。

也曾心痛难耐,也曾妒火中烧,曾经甜美的糖果,如今却成了一味穿肠毒药,她咽不下,却又舍不得。连他做的那枚情蛊,握在手心,如一杯沸水,她十指合拢,拼命想要抓住这只杯子,却被它烧入骨髓,痛彻心扉,所幸,痛过了,就放手了。爱没了,便只留下恨。

月光曳进银盆,清水浸美人皮,此夜之后,再无南诏公主晚晚。

而尚有人不知其中利害,只道公主在京城里走失,要找国师寻个说法。结果反而在晚晚的房间里搜出一堆书信,这书信是她早早写好的,说自己在京城里遇上喜欢的男人,故抛弃公主的身份,与他私奔去了。苗女热情奔放,遇上喜欢的男子,常常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区区私奔,放在南诏还不算什么大事,可是她这一走,剩下的人怎么办,他们拿什么跟国师和亲?难道拿他们这把老骨头么?

焦头烂额的南诏使节们连陪国师吃个年夜饭的心情都没有,就草草的收拾一下,打道回府了。

那天狂风摇曳蚩尤旗,南诏使节的队伍蜿蜒如蛇,缓慢的向城外爬去。街道两旁,少不了看热闹的百姓,中有一女子,挤开人群,走到一名南诏勇士身边,与他攀谈起来,不经意间谈到与人私奔的南诏公主,她问道:“你们恨不恨她?”

“怎会?

”南诏勇士大大咧咧的说,“公主她这辈子给南诏打过多少胜仗,她算对得起南诏了。现在她找到喜欢的人,跟着那人结婚生孩子去了,我们为她高兴还来不及,有什么恨不恨的?”

那名女子微微一愣,便笑了。帷帽落下白纱,一路滚到脚踝,将她整个人包裹在其中,但仍然隐约可见她脸上和手腕上的白绢,渗着一股血气透着一股药香,将她严严实实的缠绕。

南诏勇士并不知道自家走丢的公主就在眼前,开开心心的聊了半会天,便洒脱的挥手作别。

留下晚晚,目送他们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了,才缓缓转身进了酒馆。问店小二借了一把剪子后,她回了下榻的上房,对着菱花镜,咔嚓一声,剪在鬓边白绢上。

沾着血迹的绢布一圈一圈落在她的脚边,新生的皮相迎着风雪,微微生疼。

晚晚皱皱眉头,然后赤足跑到床边,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这才一边朝手心里呵气,一边走回菱花镜前。

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虽非倾国之姿,但也算清秀佳人,尤其是那双似喜非喜,似笑非笑的眉眼,叫人匆匆一瞥,便能生出三分喜爱。这正合晚晚的心意。毕竟如今这个世道,一个女孩子若是孤身一人在外,便不可以生得太美,不然便是惹祸上身,但也不能生得太丑,不然遇到困难时,便不会有人帮她。

“中人之姿……这样最好。”晚晚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笑了起来。

捡起地上的衣裳一一穿好,走到楼下要了一份简单的吃食,酒楼老板很是吝啬,清汤寡淡不见盐,宫保鸡丁里全部都是鸡屁股,跟蛊王殿根本没法比,可是晚晚还是吃得挺香甜。

她知道,她迟早得习惯这样的生活。

将最后一口清汤喝进肚子里,晚晚走出了酒楼,天有小雪,缓缓落在她的肩上,她看着苍白的天空,眼睛里有一丝怅然,今后要何去何从,她还没有想好。

但是着一抹迷茫很快就消失无踪。

“生我养我者南诏。”她心道,“父亲母亲亏欠我,可是南诏从未亏欠过我。我是喝南诏的河水,吃南诏的野兽长大的,总有一天还要回去故乡;我的妹妹为难我,可是南诏勇士们不曾为难过我,总有一天我要跟他们再赴战场,守我云荒大泽;师傅不待见我,可又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跟他一样瞎了眼,咱两各奔东西,他有他的好姑娘,我有我的小情郎。是了是了,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爱我所爱,恨我所恨,这才像我,这才不枉我在人世滚一遭。”

心头阴鸷已去,晚晚洒然一笑,又恢复往日那精灵古怪的样子,也不管外头正在下雪,一路蹦蹦跳跳的朝云邪对她说过的地方走去,活像一只灵山小鹿,不一会,便来了京城有名的景点之一,凤凰台。

相传建国初,高祖曾在此处建起高台,招揽四海之内有识之士在他帐下效力。时过境迁,人已作古,只留下这座高台。历代君王延续着先祖传统,继位之后,都要重修一遍凤凰台,然后设下专门的官员管理,若有遗漏民间的奇才,可以在此毛遂自荐,直达天听,有真才实学者破格录取,滥竽充数之辈就拖出去砍了。

有凤来兮,栖我梧桐。守我河山,扩我疆海。

时至今日,凤凰台上依然有官员驻守。

人来人往,没有人多瞅他一眼,直到晚晚走到他面前。

“我是有才之士,我要面见国君。”晚晚说。

那官员正拢着手炉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就差磕在桌上,直到晚晚将这话说了三遍,他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方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少女,一脸狐疑道:“姑娘,你在做梦?”

“你才做梦呢!”晚晚大怒,拔出刀子插在对方的桌子上,“我勇冠三军,有万夫莫当之勇,你要是不信,立刻出来跟我大战三百回合!”

“老夫年事已高,一两个时辰都撑不住,如何能战三百回合?”那年迈官员睁一双昏花的老眼看了她片刻,然后伸出瘦骨嶙嶙的手,提笔龙蛇,半晌之后,将一封信和一枚令牌交给晚晚,“不过圣上年轻,身强力壮,定能满足你,你且去面见……”

晚晚总觉得这话有哪里不对劲,可是她汉话学的不好,到底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出来,只好糊里糊涂的接过令信,然后转身离去。

“且慢。”身后的年迈官员忽然张口问道。

晚晚回过头来。

年迈官员依然是那副老眼昏花状,抱着手炉,不紧不慢的问她:“凤凰台上凤凰来,可惜世人只知一个凤血歌,却不记得这座凤凰台。小姑娘,你为什么不选择那位如日中天的国师大人,而要选择圣上呢?”

晚晚心里只有南诏,国师与小国君与她一点干系都没有。

她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只不过是因为受人之托——当日那名画皮师给她画皮之际,曾经问她要过两样东西,一是情蛊,二是她一年的自由——这一年当中,她要想方设法入宫,并且侍奉在小国君身边,至于具体要做什么,他并没有说,不过晚晚想时机到了,他一定会再次出现的。

只不过这种心里话,晚晚是不会随随便便告诉一个不认识的人的,故而眼珠一转,便随口回了他一句:“国师太老了,比起他,我更喜欢年轻有力的汉子。”

望着她蹦蹦跳跳离去的背影,年迈官员摇摇头,苦笑道:“言不由衷。”

侍奉在他身侧的卫士无奈道:“这种人,您还推荐她去面见圣上……”

“没办法。”年迈官员无奈叹息,“这些年来有识之士尽归凤血歌,已经多少年没有人肯登凤凰台了……圣上固然才情可比梧桐木,可那凤血歌却是火树银花不夜天,足以遮盖其他人所有光华,一个朝代,有他一人足矣……圣上是难得的中兴之主,可惜生不逢时啊!”

两位忠于楚室的官员呜呼哀哉了一阵,那卫士依旧不服气:“可即使如此,也不该滥竽充数啊,那么年纪小小的女孩子,能顶什么用?”

“她比你有用。”年迈官员缓缓闭上老眼,假寐道,“刚刚你跟她同时出刀,你半把刀还在鞘里,她刀子已经插在老夫桌子上了。若是你们对上,就那么一瞬间,十个你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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