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开方律师办公室的门,我一眼就看见洛丢丢在耍宝。只见她眯缝着双眼,把两只手臂高高地举过头顶,奋力地扭着腰,甩着屁股,嘴里不知道哼着啥破调调,山寨印度肚皮舞女郎的个人表演赛显然正在火辣进行中。
“嗨。”我抱着文件袋站在门口,一直等到她心满意足鸣金收兵才与她打招呼。
她显然没把我当根葱,只是斜我一眼,就喘着气把自己扔到沙发上,抱住桌上的一大瓶可乐自顾自地喝起来。直到我走到她身旁站定,她才懒洋洋地吐出两个字:“你谁?”
“我是方律师的助手。”我说,“他在忙,让我先来跟你聊一聊。”
“助手,还是小三儿?”她忽然来了兴致,撑起半个身子,肆无忌惮地打量我。我看到她宝石蓝色的眼影,宝石蓝色的美瞳,似乎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她连续眨了好几次眼睛,质量上乘的假睫毛都没有要掉下来的意思。
她穿LV的彩色波板鞋,一件Dior的宝蓝色小T,我没猜错的话喷的应该是香奈儿的“邂逅”,如假包换的富家女。只可惜她那张脸还未怎么长开,眉眼之间怎么看都是一股稚气,脸颊上隔夜的亮光散粉更是令她显得不伦不类。
“问你话咧——你看我干啥?”她拖长声音,“难不成被我的一针见血吓到了么?”
“该我问你才对。本月13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7点一刻,你在哪里?”
“和我的男人在一起。”她飞快回答我。
“在一起干吗?”
“你想知道我干吗?”她坏坏地笑起来,摇晃着五根手指头,逼近我的脸说道,“唉呀呀呀呀,助理小三姐姐,看不出来你真坏,一上来就问小孩子这种色色的问题。哦,对了,是不是你的方大伯忘了提醒你,我还未成年,我才15哦。”
她一边说话一边在我面前晃过来晃过去,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我被她晃得头晕,只能退到茶几后面去。
“你说一男一女在一起能干吗?”她终于坐下来,继续抱着她那瓶亲爱的大可乐,仰头猛灌,一看就是表演欲超强的那种新新人类。
我提醒她:“如果想解决问题,你就最好说实话。”
“你别把我当吴媚媚!”她把可乐瓶像枪一样对着我,“你把骗吴媚媚的律师费分我一半,我就啥都告诉你。不然,一切免谈!”
真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落泪的90后。我把手里的文件袋往桌上一扔说:“看看吧,看完后再决定你说还是不说。”
她却伸出一只脚,把所有文件袋一股脑扫到了地上,说:“我没这个兴趣!”
“关于叶贱贱的也没兴趣?”
“谁是叶贱贱?”装傻充愣她真是一流。
我站起身,捡起所有文件袋,转身就要往门口走,要装大家一起装,谁怕谁。
“等等。”不出我所料,她喊住我。
我转身看着她,扬起手中的文件袋。
果然,她把可乐瓶用力掷在茶几上,对我喊:“你离我那么远,我怎么可能看得清楚呢?你确定你懂法律?我看你连常识都没有。对当事人要尊重,你晓得啵?”
我走回,将袋子悉数放在桌子上,提醒她:“小心你的脚。”
“小气鬼。”她充满警惕地瞪了我一眼,才拆开那些纸袋子。动作很缓慢,像在拆定时炸弹。一个小亏都吃不得,想必十分缺乏安全感。想想我15岁的时候,其实和她又有多少区别呢?只不过是现在的她看上去与全世界为敌,而那时候的我,是在心里默默与全世界为敌罢了。
就此而言,我对她的怪异行为并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我注意到她拿着文件袋的手指,有些微微的颤抖,或许聪明的她早就猜到里面会是些什么。为了给她一点空间,我只好没事找事做,起身替方律师收拾办公桌去。
谁知道我才走到办公桌前,一堆书还没摆放整齐,就听到身后发出一声无与伦比的尖叫,我转身,看到被洛丢丢撒得一地的照片和资料,还有整个上半身趴在那个长条的玻璃茶几上的她,像一只刚被鲨鱼咬了一大口的扁扁的八爪鱼。
我任她去。
我转身收拾好桌子,走回去弯腰收拾好被她扔得一地的东西,把它们重新塞回文件袋,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耐心地等她开口说话。
然而,十分钟过去了,她一直趴在那里装死,一动不动。
我伸出手推了推她,纵使我有十二万分的耐心也甘拜下风。
“我死了,别救我。”她气若游丝地答。
“本月13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7点一刻,你在哪里?”
她终于肯抬头,一张乱七八糟的脸看着我,声音沙哑却充满仇恨地问道:“如果我告诉你,那个垃圾会不会被关起来,枪毙,砍头,杀他全家!”
“那要法律说了算。”我说,“我只是希望你说完实话,可以没事。”
“去你妈的XXX。”她冒出一句干脆利落的粗话,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捏住那些个信封尖叫,“等等,这鬼玩意你们从哪里弄来的,是不是PS过的,我警告你哈,不要跟我耍花招,我早说我不是吴媚媚那种笨瓜!”
我说:“得了吧,如果你真的够聪明,就应该知道那个叫叶贱贱的,根本不爱你,他有很多女人。他跟你在一起,根本就是骗你的钱花。”
“你放屁!”洛丢丢起身冲到我面前来,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看着我的眼睛像是要冒出火球来把我整个烧掉才甘心。我当然不会那么傻,站在这里任她的手掌挥到我的脸上来。于是我掰开她的手指,稍稍退让一步对她说道:“一针见血了,抱歉。”
“别学我用成语,我要收费的!”她察言观色,得意地笑着说,“你退啥,怕我打你么。不过你的样子,真的很欠扁。”
“要动手,你未必是赢家。”我说,“不信你可以试试。”
她真的不怕死地扑上来,我闪过,一个反手,将她按倒在地。
三年的跆拳道不是白学的。
我放开她,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架了个多余的马步,手指一上一下点着我的脸威胁我说:“既然你这么了解我就应该知道,我有很多朋友,不一定要自己动手。”
“都是些什么朋友?陪你吃喝玩乐,刷爆你的信用卡,偷了你的手机,卖了你的PSP,骗你跟别人上床,还是直接就抢了你男朋友那种?小朋友你听好,这次的事不是小事。吸毒贩毒,你以为这些是小说里电视里搞着玩的吗?别以为你打着未成年的招牌,就可以替人家顶包,到头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强撑着哼哼:“我愿意为他死,关你屁事。”
我在椅子上坐下:“悉听尊便。”
“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会点三脚猫功夫,就可以这样随随便便地教训我?”她显然被伤了自尊——可以想象,在她这样的年纪,自尊可能是她唯一拥有的东西了。“你敢说,你从没被男人骗过,从没被男人打过,从没为男人奋不顾身过?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真不知道该恭喜你还是同情你,欧,巴,桑!”
我微笑着说:“至少我不会贱到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地步。”
“我要杀了吴媚媚那个臭八卦婆!”她猛地推开我就往门外冲去,我一把拉回她。她转过身想咬我手臂,我灵巧地避开。她重心不稳,又跌坐在地上,地板砖有些滑,她爬了两下没爬起来,干脆就坐在那里嚎啕大哭起来。
我总算了解方律师嘴里的“神经质问题少女”到底是什么意思。难怪他要选择先去洗车而把这个烫手山竽扔给我来对付。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本月13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点一刻,你在哪里?”等她哭够以后,我走近她,蹲到她身边,递给她一张纸巾,换了一种态度,温柔地问。
“你丫是复读机么?”她说。
我笑,并不是觉得她幽默,而是她一张脸哭过后花得像一块扎染的花手绢,我实在忍不住。
“我挺幽默吧。”她恬不知耻地问。
“还行。”我说。
“律师在办公的时候可以随便笑吗?”
“我只是个小助理。”我答。
“好吧。”她说,“既然你这么想知道,告诉你也无妨,那晚我在网吧。上网上到早上七点多,然后我就坐飞机去上海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了。很High的哦,你有没有看过?”
“一个人?”
她警觉地看我一眼,不答。
“其实在这之前你们吵架了,所以那一整个晚上,你们都不在一起对不对?而且,你一直打他的电话,但是他都关机,对不对?所以那些毒品,其实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对不对?你非往自己身上扯,就是想逼你妈妈花钱替他请律师对不对?”
“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洛丢丢从地上爬起来,一直爬到沙发上,在沙发的角落,抱住自己,不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小声地说:“其实你们不用这么麻烦去找证据证明他很花心啥啥的。我早就知道他有很多女朋友,但他那么帅,对我那么好,人前人后都叫我老婆,吃个葱油饼还分我一半,我舍不得。”
我不得不对90后的审美深表怀疑。至少从照片上看,那小子黄头发,小眼睛,一副一辈子都睡不醒的样子,我真不知道“帅”字从何来。
更何况,葱油饼很值钱么?她舍不得的到底是什么?
“你恋爱过吗?”她表情不屑地说,“不过你长了副老姑婆样,那种没有他就活不下去的滋味你一定没有体会过吧。所以,你不会懂的。我说了也是白说。”
我从方律师桌上拿过一张白纸,一支笔,对她说道:“不说也行,你把那一两天和贱贱之间发生的事情经过都写在这上面。记住,要事实,不该写的千万不要乱写。”
“你替我写。”她把纸推给我说,“我不会写字。”
“好吧。”我无奈地对她说,“你说,我写。”
她端坐到沙发上,咳嗽两声,开始:“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的白云,朵朵的白云下面飞着只只的小鸟,有一只小鸟的翅膀上,不小心粘上了一块口香糖,所以她飞不动,啪的一声,掉了下来,摔死了——咦,你怎么不记录?”
“继续,”我说,“我记有用的就好。”
“没了。”她凑近我跟我谈条件,“这样,如果你可以救他,你想我咋说我就咋说,如何?”
“怎么救?他确实做了错事,不仅我,方律师,你妈妈,任何人都救不了他。反倒是你,作伪证罪责难逃,你想清楚了。”
“我很不喜欢别人威胁我的。”她说。
“看来你喜欢别人揍你。”我说,“别说我没提醒你,少管所的警察真的会打人。你吃饱了撑着硬要把自己往里面塞,谁都没办法。”
“你这么说,我才发现我饿了。”她眼光闪烁地说,“没吃饱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很好。我问她:“想吃什么,我去替你买。”
她不信任地看我一眼,意思是“你有这么好?”但紧接着就像模像样地吩咐我:“麦当劳的辣鸡翅,要四对,再加个红豆派。当然有杯热可可最好不过。对了,钱找吴媚媚要,我没钱。”说完这些,洛丢丢忽然两眼放光地盯住我的胸口,我未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一把拉住我挂在胸前的挂坠,夸张地喊道:“喂,这么有个性,一看就是男人的东西哦。好看死了,送给我吧!”
我把挂坠猛地从她手里夺回,起身把纸笔拍到桌面上:“给你半小时,老老实实写,我去给你买完麦当劳回来收。”
她不满地嘟起嘴,眼睛仍好奇地看着我胸前那玩意。
“送我嘛。”她说,“送我我就什么都说。”
我真不知道该羡慕她还是轻视她,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看来不过是儿戏。
我对着她流利地背出:“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从贱贱和他朋友身上搜到的海洛因是一百二十克,是挺身而出还是自我保护,你好好掂量掂量吧!”
对付未成年少女的唯一方法就是恐吓加威胁,包治百病。对这个神经兮兮不懂礼貌的洛丢丢尤其应该如此。
我背诵完,满意地看了她发白的小脸一眼,迅速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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