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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你长得真好看


虞瑾步步紧逼,肖铁匠步步后退。

很显然,被虞瑾迅如急电一般干脆利落的出手方式吓到了。

看那些地痞,被虞瑾施展出来的泰拳和截拳道打得落花流水,一个个捂住伤口疼得浑身打颤。

“虞丫头,你别过来啊!我只是口头上欺负你!你看你,没有受过伤,也没有半点实质性损害……我跟你扯平了!”

说完,肖铁匠跌跌撞撞地冲到不远处的人群里。

一个受了伤打着石膏的大男人。

就这样被虞瑾吓退了。

可虞瑾知道,他贼心不死,肯定还会觊觎自己手里的银子。

虞瑾带着攀岩工具的图纸,在青木镇上雇了一辆简陋的小马车,来到吉县一家久负盛名的铁匠铺子里。

将图纸交给铺子里坐镇的手艺人,虞瑾来到大街上四处溜达。

突然,她拐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巷子里。

她藏在青石墙壁背后,等一抹年轻的身影尾随而至。

她等这人走到巷子口,立即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他。

一把将他拖到巷子里。

虞瑾点了他的命穴,他顿时软软地倒在墙壁旁边。

“虞姑娘!别别别!我是那个寿喜班的花旦,我叫宋哲衣!”

虞瑾听到熟悉的嗓音,顿时回想起来。

昨天晚上在深山老林里,这人被山贼抓住,半路上打算处决掉。

如果不是她及时出手,恐怕宋哲衣就要被两个山贼干掉了。

虞瑾狐疑地打量他一番。

皮相俊美,跟乔景安,越天权那些人不遑多让。

但因为常年唱戏和舞台表演,整个人透着几分阴柔的美感。

比不上乔景安的男人味,也比不上越天权身上散发出来的高贵气质。

“你一直跟踪我?从桃花村出来,就跟踪我?”

宋哲衣没有否认,神色黯淡:“嗯,我有钱,可以雇马车,所以,我就一路跟踪姑娘,我特地跟在你身边,是因为……那些山贼!”

“什么意思?你担心被那些山贼追杀?”

宋哲衣无奈地点点头,苦笑一声:“姑娘,你以为那些山贼占山为王,平时都是吃素的?他们狡诈阴险,连吉县官府都打不了。”

虞瑾深以为然,笑道:“所以你也不敢回寿喜班?”

“嗯,姑娘这么聪明,肯定猜得到,寿喜班有山贼的同伙,否则他们怎么可能把我抓到山里,伺机除掉我?”

虞瑾耸了耸纤秀的肩膀,口气认真地问道:“你在寻求我的庇护?”

“嗯!姑娘,这是报酬!一片金叶子,够不够?”

正所谓乱世黄金,这时候收藏金子,其实是一种硬通货。

虞瑾大大方方地收下了,带着他来到吉县大街上溜达。

有一个免费劳力,不用白不用。

于是虞瑾逛了逛杂货铺,买了女学生专用的红木箱子,带滚轮,体积不小,上面刻着山水画。

给人一种风雅精致的感觉,算是这个年代非常时髦的行李箱。

还买了风油精,文具盒,简易书包,针线盒之类。

宋哲衣不懂就问:“姑娘这是准备去私塾读书?你们桃花村的女孩子也可以上学堂吗?”

虞瑾在杂货铺里挑了几件发饰,准备以后扎辫子用。

“嗯,去吉县教会高中,你呢?有什么长久的打算?”

她没有告诉宋哲衣自己准备捣毁山贼窝的计划。

毕竟不太熟,不知底细,而且宋哲衣这种戏子,就是大夏朝传统意义上的戏子无义。

戏子自古以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太靠谱。

也有爱国的,也有仁人志士,但对虞瑾来说,还是悠着点。

宋哲衣笑道:“我嘛?继续唱戏,等那些山贼风头过了,我回寿喜班拿走自己的契约,我想去海城的千乐门唱戏,你听说过吗?千乐门是海城最大的夜总会和歌舞厅,里面也有登台唱戏的。”

虞瑾点点头,表示自己听说过千乐门的大名。

宋哲衣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丝浓浓的向往:“听说千乐门唱一个月戏,可以拿到足足一百大洋的分红!攒个半年就可以在普通小区买套公寓,以后我也可以做体面的海城人。”

虞瑾笑道:“有野心是好的,而且你的能力也配得上这份野心。”

“不不不!我唱戏只是寻常功夫罢了!但去海城千乐门演出,我觉得自己还可以追逐一下这个梦想……”

两人边说边笑,相谈甚欢。

突然,一辆豪奢的马车从吉县城门口赶回来。

车上二人,正是越天权和苗馨蓝。

刚刚二人去了一趟桃花村,发现虞瑾不在家,问了问叶翠花,才知道她去吉县铁匠铺子里定制攀岩工具了。

越天权倒也没有原地等待,而是吩咐车夫赶车,回到吉县。

这不,在大街上碰到了。

越天权打起马车帘子,透过窗口刚巧看到虞瑾和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走在一起有说有笑。

看样子,男人对她十分顺从,漂亮的丹凤眼里凝着一丝淡淡的爱慕。

越天权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心疾突然发作了。

他捂住胸口位置,俊眉紧锁,原本苍白姣好的脸上露出一抹不适。

坐在他对面的苗馨蓝,一边察言观色一边试探地问道:“二少?这是怎么了?你身边带药了吗?”

越天权缓缓吁出一口浊气,放下马车帘子,神思不属地斜倚在马车上。

这时。

虞瑾刚巧从马车旁边路过,看到熟悉的马车和车辕上的家族标记。

她微微一怔,不由得停下脚步,驻足在街边。

马车慢悠悠地行驶,越天权躲在帘子背后,脸色透着几分病娇。

倒是苗馨蓝,起了一丝好奇心,便探身过来,打起马车帘子。

“是阿瑾!是阿瑾!”

但越天权没有搭理她,继续捂住酸疼的胸口,俊眉皱得死死的。

马车与虞瑾擦肩而过,最终走向不同的方向。

虞瑾将逛街买的东西一股脑儿交给宋哲衣,让他帮忙拿着。

宋哲衣瞬间感觉自己沦为她的跑腿和打杂小弟。

虞瑾来到西市,雇了一辆马车,付了五个铜板就准备打道回府。

突然,一个表情骄横的年轻女人闯进来,神色不满地呵斥道:“这辆马车归我了!你们赶紧滚下去!”

虞瑾不认识她,但宋哲衣认识。

立即作揖,笑道:“苗小姐?要不,咱们拼个车?”

苗碧云气呼呼地嚷道:“不行!我不习惯跟别人拼车!你怎么认识我?难道你是……”

苗碧云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美眸陡亮。

虽然比不上越天权那般华贵凌厉,却也是个阴柔美丽的男人。

“苗小姐,你家夫人带着你去寿喜班听过戏的,当时你家夫人还给我打赏了一串珍珠。你难道忘了吗?”

苗碧云记性也不差,笑道:“是有这回事,原来你就是那个唱牡丹亭的花旦啊?长得真好看,跟我去惜春茶社喝一杯,怎么样?”

“下次吧!今天我陪朋友出来购物。得掐着点回村里。”

苗碧云冷笑一声:“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咯?”

宋哲衣能屈能伸,急忙赔礼道:“不如约个清朗明媚的好天气?我给苗小姐唱你最喜欢的贵妃醉酒?”

苗碧云美眸盈盈一转,落在他身边的虞瑾身上。

这段日子虞瑾吃好喝好,锻炼身体,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干瘪豆芽菜。

她如今有胸有屁股,虽然稍显瘦弱,却自有一股子性感明艳的味道。

“她就是你朋友?你们孤男寡女在一起,怎么可能是清清白白的?”

虞瑾此时也分辨出来。

她就是苗府千金,也是苗馨蓝上头的嫡出大小姐。

“苗小姐,她真的是我朋友!如果你不信……”

宋哲衣有些语塞,一时不知道如何替自己辩解。

“我呸!什么朋友,分明就是水性杨花的小贱人!跟一个戏子在一起逛街吃茶,能是什么好货色?”

——内容来自【咪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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