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不错不错,林天,真没想到你还能写出这样一手好看的鹤体字。”

鹤体,就是众所周知的瘦金书,笔画尖锐,线条如丝细瘦而强劲,风格豪放不羁,每一笔都展现出非凡的锋芒和个性。

擅长这种字体的人,常给人一种才华横溢而又孤高不群的印象。

而这正是郑浩然特别偏爱的字体之一。

尽管郑浩然在书法界声名远扬,但他很少在公共场合展示这类风格的作品,所以外人更多见到的是他的篆书。

现在,林天能写出这样的鹤体字,让郑浩然内心涌现出一阵真诚的欣慰和喜悦。

紧接着,他拉上林天,开始展示自己多年收藏的各种鹤体字孤本,甚至忘了原本的棋局。

林天静静地陪在郑浩然身旁,时不时提出自己的看法,两人的对话和谐融洽,智慧的火花四溅,空气中弥漫着愉悦和默契。

这时,郑思雨无声无息地进了房间,只见郑浩然正在细心指导林天如何掌握笔力,不时传来“对,就是这样,速度快点,像风一样!”和“太好了,真的非常出色!”的赞叹声。

林天端正地坐在书桌前,背挺得直直的,握笔的手势既专注又从容,那一身白衣与黑发在郑浩然特意设置的柔和灯光下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更加深沉有神。

郑思雨仿佛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加速的心跳声,“咚咚咚”,糟了,她觉得自己正一步步滑向感情的漩涡。对方不仅是个高中生,还是她的亲学生……这叫她如何是好呢?

郑思雨的脸色就像早晨初开的桃花,在晨光中悄悄染上了一抹几乎看不见的红晕。她心里那个小秘密,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悄悄掀开了一角,让她感到既不好意思又有点甜甜的。

即便这样,她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穿过了空间的限制,轻轻落在了林天身上。她的眼睛里藏着复杂的心情,就像是轻风轻轻吹过湖面,引出一圈圈温柔的波纹。

林天似乎有着超乎常人的感知能力,早在笔尖最后轻轻碰触纸张的那一刻,他就感应到了郑思雨的到来。他不紧不慢,优雅地放下笔,每一个小动作都透着一种说不清的韵味。

随后,他的目光穿越了正聊得起劲的郑浩然,与郑思雨的眼神在空中默默相遇。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所有的语言都显得多余,只有他们的眼神在安静中传递着千言万语。

林天嘴角扬起了一抹如春风般温柔的微笑,暖洋洋的,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却让郑思雨的耳朵根悄悄泛起了红晕,就像晨露轻触过的花瓣,细腻又羞怯。

郑浩然全然沉浸在他的思绪中,直到林天的眼神示意,才注意到站在门口的郑思雨。一见女儿,他立刻高兴地招手,声音里全是欢喜:“思雨,快来!林天写的字真是太神奇了,你绝对不会想到!”

郑思雨回应着走过去,脚步间故意装出一丝镇定,想要掩饰心里的波动。她仔细审视着林天留下的每一笔,像是在解读一段深藏的故事。

当郑浩然展示林天的书法作品时,他的神情仿佛是守护着一件珍宝终于展现在阳光下,眼里闪烁着骄傲的光芒。“看这字,刚中有柔,力量十足,简直就像是神仙的笔触!”他没注意到郑思雨情绪的微妙变化,展示完之后,又小心地把那幅作品放回桌面,每一个动作都充满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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