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就像这个年代的人,有个工作都是天大的好事,在后世?打个工?怎么还变成好事了?当街溜子才是最有前途的职业,吃香的,喝辣的,天天闲逛,他不香吗?

李崇文微笑着点了点头说:“我儿子长大了,爹说不过你,反正不管你有多大本事,你也是我儿子。”

李来福笑着接了一句:“这事也没人跟我抢,毕竟你也不是当官的?傻子才给你抢着当儿子。”

李崇文调皮的看了一眼小房间,说道:“那不是有俩小傻子?”

李来福笑着说道:“爹,你有点不着调了,”以前他可看不见李崇文这么开心,毕竟一个人工作要养五个人,而且还有三个半大小子,不说钱够不够用,就是粮食?都要了亲命了。

李崇文也不在乎儿子说他不着调,他只说了一句:“跟你爷爷学的。”

爷俩说完话,李来福也没在家里吃早饭,准备今天去看周成,必须得感谢一下人家,自行车可是实打实的好处。

自行车他老子要推到厂里练习,李来福也没车骑车,从南锣鼓巷出来,直接走到鼓楼,到了早点摊,早点摊明显高级了很多,起码他是有门面房的,至于豆汁就算了,这东西?在后世被吹成京城人特色?老京城人都爱喝扯淡,从豆汁发明出来就是给出苦力的人喝的,一碟咸菜,一碗豆汁,一个大饼,吃的饱饱的,你让京城那些达官贵人吃这个?怎么可能?

就算在后世也几乎都是蒙骗游客?老京城人还是吃不惯。

李来福要了一碗卤煮,这年代的早点铺,偶尔有两个穿工作服的,剩下的都是那些拿着鸟笼穿大褂的老头,普通人家真的吃不起,就算吃得起,也舍不得,一碗卤煮李来福十分钟不到,就吃的精光,倒不是多好吃,毕竟佐料材料限制了,什么百年老店都是扯淡,这年代人吃的就是一个幸福指数,一个满足感,三个月不见肉,给你一碗卤煮你能把碗啃了,问他味道,他能说不香?

嘴里叼着烟,逛着街,在鼓楼边上转悠着,看着人来人往,自行车,牛车,马车,匆匆忙忙,这牛和马也算是知足了,还能跑一趟京城鼓楼,下辈子是没机会了。

李来福走了半天发现一个问,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年代裤子为了省布料“瘦。”

没有那种大裤裆,双手插兜叼着烟,仰着头走路一步三晃的感觉。

正在那里闲逛着,“小子,你等一下,”突然听到声音他回头看见三个半小子跑过来。

李来福看着过来的三个人,三个人一脸稚嫩,还要装的很凶的样,一身是补丁的衣服,还敞开着怀。

噗!

也不怪李来福发笑,这三个货你都瘦成皮包骨了,肋骨都快支出来了,本来敞开衣服装把小流氓,可是给李来福的感觉就是三个行走的带皮骷髅架。

三个人跑到李来福身边为首的小子,还特意把脚踩在旁边石墩上,一副狂傲不羁的样子,说道:“小子,借几支烟抽。”

李来福看着他那个熊样,差点笑出声来,上一世他14岁就混社会,见到最差的小混混也比他们仨强。

李来福看着他们跑过来,快速喘气那肋条骨都忽闪忽闪的,李来福根本没有搭理那小子问话,而是伸着手指捅了他一下肋条骨。

哈哈!

那小子一笑就破防了,刚才装的狠劲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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