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人生大事
叶春好站在留声机前,把音乐声音调得低低的,免得影响她和雷督理商量大事。
所谓“大事”者,便是他们的婚礼了。叶春好是个大姑娘,对待这一生一次的事情,当然是愿意隆重的操办。但雷督理在十年前已经隆重过一次了,隆重过后,也并没有落到什么好结果,所以雷督理对于婚礼一事有些灰心,打不起精神大操大办——除此之外,他还有一点迷信的想法:上回婚礼办得漂亮,结局却是十分的不漂亮;那么这回若是再大操大办,会不会又重蹈覆辙?
所以,依着他的意思,便是小吹小打一番,把该行的礼节都行到了,也就是了。
他这话让叶春好有点失望,不过失望得有限,因为她对婚礼本身也并不是很有热情,说是要“隆重”,也无非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一点,她自己心里也明白。
婚礼的细节,她很有兴趣谈一谈,但雷督理没这个兴趣,她便识相的换了话题:“日子怎么选呢?是要翻翻黄历、找个黄道吉日出来么?”
雷督理对这问题不屑一顾:“日子让子枫去挑,你我都不用管。”说到这里,他对着叶春好一笑:“大概也就是这样了,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有就说,没有的话……”
他话没说完,但是叶春好已经领会了他的意思,便是答道:“你若有事,就忙你的去。我现在是想不出什么新要求了,将来想到了,再告诉你。”
雷督理迈步要走,临走前又对她笑道:“我一定得找个最近的日子,把这件事情办了。”
“我又不会跑掉,你急什么?”
雷督理一手握着房门把手,微笑着压低了声音:“我急什么?我急着入洞房。”
叶春好羞得一跺脚:“你快走吧!”
雷督理的私人事务,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丢给林子枫去办的。林子枫看出雷督理确实是很急着要娶叶春好过门,便选了个最近的吉日——其实也不怎么吉,但也绝对不凶。他觉着自己能挑这么个日子给叶春好,已经算是相当的仁慈厚道了。
接下来,便是一番采买。仪式可以一切从简,但该预备的聘礼是不能少的,叶春好没有娘家,这聘礼可以由叶春好自己收下。在这上面,林子枫没太马虎,横竖花的都是雷家的钱,那叶春好此刻正是雷督理心尖上的人,他花得越多,雷督理越高兴。
但林子枫并没有因此高看了叶春好半眼——他是七年前到雷督理身边的,叶春好现在再受宠、再风光,在他眼中,也还赶不上七年前的玛丽冯。那时候雷家有钱,冯家也有钱,两家合起来捧着玛丽冯一个,好家伙,女皇似的。
论家世,论姿色,甚至论学识,现在的叶春好都远不及当年的玛丽冯,所以林子枫很轻蔑的在皮货行挑选银狐灰鼠皮子,漫不经心的在银楼金店挑选珍珠钻石,挑来挑去都是些俗物,但是,他想,这就足够姓叶的丫头乐的了。她有什么见识?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坏?
热热闹闹的买了几车宝贝,林子枫花了约有六万块钱,又捎带手订制了一乘花轿——急着用,做工不用太细,别抬到半路散了架子就成。另有两份龙凤帖,是他从铺子里买的,印得倒是挺精美,只可惜,实际的意义不大。放到平常的人家,男女双方交换了龙凤帖,那婚姻关系就算是成立了。可雷家可不是平常的人家,雷督理将来要是喜新厌旧把叶春好踹了,叶春好纵然摆出一万张龙凤帖来,也是无用。
经了林子枫这么一番漫不经心的操办,在这年正月的最后一天,叶春好出了嫁。
她真实的婚礼,和她想象中的婚礼,一点都不一样。
出嫁前夜,她懵懵懂懂的搬去了自己住过几个月的那所小四合院里,府里的几个小丫头、白雪峰的二姐以及林子枫的妹妹过了来陪着她,她不大认识这些人,想谈话也不知从何谈起,倒是白二姐是去年结的婚,还是个新媳妇,很有一点经验可以传授给她——还不能传授得太细致,因为林家妹妹也在一旁坐着呢。
她天黑即睡,也没睡着,想要理一理心事,可是心事也没理清楚。到了半夜,她刚有了一点困意,一帮子老妈妈又推门进了来,唤她起床梳洗。平日里她事事都有主意,到了此刻,却像是连灵魂都没有了似的,茫茫然的任凭她们摆布。房内电灯通亮,老妈妈扯了丝线两端,在她的脸上来回滚绞。她明白,这叫做“开脸”,面颊上的柔细绒毛被丝线绞了去,在微微的痛楚中,她大睁着眼睛,眼角余光扫到了一大圈围观者。
她难堪极了,可越是难堪,越要勉强镇定下来,做出个落落大方的样子。开脸完毕,她的头发短,不必花大工夫梳头,于是老妈妈们暂且退出去,等她穿好了贴身的衣裳,才走回来为她涂脂抹粉。脂是好脂,粉是好粉,然而一层一层的刷上她的脸,竟能把她那张脸刷成了滑稽的猴屁股样,以至于她要摇头晃脑的躲避:“太红了,太红了……”
老妈妈追着她抹胭脂:“要红,红才喜庆。”
于是梳妆到了最后,她成了个红脸红衣红绣鞋的妖怪,妖怪罩上了红盖头,瞧着倒也像个人似的。被几个花红柳绿的小丫头搀扶了出去,她晕头转向的上了一乘小花轿,人在轿子里,她还恍惚的想:“现在结婚,不是都用花汽车了吗?”
没等她想清楚,花轿里一暗,是轿夫把她连人带轿,一起运送进了一辆顶宽敞的美国汽车里。现在不是禁止女子抛头露面的时代了,但叶春好平日尽管可以在街上随便走,可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她是无比矜贵的新娘,而雷督理不高兴让闲杂人等看见自己的新娘。
美国汽车披红挂彩,像是汽车中的新郎官,一路缓缓而行,把叶春好送到了雷府。汽车在大门外停下来,车门一开,训练有素的轿夫们又平又稳的把花轿抬了出来。轿子里的叶春好用手指在脸上蘸了蘸,蘸了一指肚浓浓的红色,心里就发焦,暗想这怎么办?
心里焦灼,肠胃偏又咕噜噜的响了起来——从昨晚到此刻,她一粒米都没进,早就该饿了。这样饿,便想收敛心神端坐不动,以求节省精力,可偏偏又生出了无数的杂念,且全是无关紧要的杂念。轿子忽然停了,她梦游似的又经了好一番摆布,最后坐在一张大床上,她忽然觉得眼前一亮,正是已经被新郎官挑去了红盖头。
慌忙低下了头,她要把脸藏到凤冠垂下的流苏后头。目光透过流苏射出去,她看到了雷督理那锃亮的皮鞋。皮鞋上方,是黑色长袍的下摆,自从认识他到如今,她第一次看见他穿长袍马褂,可是因为不敢抬头,所以无法看清他的全貌。
周遭全是乱哄哄的欢声笑语,谁说了什么,她一概分辨不清。忽然那帮人——包括雷督理——一起撤了出去,她不明就里,只得糊里糊涂的继续坐着。
她一坐就坐到了天黑。
天黑之后,又过了许久,房门一开,雷督理进来了,然后,她听见了他惊讶的声音:“你怎么还在这儿坐着?”
她扶着床柱,慢慢的站了起来:“自从你走了之后,就再没有人来管过我,我不坐着,又能怎么办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抬手一捂脸:“你别瞧我,先让我去洗一把脸。今天我这一张脸上,足足涂了半盒胭脂。”
雷督理走到她面前,一撩她头上垂下的长流苏:“让我看看你。”
叶春好紧紧的捂着脸,不让他看自己,自己倒是通过指缝看了他——只看了一眼,确定了面前这人确实是雷督理,自己并没有陷入什么聊斋式的迷梦里,自己是真真切切的嫁给他了。
她安了心,尽管一夜一天水米未沾牙,但还是有力气拖着沉重的喜服,一逃逃进了浴室里去。
浴血似的,她洗出了一盆通红的洗脸水。
自己对着镜子,她把那凤冠摘了,喜服也脱了,露出了里面的红旗袍。这回推门走了出来,她把头发往耳后一撩,总算是有面目去见他。轻轻的走到桌旁,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凉了,但是正合她的心意,她不动声色的喝了几大口,眼角余光瞟到雷督理站在床边,开始脱起了他的马褂。
目光一收,她微微侧身背对了他,心里慌得厉害——无喜无悲的,就只是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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